第十七篇 国度宪法的颁布(五)

关于诸天之国的教训和传讲,开始于悔改。(太三2,四17。)悔改的意思就是心思的改变。因此,国度是从我们的心思开始的。从我们的心思起,国度进展到我们的灵。(太五3。)我们的心思需要悔改,我们需要灵里贫穷,接着我们必须清心好看见神。(太五8。)心思、灵和心,乃是我们里面的人三个主要的方面。我们若把四章十七节和五章三至十二节摆在一起,就看见有好几项与诸天的国相关。我们已看见,头三项就是心思、灵和心。然后我们需要有正常、正确、拔高的情感。这在哀恸的事上可以看出,(太五4,)哀恸乃是来自我们调整过的情感。我们也需要温柔,温柔需要刚强、正常、正确的意志。五章六节所说的饥渴慕义是纯净、正确的愿望。为着国度,我们必须渴慕这种义。怜悯人与我们的态度有关。(太五7。)我们对别人的态度必须是怜悯的态度。我们若有正确的情感、意志、愿望和态度,就能与人和平。因此,我们的全人-心思、灵、心、情感、意志、愿望和态度,都需要为着国度的生活受操练。我们有这一切美德,就彀资格受逼迫。你若没有这些美德,就不能抵挡逼迫。至终,那些因着有这一切美德而彀资格的人,不仅要为义受逼迫,还要为基督受辱骂。这就是国度子民的性质。

五章三至十二节的九福中,每个福都有赏赐。例如,你若灵里贫穷,诸天的国就是你的。这是赏赐。你若哀恸,就必得安慰;你若温柔,就必承受地土。因此,安慰和地土也是赏赐。按十二节,因基督的缘故受逼迫、被辱骂的人,他们的赏赐是大的。我们很难为这赏赐命名。我们若因基督的缘故被辱骂、受逼迫、遭毁谤,我们在诸天之上的赏赐就是大的,这超过我们的领会。希伯来十三章十三节和彼前四章十四节,都说到因基督的缘故受辱骂。希伯来十三章十三节说,‘这样,我们也当出到营外就了祂去,忍受祂所受的凌辱。’彼前四章十四节说,‘你们若在基督的名里受辱骂,便是有福的。’在罗马十五章三节也说到辱骂这件事。有大赏赐等着那些因基督的缘故受辱骂的人。我们需要成为具有这些经节所启示之性质的国度子民,这样我们才能为基督忍受辱骂。

肆 关于国度子民的律法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来到五章十七至四十八节,王在山上所说的第三段话,论到诸天之国子民的律法。属天之国的宪法必然涉及律法的问题。在主耶稣未来以前,以色列人有摩西的律法,也有申言者。申言总是律法的帮助。当百姓软弱,不能成全律法时,就需要申言者来加强他们,使他们遵守律法。因此,律法的成全需要藉着申言者的加强。所以,旧约里有律法和申言者。这就是主在十七节说到律法和申言者的原因。

一 不是要废除律法或申言者,乃是要成全

十七节说,‘不要以为我来是要废除律法或申言者;我来不是要废除,乃是要成全。’成全律法,在这里有三方面的意义:基督在积极方面遵行了律法;基督在消极方面藉着十字架的代死,满足了律法的要求;在这一段里,基督以祂的新律法补充了旧律法。正如祂不断的说,‘但是我告诉你们’(太五22,28,32,34,39,44)所表明的。

关于律法,有诫命与原则两方面。律法的诫命,因着主来得了成全和补充;律法的原则,照着神新约的经纶为信仰的原则所顶替。

基督未来以前,有藉着申言者加强的律法。那为什么还需要诸天之国的律法呢?原因是旧律法的要求不彀高。旧律法的要求不完全。以杀人为例:旧律法吩咐我们不可杀人,(出二十13,)对怒气却只字不题。你若杀了人,就会受到摩西律法的定罪。但不管你如何向人动怒,只要你没有杀人,你就不会受到摩西律法的定罪。在这里我们看见旧律法的缺欠、不完全。然而诸天之国律法的要求比摩西律法的要求高得多。按着诸天之国的律法,我们不可向弟兄动怒。在二十一、二十二节主说,‘你们听见有对古人说的话:“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逃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逃审判。’因此,诸天之国的律法比旧时代的律法高得多。

另一个例证是关于奸淫的律法。旧律法禁止人犯奸淫,但新律法禁止人看妇女而有意贪恋她。(太五27~28。)因此,诸天之国律法的基本原则是,它比旧律法高。我们不是废掉旧律法,乃是补充旧律法,使它更高。为这缘故,主耶稣说,祂来不是要废除律法,乃是要成全律法。

很多基督徒不彀了解十七节‘成全’一辞的意义。经过多年的研读、观察和经历,我们看见这节的‘成全’一辞有三方面的意义。

1 在积极方面遵行律法

首先,成全的意思是基督在积极方面来遵行律法。当祂活在地上时,祂遵行了旧律法的每一方面。从来没有人遵行过十条诫命,惟有主耶稣完全遵行了。祂非常积极的遵行了旧时代的律法。

2 在消极方面藉着十字架的代死,满足律法的要求

因着基督遵行了律法,祂就成了完全的一位。祂的完全使祂有资格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这是消极方面的遵行律法,也是基督成全律法的第二种方式。我们众人都干犯、违犯了律法。但我们的过犯藉着主的代死受了对付。祂在十字架上作我们的代替,为我们死,在消极方面满足了律法的要求。

3 以新律法补充旧律法

成全律法也指基督用祂的新律法补充旧律法。这由祂说‘但是我告诉你们’(太五22,28,32,34,39,44)所表明。基督遵行了律法,使祂有资格藉着祂十字架的代死,满足律法的要求。基督藉着祂十字架的代死满足了律法的要求,带进复活的生命以补充律法,完满的成全律法。旧律法,就是较低的律法,带着要人遵行的要求,并人必须受惩罚的条件,已经过去。国度的子民是父的儿女,现在只需要凭着复活的生命,就是父永远的生命,成全新律法,就是更高的律法。

基督的代死带进了复活的生命。当这复活的生命进到我们里面,这生命就能作完成律法的美妙工作。它使我们能成全更高的律法。藉着我们里面复活的生命,我们不仅能不杀人,甚至能不向人动怒、不恨人。这复活的生命比天然的生命高多了,因为它实际上就是神圣的生命,永远的生命,最高水准的生命。我们里面这最高的生命能满足最高律法的要求。

在新约中,先有马太福音这卷国度的书,带来要求;接着有约翰福音这卷生命的书,带来生命以成全这些要求。凭着我们天然的生命,我们无法满足马太五章所题的要求。但在约翰福音有最高的生命,使我们能满足最高的要求。所有的基督徒都喜爱约翰福音,但很少人喜爱马太福音。我好像没有听过那个基督徒说,他喜爱马太福音。你们有些人会说,马太福音太麻烦了,约翰福音非常简单。约翰说太初有话,话就是神,话成了肉体,丰丰满满的有恩典,有实际。(约一1,14。)约翰福音有很多金句,如约翰三章十六节。在这卷福音书中,要求很少,生命的供应却很丰富。然而,在新约里,先有的是马太福音,不是约翰福音。我们不能越过马太福音。然而,许多基督徒受教导这样作。三十五年前,我就受教导说,初信的人不该读马太福音。我自己也嘱咐初信的人不要先读马太福音。我说,他们若先读马太一章,他们的读经会受到挫折,以为圣经太难读了。因此,我告诉初信的人要从第四卷书,就是约翰福音开始读起。然后我会告诉他们,要读罗马书或别卷书,不要读马太福音。但我们需要回到马太福音。马太福音需要约翰福音,约翰福音是为着马太福音。马太福音把国度最高的要求给我们,这些要求惟有藉着约翰福音所启示神圣的生命才能成全。要成全马太福音所揭示诸天之国的要求,我们必须接受约翰福音中所看见的生命供应。

新王耶稣不是来废除摩西的律法,乃是来提高旧律法的标准。要求既已大大提高,就不再是旧律法,乃是诸天之国的新律法了。基督用两种方式提高旧律法的标准:藉着补充旧律法,并藉着改变旧律法。在十七至三十节,我们看见旧律法的补充。律法的改变开始于三十一节。在本篇信息里,我们只能论到旧律法的补充。

十八节说,‘我实在告诉你们,即使到天地都过去了,律法的一撇或一画,也绝不能过去,直到一切都得成全。’千年国之后,新天新地来到,旧天旧地就要过去。(启二一1,来一11~12,彼后三10~13。)律法所论到的,只到千年国末了;申言者所论到的,则伸展到新天新地。(赛六五17,六六22。)这就是十七节题到律法和申言者,而十八节只题律法,不题申言者的原因。

律法的成全要持续到千年国末了,就是天地都要过去的时候。在这事发生之前,旧律法的一撇或一画都不能废掉。然而,申言者所论到的比千年国更久远,一直到新天新地。

基督用三种方式成全律法。祂自己遵行律法。然而,因着我们没有遵行,祂就为我们的违犯律法死在十字架上。祂的代死带进了复活的生命,这生命已经分赐到我们这人里面。藉着祂复活的生命,我们就能成全更高的新律法的要求。藉着这三个步骤,基督不仅仅成全了旧律法。祂遵行了律法,祂为我们死了,并且祂的死将复活的生命带进我们里面,加强我们,使我们成全新律法的要求。今天我们不是努力遵行较低的律法,乃是藉着我们里面最高的生命遵行拔高的律法。如今我们能遵行最高的律法。

二 遵行一切诫命,是在国度里为大的条件

十九节说,‘所以无论谁废掉这些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这样教训人,他在诸天的国里必称为最小的;但无论谁遵行这些诫命,又这样教训人,这人在诸天的国里必称为大的。’这里的诫命是指十八节的律法。国度的子民不仅成全律法,也补充律法。因此,他们实际上并没有废掉任何律法的诫命,甚至最小的一条也没有废掉。我们在诸天的国里是大是小,在于我们是否遵行律法的诫命,甚至最小的诫命也遵行。在这一节基督强调,我们若不遵行律法中所有最小的诫命,反而废掉它们,又这样教训人,我们在诸天的国里就要成为最小的。换句话说,基督似乎说,‘你若要在诸天的国里为大,就必须有最高的道德标准。你的道德标准若达不到新律法的标准,你在诸天的国里就是最小的。’其他人的道德没有国度子民的道德这样高。绝不要以为我们只顾生命,不顾道德。生命必须有生命的彰显,最高的生命有最高的彰显。道德不过是生命的彰显。因此,你若有最高的生命,必然会有最高的道德作这生命的彰显。我们需要祷告:‘主,让我有最高生命的彰显。让我有最高标准的道德。主,我们不仅是有道德的人,也是国度的子民。’

因为国度的标准高于道德的标准,所以我们所行的必须过于旧律法的标准。照着道德的标准,我们不该杀人或是犯奸淫。我们若不杀人,不犯奸淫,我们就是有道德的人。但这样的标准比国度的标准低多了。照着诸天之国的标准,我们不该向弟兄动怒,或是看妇女而有意贪恋她。这不是道德的标准,乃是国度的标准,这比道德的标准高多了。道德的标准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二一24,利二四20,申十九21。)但国度的标准告诉我们,要爱我们的仇敌,为那逼迫我们的祷告,不要抗拒恶人。(太五44,39。)若有人打我们的右脸,连另一面也转给他。(太五39。)这标准比道德的标准高得太多了!

在这些经节中,基督所强调的要点是,国度的子民必须有最高的道德标准。我们若看见这件事,那么我们就能领会五章十七至四十八节。我们有最高的律法、最高的生命、最高的标准。藉着最高的生命,我们成全最高的律法,并有最高的标准。

三 超凡的义是进国度的条件

在二十节王说,‘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超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的义,绝不能进诸天的国。’在千年国时,超凡的义乃是进入诸天之国实现里的条件。藉着遵行最高的律法达到最高的标准,就使我们履行了进入要来诸天之国实现里的条件。

这里的义,不仅是指救赎的基督,因我们相信接受祂,在客观方面成为我们的义,使我们在神面前得称为义;(林前一30,罗三26;)更是指内住的基督,从我们里面活出来,在主观方面作我们的义,使我们在今天活在国度的实际里,并在将来进入国度的实现里。这主观的义,不是藉着仅仅成全旧律法,乃是藉着成全新王在这段话里所赐诸天之国的新律法,以补充旧律法而得着的。国度子民照着国度新律法所得的这义,超过经学家和法利赛人照着旧律法所得的义。我们天然的生命,不可能得着这超凡的义。这样的义,只能由更高的生命,就是基督复活的生命,产生出来。这样的义,就是比作婚筵礼服的,(太二二11~12,)使我们彀资格,有分于羔羊的婚筵,(启十九7~8,)并在诸天的国实现时承受诸天的国,也就是在将来进诸天的国。

进神的国,需要重生作我们生命的新开始,(约三3,5,)而进诸天的国,要求我们重生之后,在生活中有超凡的义。进诸天的国,意即今天活在诸天之国的实际里,将来有分于诸天之国的实现。

四 关于杀人
1 旧律法-不可杀人

二十一节说,‘你们听见有对古人说的话:“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逃审判。”’旧律法是吩咐人不可杀人。二十一、二十七、三十三、三十八和四十三节‘你们听见’的话,是旧时代的律法;二十二、二十八、三十二、三十四、三十九和四十四节‘我告诉你们’的话,是国度的新律法,补充旧时代的律法。

2 补充的新律法-不可向弟兄动怒,不可蔑视弟兄,不可定罪弟兄

在二十二节王说,‘但是我告诉你们,凡向弟兄动怒的,难逃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逃议会的审判;凡骂弟兄魔利的,难逃火坑的火。’旧时代的律法对付杀人的行为,国度的新律法却对付怒气,就是杀人的动机。因此,国度新律法的要求,比旧时代律法的要求更深,需要新造更高级的生命来应付。二十二节的弟兄一辞,证明王这里的话是对信徒说的。

我们最难作到的就是控制自己的怒气。有些人似乎很温和,但他们发脾气时,他们的怒气就像一匹野马。当我们的怒气发出来,没有人能勒住我们或控制我们。有相当的年日,我因着怒气的问题,一直通不过这一章。

我们也很难不蔑视或定罪人。在二十二节,主说到不可骂弟兄‘拉加’或‘魔利。’拉加,意即愚蠢、废物,一种轻蔑的说法。魔利,意即傻瓜,希伯来文定罪的说法,指背叛者。(民二十10。)这辞比轻蔑的说法‘拉加’更为严重。不定罪弟兄,也不蔑视弟兄真是难!-也许你连一星期不蔑视或定罪人都挨不过。似乎我们每天不是蔑视人,就是定罪人。丈夫和妻子彼此蔑视并定罪。我不信有一个例外。每个妻子都蔑视并定罪过自己的丈夫,每个丈夫也同样对待过自己的妻子。这是真实的问题。当你读到这里,你还能说自己是得胜者,是国度的子民么?但不要失望,要受鼓励。请记住,我们有得胜的生命。在你里面没有王么?我们是国度的子民,我们里面有王。这王是君尊、得胜的生命。不要看你自己。你若看自己,会完全灰心。忘掉自己,注视你里面君尊的生命。乃是这生命使我们成为国度的子民。忘掉你天然的生命,跟随这君尊的生命。

二十二节有三种审判。第一种是城门口的审判,这是区域的审判。第二种是议会的审判,这是较高的审判。议会是由祭司长、长老、律法师和经学家组成的议会,是犹太人的最高法庭。(路二二66,徒四5~6,15,五27,34,41。)第三种是神藉着火坑的审判,这是最高的审判。新王用犹太背景的表号,题到这三种审判,因为祂的听众全是犹太人。但对国度的子民(新约的信徒),这些审判都是指主在基督审判台前的审判,如林后五章十节,罗马十四章十、十二节,林前四章四至五节,三章十三至十五节,马太十六章二十七节,启示录二十二章十二节,和希伯来十章二十七、三十节所启示的。这清楚的启示,新约的信徒虽然得了神永远的赦免,但他们若干犯这里所颁布国度的新律法,还是难逃主的审判,不是叫他们灭亡,乃是叫他们受管教。然而,我们干犯国度的新律法时,若悔改认罪,就必得赦免,并蒙主耶稣的血洗净。(约壹一7,9。)

在二十二节,新王说到火坑的火。火坑,希腊文,Gehenna,几欣拿,等于希伯来文的GeHinnom,欣嫩谷,又称为陀斐特;(王下二三10,赛三十33,耶十九13;)是耶路撒冷附近的一个深谷,是该城的垃圾场,各种污物和罪犯的尸体,都扔在那里焚烧。由于那地的火不熄,就成了永刑之处,火湖(启二十15)的象征。这字也用于马太五章二十九至三十节,十章二十八节,十八章九节,二十三章十五、三十三节,马可九章四十三、四十五、四十七节,路加十二章五节,雅各书三章六节。

a 先去与你的弟兄和好,然后献礼物给神

二十三、二十四节说,‘所以你在祭坛前献礼物,若想起你的弟兄向你怀怨,就要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与你的弟兄和好,然后来献礼物。’祭物(如赎罪祭)是为着对付罪,礼物是为着与神交通。二十三节说到的祭坛,是放在圣殿外院(王上八64)的器具,(出二七1~8,)一切的祭物和礼物都献在其上。(利一9,12,17。)因为王尽职于地上的过渡期间,旧时代的仪文律法还未终止,所以王在这里颁布国度新律法时,题起旧时代的礼物和祭坛。在四福音里,主死而复活之前,凡与当时环境有关的事,主都根据旧律法,把门徒当犹太人看待:然而在关于灵和生命的事上,主却照着新约的经纶,将他们看为构成召会的信徒。

二十三节的‘向你怀怨’这话,必是指二十二节的动怒或斥骂。根据二十四节,我们必须先去与我们的弟兄和好,这样,我们就不再想起我们的过犯,我们的良心才不会有亏欠。然后,我们就能存着纯洁的良心,前来献礼物给主,与祂交通。国度的王绝不容让彼此不和的弟兄,在国度的实际里有分于国度,也不容让他们在国度的实现里作王。当你来接触主的时候,若感觉到一位弟兄或姊妹向你怀怨,你就必须停下与主的交通,先去与那人和好,然后再回来继续与主交通。虽然这是很微小的事,却不容易作到。然而我们都必须这样作。

b 在你或你的对头未死之前,或主回来之前

二十五、二十六节说,‘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要赶紧与他和息,免得他把你交给审判官,审判官交给差役,你就下在监里了。我实在告诉你,非到你还清最后一分钱,你绝不能从那里出来。’我们需要赶紧与我们的对头和息,免得我们或我们的对头死了,或是主回来了,那时就没有机会与我们的对头和好了。在路上,表征我们今生还活着的时候。交给审判官,交给差役,下在监里,这事要在基督回来时,发生于祂的审判台前。(林后五10,罗十四10。)审判官是主,差役是天使,监是惩治的地方。从那里(监)出来,是指在来世千年国里得着赦免。

二十六节说到罗马的铜币,等于四分之一大钱,一个大钱约等于美金一分。这里的意思是说,甚至连最细微的事情,我们也需要清理干净。这显示新律法是何等严格。

我们需要在我们或我们的对头末死之前,或主回来之前,与我们的对头和好。我们现在若不留意任何事,来世就必须对付这事。不要等下个时代,因为那时的对付会更麻烦。现今在你或你的对头未死之前,就要留意每个问题。当你们都还活着时,你仍有机会与他和好。此外,你若等候,主可能在你们和好之前回来。一面,主的回来太美妙了。另一面,这是相当严肃的。因为主回来就关闭了今生对付问题的机会,而迫使我们在下个时代对付这些事。因此,在来世之前解决每个问题要好得多。这就是说,在我们或对方末死之前,或主回来之前,我们必须留意每个问题。

五 关于奸淫
1 旧律法-不可奸淫

二十七节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这是旧律法-不可奸淫的诫命。(出二十14,申五18)

2 补充的新律法-不可看而有意贪恋

关于奸淫,补充的新律法是在二十八节:‘但是我告诉你们,凡看妇女,有意贪恋她的,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旧时代的律法,对付奸淫的外面行为,而国度的新律法,对付心里的内在动机。

a 想到这样的罪对国度的严重性

我们必须想到这样的罪对国度的严重性。主在二十九、三十节说到把眼睛剜出来丢掉,把手砍下来丢掉,就是指明这种罪的严重性。在这些经节中,主都说,‘你肢体中的一个丧失了,强于你全身扔在火坑里。’但这不该按字面遵行,只能按灵意实行,如罗马八章十三节和歌罗西三章五节所启示的。我知道有些人按字面应用这些话。有一个事例:有个赌徒读过这段话之后,真的把手砍掉了。至终他发现,他的手虽然砍掉了,但他里面还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想要赌博。他才知道砍掉肉身的手并不管用,因为问题是在里面的手。这话虽然不可按字面接受,却启示出这种罪的严重性。

按照主在二十九、三十节的话,得救的人有可能被扔在火坑里。这就是说,甚至得救的人,也可能受第二次死的害。在启示录二章十一节,主耶稣说,‘得胜的,绝不会受第二次死的害。’我们已经指出,火坑是火湖的象征,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启二十15。)在启示录二章十一节,主的话指明,信徒可能受第二次死的害。主在启示录二章十一节的话,符合祂在马太五章二十九、三十节的话。你是得救的人,你若不严肃的对付这种罪,将来有一天你要受第二次死的害。正如主耶稣在这里所说的,你要被扔在火坑里。这不是说你要灭亡,乃是说你要受管教。此外,火坑的火不是指天主教的炼狱。但火坑这辞警告你,如果你今天不严肃的对付这种罪,当主耶稣回来时,祂就要在你身上施行审判。(关于受第二次死的害,见启示录生命读经第十一篇。)

我们看过,二十二节说到的三种审判,都是指基督在神审判台前的审判。这审判与未得救的人无关。未得救的人要在千年国之后的白色大宝座前受审判。(启二十12,15。)没有一个未得救的人,在基督回来时有资格站在祂的审判台前。所有出现在这审判台前的,都是得救的人。信徒要在那里受审判,不是为着得救或灭亡,乃是为着赏赐或惩罚。

主所说关于审判和扔在火坑的人里,都是很严肃的话。这样的话该使我们清明,使我们在对付这种罪的事上不松散。绝不要认为这种罪是微不足道的事。今天关于淫乱的情形很可悲。我们绝不可对这事放松。主自己的话给我们看见,这事是多么严肃。我们必须清明,并且严肃的对付这事。然而,我们不是按字面对付我们的肢体,而必须靠着基督的十字架治死我们犯罪的肢体。正如罗马八章十三节所启示的,我们必须靠着那灵‘治死身体的行为;’并且如歌罗西三章五节所说,必须治死我们‘在地上的肢体。’这是对付我们犯罪肢体正确的方法。

b 不惜任何代价除去这种罪的动机

二十九、三十节也指明,我们必须不惜任何代价除去这种罪的动机。主在这里的心意是要使我们清明,使我们不仅除去这种罪的行为,也除去这种罪的动机。我们若不这样作,当祂来的时候,就要把我们扔在火坑的火里。这是很严肃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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