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篇 國度裡的關係(一)

十八、十九、二十章,是馬太福音論到國度子民之間的關係很清楚的一段話。在前面的章節,我們已經看見王新頒佈國度的憲法、王的職事、和國度奧祕的啟示。我們也已經看見達到榮耀的路,以及在主變化形像之後實際的問題。現在我們必須看見國度子民之間的關係,就是在國度裡彼此的關係如何。這是實際的問題。不像國度的憲法,僅僅是道理的;也不像國度的奧祕,是豫言的。十八章特別論到在諸天的國裡應當怎樣生活行動:變成像小孩子一樣;(太十八2~4;)不絆跌人,也不立下絆跌人的事;(太十八5~9;)不輕看信主的一個小子;(太十八10~14;)聽召會,不要被召會定罪;(太十八1,5~20;)無限度的赦免弟兄。(太十八21~35。)這一切指明,我們要進入諸天的國,必須謙卑、不輕看任何信徒,卻要愛弟兄、赦免弟兄。

在看十八章一至二十節之先,我們需要對論到五件事的這三章有全面的眼光。第一是驕傲。我們若要在國度裡和人有正確的關係,我們的驕傲就需要被對付。我們需要謙卑。我們沒有一個人是謙卑的。每個墮落的人都是驕傲的。已過某些弟兄姊妹曾告訴我,他們的妻子或丈夫是謙卑的。後來這些弟兄姊妹不得不承認,他們的妻子或丈夫不是那麼謙卑。有些弟兄告訴我他們的妻子絕不會為難他們,後來卻流著淚來告訴我他們和妻子所有的難處。謙卑的人就沒有這樣的事。

在國度裡是團體的事,不是個人的事。但每當我們一班人來在一起時,就會有難處。這就是某些青年人不願結婚的原因。儘管這會引起難處,但青年人需要結婚。因著一班人在一起不容易,馬太就在這幾章裡論到我們彼此的關係。我們在這件事上沒有選擇餘地。我若有自己的選擇,我就寧願自己獨處,用全部的時間專心禱告,獨自等候國度來臨。但我們已經被豫定要在一起了。然而,我們在一起,驕傲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是我們不能赦免人。赦免的事是十八章下半所論到的。我們都必須學習赦免人;我們沒有人喜歡這麼作。在我們內心深處,我們不願赦免人。

根據聖經,赦免就是忘記。對我們而言,赦免人也許就是說,我們不在意某種冒犯,然而,我們還記得。要忘記人對我們的冒犯是何等的難!沒有主的憐憫和恩典,我們甚至在永世裡都會記得別人的冒犯。但神赦免時,就忘記了。希伯來十章十七節說,『我絕不再記念他們的罪和不法。』完全赦免某件事,就是忘記這事。我們在天上的父看我們如同未曾犯過罪,因為祂已經赦免並忘記我們的罪。但我們赦免某種冒犯,卻常常題醒人。例如,一位姊妹可能說,『長老待我非常不好,然而我已經赦免他們,但讓我告訴你一點所發生的事。』真正的赦免是說,我們忘記人的冒犯。

我們不願赦免人的根源在於我們個性的怒氣。不論你多好,你仍有個性的怒氣。你被激怒的原因就是你有這樣的脾氣。我可以一再敲打椅子,椅子卻不會被激怒,因為椅子沒有個性。可是我若打你,你就會被激怒,因為個性的怒氣隱藏在你裡面。我們都受制於個性的怒氣。有時我冒犯了弟兄,他說他不在意。事實上,我們被冒犯時都很在意。外面的反應和表情也許不同,但隱藏在我們個性裡的怒氣卻是一樣的。因著我們個性的怒氣,我們很難赦免人。

這個性的怒氣表現在丈夫和妻子之間。我勸青年姊妹們絕不要冒犯自己的丈夫,不然她們的丈夫會很難忘記那件事。你的丈夫也許說他赦免了你,但他裡面深處卻不是這樣。每個男人都有一種個性,使他很容易被激怒,特別是容易被妻子激怒。女人向自己的丈夫抱怨是很容易的。分居和離婚這麼多,原因就是女人抱怨,而男人不容易赦免。姊妹們,要盡你所能不要向自己的丈夫抱怨。他若晚歸,就忘了罷。不要把這事當作問題。弟兄們,我勸你們不要在意妻子的抱怨。我勸姊妹們不要抱怨,勸弟兄們不要被激怒。

我們已經看見驕傲和不能赦免人的事,現在我們來到十九章所指明情慾的問題。在諸天之國的憲法裡,徹底講過情慾。在關於諸天之國奧祕的十三章,也題過情慾。情慾對國度子民是很大的問題。許多分居和離婚與情慾有關。因此,主耶穌在十九章題到情慾這件事。離了主的恩典,我們沒有一個人能勝過情慾。

第四個問題是財富的問題。財主很難進諸天的國,比駱駝穿過鍼的眼還難。財富對國度生活是很大的阻撓。這在諸天之國的憲法和十三章撒種者的比喻中也題過。

最後一個問題乃是二十章所說的野心。西庇太的妻子野心勃勃的要她兩個兒子在國度裡享受高位,就對主說,『請叫我這兩個兒子在你國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太二十21。)主告訴她說,她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馬太記載西庇太的妻子為兩個兒子祈求的故事,但約翰沒有記載,因為約翰的福音書不是論到國度的福音書。馬太記載這件事,因為國度裡有為著地位的野心問題。

無論在東方或西方,野心始終是個問題。許多時候召會中選立長老,弟兄們就被激怒了,因為選立了別人,沒有選立他們。雖然一個召會至多需要三、四位長老,但自命為長老候選人的可能超過十五位。那些弟兄們有沒有為他們被選立為長老禱告,我不知道。但我相當確定他們期望被選立。當他們知道他們沒有被選立為長老時,他們就開始消極的說到召會;只因為他們沒有得著他們渴想的地位。我們在人數超過兩萬的臺北市召會中就曾遭遇這問題。每次開闢新的家聚會,就需要選立兩三位領頭的弟兄姊妹處理家聚會實際的事務。幾乎每次領頭人被選立,就有姊妹被激怒,因為不在被選立的人中間。她們因著被激怒,就有一段時間停止來聚會。這暴露出野心的問題。

實際上這三章說到五件事,徹底的論到驕傲、個性的怒氣、情慾、財富和野心。這些問題都在我們裡面。我們若要進入這幾章的深處,我們必定會被摸著。譬如,我們會看見我們是滿了驕傲的人,並且有怒氣隱藏在我們的個性裡。不論我們多想要忍耐,或謙讓宜人,怒氣仍深深扎根在我們的個性裡。這就使我們很難赦免人。不僅如此,我們也為情慾和財富所困擾,這兩者都破壞國度的生活。最後有野心的問題。馬太特意在他的福音書中說到這五個問題,表明我們要在國度裡,就必須留意這些問題。驕傲、個性的怒氣、情慾、財富和野心,都是『蠍子。』我們需要神聖的殺蟲劑,殺死這些『蠍子。』在神的默示之下,馬太選擇了不同的事例,將牠們擺在一起,為要暴露這些事。現在我們需要一一的來看。

壹 需要謙卑

在國度的生活裡需要謙卑。(太十八1~4。)原則上,所有的國度子民都必須是小孩子。謙卑就是像小孩子。我們若不謙卑,不是被人冒犯,就是冒犯人;也就是說,我們不是被人絆跌,就是絆跌人。所有絆跌的事都是因著驕傲發生的。我們若不驕傲,就不會被絆跌。我們會被絆跌,就證明我們是驕傲的。小孩若被激怒,幾分鐘之內就忘了。然而大人一旦被激怒,他們就因著驕傲被絆跌。不僅如此,我們使人絆跌也是由於我們的驕傲。

貳 除去絆跌的事

絆跌人是嚴重的事。六節說,『凡絆跌一個信入我的小子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掛在他的脖子上,沉沒在深海裡。』在這些經文裡,主警告我們要對付這件事。若是手、腳或眼使我們絆跌,我們就必須認真的對付這些絆跌的原因。否則,我們就不會成為正確國度生活裡的人。要在正確的國度生活裡,我們需要謙卑。那麼我們就不會被絆跌,或成為絆跌人的原因。所有絆跌的事都必須除去。

參 天父顧念小子

不論我們多微小,我們在父眼中都是可愛的,並且祂顧念我們。祂不喜歡看見任何人被絆跌。我們容易冒犯父所顧念的小子,我們自己也是小子,容易被絆跌。我們若要避免被人絆跌,並絆跌人,我們就需要謙卑。謙卑會拯救我們。

肆 對付得罪你的弟兄
一 藉著直接的責備

十五節說,『再者,若是你的弟兄犯罪得罪你,你要去,只在你和他之間指出他的過錯。他若聽你,你就得著了你的弟兄。』在這一段,我們也看見如何對付得罪人的弟兄。若有弟兄犯罪或得罪我們,我們首先必須在愛裡到他那裡去,指出他的過犯。

二 藉著兩三個人的見證

十六節說,『他若不聽,你就另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見證人的口,句句都可定準。』弟兄若不聽你,你不該放棄。反之,你應當同一兩個見證人到他那裡去,盼望弟兄會聽你們而得救。

三 藉著召會

十七節說,『他若不聽他們,就告訴召會。』若是一個弟兄犯罪得罪我們,我們對付他,需要首先在愛裡,(太十八15,)然後憑兩三個見證人,(太十八16,)最後藉著召會使用權柄。(太十八17。)

四 藉著斷絕交通

十七節下半說,『他若連召會也不聽,就把他當作外邦人和稅吏。』若有信徒不聽召會,他就會失去召會的交通,像那些在召會交通之外的外邦人(異教徒)和稅吏(罪人)一樣。外邦人或稅吏就是不在國度生活或召會生活交通裡的人。把人當作外邦人或稅吏,意思不是把他革除,乃是把他當作與召會交通斷絕的人。林前五章題到革除的事。召會必須把行淫亂和拜偶像的人趕出去。但是犯罪的弟兄,不聽兩三個人,也不聽召會,也許不需要革除。他的光景雖然不好,卻和淫亂或拜偶像的一類不同。斷絕他與召會的交通,好叫這失去的交通能激勵他悔改,並恢復他與召會的交通。

五 藉著運用國度的權柄

要對付這樣一個犯罪的弟兄,我們必須運用國度的權柄。召會今天因著軟弱,並不領悟她需要運用這權柄。這段話所題到的弟兄首先犯罪,然後背叛。首先他犯罪得罪某人。然後因著他不聽他所得罪的人,不聽兩三個見證人,甚至不聽召會,他就成了背叛的。因著他背叛召會,召會就必須運用她的權柄捆綁並釋放。當他背叛時,就捆綁;當他悔改時,就釋放。在十八節,捆綁的意思是定罪,釋放的意思是赦免。因著這樣一個背叛的弟兄不聽召會,召會就必須運用國度的權柄捆綁他,直到他悔改。但他悔改時,召會就必須運用國度的權柄赦免他,並恢復他與召會的交通。

六 藉著和諧一致的禱告

對付犯罪的弟兄必須藉著和諧一致的禱告來執行。十九節說,『我又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若有兩個人在地上,在他們所求的任何事上和諧一致,他們無論求甚麼,都必從我在諸天之上的父,得著成全。』嚴格說來,十九節的求是指禱告,用以對付那不聽召會的弟兄。我們若照著主的應許禱告,我們的禱告就要得著答應,犯罪的弟兄就會回轉。

七 在主的同在中

這一切都該作在主的同在中。你若想要運用國度的權柄,卻沒有祂的同在,就沒有果效。二十節指出需要主的同在:『因為無論在那裡,有兩三個人被聚集到我的名裡,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

伍 地方召會的揭示
一 在地方上的召會

十七節說,『他若不聽他們,就告訴召會。』十六章十八節所啟示的召會是宇宙召會,乃是基督獨一的身體;這裡所啟示的召會是地方召會,乃是基督獨一的身體在某一地方的彰顯。十六章論到召會宇宙的建造,十八章論到召會地方的實行。二者都指明召會代表諸天的國,有捆綁和釋放的權柄。

要實際的在諸天的國裡,我們需要在地方召會裡。照著十七節的上下文,國度的實際和實行都在地方召會裡。在論到國度裡之關係的一章,主最後說到召會。這證明今天國度的實行乃是在地方召會裡。沒有地方召會,就不可能有國度的生活的實行和實際。今天許多基督徒談到國度的生活,但若沒有實行的地方召會生活,這種談話就是徒然的。

在十六章,主啟示出宇宙召會。但宇宙召會需要地方召會的實行。若沒有地方召會,宇宙召會就不能實行,反而會成為虛懸在空中的東西。地方召會乃是國度和宇宙召會的實際。

二 與兩三個人在主的名裡聚集不同

許多基督徒以為只要兩三個人在主的名裡聚集,並且有祂的同在,他們就是召會,召會的實際就在那裡。然而,你若仔細讀這段話,就會看見二十節所題的兩三個人不是召會。這兩三個人乃是十六節的兩三個人。他們可以被聚集到主的名裡,但他們不是召會;因為若有某種問題,他們需要告訴召會。(太十八17。)倘若那兩三個人是召會,他們就不需要把問題帶到召會。他們需要『告訴召會,』這事實證明他們不是召會,乃是召會的一部分。他們屬於召會,他們是召會的肢體,但他們不就是召會。

不要以為兩三個人在主的名裡聚集,有主的同在,就是召會。我若相信這個,那麼有三百人的召會就可能分裂為一百個召會,每兩三個人的團體就以為那是召會。這會是多麼混亂!兩三個人可以在主的名裡聚集,主也真在他們中間,但這不是說,他們就是召會。

三 是帶著屬天權柄的國度

召會有權柄,我們必須聽召會,並且服從召會。我們若不服從召會,就與國度無關,因為國度的生活乃是服從召會的生活。

四 有主的同在作其實際

馬太十八章的上下文指明,召會的實際乃是主的同在。主的同在就是召會的權柄。召會必須確定她有主的同在作其實際;否則,她就沒有真正的權柄。召會實際和實行的權柄乃是主的同在。若有人不聽召會,就是背叛主的同在。召會有立場在主的同在裡對任何背叛的事件運用權柄。

在召會中引起麻煩的基本因素是驕傲。驕傲使一個弟兄觸犯在愛裡來找他的弟兄,使他不願聽兩三個人,甚至不聽召會,並且使他背叛召會。我們都必須殺死驕傲的『地鼠。』讓我們降卑自己,總是聽召會並且服從召會。願主為這事憐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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