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篇 國度的要求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來到馬太十九章一至二十二節;在這段話裡,馬太把基督生平中的某些事件擺在一起,以表明國度的要求。在十九章三至十二節,法利賽人試誘主,問祂關於休妻的事;在十九章十六至二十二節,有一個財主問祂關於永遠生命的事。約翰福音沒有題這兩個事例。但在馬太福音中,不僅記載這些事例,並且被擺在同一段。在十九章,我們看見休妻和貪財的事。在這兩件事當中,有接待小孩子的事。(太十九13~15。)表面看來,這三件事沒有關係,但我們深入這些事的意義,就會看見這些事都與進諸天的國有關。因此,這些事乃是國度的要求。

壹 在猶太境內約但河外以醫治的大能所揭示

馬太十九章一、二節說,『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就離開加利利,來到猶太境內,約但河外。有好多群眾跟著祂,祂就在那裡治好了他們。』由於猶太人的棄絕,屬天的王就離開他們,到北方的加利利去。現在祂要回到耶路撒冷,成就祂的死與復活,如祂在十六章二十一節和十七章二十二、二十三節所豫言的,以建立國度。祂仍帶著醫治的能力回來,指明祂是屬天之國的王,祂有權柄管理那些破壞神創造的反面事物。

貳 從成文律法回到神從起初的命定
一 對付情慾

我們若為國度對主認真,就必須對付情慾、驕傲和貪財。約翰福音沒有題到對付情慾,因為約翰福音是一卷生命的書。但因著馬太福音是一卷關於國度的書,就說到對付情慾及其他的事。國度是操練的事,這種操練多半與各種對付有關。情慾、驕傲和貪財,使我們不能進國度。貪財無疑與已有關。我們天生都為自己貪愛錢財。然而,我們若要進諸天的國,就必須對付貪財。馬太福音一再對付情慾。在屬天之國的憲法中,王明白的題到對付情慾。馬太五章二十九、三十節說到剜出眼睛或砍下手,表明我們在這事上必須何等的嚴格並認真。否則,就無法進諸天的國。今天的基督徒忽略了徹底的對付情慾。馬太五章和十九章關於情慾這樣嚴肅的話,少有基督徒聽過。因著這個缺欠,在今天的基督徒中間就沒有真正的召會生活或諸天的國。主在地上何等需要一個見證!為著祂的見證,主必須有一個恢復。我們並不在意眾多的人數。在以利亞的時代,主只有七千人。主在這個國家若有七千人,祂就會有得勝的見證對抗一切姦淫的事。

馬太十九章三節說,『有法利賽人到耶穌跟前來,試誘祂,說,人因任何緣故,都可以休妻麼?』宗教徒不放過主,一再的來試誘祂。然而,他們的試誘,總是給主機會,揭示祂自己和神的經綸。在這裡,宗教徒的反對給主機會暴露休妻的嚴重。休妻的根源乃是情慾。若沒有情慾,就不會有休妻的事。

主在十九章四至六節的話,不僅承認神創造人,並且證實神命定人的婚姻,就是一男一女聯合、結合在一起,成為一體,人不可分開。婚姻乃是一男一女的結合。這是神的命定,非常嚴肅,人不可干犯。神這裡的命定不僅包含物質的事,也包含屬靈的事;因為一男一女在婚姻上的結合,象徵基督與召會的一。正如一個妻子只有一個丈夫,照樣,一個召會只有一位基督。一個丈夫不該有一個以上的妻子,一個妻子不該有一個以上的丈夫。若是一個基督和許多召會;或是一個召會和一個以上的基督,那是多麼嚴重!神的命定乃是只有一個基督和一個召會。就表號和影兒說,必須一個妻子只有一個丈夫。這是神在創造裡的命定,清楚的記在聖經裡。

在七節法利賽人問主說,『這樣,摩西為甚麼吩咐給妻子休書,並休她呢?』這條誡命不是基本的律法,乃是律法的補添,是摩西傳的,不是按著神起初的命定,乃是因著人的心硬暫時給的。

主不與法利賽人爭辯,卻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纔准你們休妻,但從起初並不是這樣。』關於休妻,摩西的誡命偏離神原初的命定;但屬天的王基督,為著諸天的國,將人的婚姻恢復到起初。這指明諸天的國,與神起初的命定一致,不許人離婚。

在八節,我們看見恢復的原則。恢復的意思就是回到起初。存在的東西也許不能追溯到起初。我們需要回到起初。起初,神命定一個丈夫、一個妻子,那時沒有休妻。因著人的心硬,摩西纔容忍休妻的事,並准人給妻子休書就可休妻。主問法利賽人是顧念神的命定,還是顧念他們的硬心。每個尋求神的人都該說,『主阿,憐憫我,叫我顧念你原初的命定。我不顧念我的硬心。我定罪、棄絕我的硬心,並回到你原初的命定。』這就是恢復的意義。

今天許多基督徒為某些事爭辯。因著墮落之人的心硬,主就容忍一些事。我們該同意這種容忍和人的心硬麼?當然不該。反之,我們必須接受主的恩典,回到神原初的命定。我們必須回到起初。

九節說,『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因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淫亂,直譯,賣淫,比姦淫更壞。這裡主的話明確指出,除了淫亂,沒有別的能斷開婚姻的關係。(當然,死亡自然就斷開這關係。)因此,除了淫亂,沒有離婚的理由。

二 藉著神的恩賜

十節說,『門徒對祂說,人和妻子的事既是這樣,倒不如不結婚。』現在門徒領會,按著神的命定,婚姻是最嚴緊的約束。人一旦結婚,就完全受了約束,除了配偶犯淫亂或死亡外,無法得著釋放。門徒有了這樣的領會,就認為不結婚更好;但這是由不得他們的。

在十一節主對門徒說,『這話不是眾人都能接受的,惟獨賜給誰,誰纔能接受。』不是眾人,惟獨得著這恩賜的人,纔能不結婚。沒有神的恩賜而想獨身,會遇見試誘。

十二節繼續說,『因為有的閹人從母腹生來就是這樣,也有的閹人是被人閹的,並有的閹人是為諸天之國的緣故自閹的。』這些為諸天之國的緣故自閹的,是得著神的恩賜,為諸天的國不結婚的人。保羅就是這樣的人。(林前七7~8,九5。)

我們憑自己不能遵守神原初的命定,為此我們需要恩典,我們需要神的恩賜。只有得著了恩典之恩賜的人,纔能接受主論到神原初命定的話。

閹人是徹底對付情慾的人。要成為這種屬靈的閹人,我們需要恩典。只有恩典能給我們力量和供應,對情慾有徹底的對付。情慾在我們的生活裡是很大的問題。因著我們憑自己無法對付這『蠍子,』我們需要仰望主,並禱告說,『主,憐憫我,給我需要的恩典。』靠著恩典,就可能對付那破壞我們生活的狡猾、邪惡的情慾『蠍子。』

情慾不僅破壞國度生活和召會生活,也破壞人的生活。情慾毀壞婚姻和社會;破壞靈、心思和身體。凡受情慾『蠍子』管轄的人,正確的為人生活、家庭生活、社會生活、召會生活、和國度生活,都要被毀壞。情慾破壞了每一種生活。今天社會的敗壞主要的是來自情慾。情慾受了對付,這種敗壞多半就會消失。我們在召會生活中必須認真的對付情慾。為此,我們需要靠主的恩典。

宗教徒在這裡的試誘,給主機會進一步啟示關於諸天之國的事。十八章啟示,我們必須怎樣對待弟兄,纔能進諸天的國。十九章啟示,婚姻生活(太十九3~12)以及我們對錢財的態度,(太十九16~30,)都與諸天的國有關。婚姻生活涉及情慾,我們對錢財的態度涉及貪婪。諸天的國排除我們每一絲的情慾和貪婪。

參 來自謙卑的國度福分

當門徒責備那些帶著小孩子來見主耶穌之人的時候,祂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諸天之國正是這等人的。』(太十九14。)祂就給他們按了手。這裡主再次強調,我們要有分於諸天的國,必須像小孩子。

表面看來,十九章十三至十五節似乎論到微不足道的事。事實上,這些經文論到驕傲。主似乎對門徒說,『你們不該拒絕這些小孩子。反之,你們自己必須變成小孩子。驕傲隱藏在你們裡面。你們必須定罪並棄絕你們的驕傲。你們若棄絕驕傲,變成小孩子,你們就會在諸天的國裡。』

馬太把對付驕傲擺在對付情慾和財富之間。這個安排很有意義。每個屬肉體、貪財的人,都是驕傲的人。驕傲總是在情慾和貪財之間。

肆 比律法更高

十六節說,『看哪,有一個人到耶穌跟前來,說,夫子,我該作甚麼善事,纔可以得永遠的生命?』馬太福音所說得永遠的生命,不同於約翰福音所說得永遠的生命。馬太是論到國度,約翰是論到生命。約翰所說得永遠的生命,是指人因神非受造的生命而得救,使人能憑這生命活著,從今時直到永遠;馬太所說得永遠的生命,是指在今世憑著神永遠的生命,有分於諸天之國的實際,並在來世有分於諸天之國的實現,得以更豐滿的享受神永遠的生命。

在約翰福音裡,永遠的生命主要的是為著重生,為著新生。藉著重生,我們成了神的兒女。此外,約翰福音啟示,藉著我們裡面永遠的生命,神的生命,我們能結果子。因此,約翰福音裡永遠的生命是為著複製。但在馬太福音裡,永遠的生命不是為著新生,乃是為著國度。許多基督徒把約翰福音裡永遠的生命和馬太福音裡永遠的生命混為一談。約翰福音和馬太福音裡永遠的生命是一樣的,目的卻不一樣。我再說,在約翰福音裡永遠的生命是為著新生,但馬太福音裡永遠的生命是為著國度。沒有神永遠的生命,就沒有人能有國度的生活。

一 認識只有神是善的

在十七節,主回答那問祂該作甚麼善事纔可以得永遠生命的人說,『你為甚麼以善問我?只有一位是善的。』這一位是神,只有神是善的。這不僅指明那發問的青年人不是善的,也指明主耶穌是神,祂是善的。祂若不是神,祂也不會是善的。

二 遵守律法的誡命

主也對這青年人說,『你若要進入生命,就要遵守誡命。』這裡主說到進入生命。進入生命,意即進諸天的國。(太十九23。)諸天的國乃是神永遠生命的範圍。因此,我們進諸天的國,就是進入神的生命,與得救不同。得救是神的生命進入我們裡面,作我們的生命;進諸天的國是我們進入神的生命,享受神生命的豐富。得救是我們蒙救贖,並由聖靈重生,得著神的生命;進諸天的國是我們憑神的生命生活行動。一個是生的問題,一個是活的問題。

照著約翰福音,得永遠的生命就是把永遠的生命接受到我們裡面。但照著馬太福音,得永遠的生命就是進入永遠的生命。永遠的生命進入我們裡面,給我們新生,成為神的兒女。然後我們進入永遠的生命,過國度的生活。因此,在約翰福音裡永遠的生命包含了救恩,但在馬太福音裡永遠的生命與救恩無關。

主對那青年人說,『你若要進入生命,就要遵守誡命。』遵守誡命不是得救的條件,乃與進諸天的國有關。照著諸天之國的憲法,我們要進入諸天的國,不僅需要達到舊律法的標準,還需要達到王所補充新律法(太五17~48)的標準。得救只需要信心,進諸天的國卻需要超凡的義,這義是遵行舊律法和屬天君王所補充的新律法,所產生的結果。

在二十五節,門徒問:『這樣誰能得救?』這問題指明他們以為進諸天的國與得救相同。今天許多基督徒有同樣的觀念。他們只知道得救,對諸天的國一無所知。四十多年前,我們首次傳講國度,就宣告得救的確據。儘管傳教士在中國已經一百多年了,但他們沒有向中國聖徒指明得救的確據。因此,無論我們到那裡,我們都盡力幫助信徒確定他們的得救。當我們傳講得救的確據時,許多牧師反對我們,定罪我們驕傲。有些人說,『我們作了多年的牧師,但甚至我們也不敢說自己得救了。你們怎能宣稱你們得救了?你們太驕傲了。我們都必須相信主耶穌,自己作好,直等到我們死了,到主那裡。那時主會告訴我們是否得救了。』但我們為得救的確據爭戰,我們給人一處又一處的經節,證明我們能知道自己已經得救了,不需要等到我們死了去見主。幾年的爭戰之後,我們得了勝利。

贏了這場爭戰之後,我們就傳講國度的賞賜。我們開始對人說,『不錯,你們無疑已經得救了。但得救是一回事,得著國度的賞賜是另一回事。』雖然這話沒有得罪許多牧師,卻得罪了許多粗心大意的基督徒。我們傳講得救的確據時,所有粗心大意的基督徒都很喜樂,並且說,『阿利路亞,我們得救了!聖經這樣告訴我們。只要我們相信主耶穌,我們就得救了。』但他們的喜樂不會持續很久,因為對他們傳講得救確據的同一班人告訴他們說,他們也許有一個問題,就是失去國度的賞賜,並且要受管教。沒有一個粗心大意、屬世的基督徒願意聽見這話。有一次,一個富有的女子聽了關於國度的信息之後,對我說,『李弟兄,你所說的與我上天堂有關麼?我不在意別的,只要我能在天堂門口作個看門的,我就滿足了。』許多基督徒有這觀念。只要他們得救,能進天堂,他們就喜樂了。說這話的人都被麻醉了,他們只在意得救和天堂。但在馬太十九章,主說到進諸天的國。也許你得救了,但你仍有進不了諸天之國的危機。主說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這話必定與得救無關。這話與諸天的國有關。貪財的人很難進諸天的國。

三 藉著積蓄財寶在諸天之上並跟從基督而得以完全

那青年人告訴主,一切的誡命他都遵守了,主就對他說,『你若想要完全,就要去變賣你的家業,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諸天之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太十九21。)即使那青年人遵行了舊律法的誡命,如他所自以為的,他還是不完全,沒有達到補充之新律法所要求的標準;因他不肯照國度憲法的要求,變賣他所有的,將財寶積蓄在天上。(太六19~21。)跟從主就是愛主勝於一切。(太十37~38。)這是進諸天之國最高的要求。

二十二節說,『那青年人聽見這話,就憂憂鬱鬱的走了,因為他有很多產業。』愛物質的產業過於愛主,叫人憂鬱;但那些愛基督勝於一切的人,家業喪失仍然喜樂。(來十34。)

富人有兩種:有許多物質產業的人,和夢想致富的人(雖然事實上他們並不富有)。已往,我們有些人也許曾夢想成為百萬富翁。就夢想發財的意義說,每個人都是財主。有些青年女子的願望就是嫁給財主,這是她們的夢。你若不是第一種富人,那麼你就可能是第二種。

主說,貪財的人進國度比駱駝穿過鍼的眼還難。這個例證啟示,貪財就國度而論的嚴重性。貪財是進國度最大的攔阻。

主在十九章很智慧的對付那青年人。他到主跟前來問主,他該作甚麼纔能得永遠的生命,也就是活在國度裡。主知道那青年人的心,就告訴他要遵守誡命。他問主是那些誡命,主就列舉六條誡命: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又當愛鄰舍如同自己。(太十九18~19。)然後那青年人說,『這一切我都遵守了,還缺少甚麼?』主就豫備好要回答他,並告訴他要作甚麼纔能完全。主在祂的回答中似乎說,『即使你遵守了一切的誡命,你仍不完全。按照摩西的律法,你也許是完全的,但按照諸天之國的憲法你卻不是完全的。按照國度的憲法,你要完全,就必須變賣你的家業,分給窮人,並且還要跟從我。』這是殺死人的話。主題到六條誡命時,那青年人很受鼓勵,因為他是遵守律法的人。但主告訴他要根除對錢財的貪愛,並且還要跟從主時,他就憂憂鬱鬱的走了。

我年輕時,主在十八章所說關於赦免的話很困擾我。我認為那是嚴肅的話,我也認真的接受。我自問是否願意赦免每個人。我讀到十九章時,自問是否能根除對錢財的貪愛。我那時很窮,就像大多數的中國學生一樣。但即使是窮學生,也會夢想致富。那時我沒有膽量說,『主阿,是的,我能根除對錢財的貪愛。』我曉得我可能不會成功。貪財暴露出今天許多基督徒離這功課有多遠。馬太福音對他們是一卷故事書。他們讀的時候,似乎沒有甚麼摸著他們。但主在馬太十九章關於國度要求的嚴肅話語必須摸著我們。為著主的國度,你對主認真麼?若是如此,那麼貪愛錢財如何?在你裡面仍有空間為著貪愛錢財麼?這是嚴肅的事。

只有憑著神聖的生命,我們纔能達到國度的要求。我們若有恩典這麼作,就很容易達到這些要求。憑著我們人的生命這是不可能的,但憑著神聖的生命帶著神聖的恩典卻是容易的。事實上,這是一種喜樂。將財寶積蓄在諸天之上是何等的喜樂!

我們國度裡的子民與屬世的人完全不同。我們甚至與基督教裡的人也不同。我們的心已經被摸著,我們為著主的國對主是認真的。財富和物質的產業對我們算不得甚麼。憑著我們天然的生命,對財富很難有這樣的態度。但憑著神聖的生命帶著神聖的恩典,我們能說,將財寶積蓄在諸天之上對我們是一種喜樂。

我們已經看見進諸天之國的三個要求:對付情慾,對付驕傲,並對付貪財。對付貪財就是對付己。貪財的人這麼作是為著兩個原因:為著安全,並為著享樂。這個國家裡的人為他們的安全憂慮。他們急切為著他們的未來和老年而豫備。其他的人為著錢財帶給他們的享樂而貪財。他們喜歡數算銀行裡存有多少錢。安全和享樂都與己有關。因此,貪財是己的問題。對付貪財就是對付己,雖然己是間接受對付。

主論到國度要求的嚴肅話語,對我們不該僅僅是道理。我們需要認真的接受主的話,並且在關於情慾、驕傲、以及為著己而有的隱藏貪財這些事上向主敞開。願主憐憫我們,為著諸天的國,讓我們對這些事有徹底的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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