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篇 國度的賞賜與國度賞賜的比喻

馬太十九章一至二十二節有國度的要求,十九章二十三至三十節有國度的賞賜。馬太二十章一至十六節是國度賞賜的比喻。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看國度的賞賜和國度賞賜的比喻。

壹 財主不可能進國度

二十三、二十四節說,『於是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財主進諸天的國是難的。我又告訴你們,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二十三節用『諸天的國,』二十四節卻用『神的國。』在主說這話的時候,諸天的國還沒有來到,但神的國已經在那裡,因此主用神的國這辭。

主說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這話指明我們憑著天然的生命,不可能進神的國。

貳 在神,不可能的變為可能

二十五節說,『門徒聽見了,就極其驚訝,說,這樣誰能得救?』門徒和今天多數的基督徒一樣,把得救與進諸天的國混為一談。主對這青年人所說的話,是關於進諸天的國,門徒卻以為是說到得救。他們對得救的觀念相當天然、凡俗,並沒有領會主對進諸天之國的啟示。

在二十六節主對他們說,『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我們憑著人的生命不能進諸天的國,但憑著神的生命卻能。這生命就是基督自己分賜到我們裡面,使我們能過國度的生活。我們憑著基督,就能履行國度的要求;祂給我們能力,使我們凡事都能作。(腓四13。)

參 國度的賞賜

在二十七節彼得對主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了你,這樣,我們將來要得甚麼?』彼得似乎說,『不論進國度有多難,我們卻像駱駝一樣,已經穿過鍼的眼。我們既已撇下所有的跟從你,我們將來要得甚麼?』彼得的觀念相當商業化。主就像平常一樣清楚明確的回答他。

一 在今世得著百倍

國度的賞賜有兩部分。第一部分在今世,第二部份在來世。國度賞賜的第一部分主要的是與物質的事物和天然的事物有關。我們若是為著國度,或為著主的名,撇下這一切事物,主會賞賜我們百倍。在二十九節主說,『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且要承受永遠的生命。』得著百倍的房屋、田地、親族,是在今世得著賞賜。(可十30。)這是指今天享受主裡的弟兄姊妹,連帶也享受他們的所有。我能見證,我已經撇下了一切跟從主,包括撇下我的親人。我在地方召會之外,幾乎沒有朋友。但我有許許多多的弟兄、姊妹、母親。在召會生活裡,我們都有許多的母親、弟兄、姊妹。從某種意義說,在召會生活裡的人愛我勝於我的親人。這就是賞賜。我們需要相信主的應許,我們若將一切撇在背後跟從祂,我們甚至在今世就要得著賞賜。

二 在來世承受永遠的生命

在二十九節,主也題到承受永遠的生命。承受永遠的生命,乃是在來世諸天之國的實現裡,得著神聖生命比在今世更豐滿的享受為賞賜。(路十八29~30。)在國度的實現裡,我們將與主耶穌一同有分於千年國裡永遠生命的享受。這要大於我們在今世所得著國度賞賜的第一面。

三 在復興的時候與基督同王

在二十八節主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這些跟從過我的人,在復興的時候,當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復興的時候是指主再來以後,要來國度時代的復興。(徒三21。)在要來的國度裡,得勝者要坐在寶座上,治理全地。(啟二十4。)頭十二位使徒,包括彼得在內,要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而其他得勝的人,要轄管列國。(啟二26。)

四 不是律法的事

聽了主的回答之後,彼得無話可說。他的口被封住了。但主繼續說,『然而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太十九30。)許多基督徒使用這一節,但多半都用錯了。我關心我們許多人沒有正確的領會這一節。有些人說,剛得救卻有相當經歷的人,就是在後的成了在前的例子。這是天然的解釋。另有人說,在後的青年人成了在前的,我們年長的人跟不上而成了在後的。這也是天然的領會。主曉得我們會用天然的方式接受祂的話,就給我們二十章一至十六節的比喻,來解釋這一節的意思。二十章一節開頭的『因為』一辭,指明這比喻是十九章三十節的說明。此外,在二十章十六節主又說,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這也證明這比喻是解釋十九章三十節裡主的話。

要領會十九章三十節和二十章一至十六節的比喻,我們需要看見彼得有商業的頭腦。他的商業頭腦表露在十九章二十七節,他問主說,『我們將來要得甚麼?』換句話說,彼得說,『主,我們付了代價。現在你要給我們甚麼?』我們在超級市場裡付了價錢,並得著相當價格的東西。我們為著甚麼付款,就得著甚麼。這就是彼得的觀念。他說他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了主,也就是說,他們付了完全的代價。現在他想知道他付了代價,會得著甚麼。主耶穌很公平,祂在十九章二十八、二十九節清楚的回答了彼得。主似乎說,『當我坐在我榮耀的寶座上,你們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彼得,你們就是為此付了代價。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親人的,將得著兩部分的賞賜,第一部分是在今世,第二部分是在來世。在今世你要得著百倍,頂替你所撇下的物質事物。在來世你要得著永遠生命的完滿享受。』主的回答清楚且公平,我相信彼得非常滿意。

然而,主沒有讓彼得過去,因為他需要進一步的功課。所以主說許多(但不是全部)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這指明許多人和彼得一樣,他們原是在前的,卻要最後得著賞賜。主這麼說是要革新彼得商業的頭腦。主似乎對彼得說,『那些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看見,我所給你們的不是基於你們的商業意識。儘管你們要得著國度的賞賜必須付代價,但得賞賜不是商業的事。事實上,你們所付的代價算不得甚麼。』

當然,我們今天也是這樣。我們所丟棄的算不得甚麼。即使美國總統為了得著國度的賞賜放棄他的職位,也算不得甚麼。然而,主所給的含意非常豐富。你若在百貨公司為一樣東西付一塊錢,你就得著價值一塊錢的東西;你若付一百元,你就得著價值一百元的東西。但在主眼中,我們為賞賜所付的代價只是幾分錢,但祂所給的賞賜卻值好幾百萬。我們能付出甚麼以得著永遠生命的全享?在國度實現裡永遠生命的全享是無價的。我們所付的代價不能與我們所要得著的賞賜相比。得著賞賜不是商業的交易,不是付出多少就得著價值相等的東西。

事實上,我們所付出的是糞土。(腓三8。)在基督以外的一切都是糞土。主似乎對彼得說,『彼得,在國度裡,你要坐在寶座上轄管以色列子民。這是王權。彼得,你為了得著這個所丟棄的一切乃是糞土。你想你能用糞土買到王權麼?你若想要付給我糞土,我不會接受。反之,我會叫你除去那些東西。你付的代價雖是糞土,我卻要用王權賞賜你。』具有商業頭腦的彼得,需要主耶穌再教育。主很智慧,對他也很忍耐,並說了很長的比喻,解釋他所說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的意思。

肆 家主為他的葡萄園雇工人
一 清早

馬太二十章一、二節說,『因為諸天的國好像一個作家主的人,清早出去,為他的葡萄園雇工人,和工人講定一天一個銀幣,就打發他們進他的葡萄園去。』家主指基督。這裡的清早,約在早晨六時,指召會時代的最早期,那時基督來呼召門徒進國度。工人指門徒,葡萄園指國度。二節所說的講定,指主在十九章二十七至二十九節所講定的。銀幣,指主在十九章二十七至二十九節,與彼得所講定應許給他的賞賜。

二 約在上午九時

三、四節說,『約在上午九時,他又出去,看見市場上另有閒站的人,就對他們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他們就去了。』上午九時,直譯,第三時。希伯來時間。馬太、馬可、路加、行傳四書同。上午九時,指召會時代的第二期。『閒』字指明,凡不在諸天之國裡作工的,就是在市場所指的世界裡閒站的。

三 約在正午和午後三時

五節說,『約在正午和午後三時,他再出去,也是這樣行。』正午,直譯,第六時。正午十二時,指召會時代的中期。午後三時,直譯,第九時。午後三時,指召會時代的第四期。

四 約在午後五時

六、七節說,『約在午後五時,他出去,看見另有人站著,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整天在這裡閒站?他們說,因為沒有人雇我們。他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午後五時,直譯,第十一時。午後五時指召會時代的第五期。在午後五時被雇的人說,他們閒站是因為沒有人雇他們。在神的國之外,沒有一個人是神所僱用的。雖然時候晚了,主仍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甚至接近召會時代的末期,主仍在呼召人。

伍 家主賞賜工人
一 在黃昏

按照八節,家主賞賜工人是在黃昏,就是午後六時。這指召會時代的末期。

二 從後來的開始,直到先來的為止

八節說,『到了黃昏,葡萄園的主人對管事的說,叫工人都來,給他們工錢,從後來的開始,直到先來的為止。』主從後來的開始,直到先來的為止,這與天然和商業的觀念相反,指明後來的工人得工錢,不是按他們作的工,乃是按葡萄園主人恩典的意願。

三 後雇的與先雇的得著同樣的賞賜

九、十節說,『那些約在午後五時雇的來了,每個人都領了一個銀幣。那些先雇的也來了,他們以為必要多領,但他們也是各領一個銀幣。』這裡我們看見後雇的與先雇的得著同樣的賞賜。十節所題先雇的工人,包括彼得在內。他曾在十九章二十七至二十九節和主討過價。

四 先雇的照著律法埋怨

先雇的人非常驚訝,後雇的人竟先得賞賜,雖然他們只作了一小時,而且不是在一天最熱的時候。因此,那些先雇的看見後雇的領了一個銀幣,他們就期望多領。然而,他們也是領一個銀幣。十一、十二節說,『他們領了之後,就埋怨家主說,那些後來的作了一小時的工,你竟叫他們和我們這些整天勞苦受熱的一樣。』那些先雇的人並不知道羅馬九章十四至十五節和二十節。在主並沒有不義,祂要向誰施憐憫,就向誰施憐憫。他們是誰,竟向主頂嘴?但彼得天然的觀念,代表所有信徒的觀念,是商業化的;他不知道主恩典的意願。因此,他照著律法埋怨主。

五 家主的回答表明照著他的願望而有的恩典

十三節說,『家主回答他們其中的一個說,朋友,我沒有對你不義。你不是與我講定一個銀幣麼?』主說的其中一人,必是指彼得。這節的『講定』,是指主在十九章二十七至二十九節,與彼得所講定的。這裡主似乎說,『彼得,我們簽過合同了。我不欠你甚麼,因為我已經把我所應許的給你了。我要給你看見,我的賞賜不是商業的事,乃是恩典的事。你需要學習恩典的功課。賞賜是照著我的願望而有的恩典。由於恩典,我願意把我所應許給你的同樣賞賜,給那些後雇的人。這有甚麼不對?』

十四節繼續說,『拿你的走罷;我願意給那後來的,正如給你的一樣。』這是主給彼得有力的答覆,指明主已把彼得所認為當得的給了他。主有權柄照著自己的意願和喜悅,不按作工的原則,乃按恩典的原則,將同樣的工錢付給後來的工人。這粉碎並改正彼得天然和商業的頭腦。

十五節說,『難道我不可隨我的意思,用我的東西麼?還是因為我慈善,你就眼紅了麼?』彼得在十九章二十七節與主講條件時,他的觀念全然是商業的,不按著恩典的原則,乃按著作工的原則。主答覆彼得時有力的指明,祂對跟從祂者的賞賜,不是商業的,乃是按著他的意願和恩典。門徒要得著諸天的國,就需要撇下一切並跟從主,但主所要給他們的賞賜,超過他們所當得的。這不是按著商業的原則,乃是按著主的喜悅。這對跟從祂的人是個激勵。

六 不是律法的事,乃是恩典的事

在十六節,主給這比喻下結論說,『這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在後的,是最後來的工人;在前的,是最早來的工人。作工時,最早來的人在前,但得賞賜時,在後的成了在前的。主就這樣使在後的成了在前的,在前的成了在後的。因此,賞賜不是律法的事,乃是恩典的事。

我們不該有商業的心思。救恩是基於恩典。主耶穌為我們作了一切,我們不需要作工。然而,國度的賞賜是按著我們的工作,按著我們所付的代價。我們若付代價,主就會給我們賞賜。似乎賞賜是用我們的工作買來的。我們若這麼想,就像帶著商業頭腦的彼得。我們需要再受教育,看見甚至賞賜也是基於恩典。得著賞賜的路不是付代價,乃是享受恩典。

得救就是領受恩典,得賞賜就是享受我們已經領受的恩典。我們相信主,就領受了恩典,並且得救了。領受恩典之後,我們必須學習享受恩典。將萬有撇在背後並跟從主不是出代價;乃是享受我們已經領受的恩典。不要以為你犧牲了甚麼。你所犧牲的只是糞土,是虛空的虛空。日光之下凡事都是虛空。你的教育、地位和前途都是虛空。糞土不能視為代價。將萬有撇在背後乃是卸下重擔並且得釋放。你一直在地位、財富、對前途憂慮的重擔之下。因此,你需要卸下重擔,卸下的路就是享受恩典。恩典使我們卸下重擔。然而藉著享受恩典,卸下重擔不是付代價。我們不是在這裡付代價。我們乃是在享受自由。阿利路亞,我已經得著釋放!我已經從我的親人、名譽、地位、前途和一切,得著釋放;我是完全自由的。我不是在付代價,我是在享受恩典。

我們都需要丟棄商業的頭腦。有些聖徒曾說,『我已經為召會撇下一切。我受了很多苦,現在我一無所有。』每當我聽到這種怨言,我就在深處說,『你不能得著甚麼,因為你不是在正確的靈裡丟棄萬有並且受苦。你若在對的靈裡,你會感謝、喜樂,並讚美主使你不再背重擔。』我們若在正確的靈裡為主丟棄萬有,我們會說,『主阿,我感謝你,我不再背地位、野心或對前途憂慮的重擔。所有屬世的人事物都在重擔之下。但是主,我讚美你,我已經卸下重擔,並且得著釋放。我不是在付代價,我乃是天天在享受恩典。主,你所給我的不是補償,乃是對你自己進一步的享受。』

我信我們是午後五時被雇的最後一班工人。但我們會先得賞賜,雖然我們不會像彼得、雅各、約翰、和保羅作工那麼久;他們作工將近二十個世紀了。他們整天勞苦受熱,而我們只勞苦了這麼短的時間,最多纔幾年。也許我們得賞賜時,彼得會對約翰說,『看,這些人比我們先得賞賜。』但那將是主話的應驗,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也許約翰會對彼得說,『彼得,要忍耐。倘若這些後來的人得這樣的賞賜,我們所得的必然要多得多。』然而,彼得和約翰也許會驚訝和我們這些後雇的人得著同樣的賞賜。但主會對彼得和所有先雇的人說,『我不是與你們講定的麼?我的應許不叫你們滿意麼?不要埋怨,接受你的賞賜,去登寶座罷。我難道沒有權利照我的意願行事麼?我慈善不對麼?』有一天,我們要得著和彼得同樣的賞賜,並且要先得著。彼得的賞賜將是一個銀幣,我們的也是一樣。這一個銀幣是指國度實現時在榮耀裡對神聖生命的全享。這將是我們的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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