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篇信息中,我們來到馬太二十八章一至二十節所記載王的得勝。和二十六、二十七章相比,二十八章比較簡短。我們在復活裡,一切都是簡單的。
基督的復活是神公義的事。你曾在這光中看基督的復活麼?神是義的,祂進來審判在十字架上作我們代替的基督。這樣審判在十字架上的基督是公平、公義的。基督因著受神審判,滿足了神一切義的要求。祂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罪,完全滿足神一切義的要求。因此,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神的義完全得了滿足。換句話說,因著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公義的神在法律上得了滿足。因此,基督被葬在屬於財主的新墳墓裡。這指明緊接著基督公義的死,以及神公義的要求得滿足之後,基督應驗經上的豫言,就安息了。
基督被埋葬之後,神就在祂的公義裡,負責把基督從死人中釋放出來。少有基督徒領悟這事。大多數人以為基督的復活,不過是神生命之神聖能力的問題。很少人領悟基督的復活不僅是能力的問題,也是公義的問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滿足神一切公義的要求之後,神若沒有叫祂復活,神就不義。神把基督從死亡中釋放出來是公義的。按著神的公義,祂必須審判在十字架上的基督,因為基督擔當我們一切的不義。但神完全審判了基督之後,神的公義就負責把基督從死亡中釋放出來,並叫祂從死人中復活。
在約翰福音中,有基督藉著無窮生命的大能而復活的觀念。但這不是馬太福音中基督復活的觀念。馬太福音關於基督復活的觀念與神的公義有關。約翰福音是論到生命的書,生命是能力的問題。但馬太福音是論到國度的書,國度是公義的問題。因此,按照馬太福音,基督從死人中復活,意思是神按著祂的公義釋放了祂。因此,基督公義的受審判,並且被置於死地,也公義的從死人中復活。
最終,基督不僅成了權能的王,也成了公義的王。你若去讀關於基督王權的豫言,就會看見祂的王權與能力沒有多少關係,卻與公義和公平非常有關係。王權不是能力的問題,乃是公義的問題。屬天的救主君王,在十字架上公義的受神審判,並且神公義的叫他從死人中復活,成為公義的王。祂全然是義的。祂是為著神公義之國的公義王。
我們讀馬太二十八章時,需要有這觀念。在這章裡,我們找不著基督的復活與能力有關的暗示。然而,我們若仔細研讀,就能看見基督的復活與公義有關。也許你會希奇,為甚麼在論到基督復活的這一章中,馬太包括了羅馬兵丁受賄的記載。(太二八11~15。)馬太題起這事,目的是為著暴露人的不義。不義的反面不是能力,乃是公義。因著神的公義,祂就負責叫基督從死人中復活。因此,基督的復活是照著神的公義。因這緣故,馬太插進兵丁受賄的歷史記載。別卷福音書沒有題到這事。馬太包括了這事,表明基督的復活與神的公義有關;神的公義與人的不義相對。我再說,在二十八章很難找到基督的復活與能力或生命有關的任何暗示。
在這一點上,我們需要看羅馬四章二十五節。這節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我們的稱義。』這節把復活與公義連接起來。在聖經中,復活不僅是能力的問題,也是公義的問題。神的公義不僅彰顯在使基督從死人中復活,也彰顯在我們因著基督的復活得稱義的事上。因此,基督的復活乃是神的公義及我們得稱義的證明。阿利路亞,在基督的復活裡,神是公義的神,我們是得稱義的子民!
我們已經看見,復活與神的公義關係非常密切。諸天的國是建造並建立在神的公義上,這公義使神負責叫公義的救贖主復活,並且使我們成為義的。因此,基督的復活乃是公義的範圍。在基督復活的領域裡,神是公義的神,我們是神稱義的子民。在這裡有國度。
今天許多基督徒只知道愛的國或恩典的國。換句話說,他們只熟悉愛和恩典的範圍。他們不領會神公義的範圍。但神國的根基不是神的愛或恩典,乃是神的公義。諸天的國不是建造在神的愛或恩典上,乃是建造在祂的公義上。神的公義是何等寶貴、必需且重要!為著國度生活,神的公義是絕對必需的。我們若領悟這事,在主恢復中的召會將大得加強。阿利路亞,我們君尊的救主已經藉著神的公義復活了。
現在讓我們來看馬太二十八章所陳明基督復活的一些細節。一節說,『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另一個馬利亞來看墳墓。』基督在七日的頭一日復活,這表徵祂的復活為諸天的國帶來新的起頭、新的時代。
基督的復活首先被兩位姊妹,就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和另一個馬利亞所發現。她們因著愛主到極點而發現祂的復活。然後他們成了主復活的頭兩個見證人。
基督的復活是被天使指出的。(太二八2~7。)二節說,『看哪,地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上前把石頭輥開,坐在上面。』地震表徵地,就是撒但背叛的根基,已經被主的復活震動了。天使來輥開封了印的石頭,證實主的復活,並且向尋求祂的人解釋復活。天使的來臨震驚了看守的人,這指明諸天的能力。這一切含示十八節所題到的權柄。
照著五、六節,天使對婦女說,『不要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祂不在這裡,照祂所說的,已經復活了。』這是何等的佳音,何等的喜信!
七節說,『快去告訴祂的門徒,祂已經從死人中復活,並且看哪,祂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裡你們要看見祂。看哪,我已經告訴你們了。』屬天的王盡職事,不是從猶太宗教的聖城耶路撒冷,乃是從外邦的加利利開始的。(太四12~17。)照樣,祂復活之後仍去加利利,而不去耶路撒冷。這有力的指明,復活的君王已經完全放棄了猶太教,為神新約的經綸引進新的時代。
照著八至十節,復活的基督與抹大拉的馬利亞和另一個馬利亞相見。八節說,『她們就急忙離開墳墓,又害怕,又大大的歡喜,跑去報告祂的門徒。』她們害怕,是因地大震動;大大的歡喜,是因主復活了。九節說,主耶穌迎著她們,她們就『上前,抱住祂的腳拜祂。』這事發生在主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之後。(約二十14~18。)
十一至十五節指明猶太首領和羅馬兵丁散佈關於基督復活的不實謊言。他們給了兵丁許多銀錢,要他們說夜間看守的人睡覺的時候,祂的門徒來把祂偷去了。宗教首領口中的這話是明顯的謊言,指明他們的宗教是水準極低的,也是虛假的。在十四節,他們對兵丁說,『若是這話被總督聽見,我們會勸服他,使你們免去罣慮。』邪惡的宗教徒總是勸服邪惡的政客,作出虛假的事。十五節指明這虛假的話『就流傳在猶太人中間,直到今日。』這些詆毀主復活的謊言,怎樣到處流傳,主復活後,關於跟隨祂的人和召會的謊言,也是如此。(徒二四5~9,二五7。)
十六節說,『十一個門徒往加利利去,到了耶穌給他們指定的山上。』國度的憲法是在山上頒佈的,屬天的王是在高山上變化形像的,關於這世代的豫言也是在山上講說的。現在,為著神新約的經綸,門徒需要再上山去。我們惟有在高山之上,纔能看清新約的經綸。
十七節繼續說,『他們見了耶穌,就拜祂,然而還有人疑惑。』門徒見了復活的王,他們不作別的,只敬拜祂;但他們中間仍有人疑惑、猶豫、遲遲不能承認祂在復活裡。
十八節說,『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主在神性裡為神的獨生子,已經有管理萬有的權柄;然而,祂在人性裡為人子,作屬天之國的王,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是在祂復活之後賜給祂的。
馬太對復活的記載和約翰的大不相同。照著約翰的記載,主復活以後,在一個門都關了的屋子裡與門徒相見。(約二十19。)門徒因怕猶太人,都甚戰兢。因為他們需要藉著生命得加強,主就以生命臨到他們,向他們吹氣,並告訴他們要受聖氣。(約二十22。)馬太的記載何等的不同!照著馬太,主囑咐門徒到加利利的山上。當然,祂是在白晝,而不是在晚上,在那座山上與他們相見。此外,當祂在山上與他們相見時,沒有向他們吹氣,並告訴他們要受聖氣。祂乃是說,『天上地上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在馬太福音,不是吹氣的問題,乃是權柄的問題。約翰所關心的是生命,生命需要氣息。但馬太所關心的是國度,國度需要權柄。約翰福音啟示出我們需要生命,以照顧小羊並餧養主的羊群。但在馬太二十八章沒有說到餧養小羊。在馬太福音,主吩咐門徒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太二八19,)使萬民成為國度的一部分。這需要權柄。因此,在約翰福音,復活是生命、能力、氣息以及牧養的事。然而,在馬太福音,復活是公義、權柄、並使萬民作主門徒的事。
十九節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裡。』因為所有的權柄都已經賜給祂了,屬天的王就差遣門徒去,使萬民作祂的門徒。他們是帶著祂的權柄去的。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就是使外邦人成為國度的子民,好在這地上,就在今天,建立祂的國,就是召會。
請注意,主不是囑咐門徒去傳福音,乃是去使萬民作祂的門徒。兩者的不同在於傳福音僅僅是帶領罪人得救,使萬民作主的門徒乃是使外邦人成為國度的子民。我們受主差遣,不僅要帶人得救,也要使萬民作主的門徒。這是國度的事。
在十九節,主說到將外邦人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裡。施浸乃是帶悔改的人脫離老舊的光景,進入新的境地;這是藉著了結他們老舊的生命,並以基督的新生命重生他們,使他們成為國度的子民。施浸者約翰引薦的職事,開始於初步的水浸。如今,屬天的王既已完成祂在地上的職事,經過死而復活的過程,並成了賜生命的靈,祂就吩咐門徒,將作祂門徒的人,浸入三一神裡面。這浸有兩面:看得見的一面是藉著水,看不見的一面是藉著聖靈。(徒二38,41,十44~48。)前者是後者的彰顯和見證,後者是前者的實際。沒有看不見的靈浸,那看得見的水浸就是徒然的;沒有看得見的水浸,那看不見的靈浸就是抽像和無實行的。因此,兩面都不可缺。主憑這浸吩咐門徒以後不久,就將他們和全召會都浸在聖靈裡:(林前十二13:)猶太部分在五旬節那天,(徒一5,二4,)外邦部分在哥尼流家裡。(徒十一15~17。)以後,基於這事實,門徒將新悔改的人(徒二38)不僅浸入水裡,也浸入基督的死、(羅六3~4、)基督自己、(加三27、)三一神、(太二八19、)以及基督的身體裡。(林前十二13。)水,象徵基督的死和埋葬,可以看作了結受浸者老舊歷史的墳墓。因為基督的死包含在基督裡面,又因為基督是三一神的具體化身,(西二9,)並且三一神最終與基督的身體是一;所以將初信的人浸入基督的死、基督自己、三一神、並基督的身體裡,乃是作一件事:在消極方面,了結他們老舊的生命;在積極方面,為著基督的身體,用新生命,就是三一神永遠的生命重生他們。因此,這裡主所命定的浸,乃是為著諸天的國,把人從自己的生命浸出來,而浸入基督身體的生命裡。
十九節的『入』字指明聯合,如在羅馬六章三節,加拉太三章二十七節者。原文同字用於行傳八章十六節,十九章五節和林前一章十三、十五節。將人浸入三一神的名裡,就是將人帶進與三一神屬靈、奧祕的聯合裡。
這裡,神聖三一的名是單數的。這名乃是那神聖者的總稱,等於祂的人位。將人浸入三一神的名裡,就是將人浸入三一神一切的所是裡。
馬太和約翰這兩卷書,為著神選民的有分和享受,比聖經其他各卷書更完全的啟示神聖的三一。約翰福音,特別在十四至十六章,為著我們生命的經歷,啟示了父、子、靈神格的奧祕;馬太福音,為著國度的構成,以父、子、靈三者的一個名,揭示了神聖三一的實際。在馬太福音頭一章,聖靈、(太一18、)基督(子-太一18)和神(父-太一23,)為著產生那人耶穌,(太一21,)都在現場;祂這位耶和華救主,神與我們同在,乃是三一神的具體化身。在三章,馬太給我們一幅圖畫,子站在受浸的水中,天開了,那靈彷彿鴿子降在子身上,並且父從天上對子說話。(太三1~17。)在十二章,子以人的身位憑著那靈趕鬼,帶進父神的國。(太十二28。)在十六章,為著建造召會,就是國度的命脈,父將子啟示給門徒。(太十六16~19。)在十七章,為著展示國度實現的小影,(太十六28,)子變化形像,(太十七2,)並有父喜悅的話(太十七5)來印證。最終,在結束的一章,基督這末後的亞當,經過釘十字架的過程,進入復活的境地,成了賜生命的靈;以後祂回到門徒中間,在復活的氣氛和實際裡,吩咐他們去,將外邦人浸入神聖三一的名,就是祂的人位,也就是祂的實際裡,使他們成為國度的子民。以後,行傳和書信揭示:將人浸入父、子、靈的名裡,乃是將他們浸入基督的名裡;(徒八16,十九5;)而將人浸入基督的名裡,就是將他們浸入基督這人位裡;(加三27,羅六3;)因為基督是三一神的具體化身,並且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十五45,)是便利的,人隨時隨地都可以浸入祂裡面。根據馬太福音,這樣浸入父、子、靈的實際裡,乃是為著構成諸天的國。屬天的國不能用屬血肉的人(林前十五50)組成,像屬地的團體一樣,只能用一班浸入與三一神的聯合裡,且因作到他們裡面的三一神,而得建立並被建造的人來構成。
在二十節,主告訴門徒:『看哪,我天天與你們同在,直到這世代的終結。』屬天的王是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太一23。)在這裡祂應許要在祂的復活裡,帶著所有的權柄,天天與我們同在,直到這世代的終結,就是直到這世代的末了。因此,無論在那裡,只要我們被聚集到祂的名裡,祂就在我們中間。(太十八20。)
在四福音裡,只有馬可福音(可十六19)和路加福音(路二四51)記載主的升天。約翰福音見證主這神的兒子,就是神自已,乃是信徒的生命;既是這樣,祂就絕不能,也絕不會離開他們。馬太福音證明祂這以馬內利,是屬天的王,乃是一直與祂的子民同在,直到祂回來。因此,約翰福音和馬太福音都沒有題到主的升天。
主是在國度裡與國度子民同在的王,祂天天與我們同在,直到這世代的終結。今天就包括在天天裡面。主今天與我們同在,明天也要與我們同在。沒有一天例外。祂要與我們同在,直到這世代的終結。這是指這世代的末了,那將是主巴路西亞,主來臨的時候。這世代的終結,這世代的末了,將有大災難。那段時間我們不願在這裡。反之,我們寧願被提到主的巴路西亞,主的同在裡。這是國度的事。
在主帶著公義的復活裡,國度就在這裡,並且我們有權柄、使命和地位,使萬民作主的門徒。這樣,國度就一直開展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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