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路加福音十六章十四至三十一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路加十六章十四至三十一節。路加福音這段話包括兩件事:教導進神的國,(路十六14~18,)與警告財主。(路十六19~31。)
我們已經看見,在十六章一至十三節主教導作精明的管家,特別是正確的處理錢財。主說這話是特意要摸著法利賽人,祂的話乃是射透他們的箭。
『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路十六14。)『嗤笑』直譯,『翹起鼻子。』主的話刺入他們深處,然而他們頑梗不服。因著主的話摸著他們,他們就嗤笑祂。
主在十五節接著對法利賽人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但神知道你們的心;因為在人中間高貴的,在神面前卻是可憎的。』法利賽人自稱為義,乃是驕傲的高抬自己,因此在神的面前是可憎的,主在這裡告訴法利賽人,他們在神面前全然是可憎的。
主在十六節接著說,『律法和申言者到約翰為止;從此神的國當作福音傳開了,人人強力奪取要進去。』『律法和申言者』是指舊約。『到約翰為止』指明從律法時代到福音時代的轉換,這指明舊約時代結束於約翰的來到。
主告訴法利賽人說,從約翰的時候起,『神的國當作福音傳開了。』救主在這裡將神的國當作福音傳給貪財的法利賽人。(路十六14。)錢財及其所引起的情慾,攔阻他們進神的國,因此救主在路加十六章十八至三十一節的傳講,特意且強烈的抨擊這兩件事。
主在十六節還說到強力奪取進神的國。法利賽人要強力奪取進神的國,就需要降卑自己,離開錢財而不離開妻子,也就是勝過錢財以及其所引起的情慾。
主耶穌在這裡似乎告訴法利賽人:『不要嗤笑我。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你們需要強力奪取進入。現在不再是律法和申言者的時代,乃是恩典的禧年時代,你們需要強力奪取進入。』
主在十七和十八節對法利賽人說,『天地過去,比律法的一畫落空還容易。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丈夫所休之婦人的,也是犯姦淫。』『一畫』指希伯來文字母中,微小角狀的突出部分,用以區別不同的字母。為免法利賽人以為律法和申言者既是到約翰為止,就不再需要遵守律法了,因此主告訴他們,天地過去,比律法的一畫落空還容易。
當主耶穌看見法利賽人嗤笑祂,祂不失望,不沮喪,也不停止說話。反而,主接著對他們說到神看為可憎惡的、神的國、遵守律法和離婚的事。在十六章十五至十八節主似乎說,『你們法利賽人嗤笑我,你們在人面前自稱為義,但在神面前卻是可憎的。你們需要認識現今不再是律法時代,而是主悅納年的時代。現今是禧年─神國的福音─的時代。就一面說,律法和申言者已經過去了。』
法利賽人聽到這話,一面不高興,另一面有點高興,因為他們也許以為不再需要遵守律法。現在他們可以自由的和妻子離婚。有些富有的法利賽人和妻子離婚,因為他們放縱情慾,這情慾是由他們的財富所引起的。因此,法利賽人離婚另娶的情慾是由財富所引起的。
比起富人,窮人較不可能離婚。今天富有的專業人士離婚率很高,許多人不只一次離婚。這指明財富運用不當會引起情慾。這該警告我們不要用財富滿足自己的情慾,我們該用錢財叫別人得益處。
法利賽人貪愛錢財,他們被錢財引動而放縱情慾。他們對妻子不滿意時,就離婚另娶。主知道他們的光景,曉得他們就某種意義說,高興聽到律法已經過去了,因此似乎對他們說,『不要以為不再需要遵守律法了。律法絕不會過去,律法要存留來定罪你們。你們不能不受律法約束而與妻子離婚。』這裡主對付法利賽人,實際上是摸著他們的財富和情慾。主的話對付了錢財和婚姻這兩件事。
十九節在開頭有一連接詞,(中文恢復本未譯出─譯者註,)意思是再者,指明主還有話要對法利賽人說。在十六章十九至三十一節,主接著告訴他們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這個故事是針對富有的法利賽人,他們貪愛錢財,被財富引動而放縱情慾。
十六章十九節說,『有一個財主,素常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這故事不是比喻,因其中題到亞伯拉罕、拉撒路、陰間等名稱。這是個故事,救主用以給貪財自義的法利賽人作為例證的解答,(路十六14~15,)揭示他們因貪財而棄絕救主的福音,結果將與財主同樣悲慘,藉此警告他們。
在這個故事裡,財主素常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但是一個名叫拉撒路的窮人『渾身生瘡,被人丟在財主門口,巴不得從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東西得飽足;不但如此,連狗也來舔他的瘡。』(路十六20~21。)後來那窮人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路十六23。)『在亞伯拉罕的懷裡,』這是猶太拉比的說法,等於和亞伯拉罕同在樂園裡。(Vincent,文生。)陰間乃是保存死人靈與魂的地方。(徒二27。)
亞伯拉罕的懷裡,或樂園,是陰間裡快樂的部分,死後的亞伯拉罕和所有義人的靈都在那裡,等候復活。(路十六22~23,25~26。)主耶穌死後曾去那裡,直留到祂復活。(路二三43,徒二24,27,31,弗四9,太十二40。)這樂園與啟示錄二章七節的樂園不同,那是千年國裡的新耶路撒冷。
當基督徒聽到陰間這辭,常常只想到一個不好的地方。陰間不是人來生的永遠住所,乃是脫體之靈暫時的保存所。陰間裡有兩部分:安慰、快樂的部分,為著得救的人;痛苦的部分,為著沒有得救的人。因著神的憐憫,藉著祂的救贖,陰間裡有一快樂的部分,為著蒙祂救贖的人。按照十六章二十二至二十五節,亞伯拉罕是在這一部分。毫無疑問,以撒、雅各、以及舊約所有的聖徒也在那裡。照樣,窮人拉撒路死後也去了那裡。不僅如此,與主同釘十字架的強盜,求主在進入祂的國時記念他,主對他說,他要同主在樂園裡了。(路二三42~43。)我們已經指出,這樂園是陰間裡快樂的部分,就是為著神所救贖的人得安慰的部分。
按照神的作法,一個人死後,他的靈就離開身體到陰間去。身體通常是埋葬了。脫體的靈是死亡的標記,因此是羞恥的。於是有一個地方豫備為著人脫體的靈。在這些脫體的靈當中,有些是得救之人的靈,在樂園─陰間快樂的部分;另一些是未得救之人的靈,在痛苦的部分。
我們在十六章十九至三十一節所記載的故事裡,看見這兩部分。我們也看見這兩部分之間有深淵:『不但這樣,在我們與你們之間還有深淵隔定,以致人想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從那邊越過來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這深淵是一道鴻溝,將陰間分成快樂的部分和痛苦的部分。這兩部分彼此隔絕,沒有橋樑通著。但兩部分的人能彼此看見,甚至彼此交談。(路十六23~25。)因此,財主能看到亞伯拉罕和拉撒路,他能對亞伯拉罕說話,亞伯拉罕也能回答他。
死人要留在陰間裡,直到復活的日子。主耶穌回來的時候,得救的人將要復活,這事要在千年國之前,就是神在地上掌權一千年之前發生。沒有得救的人要留在陰間裡痛苦的部分一千年。在千年國末了,沒有得救的人要帶著身體從陰間復活,且要站在白色大寶座前受審判,被判定永遠沉淪。然後他們全人─體、魂、靈-要被扔到火湖裡。
在財主與拉撒路這個故事裡,主耶穌向富有的法利賽人揭示他們的定命和未來。祂告訴他們這故事,意思是說:『財主,不要沉溺在情慾裡。你需要知道,你的定命是在陰間裡痛苦的部分。』
按照十六章二十七和二十八節,財主對亞伯拉罕說,『我祖阿,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有五個兄弟,他可以鄭重的向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亞伯拉罕回答說,『他們有摩西和申言者可以聽從。』(路十六29。)『摩西和申言者』是指摩西的律法和申言者的書,即神的話。(太四4。)人是否聽從神的話,要斷定他是得救,還是滅亡。討飯者得救不是因他貧窮,乃是因他聽從神的話。(約五24,弗一13。)財主滅亡不是因他富有,乃是因他棄絕神的話。(徒十三46。)
我們在亞伯拉罕和財主的對話中,看見財主為甚麼到痛苦的部分。他到那裡,乃是因為他不聽從神的話,也不相信,並不是因為他富有。同樣的,窮人拉撒路到安慰的部分,是因為他聽從摩西和申言者書裡所傳輸神的話,而不是因為他貧窮。亞伯拉罕告訴財主,他的兄弟有摩西和申言者的話可以聽從。
財主又對亞伯拉罕說,『我祖亞伯拉罕,不是的;若有一位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他們必要悔改。亞伯拉罕說,他們若不聽摩西和申言者,就是有一位從死人中復活的,他們也不會信服。』(路十六30~31。)人若不聽從神的話所說的,就是有人神奇的從死人中復活,他們也不會信服。救主在這裡的話含示,法利賽人所代表的猶太人,若不聽從舊約裡神藉著摩西和申言者所說的話,即使祂從死人中復活,他們也不會信服。這悲劇在祂復活以後果真發生了。(太二八11~15,徒十三30~40,44~45。)
十六章三十一節指明,我們不該有好奇的心思。有這樣心思的人可能注意自稱從死裡復活的人。我們不該聽那些引發我們好奇心的事,卻當用清明的心思聽從寫出來之神的話。如果我們以清明的心思,不以好奇的心思,留意神的話,我們就會明白神的憐憫和恩典,也會清楚神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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