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路加福音十七章一至三十七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開始來看路加十七章,本章繼續說到主耶穌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路上所發生的事。關於這一點,路加的記載所包含的,比馬太和馬可的多得多。在那兩卷福音書中,主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記載相當簡短;但路加的記載所包含的就多得多了。
主在十六章說到財富以後,接著在十七章一至十節說到四件次要的事:絆跌人、(路十七1~2、)赦免人、(路十七3~4、)信心、(路十七5~6、)以及認識我們是無用的奴僕。(路十七7~10。)關於末了這點,我們需要認識我們實際上不是很有用。這就是說,不論我們為主作了多少,我們需要看自己是無用的奴僕。
我曾花許多時間想知道,為甚麼十六章之後緊接著插進這四個點。起先我不明白,這四點和前一章的記載有甚麼關聯。至終,我看見其間有關聯:十七章一至十節的四個點,是主因著法利賽人所作的而給門徒的教訓。比方說,法利賽人是宗教的假冒為善者,時常絆跌人。沒有人像假冒為善的宗教徒那樣時常絆跌人。法利賽人是虛偽的宗教首領,不斷的絆跌人。他們一面絆跌人,另一面卻不赦免人。這就是說,雖然他們得罪人,然而一旦他們被人得罪,他們絕不赦免得罪他們的人。不僅如此,這些虛偽的宗教首領毫無信心。如果他們有信心,就不會過他們那種生活。末了,法利賽人很驕傲,看自己非常有用,對別人非常有益處。
由此我們能彀看見,主在十七章一至十節的教訓,乃是針對法利賽人的背景。在這些經節裡,主似乎告訴門徒:『不要像法利賽人,他們絆跌人,卻不赦免得罪他們的人。法利賽人沒有信心,卻自以為傲,認為自己很有用。』
我們在新約禧年裡享受主,不該絆跌人,反而應當盡力成全、保護並保守人。其次,如果有人得罪我們,我們總該甘心樂意赦免人。路加十七章三、四節說,『若是你的弟兄犯了罪,就責備他;他若悔改,就赦免他。若是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對你說,我悔改了,你總要赦免他。』在這裡主強調需要樂意赦免。不僅如此,在任何處境或環境裡,我們需要運用信心,相信神,凡事信靠祂。此外,我們也許有些用處,但我們應當謙卑,不自以為有用。相反的,我們該一直看自己是無用的奴僕。
十七章七至十節是主對事奉的教導。祂在七至九節說,『你們誰有奴僕耕地或是牧羊,從田裡回來,你們會對他說,快過來坐下喫飯?豈不對他說,你給我豫備晚飯,束上帶子伺候我;等我喫喝完了,你纔可以喫喝麼?奴僕照所吩咐的去作,主人還謝謝他麼?』這指明奴僕耕地或是牧羊後,不該盼望主人大大稱讚自己的工作。他還必須去廚房,為主人豫備食物,伺候主人,使他飽足。並且在這一切之後,奴僕應當知道自己是無用的。所以主下結論說,『你們也是如此,作完了一切吩咐你們的事,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奴僕,所作的本是我們應當作的。』(路十七10。)我寶貝主在十七章七至十節所題的點,因為這點在事奉上加強了我們。
在召會生活、召會事奉和主的職事裡,得罪人是非常嚴重的事。有時我們好像能彀完成許多事,然而我們所拆毀的也許比所建造的還多。這是絆跌人的結果。
我年輕時受下面這句話的警告:『你作主的工,不可建造一尺,然後拆毀一尺半。』這句話警告我們,我們可能先建造,然後拆毀的比我們建造的還多。這正是有些事奉主的人所作的。他們一面為主作了許多,同時另一面又拆毀了許多,甚至比他們所建造的還多。我們需要從這一點學習不要絆跌人,免得把所建造起來的拆毀了。我們總得小心謹慎,不要傷害人,不要得罪人,也不要絆跌人。
如果有人得罪我們,我們需要甘心樂意赦免人,那麼我們和別人就不會有難處。然而,有些主的僕人一面絆跌別人,另一面又容易被別人得罪。因此,他們總是和人有難處。他們不是絆跌別人,就是被別人得罪。我們應當盡力不絆跌人,反要常常甘心樂意赦免得罪我們的人。
你知道赦免是甚麼意思?赦免就是不被得罪。按照主在十七章四節的話,即使一位弟兄一天七次得罪我們,我們總要赦免他。我們一赦免人,就不會被人得罪。然而我們若不赦免,就會被得罪。這裡的點是赦免消除得罪。我們若不赦免人,就會被人得罪。然而我們若赦免人,就會消除得罪。
假定一位弟兄得罪你,而你赦免他,你的赦免就會除去他的得罪。那麼你們之間就不會有難處。然而假定這位弟兄得罪你,你不願赦免他,不願忘記他的冒犯,這會惹出麻煩,尤其是對你,因為你會因被得罪而纏在其中。因此,我們應當避免絆跌人,也應當避免被人得罪。我們總該小心謹慎,不要得罪人。同時,我們總該樂意赦免人。
我們除了謹慎,不得罪人,並且樂意赦免人以外,還需要在各種境遇裡運用對神的信心。我們需要相信,我們所遭遇的一切都是出於神,祂是主宰一切並顧念我們的。
當我們運用對神的信心時,我們需要盡所能的為祂作一切。然而我們需要認識我們是無用的。因此我們需要在主面前謙卑自己,我們的態度是: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我們若這樣作,我們就會在主手中蒙保守、有用處。
在十七章十一至十九節,有人救主在撒瑪利亞潔淨十個患痲瘋者的記載。我相信路加敘述這件事,是要顯明主拯救恩典裡最高標準的道德。
十七章十一至十三節說,『耶穌往耶路撒冷去,經過撒瑪利亞和加利利的邊界。進入一個村子,有十個患痲瘋的人迎面而來,遠遠的站著,高聲說,耶穌,夫子,可憐我們罷!』主沒有揀選,立刻醫治了他們。事實上,主沒有對他們說,『你們得醫治了!』祂乃是說,『你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路十七14。)
十個人當中只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記得那治癒他的,回來感謝祂。(路十七15~16。)這裡的要點是:這段記載啟示主拯救恩典裡最高標準的道德。
我們從路加九章知道,主經過撒瑪利亞時,遭到棄絕。主一定知道十七章十一至十九節那十個患痲瘋者,多半是撒瑪利亞人。如果我是主,我會說,『你們撒瑪利亞人棄絕我,現在你們卻來向我要求潔淨。你們必須懊悔錯待了我,向我道歉,然後我纔醫治你們。』然而人救主不是這樣估量事情。相反的,祂是在最高標準的道德裡行事,施行祂拯救的恩典。那十個人一向祂求憐憫,祂就沒有選擇的醫治了每一位。這展示了祂救恩裡高標準的道德。
我們在十七章二十節看見,法利賽人又到主耶穌這裡來。可厭的法利賽人就是不放主過去。
十七章二十至二十一節說,『法利賽人問神的國幾時來到,耶穌回答說,神的國來到,不是觀察得到的;人也不得說,看哪,在這裡,或說,在那裡;因為看哪,神的國就在你們中間。』主回答法利賽人所題神國的問題,指明神的國不是物質的,乃是屬靈的;神的國就是救主─在祂第一次的來臨裡,(路十七21~22,)在祂第二次的來臨裡,(路十七23~30,)在祂得勝信徒的被提裡,(路十七31~36,)以及在祂毀滅敵基督,(路十七37,)以恢復全地,使祂得在其上的掌權裡。(啟十一15。)
二十二至二十四節證明神的國就是救主自己,因為當法利賽人問祂神的國時,祂就在他們中間。救主在那裡,那裡就有神的國。神的國與祂同在,祂將神的國帶給祂的門徒。(路十七22。)祂是神國的種子,撒在神所揀選的人裡面,發展為神掌權的範圍。祂復活以後,就在祂的信徒裡面。(約十四20,羅八10。)因此,今天神的國就在召會裡。(羅十四17。)
主在二十一節對法利賽人說,『看哪,神的國就在你們中間。』『你們』指詢問的法利賽人。(路十七20。)救主─神的國,不是在他們裡面,只是在他們中間。
法利賽人問主,神的國幾時來到,主回答說,神的國來到,不是觀察得到的。這就是說,神的國不是看得見的,不是觀察得到的。神的國乃是看不見的,是肉眼不能看到的。
主對法利賽人的答覆,有力的指明神的國實際上就是救主自己。主好像對他們說,『你們看不見神的國,但神的國現今就在你們中間。雖然神的國現今就在這裡,你們卻沒有屬靈的領悟來看見。你們需要屬靈的眼睛來看屬靈的事物,來看神的國。這國實際上是一個奇妙的人物。你們用肉眼能看見這人物身體的存在,但你們沒有屬靈的視力看見祂屬靈的實際。這人物屬靈的實際事實上就是神的國。因此,我說神的國現今就在你們中間。然而你們不能領悟這個屬靈的實際。』
主在二十二節接著對祂的門徒說,『日子將到,你們巴不得看見人子的一個日子,卻不得看見。』這指明救主不在了。當祂不在時,世人既棄絕祂,就成了邪惡的世代,放縱情慾而活著,(路十七23~30,)並且成了跟從祂者的對頭,因他們為主所作的見證逼迫他們。(路十八1~8。)因此,跟從祂者必須在今世藉著喪失魂生命,(路十七31~33,)勝過世界放蕩生活的麻醉影響,並藉著恆忍和憑著信心恆切的禱告,(路十八7~8,)應付世人的逼迫,使他們得以被提成為得勝者,在救主回來時進入神國的享受。(路十七34~37。)
CopyrightⒸ 2016-2023 臺灣福音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