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路加福音十八章三十一節至十九章十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十八章三十一節至十九章十節。這些經節論到三件事:主第三次揭示祂的死與復活;(路十八31~34;)醫好耶利哥的瞎子;(路十八35~43;)以及主在耶利哥拯救撒該。(路十九1~10。)
人救主在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漫長旅途上,對門徒說了許多事。在十八章三十一節,祂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私下對他們說到祂要往耶路撒冷去受死。
三十一至三十三節詳細的記載了這話:『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那藉著申言者所寫一切關於人子的事,都要成就。祂將要被交給外邦人,受戲弄,受凌辱,受吐唾,被他們鞭打,殺害,第三日祂必復活。』在三十一節,主不是說,『看哪,我上耶路撒冷去,』主乃是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
這是主耶穌第三次向門徒啟示祂的受死。第一次是在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祂變化形像之前。(路九22。)第二次是在加利利,祂變化形像之後。(路九44~45。)這一次,第三次是在往耶路撒冷的途中。這啟示是個豫言,對於門徒天然的觀念是完全陌生的;然而每一個細節都按字面應驗了。
我們已經看見,人救主已經兩次豫言過祂的死與復活。祂受死的時候既然到了,就上耶路撒冷去。這是祂按神的定旨,(徒二23,)順從神以至於死,(腓二8,)為要完成神救贖的計畫。(賽五三10。)祂知道祂要藉著死,在復活裡得榮耀,(路二四25~26,)並要釋放出祂神聖的生命,產生許多弟兄作祂的彰顯。(約十二23~24,羅八29。)祂為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來十二2,)自願被交與撒但所霸佔的猶太首領,被他們定罪以至於死。為此神將祂升到天上,使祂坐在自己右邊,(可十六19,徒二33~35,)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腓二9~10,)立祂為主為基督,(徒二36,)並賜祂榮耀尊貴為冠冕。(來二9。)
十八章三十四節說,『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領悟,這話對他們是隱藏的,所說的事,他們都不曉得。』我們可以把人救主對門徒論到祂受死的話,比作對牛彈琴。門徒不能欣賞主向他們所『彈奏』的『音樂。』主所說的話他們一點也不懂。雖然主用簡單的話,他們卻不能領會祂所說的。
門徒為甚麼不能領會主論到自己死與復活的話?他們所以不能領會,原因是他們完全在另一個國度裡,在他們自己的國度裡。因著他們在自己的國度裡,他們就無心為著神國的事。
主第三次揭示祂的死與復活,與醫好耶利哥的瞎子有關。實際上,是主的門徒瞎眼,需要得醫治。他們無法領會主論到死與復活的話,因為他們缺少領悟力和見識。因此,在第三次揭示主的死與復活之後,就有醫治瞎子的事例。
十八章三十五節說,『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瞎子坐在路旁討飯。』這裡似乎有個與耶利哥有關的問題。在十章主被接待在馬大家裡,她的家在伯大尼。在主從加利利到耶路撒冷的途中,祂應當先到耶利哥,再到伯大尼,然後從伯大尼往耶路撒冷去。那麼,為甚麼十章隱指伯大尼,而十九章清楚的題到耶利哥?難道這是說祂來到伯大尼,然後又回耶利哥去?不,事實上祂是經過耶利哥以後,纔被馬大接待。路加在十章所關切的,不是地理或歷史約次序;他所注意的是高標準的道德。這是有力的證明,顯示路加的敘述不是按照歷史事件的次序,乃是按照道德的次序。
我們已經指出,十八章三十五節說,主將近耶利哥。以下的經節指明人救主在將近耶利哥時,治好了一個瞎子。這指明祂在進耶利哥以前,治好了瞎子。但馬太二十章二十九節和馬可十章四十六節說,祂在出耶利哥時,治好了瞎子。路加的敘述有屬靈的意義。瞎子得看見後,接著就是十九章一至九節撒該的得救。這指明要接受救恩,需要先恢復視力,看見救主。這兩件在耶利哥接連發生的事例,在屬靈上該視為一件完整的事例。在黑暗中的罪人需要得著視力,纔能曉得他需要救恩。(徒二六18。)
十八章三十五節至十九章十節所說的,說明人要怎樣纔能履行十八章九至三十節所啟示,進入神國的條件,就是首先從救主得著看見,(路十八35~43,)然後接受救主作大能的救恩。(路十九10。)這樣,瞎子就能像悔改的稅吏和未受霸佔的小孩子一樣接受救主,撒該也能捨棄他一切的財富跟從救主。從主得看見並接受主自己,是進入一切屬靈事物的途徑。
耶利哥附近的瞎子聽見耶穌經過,就喊著說,『大衛的子孫耶穌,可憐我罷!』(路十八38。)『大衛的子孫』是以色列子民對基督君尊的稱呼。只有以色列人有特權這樣稱呼主。
四十和四十一節接著說,『耶穌就站住,吩咐人把他領過來,到了跟前,就問他說,你要我為你作甚麼?他說,主阿,我要能看見。』主在四十一節的問題,顯明對這個有需要之人寬廣的愛。這愛將人救主的人性,彰顯到難以想像的地步。
然後主對瞎子說,『你可以看見,你的信救了你。』(路十八42。)那人立刻看見了,就跟隨主,榮耀神。(路十八43。)
主第三次向十二個門徒啟示祂的死與復活之後,他們還是眼瞎。因此耶利哥附近的瞎子代表他們。主醫好瞎子,表徵祂對付了十二個門徒的眼瞎。
在此我還要說,明白聖經並不簡單。認識白紙黑字的字句,並不足以明白聖經。如果我們要明白聖經,就需要認識我們所讀那卷書的靈。在十八章這段話裡,路加靈裡的負擔是要給我們看見,所有跟從主的人,甚至祂所揀選的十二個人,都是瞎眼的。不僅法利賽人不能看見神國的屬靈實際,可以說,十二個門徒是最欠缺這種視力的。他們當中有三位─彼得、雅各、約翰─曾在變化形像的山上與主同在。雖然他們在那山上看見了許多,實際上,從屬靈一面說,他們甚麼也沒有看見,因為他們是瞎眼的。因此,不是只有耶利哥附近的那人是瞎眼的,所有在主周圍的人也都是瞎眼的。
我擔心今天信徒的光景,包括我們的光景在內。我們有些人可能仍是屬靈的瞎子。我們也許需要禱告說,『主阿,憐憫我。我需要你來醫治我的眼睛。主阿,我要能看見。』
馬可四章四十二節指明,我們也許看是看見,卻看不透,聽是聽見,卻不領悟。既然我們的光景可能是這樣,我們就需要禱告,求主憐憫我們。我們也需要倒空自己,好看見神國的屬靈實際。
法利賽人以為他們看見了許多,自認為了不起。實際上,他們算不得甚麼,他們甚至比稅吏更虛空。同樣的,雖然門徒從主耶穌開始盡職事就跟隨神,看見祂盡職期間所發生的事,他們仍然是瞎眼的。我們已經指出,我們也可能是屬靈的瞎子。我們有些人已經在主裡多年,可能在下意識裡以為自己懂得許多。但實際上,我們可能仍然是瞎眼的,沒有看見需要看見的事。因此我們需要主的醫治。我們在主面前需要深信,我們算不得甚麼,甚麼也不知道,需要祂使我們能看見。
我們讀路加福音時,也許不明白醫好耶利哥瞎子的事例,為甚麼到這時候纔記載。我們也許認為這樣的事例,應當早已記載在本書較前面的部分,也許應當記載於主在加利利盡職那一段。然而,路加把醫好這瞎子的事記載在十八章,主非常接近耶路撒冷的時候。這事例指明跟從人救主的人,需要主來醫治他們的眼瞎。
十九章一至十節記載主在耶利哥拯救撒該。一節說,『耶穌進了耶利哥,正經過的時候。』我們已經看過,耶利哥是咒詛的城。(書六26,王上十六34。)
十九章二節說,『看哪,有一個人名叫撒該,是個稅吏長,又很富足。』稅吏是替羅馬政府收稅的人,他們幾乎個個濫用職權,假借名義,訛詐勒索。(路三12~13,十九2,8。)納稅給羅馬政府,令猶太人非常痛苦。百姓藐視那些從事收稅的人,認為他們絲毫不值得尊重,(路十八9~10,)因此將他們與罪人同列。(太九10~11 。)
按照十九章二至六節,身量矮小的撒該為了要看耶穌,就爬上一棵桑樹。耶穌到了那地方,往上一看,對他說,『撒該,快下來,今天我必須住在你家裡。』(路十九5。)撒該就下來,歡歡喜喜的接待耶穌。但那些看見的人『都紛紛的唧咕議論說,祂竟然進到罪人家裡去住宿。』(路十九7。)
撒該在十九章八節說,『主阿,看哪,我把家業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這裡我們看見罪人一旦接受了救主,這大能救恩的結果,就是對付財物,並清理已往罪惡的生活。
八節的訛詐乃是勒索的溫和說法,與三章十四節者同。稅吏常高估人的財產或收入,或者提高無法繳納者的稅額,然後索取高利。
撒該對主說,他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這是按照律法賠償的條件。(出二二1,撒上十二6。)
主耶穌在十九章九節向撒該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無論這稅吏多邪惡,他還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是蒙揀選、承受神所應許之產業的後嗣。(加三7,29 。)
主在十節說,『人子來,是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這指明救主來到耶利哥不是偶然的,乃是特意的。祂特意來到耶利哥,要尋找這一個失喪的罪人,就如祂在撒瑪利亞尋找那有罪的婦人一樣。(約四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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