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路加福音二十二章一至二十三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路加二十二章一至二十三節。不過,在看路加福音這段話以前,我要多說一點二十一章五至三十六節。
在路加二十一章三十四、三十五節主說,『你們要小心,恐怕因酗酒、沉醉並今生的思慮,累住你們的心,那日子就如同網羅忽然臨到你們,因為那日子要這樣臨到全地面上一切居住的人。』這裡的網羅不是指主來的日子,乃是指將要臨到普天下之大災難的時候,試煉的時候。(啟三10。)因此,大災難要像網羅一樣,臨到全地面上一切居住的人。
在二十一章二十四節,主耶穌說到外邦人的時期:『他們要倒在刀刃之下,又被擄到各國去,耶路撒冷要被外邦人踐踏,直到外邦人的時期滿了。』這裡外邦人的時期,不是指恩典的時期,那是外邦人得救的時候,如羅馬十一章二十五節所指明的。路加二十一章二十四節裡外邦人的時期,是表徵外邦人控制以色列國的時候。這種控制開始於尼布甲尼撒,完結於啟示錄十九章所題哈米吉頓的大戰,敵基督被毀滅的時候。
對解經的人來說,二十一章二十四節是困難的一節。困難的原因是,聖經裡有些關於耶路撒冷被毀的豫言,結合了兩三件事。聖殿已經被玷污兩次,將來還要再被玷污一次。聖殿頭一次是被但以理八章八至九節的小角所表徵的安提阿克以比凡尼玷污,安提阿克豫表羅馬太子提多,他在主後七十年第二次玷污聖殿。因此,但以理八章的豫言混合了安提阿克以比凡尼和提多的玷污聖殿。不僅如此,但以理九章末了關於提多的豫言,將他與敵基督混在一起。因此,但以理關於耶路撒冷毀滅的豫言,含示安提阿克以比凡尼、提多和敵基督的毀滅。
我們讀路加二十一章二十四節,可能以為這節是描述提多毀滅耶路撒冷。然而,當我們思考上下文時,會看見二十四節不是指提多毀滅耶路撒冷。二十五節說,『日月星辰將有異兆,地上的邦國也有困苦,因海和波濤的響聲,就驚惶失措。』按照歷史,這樣的事並沒有發生在提多毀滅耶路撒冷以後。不僅如此,二十六、二十七節繼續說,『人由於懼怕,並等待那將要臨到天下的事,都嚇昏了,因為天勢都要震動。那時,他們要看見人子,帶著能力和大榮耀,在雲中來臨。』這些事當然都沒有在提多毀滅耶路撒冷以後發生。因此這些經節指明,二十四節的毀滅應當是指將來的毀滅─耶路撒冷將來在敵基督手下所要遭受的毀滅。
今日耶路撒冷是自由的。然而當敵基督起來敵擋神的時候,他要擄掠並毀滅耶路撒冷。路加二十一章二十四節就是說到這要來的毀滅。
在路加二十一章五至三十六節,人救主豫言要來的事。首先,祂向門徒揭示聖殿的被毀。(路二一5~6。)然後祂繼續說到在祂的升天和大災難之間的災禍。(路二一7~11。)在同樣的期間,就是在主升天和大災難之間,跟隨基督的人要受逼迫。主在十二至十九節說到這逼迫。因此,在二十一章七至十九節,我們看見在同一期間要發生兩件事─災禍和逼迫。
主在二十一章二十至二十七節,說到大災難與祂的來臨;在二十八至三十六節,說到門徒的得贖與得勝者的被提。在試煉,就是大災難的時期以前,我們必須儆醒,常常祈求,使我們能逃避『這一切要發生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路二一36。)這就是在大災難以前被提─被提到諸天上的寶座那裡。當災禍發生,逼迫持續時,我們等候被提。然而,我們若要在大災難來臨以前被提,就必須儆醒,謹慎自己,免得被酗酒、沉醉並今生的思慮,累住我們的心,以致那日子如同網羅忽然臨到我們。(路二1~34。)我們必須儆醒,使我們不因酗酒、沉醉並今生的思慮,累住我們的心。
路加二十一章五節至二十二章四十六節這段話,說到人救主為著受死豫備門徒。主用兩種方式完成這豫備:首先藉著告訴門徒要來的事,(路二一5~36,)其次藉著設立祂的晚餐,使門徒有分於祂的死。(路二二7~23。)人救主甚至藉著設立祂的晚餐(或稱為主的桌子),來為著祂救贖的死豫備門徒。
當主為著受死豫備自己和門徒時,敵對者─猶太社會的首領,也在忙著尋找機會捉拿主,要把主置於死地。主在這裡運用祂的主宰權柄,因為這是彌賽亞必須被剪除的一年,也就是被豫定的救主必須受死的一年。不僅如此,舊約還豫言了準確的月日。因此,救主在舊約所豫言並豫表的準確日子被治死,是極其緊要的。
每件事都安排妥當,使人救主在準確的時間和地點被治死,這不是簡單的事。這當然需要三一神運用主宰的權柄。子豫備自己受死,靈和父也作工豫備環境,使子準確的照著舊約所豫言並豫表的,在十字架上受死。
在路加二十二章我們看見,當人救主豫備自己受死時,敵對者正忙於他們的密謀、陰謀。同時,神的仇敵撒但也很忙。每當神忙碌的時候,撒但也忙碌。撒但特別積極的利用人救主所選立的十二使徒之一,加略人猶大。撒但教唆猶大出賣主耶穌。撒但將尋找機會把主交給要殺祂之人的思想,注射到猶大裡面。因此,在本章我們看見敵對者的密謀,和撒但的工作。一面,『祭司長和經學家設法怎樣纔能除掉耶穌,』(路二二2,)另一面,『撒但進了那稱為加略人的猶大裡面,他本是十二數中的一個。他去和祭司長並守殿官商量,怎樣可以把耶穌交給他們。』(路二二3~4。)
在路加二十二章七至二十三節,人救主設立祂的晚餐,以頂替舊約的逾越節。在舊約裡,逾越節是一件大事,可認為與神的創造同等。在舊約裡,首先有神創造的記載,然後我們看見神所造的人墮落了,至終下到埃及。當神即將拯救祂的子民脫離在埃及的轄制時,祂設立了逾越節。逾越節就是神的子民得救,被帶回所失去的權利的時候。逾越節的實行持續了一千五百多年,從出埃及十二章的時候起,直到人救主同門徒末次守逾越節的那晚為止。
路加二十二章七至二十三節,是聖經中一段非常要緊的話,因為這段話標明了舊約逾越節的結束。在這裡我們看見人救主設立祂的晚餐,主的桌子,以頂替舊約的逾越節。從這裡我們看見,主設立晚餐的那晚乃是轉換的時候,從舊約的逾越節轉換成新約主的晚餐。這是非常重要的事。
在路加二十二章,我們必須看見逾越節和主桌子之間的區別。七至十八節說到逾越節,十九和二十節說到主的晚餐。七節說,『除酵節,須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到了。』除酵節為期七天,(利二三6,)又稱逾越節。(可十四1。)事實上,逾越節是除酵節的頭一天。(出十二15~20。)
路加二十二章七節說到宰逾越節羊羔的那一天。猶太的曆法是根據聖經,一天是從晚上開始。(創一5。)人救主在末次逾越節的晚上,首先與祂門徒同喫逾越節的筵席,並為他們設立祂的晚餐,然後與門徒同去橄欖山下的客西馬尼園。祂在那裡被捉,並被帶到大祭司那裡,深夜受議會的審判。同日早晨,祂被交給彼拉多,受他的審判,並且被定死罪。然後在上午九時,祂被帶到各各他,在那裡被釘在十字架上,一直留到下午三時,(可十五16~40,)以應驗逾越節的豫表。(出十二6~11。)
在路加二十二章十五節主對門徒說,『我切願在受害以先,同你們喫這逾越節的筵席。』『我切願』原文直譯是『我以渴望來渴望。』主渴望在祂受害以先,就是在祂上十字架以先,同門徒喫逾越節的筵席。二十一章十五至十八節裡的喫喝,是在十九和二十節設立主晚餐以前,最後一次守逾越節。
在路加二十二章十六節主繼續說,『我告訴你們,我絕不再喫這筵席,直到牠成就在神的國裡。』代名詞『牠』指十五節的逾越節。這節要完全應驗於要來之神的國,那時救主要與得勝的聖徒一同坐席。(路二二30,十三28~29。)
神有完整的計畫,要救贖祂的子民進入祂的禧年。逾越節的筵席是神完全救贖的表徵,這完全的救贖是要帶神的選民進入對祂自己完全的享受裡。這享受就是路加福音所題到的禧年,是以賽亞的豫言和利未記二十五章之豫表的應驗。禧年實際上就是藉著神的救贖而有對神的享受。表徵禧年的筵席,首先是舊約逾越節的筵席,然後是新約主的桌子。
逾越節的筵席在舊約裡並沒有完全應驗;主的桌子也是一個筵席,乃是來頂替並繼續逾越節的筵席。然而即使這新約的筵席也還沒有完全應驗,乃是到了要來的國度裡纔會完全應驗。
如果我們仔細讀聖經,我們會看見,舊約和新約都說到筵席。這筵席開始於出埃及十二章,延續了十五個世紀多,直到主耶穌用祂的桌子來頂替的那晚為止。今天在召會生活中,神的子民乃是赴這新約的筵席。然而,這筵席要到要來國度裡的筵席纔會完全應驗。這就是說,國度裡的筵席,將是逾越節的筵席和主桌子的筵席的應驗。
表面看來有三個筵席:逾越節的筵席、主桌子的筵席、和國度裡的筵席。實際上,這些不是三個筵席,而是一個筵席的三個階段。神已經藉著祂的救贖設立了一個筵席,使我們享受禧年的三個階段,就是舊約、新約和國度。
可以說逾越節是舊約的禧年。當逾越節設立的時候,受壓制的以色列人,就從埃及的轄制得釋放,從法老的暴虐得釋放。以色列人原來是受奴役的俘虜。在消極一面,逾越節使他們從那種轄制得釋放;在積極一面,逾越節把他們帶進一個筵席,享受那表徵作神具體化身之基督的羊羔。那一天以色列人被帶進對神的享受;他們享受羊羔和逾越節。後來,在曠野,他們享受嗎哪。進入美地以後,他們享受美地的豐富,這美地是包羅萬有之基督的豫表。現在我們能彀看見,逾越節釋放以色列人脫離轄制,並把他們帶進對神的享受。然而,他們至終失去這享受,再度被擄。
人救主在路加四章宣告禧年的下一階段─新約的禧年。新約的禧年也有一個表徵或表號,就是主的桌子。主的桌子是禧年的表號,這禧年釋放我們脫離轄制,並把我們帶進對三一神完全的享受裡。主的桌子不僅是舊約逾越節筵席的頂替,也是那筵席的延續。
新約主桌子的筵席,將由要來國度裡的筵席所頂替並延續。國度裡的筵席是這筵席的第三階段。這要來的筵席,是主桌子的頂替和延續,也是禧年的表徵。那時神所揀選並救贖的子民,將從一切的霸佔、轄制和奴役得釋放,並在國度時代被帶進對三一神的享受裡。
路加二十二章十七、十八節說,『耶穌接過杯來,祝謝了,說,你們拿這個,大家分著喝。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絕不喝這葡萄樹的產品,直等神的國來到。』有些讀者可能以為這是主桌子的杯。然而,這是逾越節筵席的杯,不是主桌子的杯。在十六節,主和祂的門徒喫逾越節的筵席,在十七節,他們喝那筵席的杯。十九和二十節纔說到主的桌子。我們必須清楚區分二十二章七至二十三節的兩個筵席。我們若在聖經上標明,逾越節的筵席結束於十八節,主的晚餐開始於十九節,這會很有幫助。
路加二十二章十九節說,『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十九節的餅不是逾越節的餅,乃是主桌子的餅。不僅如此,主在這節說,『你們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因此,這不是記念出埃及十二章所發生的事。拿起主桌子的餅,乃是為了記念人救主。
二十節說,『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這血是為你們流出來的。』這也不是逾越節的杯,乃是在主血裡的新約。
神在出埃及二十四章三至八節,與蒙救贖的以色列人立約,(來九18~21,)這約成了舊的遺命,作為祂在律法時代對待贖民的依據。人救主照著神的旨意,(來十7,9~10,)藉著祂的死,為神的選民完成神永遠的救贖,並用祂的血立了新約,就是更美之約。(來八6~13。)這約在祂復活以後成了新的遺命,(來九16~17,)作神在恩典時代與祂所救贖並重生的人聯合為一的依據。這新約頂替了舊約,同時將神的舊時代轉換為神的新時代。人救主要祂的門徒知道這點,並在祂復活後基於這點、照著這點過生活。
我們已經強調過這事實:人救主在和門徒喫了逾越節的筵席以後,纔設立祂的晚餐,主的桌子。祂創設祂的晚餐,要信徒記念祂,以延續並頂替逾越節的筵席,那是舊約的筵席,是要選民記念耶和華的救恩。(出十二14,十三3。)新約這新的筵席,是藉著喫餅喝杯來記念人救主;餅象徵祂為信徒所捨的身體,(林前十一24,)杯象徵祂為信徒的罪所流的血。(太二六28。)餅指生命,(約六35,)就是神的生命,永遠的生命;杯指福分,(林前十16,)就是神自己作信徒的分。(詩十六5。)身為罪人,他們的分該是神忿怒的杯,(啟十四10,)但人救主為他們喝了那杯,(約十八11,)使祂的救恩成了他們的分,就是滿溢的(詩二三5)救恩之杯,(詩一一六13,)其內容乃是神作他們包羅萬有的福分。這餅和這杯是人救主晚餐的構成成分,祂的晚餐就是祂設立的桌子,筵席,(林前十21,)叫信徒享受祂作這樣的筵席記念祂。因此,他們在記念祂的時候,陳列祂救贖並分賜生命的死,(林前十一26,)向全宇宙見證祂豐富、奇妙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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