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信息是上篇信息的續篇。
主的復活已經成就了,但門徒還需要去尋找,纔能發現。主耶穌的復活是愛祂的尋求者所發現的。約翰二十章給我們看見,怎樣的人會領悟主的復活,以及主會向怎樣的人揭示祂復活的景象。我們怎樣纔能得到主復活的啟示?主的復活在這宇宙中成就了,這是何等奇妙且奧祕!但我們如何纔能明白這事?我們如何纔能得著這事的啟示?只有藉著愛主並且尋求主。主復活的事實已經成就了,但必須被發現,被看見。在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以前,生命裏的復活在事實上已經成就了;但馬利亞必須藉著愛主並尋求主纔能發現。這立下一個原則。今天基督復活是已成就的事實,但許多人還沒有看見這事。他們從未到達發現這事的地步。你已經發現基督復活的事實麼?你已經得到啟示或異象,看見主已經復活了麼?我知道你有主復活的知識、道理和故事,但你曾否在靈裏發現復活的事實?我們若要有這樣的發現,首先必須愛主並尋求主。
當你來到聚會中,為何沒有甚麼可供應或見證?只因為你沒有發現,缺少啟示。看看馬利亞,她發現之後怎麼作?她跑到門徒那裏,告訴他們新事。我確信,你若早晨遇見主,對祂有新發現,你必會來到睌上的聚會中,向我們傾吐。屬靈的發現,屬靈的啟示和屬靈的異象,十分有賴於尋求主。你若不尋求主,就很難分享祂。
抹大拉的馬利亞沒有知識。她絕對在生命中,全然不在知識樹裏。她甚麼都不知道。依人看來,她來到墳墓那裏,特別是一大清早就來了,真是太傻了。然而,她是最先發現主復活這事實的人。
姊妹們,你們可能很愛主,並且可能最先看見主復活的事實;但你們像馬利亞一樣,仍然需要弟兄們幫助。馬利亞立刻跑到兩位帶頭的弟兄(彼得和約翰)那裏,將她的發現告訴他們。這是很有趣的,當馬利亞到門徒那裏,只有兩個有反應,跑到墳墓那裏。其餘的人為甚麼沒有去?可能一面因為他們沒有尋求,另一面因為他們懶惰。他們也許太貪睡了。只有彼得和約翰跑到墳墓那裏,去看馬利亞所發現的。約翰或許比彼得年輕,跑得比彼得快,先到達墳墓;但不知甚麼緣故,他沒有進去。彼得經驗比較豐富,第一個進入墳墓。當這兩位弟兄看見細麻布和捲得整整齊齊的裹頭巾,留在墳墓裏,他們就清楚主必已從死人中復活。馬利亞先前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裏取了去,我們不知道他們把祂放在那裏。』(約二十2。)這兩位弟兄比這位傻姊妹清楚多了。彼得可能說,『我同情我的姊妹,不責怪她。我現在知道主不是被取去的。且看那些裹屍布。祂必定從墳墓走出去了。』
這給我們看見一幅如何尋求主的圖畫。首先去看墳墓的人是馬利亞,首先進入墳墓的人是彼得。弟兄們到底是弟兄們,他們心思比較清晰,比姊妹們容易相信事實。那兩位弟兄看見了空墓、細麻布和裹頭巾,就很清楚主必定復活了。他們雖然看見了事實,領悟且客觀的相信了,但他們沒有主觀的經歷。在他們滿意於客觀的事實後,便離開了墳墓,但那姊妹馬利亞仍然逗留著,因為她還在等候、觀看並盼望。她額外的尋找,使她得著了對主復活的經歷。主既向她啟示了自己,她就不僅得著了事實,也得著了經歷。她是第一個經歷復活之主的人。
我們在這裏看到一幅圖畫,揭示與主有關的兩面-事實和經歷。你可能相信事實,卻沒有經歷。彼得和約翰領悟並相信事實,但是缺乏對主復活的經歷。馬利亞既有事實,又有經歷。譬如,你也許知道主釘十字架的事實,卻沒有經歷十字架。同樣的原則,你也許有主復活的事實,卻沒有經歷復活的主。我們需要事實,也需要經歷。馬利亞首先看見事實的啟示,但光有事實她不滿意。她進一步得著了對復活之主的經歷。
通常弟兄們都很客觀,姊妹們都很主觀。按照聖經的原則,男人總是代表客觀的真理,而女人總是代表主觀的經歷。舉例說:亞伯拉罕代表信的道理或信的真理,而撒拉代表順從的經歷。信與真理有關,是客觀的;順從與經歷有關,是主觀的。照樣,彼得和約翰客觀的相信了主復活的事實,馬利亞卻主觀的經歷了這事實。今天許多基督徒從未看見主復活的事實。有些人確實有主復活的啟示,但他們只有啟示,沒有經歷。
在召會生活中,弟兄們總是比姊妹們清楚。他們在真理和事實上相當清楚,但他們不很在意經歷。彼得或許對約翰說,『主無疑已經從死人中復活了。我們不要在這裏浪費時間。我們回去罷!』這兩位帶頭的弟兄雖然回去了,馬利亞那傻姊妹卻仍在那裏哭泣。馬利亞也許說,『誰把主取去了?我要知道祂如今在那裏!』但那兩位弟兄不能幫助她。在召會生活中,弟兄們往往無法幫助姊妹。他們認為她們很傻,就把她們留在原處,自己回家去休息了。他們對羅馬六章很清楚,看見且相信了事實。為甚麼姊妹們必須流淚禱告浪費時間?這是每個地方召會的真實光景。所有帶頭的弟兄都是清楚的人,所有的姊妹卻都是哭泣的人。但最終,得著經歷的卻是傻的、哭泣的人。她們不在意真理、事實、甚至信心;她們只在意真正摸著活的主,單單宣告說,『我不在意裹屍布,我只在意主。我要和祂在一起,我要摸著祂。你們告訴我,你們將祂放在那裏?』在禱告聚會中,姊妹們常常這樣禱告。在過去的四十年中,這些又傻又哭的禱告多次惹煩了我。但我們弟兄們必須學習不要責怪或責備姊妹們,我們必須欣賞這事實,我們有這麼多傻的、哭的、尋求的姊妹,因為她們是首先對主復活有真正經歷的人。
主耶穌自己可能無意要遇見祂的門徒。祂是復活的初熟果子,該趁著新鮮的時候將自己獻給父。祂不該在父以外先遇見任何人。但由於那姊妹的懇切和尋求的心,主耶穌不能避開不見她。於是,祂向她顯現。當她想要摸祂時,主似乎說,『不行。你只能看我,不要摸我。我在復活裏的新鮮必須是為著父的。我將復活的新鮮獻給父以後,就要回到你們這裏。那就是你們享受我復活的時候。』我們弟兄必須從姊妹學功課。在許多事例中,我們弟兄只憑信心持守事實,我們不像姊妹那樣得著經歷。
我們若要更多看見主,就必須更多和祂交通。馬利亞看見主,是最好的晨更。在這次晨更裏,她遇見了主,主也遇見了她;她向主禱告,主也對她說話;她與主交通,主也將祂的話和啟示賜給她。我們將看見,主向她啟示:從那時起,門徒就成了祂的弟兄。祂還告訴她:祂要到父那裏去,並且父不僅是祂的父和祂的神,也是他們的父和他們的神。這啟示是由馬利亞帶給弟兄們的。
在那天早上,馬利亞看見了墳墓、兩位天使和主。她起初沒有認出主來,但最終主叫她的名字,她就認出祂來了。主何時來到馬利亞跟前?墳墓既是空的,主就不在那裏;祂既未升到天上,祂也就不在天上。因此,主在離開墳墓以後,升到天上之前,到那裏去了?我相信主就在墳墓附近,但不在墳墓裏面。祂雖在墳墓附近,彼得、約翰和馬利亞起初卻沒有看見祂。至終,主將自己啟示給馬利亞;但即使在祂這樣作以前,祂已經在那裏了。主一直在那裏,馬利亞卻不知道,以為祂被人取去了。我相信甚至當彼得和約翰在那裏時,主也在那裏。他們沒有認出祂來,祂也沒有將自己向他們啟示。你們有沒有想到,主此刻就在我們這裏?只是我們不曉得,主也沒有向我們啟示。
在這章裏,相當明顯的,門徒有三類。馬利亞代表第一類,彼得和約翰代表第二類,懶惰的人代表第三類。懶惰的門徒沒有主復活的啟示,也沒有發現主的復活。彼得和約翰有發現和啟示,卻沒有經歷。馬利亞有發現,有啟示,還有經歷。今天基督徒的情形和這段記載所顯示的一樣。這段記載啟示基督復活這已成就的事實,但要發現祂的復活,仍需我們的尋求;要經歷祂的復活,還要進一步的尋求。換句話說,啟示在於我們的尋求,經歷在於我們進一步的尋求。我們必須先尋求主,纔能發現祂的復活;必須更多尋求主,纔能經歷祂的復活。
基督的復活不只為尋求的人發現,且為神差來的天使所見證。(約二十11~13。)當馬利亞往墳墓裏看時,『就見兩個天使,身穿白衣,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著,一個在頭,一個在腳。』(約二十12。)這兩個天使就像遮罪蓋上的基路伯,注視觀看著榮耀的復活之主,如何完成脫離死之威脅的奇妙工作。這兩個觀看的天使,成了主耶穌復活最有力的見證人。細麻布和裹頭巾是來自人一面的見證,天使是來自神一面的見證。這些都被一個尋求主的姊妹所看見。
在二十章十七節,主耶穌對馬利亞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到父那裏;你往我弟兄那裏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到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那裏,到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那裏。』在這節裏,主說到祂要升到父那裏去。主在復活那天,升到父那裏去。這是隱密的升天,是十六章七節主要去的豫言終極的應驗,比祂在門徒跟前公開的升天(徒一9~11)早四十天。在復活那天清晨,祂升到天上去滿足父,晚上又回到門徒那裏。(約二十19。)祂復活的新鮮必須先給父享受,正如在豫表上,初熟的莊稼要先獻給神。
馬利亞在她的經歷裏,幾乎經歷了父神在不久後所經歷到的。主耶穌甚至在升天顯給父看以前,就向馬利亞顯現了。馬利亞比父神更早看見復活的主。那時候,馬利亞想要摸主,但主不讓她摸。她見到主已經彀了。我們看見,主不讓她摸,因為祂還未升到父那裏。祂必須先將自己獻給父,先接觸父。當天晚上祂來到門徒那裏,就叫他們摸祂。(路二四39。)藉著這些事件我們知道,馬利亞是最先看見復活之主的人。
主耶穌也對馬利亞說,『你往我弟兄那裏去。』這裏我們來到約翰福音裏最重要的一點,沒有很多基督徒清楚看見這點。在主復活以前,主從未稱祂的門徒為『弟兄。』已往祂所用最親密的稱呼是『朋友。』在十五章十四、十五節祂說,『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你們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奴僕,因為奴僕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都已經告訴你們了。』但如今在祂復活以後,祂的『朋友』成了祂的『弟兄。』藉著祂的復活,祂的門徒就因神的生命得了重生,(彼前一3,)這生命是藉祂分賜生命的死釋放出來,如十二章二十四節所指明的。在祂的復活裏,祂所有的門徒都得了重生。彼前一章三節說,藉耶穌基督從死人中復活,重生了我們。主藉著復活,將成為靈的自己分賜到祂所有的門徒裏面。他們因著接受了祂的生命,就都重生成了祂的弟兄。要記得主在十字架上要祂的母親以祂的門徒約翰為自己的兒子,又吩咐祂的門徒以她為自己的母親。(約十九26~27。)在主復活那天,主在十字架上的話應驗了。從那時起,約翰成了主的弟兄,因此,主的母親就成了約翰的母親。
藉著基督的復活,門徒成了主的弟兄,因為他們現在與主同有一樣的生命。主藉著祂的復活使門徒得著重生,因此他們不再僅僅是門徒和朋友,也是祂的弟兄。主是那一粒麥子落在地裏死了,又在復活裏長出來,結出許多子粒,好產生一個餅,就是祂的身體。(林前十17。)在主死以前,祂是惟一、獨一的子粒;但在主復活以後,這惟一、獨一的子粒就成了許多子粒。這就是生命藉著基督的死與復活而繁增。
神的獨生子在祂的復活裏,成了許多弟兄中的長子。(羅八29。)這『許多弟兄』就是藉祂的復活,因神的生命得了重生的人,這生命是藉祂分賜生命的死所釋放出來的。藉著祂的復活,父神聖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裏面。因此,我們都成了神的兒子。藉此,神獨一的兒子使成了許多弟兄中的長子。所以主沒有對馬利亞說,『你往我朋友那裏去,』乃是說,『你往我弟兄那裏去。』
基督是父的獨生子,在祂復活以前,是父個人的彰顯。現今藉著祂的死與復活,父個人的彰顯已成為父神在子裏團體的彰顯。
基督的許多弟兄,就是父的許多兒子,乃是召會,(來二10~12,)在子裏作父神團體的彰顯。這是神終極的心意。所以那許多弟兄是父生命的繁殖,也是子在神聖生命裏的擴增。因此,在主的復活裏,神永遠的定旨得以完成。
讓我們更詳細的看看希伯來二章十至十二節。十節說,『原來萬有因祂而有,藉祂而造的那位,為著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裏去,就藉著苦難成全他們救恩的創始者,這對祂本是合宜的。』那萬有因祂而有,藉祂而造的就是父,而救恩的創始者乃是子。父正領著眾子進榮耀裏去。
十一節說,『因那聖別人的,和那些被聖別的,都是出於一;因這緣故,祂稱他們為弟兄,並不以為恥。』在這節裏,『那聖別人的』就是聖別人的子,『那些被聖別的』就是被聖別的許多兒子。這裏的『一』是指父。因此,那聖別人的子,和我們被聖別的人,都是出於一位父。所以祂稱我們為弟兄,並不以為恥。祂甚麼時候開始稱我們為弟兄?在約翰二十章十七節的時候,祂對馬利亞說,『你往我弟兄那裏去。』為甚麼祂不以稱呼我們弟兄為恥?因為我們都接受了祂父的生命。在祂復活以後,祂所有的門徒都接受了父的生命。現今,因為祂和我們出於同樣的源頭,有同樣的生命,帶著同樣的性情,所以祂稱我們為弟兄,並不以為恥。
十二節繼續說,『我要向我的弟兄宣告你的名,在召會中我要歌頌你。』這裏我們看見,子向祂的眾弟兄宣告父的『名,』也就是說,使他們認識父是生命的源頭,是生育的神。這節也告訴我們,子在召會中歌頌父。我們藉此看見眾弟兄就是召會。我花了很多時間,要找出另一節說到主耶穌歌頌父的經文,至終,因為找不到,我就明白,每逢祂的弟兄們歌頌父,祂就在他們的歌頌裏歌頌。我們歌唱,祂就在我們的歌唱裏歌唱。
在二十章十七節,主耶穌也對馬利亞說,『我要升到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那裏,到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那裏。』主藉著祂分賜生命的死與復活,已使門徒與祂成為一。所以,祂的父也是祂門徒的父,祂的神也是門徒的神。藉著祂的復活,門徒已經接受了父的生命和神的性情。祂使門徒成為祂的弟兄,藉此將父的生命和神的性情分賜到他們裏面。祂使祂的父成為他們的父,使祂的神成為他們的神,藉此將他們帶到祂在父神面前的地位,就是子的地位上,使他們在復活裏一同有分於祂的父與神。因此,無論在內裏的生命和性情上,還是在外面的地位上,他們都與所聯結的主一樣。在內裏我們有實際,在外面我們有地位。父不只是主自己的父,也是門徒的父。從此以後,所有的門徒都是神的兒子。我們和長子,長子和我們,都是一樣的。這就是在祂復活裏的召會。讚美祂!
主為甚麼告訴馬利亞,祂要到父與神那裏?一面,主是神的兒子,所以祂要以神子的身份見父。另一面,祂仍是人的兒子,所以祂要以人子的身份見神。我們也一面是人,另一面是神的眾子。我們既是人,神對我們就是神;我們既是神的眾子,神對我們也就是父。就在此刻,因著我們既是人又是神的眾子,我們就有神也有父。所有的門徒都是人,都成了主的眾弟兄和父的眾子,因為他們已經接受了與主同樣的生命。這就是馬利亞帶給主眾弟兄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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