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信息是上篇信息的續篇。
吹入信徒裏面的那靈乃是保惠師。(約十四16,26,十五26,十六7。)這保惠師原文意辯護者,就是陪伴在旁,照料我們事務、案件的人。在原文,保惠師與約壹二章一節的辯護者同。我們若將約壹二章一節和約翰十四章十六節放在一起,就看見今天主耶穌在諸天之上神的右邊是我們的辯護者,同時,祂在我們的靈裏也是保惠師。在諸天之上,祂是與父同在的辯護者;在我們的靈裏,祂是保惠師。這就是祂是梯子,神的使者在其上上去下來的原因。(約一51。)祂是升天的主,乃是我們與父同在的辯護者,在諸天之上照料我們的案件。祂是內住的靈,乃是與我們同在的辯護者,(約十四16~17,)就是在我們身旁照料我們的一位。我何等珍賞祂這位保惠師!祂在那裏,同時又在這裏。
那靈乃是實際的靈。(約十四17,十五26,十六13。)子是父同其豐滿的具體化身;(西二9;)那靈是子同其豐滿的實化、實際。(約十六13~15,一16。)父連同父一切的豐滿都具體化身並彰顯在子裏面。離了子,沒有人能看見並接觸父。子連同子一切的豐滿都啟示並實化為靈。在靈以外,沒有人能接受或經歷子。靈是三一神的實際,給我們經歷。
吹入門徒裏面的那靈,也是得著榮耀之耶穌的靈。(約七39。)在基督復活以前,那靈只是神的靈,只有神聖的元素;但在祂復活以後,這靈就成了得著榮耀之人耶穌的靈,兼有神聖的元素和屬人的元素。神的靈因而成了這樣一位包羅萬有的靈。
我們的神今天乃是『經過過程』的神,和先前的祂不再相同。在祂成為肉體以前,祂只是有神性的神;但藉著經過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和復活的步驟,祂已成了『經過過程』的神。請不要拒絕這觀念,或想要爭辯。在已過的永遠裏,祂是神。有一天,祂成為肉體來作人,在地上生活了三十三年半,經歷了人生。這不是個過程麼?然後,祂被釘在十字架上,被置於死。祂進入死,遊歷死,通過死,至終從死裏走出來。這不也是個過程麼?當然是的。想想逾越節的羊羔所經過的過程,基督是真逾越節羊羔,也經過了過程。藉著成為肉體、為人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和升天,現今神已和祂成為肉體之前不同了。祂和創造時絕不相同。在創造時,祂僅僅是神,是那神聖者。但經過了成為肉體、為人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和升天的過程之後,祂成了何等的一位神!現今,祂這位神不僅有神性,且有人性、為人生活、包羅萬有的釘死、復活和升天。祂現今是這樣奇妙的一位,帶著神性、人性、與許多的美德、屬性和成就。這就是今天我們的神,祂是包羅萬有的靈,臨到我們又進到我們裏面。這就是那經過過程的神給我們享受。今天,我們在享受這樣一位經過過程的神。有些基督徒也許批評我用『經過過程』這辭,但他們越想寫書批評這事,他們就越看見亮光。真理就是真理。我們在享受『經過過程』的神,這位『經過過程』的神今天就是在復活中的生命。這復活的實際乃是賜生命的靈。因此,賜生命的靈是在復活中的生命。讚美祂,祂在復活後成了在復活中的生命,那就是得著榮耀之耶穌的靈。
這靈也是耶穌的靈、基督的靈、和耶穌基督的靈。耶穌的靈主要的是指主為人的靈,祂曾活在地上,為著成功救贖而歷盡人間的苦難。(徒十六7。)基督的靈主要的是指主復活後成為神聖人位的靈,帶著拔高的人性住在我們的靈裏,作我們的生命。(羅八9。)耶穌基督的靈指明,今天那靈乃是主那是神又是人之包羅萬有的靈,包括主的神性、人性、為人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升天,連同祂一切的神聖屬性、人性美德、與祂功績的成就。因此,這包羅萬有的靈有『全備的供應。』(腓一19。)不管我們處在甚麼境況,有甚麼需要,這包羅萬有的靈,就是耶穌基督的靈,都能給與正確的供應,應付我們的需要。使徒保羅寫腓立比一章十九節時,正在受監禁之苦。在那種情況下,他經歷了受苦的耶穌和復活的基督那包羅萬有之靈全備的供應。
我們已經看見,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說,『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祂的第一種形態是肉體,(約一14,)祂的第二種形態是靈。所以現今主就是那靈。(林後三17。)主為要成為我們的經歷,採取了兩個步驟。在成為肉體這第一個步驟中,祂取了血肉之體的形態,好為我們完成救贖。在復活這第二個步驟中,祂化身為靈的形態,好將祂自己分賜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的生命。藉著這一切,我們已蒙救贖並得重生,有分於祂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
羅馬八章二節說,那靈是生命的靈。這生命的靈就是吹入並住在門徒裏面的生命之氣。(約十四16~17。)這是為著在約翰線上的生命。為著在路加線上的能力,那靈被比作吹在門徒身上的一陣暴風。(徒二2~4。)在約翰的線上,那靈被比作吹到門徒身上,(約二十22,)並住在他們裏面作生命的生命之氣,這生命的靈一點不差就是現今成了賜生命之靈的復活基督。
主向門徒吹了一口氣後,就對他們說,『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二十23。)這裏我們看見主給門徒權柄,代表祂赦免人,給他們權柄來捆綁和釋放。這就是赦免人,或將人留在定罪之下的權柄。雖然門徒有這權柄,卻不是在他們自己裏面,乃是在聖靈中運用的。當我們在聖靈裏,並充滿聖靈,我們就有權柄斷定人是否蒙神赦免。我們若說他蒙了赦免,他就必蒙了赦免。但我們惟有在聖靈裏,並且被聖靈充滿時,纔能運用這權柄。此外,這權柄必須在基督身體的交通裏,並且必須為著基督身體的交通。在基督身體的交通裏,我們纔有這權柄代表主赦免人;也只有為著基督的身體,我們纔能代表主接納神所赦免的人進入召會,就是祂的身體。
二十章十九節門徒在主復活那天晚上的聚集,可視為五旬節以前,召會首次的聚會。這次聚會照著希伯來二章十至十二節,應驗詩篇二十二篇二十二節,使子向祂的弟兄們宣告父的名,並在祂的弟兄們所組成的召會中歌頌父。宣告父的名,乃是使門徒知道父是生命的源頭,使他們有分於祂神聖的性情。在召會中歌頌父,乃是在召會的聚會中,在信徒的歌頌中歌頌父。按照詩篇二十二篇二十二節和希伯來二章十至十二節,復活的主在復活那天,召會首次的聚會中,作了這兩件事。
主復活後,從第一日晚上開始,就來與門徒聚集。因此,在主的復活裏與眾聖徒聚集,乃是極其重要的。抹大拉的馬利亞在早晨個人遇見主,得了祝福。(約二十16~18。)但她在晚間仍然需要與眾聖徒聚集,團體的遇見主,好得著更多、更大的祝福。(約二十19~23。)主復活後和門徒首次的聚集中,有主的同在、平安、主的差遣、吹氣和捆綁並釋放的權柄。這些是主在那次召會的聚集中帶給祂門徒的祝福。不管馬利亞在晨更中與主的交通多美好,她仍需要來到晚間的聚會中領受這一切祝福。這些祝福是更大更重要的。我們可能在晨更中從主得著一些東西,甚至得著主自己,但那是我們個人個別所需要的。我們還必須來聚會中得著更重要的東西。晨更和召會聚會是兩面,我們需要頭一面個人的祝福,也需要第二麵團體的祝福。
多馬錯過了主復活後與門徒的首次聚會。幸好他參加第二次的聚會,補償了他首次聚會所漏掉的恩典。(約二十25~28。)哦,我們不可錯過任何召會的聚會!我們不該說那無所謂,我們要在家裏休息。主若來到,我們就會像多馬一樣錯過了祂。多馬錯過了主的顯現。因他那次召會的聚會沒有在場,他真的缺了一些東西。這章滿了啟示,但多馬全都錯過了。他錯過了啟示,錯過了發現,也錯過了對主復活的經歷,因他錯過了晨更和召會的聚會。他錯過了啟示,就是門徒乃是主的眾弟兄,也是神的眾子。他錯過了平安、聖靈的氣、神聖的使命和權柄。他是得救的,他是弟兄,但因他沒有參加那次聚會,他錯過了許多東西。
在早晨,我們該有個人個別的晨更,但在晚間我們必須來到召會的聚會中。我們真是需要和別的弟兄姊妹在一起!那時,主會帶來更多、更大、不同的東西。不要因你在晨更中美妙的經歷而驕傲,也不要說晨更就彀好了,你需要來到召會聚會中,與聖徒們相聚。我們中間有人錯過晨更,有人錯過晚間的聚會。但我們必須有個人的晨更,也必須有團體的晚間聚會。晨更不能頂替晚間聚會,晚間聚會也不能頂替晨更。我們兩者都需要。對於神,每樣東西都有兩面。甚至在接觸主的事上,也有兩面,有個人的和團體的。因這緣故,早晨有晨更,晚上有聚會。所以我們不可忽略晨更,也不可忽略召會的聚會。馬利亞早晨得著第一手的新鮮東西,那是沒有甚麼可以頂替的。然而,她仍需要更多的東西-平安、差遣、吹氣和使命。這些東西只能在召會的聚會中纔能得到。主的使命是給召會的,不是給個人的,所以我們必須在召會中纔能受差遣。使命是基督身體的事,因此我們必須在召會中,並藉著召會受主差遣。
很希奇,這章從未指明主離去了,從未告訴我們祂離開了門徒。很希奇,主帶著可觸摸的物質身體,經由關了的門進到屋子裏。這就是說,在主復活後,主就是那靈。因著復活的主現今是那靈,祂就能隨時、隨地和門徒同在。從主復活後,祂就沒有時間或空間的問題。現今主能在任何境遇中與我們同在。我們也許關了門,但祂仍和我們同在。按照這章,我們不知道主從那裏來,祂何時來,何時去。我把這章讀過多次,找不出甚麼地方指明主往那裏去了。這就是說,主在復活後乃是那靈。主這靈隨時、隨地、在一切情況之下,都與我們同在。主始終與我們同在,惟一的不同是有時我們覺得祂的同在,有時我們不覺得。即使我們不覺得祂的同在,祂仍然在這裏。今天對於我們,問題不是祂來或祂去,乃是祂的顯現或隱沒。祂來了,就是祂顯現了。祂去了,就是祂隱沒了。然而實際上,祂一直在這裏。不管我們覺得祂在或不在,主仍然在這裏,主無所謂來或去,現今只有顯現或隱沒的差別。祂既成就了一切,就使自己與門徒成為一,門徒現今與祂乃是一。
約翰二十章二十六節說,『過了八日,耶穌的門徒又在屋裏,多馬也和他們在一起,門雖都是關的,耶穌卻來站在當中,說,願你們平安。』這裏門徒的聚集,可視為五旬節以前,召會第二次有主同在的聚會。如『過了八日』一語所指明的,這次聚集是在第二個七日的第一日,主復活後的第二個主日。讚美主,不僅有一個主日,也有第二個主日。在第二個主日,多馬也在那裏。我們會看見,主這次是特意為多馬來的,祂直接來到多馬面前對付多馬。
主復活後,首先向尋求祂的抹大拉馬利亞顯現。然後祂隱密的升到父那裏,將祂復活的新鮮呈獻給父,讓父得到滿足。以後,祂成為靈回到地上,將祂自己吹入門徒裏面,並且與祂的弟兄們相會。如今在二十六節,我們看見祂繼續與祂的弟兄們相聚。絕不要以為和信徒相聚是小事。這是大事,我們不該錯過。我珍賞馬利亞在主復活那天清晨所經歷的,她的確有上好的晨更。那次晨更使她參加晚上的聚會。
八天前,主在十九節來過之後,約翰的記載沒有明言,也沒有暗示,主曾離開門徒。雖然他們不覺得主的同在,實際上祂仍與他們同在。主將自己吹入門徒裏面以後,就住在他們裏面,與他們同在。因著祂的門徒不是一直覺得祂的同在,所以需要祂的顯現。祂在這節的來,不是真的來,乃是祂同在的顯出。主受死以前,祂在肉體裏的同在是看得見的。主復活以後,祂是靈的同在是看不見的。祂復活後的顯現或顯出,是要訓練門徒領悟、享受並習慣祂看不見的同在。看不見的同在,比祂看得見的同在更便利、更優越、更寶貴、更豐富也更真實。祂這可愛的同在,就是在復活裏的那靈。主已將那靈吹進門徒裏面,那靈要一直與他們同在。
在二十章二十七節,主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不信,總要信。』多馬因為錯過了與主在復活中的首次聚會,已經成為非常落後的。這時主向他顯現,對付這不信的門徒,將留在祂復活身體上的受死創痕,指給他看。我已經說過,我也不知道祂受死的創痕如何還能留在祂復活的身體上。多馬雖然先前已成為最落後的,但在召會第二次聚會後,他成為最前面的,因為他說,『我的主,我的神。』(約二十28。)多馬是第一個認識人子是主,(徒二36,十36,羅十四9,十12~13,林前十二30,林後四5,腓二11,)也是神(約一1~2,五17~18,十30~33,羅九5,腓二6,約十五20)的人。多馬不但是第一個認識人子是主也是神的人,也是第一個宣告耶穌是主也是神的人。
在二十章二十九節,主對多馬說,『你因看見了我纔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主不僅藉著顯現,對付多馬的不信,也訓練門徒沒有看見就信。主在訓練他們操習祂看不見的同在。因為今天主在復活裏的同在不是看得見的同在,乃是看不見的同在,所以我們必須沒有看見就信。我們若盼望先看見纔相信,我們就錯了。我們必須操練沒有看見就信,因為現今主的同在,不同於祂在肉體裏的同在;那是祂看得見的同在。既然祂的同在是看不見的,我們就必須運用信心來實化。雖然我們看不見祂,卻確信祂與我們同在。按照行傳一章三至四節,主和門徒同在四十天之久,訓練他們實化並操習祂看不見的同在。
三十、三十一節說,『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蹟,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就可以在祂的名裏得生命。』這些經節指明,約翰福音的目的是要證明耶穌是基督,(約一41,四25,29,七41~42,太十六16,路二11,)也是神的兒子。(約一34,49,九35,十36,太十六16,路一35。)這些經節,連同二十一章二十五節,確定約翰福音選載了一些事,目的為見證生命和建造。
基督是照著主的職分和使命而有的稱呼;神的兒子是祂照著祂的身位而有的稱呼。祂的身位與神的生命有關,祂的使命與神的工作有關。祂是神的兒子,作了神的基督。祂憑著神的生命為神作工,使人因相信祂能得著神的生命,成為神的眾子,也能憑著神的生命作工,建造團體的基督,(林前十二12,)因而成就神永遠建造的定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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