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使徒行传四章三十二节至五章十二节。
在行传四章三十二节至五章十一节,我们看见召会生活的延续,在五章十七至四十二节,我们看见犹太宗教徒逼迫的延续。关于召会生活的延续,在四章三十二至三十七节有积极的一面,在五章一至十一节有消极的一面。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在四章三十二节至五章十一节所见到的召会生活。
四章三十二节说,‘那许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魂的,没有人说他的财物有一样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正如在二章四十四节,凡物公用不是爱的标记,乃是基督大能的救恩拯救信徒脱离贪婪和自私的标记。凡物公用在神新约经纶的初期,只实行了很短时间,到了保罗尽职时,这事在召会生活中并没有长期持续,当作规条来实行。
四章三十三节说,‘使徒大有能力,见证主耶稣的复活,众人也都蒙大恩。’使徒是复活基督的见证人,他们不仅以言语,也以生活行动见证祂,特别是见证祂的复活。
按照三十三节,所有的信徒都蒙大恩。律法是照着神的所是要求人;恩典却是以神的所是供应人,以应付神的要求。实际上,恩典就是神自己给人享受。恩典是复活的基督成了赐生命的灵,(林前十五45,)在复活里将经过过程的三一神带到我们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使我们能在复活里活着。因此,恩典乃是三一神成了我们的生命和一切。
三十四、三十五节说,‘他们中间没有一个缺乏的,因为凡有田产房屋的都卖了,把所卖的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给各人。’正如在二章四十五节,卖田产房屋乃是证明主大能的救恩,使信徒能胜过属地的产业,这些产业霸占、占有、篡窃了堕落的人类。(太十九21~24,路十二13~19,33~34,十四33,十六13~14,提前六17。)
在三十六、三十七节,路加举了一个积极的例子,说到一个人卖了他的田产,把所卖的价银拿来,放在使徒脚前:‘有一个利未人约瑟,按籍贯是居比路人,使徒称他为巴拿巴。(巴拿巴翻出来,就是劝慰子。)他有一块田地,也卖了,把钱拿来,放在使徒脚前。’巴拿巴是亚兰文,原意申言之子,转指说话以鼓励、劝导、安慰人者。籍贯是居比路的利未人巴拿巴,卖了他的产业,把所卖的钱拿来放在使徒脚前,要照圣徒所需用的,分给各人。这是四章三十二至三十七节积极面的一部分。
在四章末了积极的一面之后,路加在五章一至十一节陈明消极的一面。消极的一面涉及一对夫妇,亚拿尼亚和撒非喇:‘但是有一个人,名叫亚拿尼亚,同他的妻子撒非喇,卖了产业,把价银私自留下一部分,他的妻子也知道。他把一部分拿来放在使徒脚前。’(徒五1~2。)亚拿尼亚和撒非喇有个邪恶的计划,要欺骗内住的灵,向祂撒谎。‘彼得说,亚拿尼亚,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叫你欺骗圣灵,把田产的价银私自留下一部分?’(徒五3。)亚拿尼亚表面上是欺骗使徒,实际上是欺骗圣灵,就是神,(徒五4,)因为在使徒为着主的工作上,圣灵与使徒乃是一。
我们读这几节,就看见有两个人位住在这对夫妇里面。第一,那灵必然住在他们里面;因为他们已经得救,所以圣灵已经在他们里面得着住处。第二,撒但住在他们里面;因为撒但充满了他们的心,叫他们欺骗圣灵。所以,有两个居住者-圣灵与撒但,住在亚拿尼亚和撒非喇里面。
我们需要看见,我们信徒也有这两个居住者在里面。然而,一些圣经教师不相信撒但住留在信徒里面,也不相信圣徒可能被鬼附。宾路易师母(JessePenn-Lewis)因着在她‘圣徒的争战’(War on the Saints)一书中说到信徒被鬼附的事例,有些人甚至称她为‘女巫。’虽然有些人否认信徒会被鬼附,但有些真信徒曾被鬼附却是事实。行传五章这里也许是信徒被撒但占有或欺骗的第一个事例。彼得问亚拿尼亚:‘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这指明撒但不仅在他们外面,也在他们心里欺骗他们,引诱他们。
撒但怎能在他们里面有这样的地位?这是因着他们的野心。多年来我知道信徒会有野心,要得著名声、地位、头衔和阶级。这野心甚至在召会生活的人中间也能找到。我在东西方都看过,在召会里人有野心要得着阶级、地位、头衔和名声。甚至青年人也可能有野心要作带头的人。
最近在台北,主在我们中间有这样的行动:我们在召会里设立了四百多个小排。已过我们建立类似的排,每一排都指派带头的和助手。但是我们发现,那些指派成了败坏的因素。所以,这次我们告诉召会,在小排里面不要任何指定的带头人,每一个人都可以带头。
亚拿尼亚和撒非喇里面,有地位给撒但作欺骗他们的根基,那就是他们想要得著名声。他们想要得着为召会变卖一切的名声。因着他们的野心,他们就拟定一个计划,卖了一块田产,把所卖的价银私自留下一些,然后把一部分拿来,放在使徒脚前。
我们曾指出,亚拿尼亚和撒非喇欺骗圣灵。你认为他们所欺骗的那灵是在天上,在他们的外面么?你认为他们仅仅欺骗一位客观的灵么?亚拿尼亚和撒非喇欺骗的这位灵,就在他们里面。如果圣灵不在他们里面,彼得为什么说他们欺骗圣灵?撒但与圣灵同时住在亚拿尼亚和撒非喇里面。
今天在圣经教师中间有一种倾向,否认撒但魔鬼住在人肉体里这个事实。但请想想彼得在马太十六章的经历。彼得承认耶稣是基督,是活神的儿子。主对他说,‘西门巴约拿,你是有福的,因为不是血肉之人启示了你,乃是我在诸天之上的父启示了你。’(太十六17。)然后在同一章,我们看见这位从父领受了启示的彼得,也被撒但霸占了。当彼得拉着主责劝祂时,‘祂却转过来,对彼得说,撒但,退我后面去罢!’(太十六23。)在这里我们看见,撒但不仅在彼得外面,也在彼得里面。
撒但离我们并不远,我们需要谨慎,以免受他欺骗。我们若要避开撒但的欺骗,就必须弃绝、定罪并放弃要在召会生活中作重要人物的野心。每当我们在召会生活中想要成为重要人物,撒但就有地位来欺骗我们,按属灵一面说,就是把我们带进死亡。
亚拿尼亚和撒非喇有野心要在召会中成为重要人物;他们有野心要得著名声。他们因着野心,就被欺骗,这欺骗把他们带进死亡。正如这段记载所指明的,亚拿尼亚和撒非喇两个人都肉身死了。
我们不该认为在召会里既然没有亚拿尼亚和撒非喇那样的肉身死亡,就表示完全没有死亡。不是这样。要作重要人物的野心,要作带头人的野心,将有野心的人带进属灵的死亡。那些有野心的人也许肉身没有死,却有属灵的死亡。我们在主的恢复里看过类似的事例,这些事例证明野心产生属灵的死亡。在这事上我们都需要非常谨慎。
亚拿尼亚和撒非喇遭受肉身死亡的惩罚,这事实并不是说,他们要永远沉沦。虽然亚拿尼亚和撒非喇得救了,他们却犯了至于死的罪。(约壹五16~17。)在神行政的对付里,有些神的儿女由于某种的罪,在今世被命定要肉身死亡。这是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光景,他们因着欺骗圣灵,受到肉身死亡的惩罚。他们的事例教训我们,对于召会生活里的野心和不诚实,我们要极其谨慎。
圣灵使用路加记载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事例,向我们指出,召会生活也许是美妙的,但我们对于野心还需要谨慎。我们不该有任何野心,想要在召会里作重要人物。我们不该对阶级、地位或名声有野心。我们若有这样的野心,就会给仇敌地位,把我们带进属灵的死亡。
五章四节的话与凡物公用有关系:‘田产还留着,所留下的不是你自己的么?既卖了,价银不也是由你作主么?’这指明使徒不把变卖田产并分给别人,当作规条来实行。这里没有要求信徒要凡物公用,这件事该作得心甘情愿。如果亚拿尼亚和撒非喇不想卖自己的产业,没有人要求他们要这样作。不仅如此,所卖的钱也是由他们自己作主。他们的罪乃是企图欺骗圣灵。他们保留自己的产业,或保留所卖的钱,并不是罪。他们的罪乃在于欺骗圣灵。他们企图欺骗召会,藉着撒谎为自己取得名声。得罪内住的灵是粗鄙的罪。他们的罪乃是甘愿与他们里面邪恶的居住者撒但合作。我们都需要学习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事例所给我们的功课。
在五章三节,彼得告诉亚拿尼亚,他欺骗了圣灵,然后在四节末了对他说,‘你不是欺骗人,乃是欺骗神了。’这证明三节的圣灵就是神。
后来彼得对撒非喇说,‘你们为什么同心试探主的灵?’三节的圣灵,四节的神和九节的主都是一,在信徒的经历中更是如此。
在五章十一节,路加结束这消极一面的叙述,说,‘全召会以及所有听见这事的人,都甚惧怕。’召会的希腊文是ekklesia,艾克利西亚,由ek,出来,和kaleo,蒙召的引伸辞组成,因此是蒙召出来的(会众),就是召会。使徒行传首次在这里题到召会,就是地方召会。我们在以后的信息中会看见,八章一节说到在耶路撒冷的召会。这是头一处在地方上建立的召会,在一个城,就是耶路撒冷城的辖区之内。这是一个在地方上的地方召会,正如主在马太十八章十七节所指明的。马太十六章十八节所启示的召会是宇宙召会,那是基督独一的身体。马太十八章十七节所启示的召会是地方召会,是基督独一的身体在地方上的彰显。新约对这事(在地方上建立召会)的记载是前后一贯的。(徒十三1,十四23,罗十六1,林前一2,林后八1,加一2,启一4,11 。)
五章十二节说,‘主藉使徒的手,在民间行了许多神迹奇事。’这里与二章四十三节的记载非常相似。那里告诉我们:‘又有许多奇事神迹,藉着使徒行出来。’我们需要看见,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复活、升天的基督乃是神中心的见证,奇事神迹并不是这见证的一部分,也不是神完全救恩的一部分,只是证实使徒所传讲、所供应以及所行的,绝对是出于神,不是出于人。(来二3~4。)这就是说,奇事神迹既不是神中心见证的一部分,也不是神救恩的一部分。奇事神迹是神用以证明使徒的传讲与职事是出于神的方法。在使徒时代,需要藉着他们行神迹奇事。毫无疑问,那吸引了群众的注意。然而,我们今天不该强调奇事神迹。
CopyrightⒸ 2016-2023 臺灣福音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