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使徒行傳五章十七至四十二節。
在行傳五章十七至四十二節,我們看見猶太宗教徒逼迫的延續。這段話包括四件事:議會的捉拿與主的解救、(徒五17~28)使徒的見證、(徒五29~32、)議會的禁止與釋放、(徒五33~40、)使徒的歡樂與忠信。(徒五41~42。)
行傳五章十四節說,『信的人越發加添歸主,連男帶女很多。』因此,『大祭司和一切同他在一起的人,就是當地撒都該派的人,都起來,充滿忌恨,就下手拿住使徒,將他們收在公共拘留所。』(徒五17~18。)『公共拘留所』一辭,指外面的牢房,不是為著嚴重案件使用的內監。主的使者,夜裡開了監門,領使徒們出來。(徒五19。)那些看守牢門的不知道所發生的事。第二天早晨,議會和以色列人的眾元老差人到監牢去,要把使徒提出來。『但差役到了,不見他們在監裡,就回來稟報說,我們看見監牢關得非常妥當,守衛也站在門外,及至開了門,裡面一個人都見不到。』(徒五22~23。)『守殿官和祭司長…非常為難。』然後『有一個人來向他們報告說,看哪,你們收在監裡的人,現正站在殿裡教訓百姓。』(徒五24~25。)宗教徒不明白所發生的事,使徒們已經從監牢裡被解救出來,而且在殿裡施教。
主的使者解救使徒出監牢時對他們說,『你們去站在殿裡,把這生命的話,都講給百姓聽。』(徒五20。)我們需要注意『這』字,因為牠指明獨特的生命。這裡『話』的希臘字是rhema,雷瑪,指即時說出來的話,不是書寫出來常時的話。所以,使者對使徒們說,『去…,把這生命的話,都講給百姓聽。』
『這生命』是指明甚麼生命?這是彼得所傳講、供應、活出的神聖生命,這生命勝過了猶太首領的逼迫、恐嚇和監禁。這話指明彼得的生活和工作,使神的生命在他的處境中既真實又現實,甚至天使都看見並將其指出。
使徒沒有受吩咐講述關於神聖生命的道理。今天有些基督徒談論生命,但他們的談論完全是道理。我們需要尋求從主來的憐憫與恩典,叫我們每逢講說神聖的生命時,就是講說我們所活的生命的話。這就是說,神聖的生命成了我們的日常生活。我們應當供應人的就是生命。
行傳五章二十六節說,『於是守殿官同差役去帶使徒來,並沒有用暴力,因為怕百姓用石頭打他們。』宗教首領不知道如何應付這局面,尤其不知道如何對付『這生命。』他們怕百姓,就沒有對使徒施用暴力。『帶到了,便叫使徒站在議會中。大祭司問他們說,我們曾嚴嚴的吩咐你們,不要靠這名施教。看哪,你們倒把你們的教訓充滿了耶路撒冷,想要叫這人的血歸到我們身上。』(徒五27~28。)嚴嚴的吩咐你們,直譯,用吩咐吩咐你們。那些議會的人吩咐使徒們不要再靠耶穌的名講論。
在二十九至三十一節,『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祂復活了。這一位,神已將祂高舉在自己的右邊,作元首,作救主,將悔改和赦罪賜給以色列人。』耶穌的成為肉體,使祂成了一個人;祂在地上的為人生活,使祂有資格作人的救主;祂的釘十字架,使祂為人成就了完全的救贖;祂的復活,稱義了祂救贖的工作;祂的高舉,使祂就職為管治的元首,能以作救主。祂這高舉是祂得成全作人的救主(來二10,五9)終極的一步。
五章三十一節的元首,原文意創始者、起源、起始者、元首、元帥,與三章十五節的創始者同字。猶太首領所棄絕殺害的那人耶穌,神已將祂高舉,作至高的元首、君王、君王的元首,管治世界,(啟一5,十九16,)並作救主,拯救神所揀選的人。元首與祂的權柄有關,救主與神的救恩有關。祂用祂的權柄主宰管治全地,使環境適合神所揀選的人接受祂的救恩。(徒十七26~27,約十七2。)
今天管治這地的是誰?我們可以說,這地是由各國的君王和總統管治,但主耶穌這位至高的管治者,乃是在他們之上。按照啟示錄一章五節,祂是地上君王的元首。你認為元首或君王,那個名稱更高?也許多半的人會說,君王比元首高。但新約說基督是君王的元首。彼得說祂是元首,是管治者的首長。
實在是如此,基督是君王的元首,祂把所有的君王都廢去了。只有祂是管治者。不僅如此,按照啟示錄十九章十六節,祂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基督既是管治者,又是君王。祂是管治者,管治全地。表面看來,是君王和總統在管治這地,好像主耶穌並不在寶座上。但這位似乎不在寶座上的,卻是所有登寶座者的管治者。今天全世界都在主的治理之下,祂實在是元首,是管治者的首長。
主耶穌管治這地是為著甚麼目的?祂是元首,管治者,祂管治這地的目的,乃是為叫我們得著救恩。祂在管治,叫我們可以得救。我們可用移民到美國的中國人這事例來說明。我們發現這些移民有許多向主非常敞開。但他們若是留在中國,就不可能這樣敞開。主耶穌運用祂的權柄,使許多外國人來到美國。他們一到達,就成了向主敞開的。這說明主管治這地是為著拯救人。
我們相信神已先揀選了我們,然後在適當的時候,這位地上君王的元首主耶穌,運用祂的權柄產生了某種環境,叫我們別無選擇,只有相信祂。就某種意義說,我們是被主『捉住』了。許多聖徒都見證,他們被主捉住了。我們在爽快的時候也許不覺得是這樣。然而,當我們頭上的『天空』不晴朗,就屬靈一面說,我們的光景是『烏雲密佈』時,我們也許開始想是主捉住了我們,甚至用陷阱捕捉了我們。我們也可能相信,我們是被捉在召會生活裡。我們無法逃脫主的『陷阱。』我們已經被基督捉住,且被捉在祂裡面。不僅如此,我們也被捉在召會生活裡。就某種意義說,這是我們的光景。我們已經在主的主宰裡被祂捉住了。
我們得救以前像隨意跑動的老鼠,但主耶穌運用祂的主宰權柄,設下捕捉籠來捉我們。我們跑得越快,祂越容易捉住我們。在這件事上,祂是主宰的。祂是君王的元首,安排環境,困迫我們相信祂。沒有這樣的環境,我們就不會相信祂。實際上,相信主並不在於我們,完全在於祂。祂已經被高舉作所有君王的元首,為要安排環境,使祂所揀選的人相信祂。
彼得在三十一節說,神已將基督高舉在自己的右邊,作元首,作救主。主捉住我們之後,就成了我們的救主。不過,祂不是拯救我們不被捉住,而是把我們留在『捕捉籠』裡,為要拯救我們脫離神的定罪、火湖、以及許多惡事。祂作元首是為著權柄,祂作救主是為著救恩。
我不知道有誰是憑自己的揀選要相信耶穌的。我們都是被迫相信祂的。許多人都見證說,『關於相信主耶穌,我別無選擇,我就是必須相信祂。』實際上,我們沒有一個人是甘願相信主。我們都是被祂捉住,被迫相信祂的。讚美主,我們相信祂!
我們已經指出,我們無法逃離主的捕捉籠。我們可以用挪亞所造的方舟來說明。這方舟是基督的豫表。我們一旦進入作我們方舟的基督,就無法出來了。我們需要這方舟,因為沒有牠我們就要滅亡。
在創世記的一篇信息裡,我說地方召會是我們今天的方舟。我們現今都在這方舟裡。誰把你放在召會這方舟裡?是你把自己放在那裡麼?是主把我們放在召會方舟裡。祂已經被神高舉作元首,並且祂這元首已經把我們放在方舟裡。有時候,我們會想從召會方舟出來,但是我們無法逃脫。因著主耶穌這元首,我們在方舟裡,現今也該在其中一同生活。
按照彼得在三十一節的話,主是元首和救主,『將悔改和赦罪賜給以色列人。』將悔改和赦罪賜給神所揀選的人,需要基督被高舉作管治的元首和救主。祂主宰的管治,引領並使神所揀選的人悔改;祂的救恩,基於祂的救贖,將赦罪賜給他們。
悔改是為著赦罪。(可一4。)在神那面,赦罪是基於祂的救贖;(弗一7;)在人這面,赦罪是藉著人的悔改。
悔改和赦免是主要的恩賜,只有主耶穌這位元首和救主,彀資格將悔改和赦免賜給人。此外沒有人彀資格將悔改和赦罪賜給人。我們需要看見,在這宇宙中,只有神彀資格將悔改和赦罪賜給人。
在積極一面,我們已經被主耶穌捉住了。若沒有被捉住,我們中間有誰會悔改?倘若主沒有俘擄我們,我們沒有一個人會悔改。實際上,是主迫使我們悔改,否則我們不會悔改。悔改不是出於我們,悔改乃是這位被高舉的元首和救主所賜的恩賜。在悔改之後,我們領受了赦免的恩賜。為著悔改和赦免的恩賜,讚美主!讚美祂,祂彀資格將悔改和赦免賜給神所揀選的人!
在三十二節彼得接著說,『我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神賜給順從之人的聖靈,也是這些事的見證人。』這裡的『事,』直譯是話,指即時的話。使徒與聖靈都是這些事的見證人,這指明聖靈與使徒是一。彼得在這一節說,神將聖靈賜給順從的人。順從是接受並享受神的靈的道路和條件。
五章三十三至四十節描述議會對使徒的禁止與釋放。三十三節說,『議會的人聽見,就極其惱怒,想要殺他們。』極其惱怒,直譯,被鋸透,是被激怒的強烈寓意說法。
三十四節接著說,『但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迦瑪列,是眾百姓所敬重的律法教師,在議會中站起來,吩咐把使徒暫時帶到外面去。』法利賽人是猶太人中間最嚴緊的教派,(徒二六5,)約成立在主前二百年。他們誇耀自己超凡的宗教生活、對神的虔誠、並聖經的知識。
在三十五節迦瑪列對議會的人說,『諸位,以色列人哪,對於這些人,你們應當小心怎樣辦理。』然後,他說了丟大和加利利人猶大的事件,又接著說,『現在我告訴你們,不要管這些人,任憑他們罷。因為他們所謀所行的,若是出於人,必遭毀壞;若是出於神,你們就不能毀壞他們,恐怕你們倒要顯為是攻擊神了。』(徒五38~39。)這裡迦瑪列的話說得非常好。
迦瑪列是個虔誠、敬虔的人,但他在神的經綸裡麼?他認識有關神經綸的事麼?迦瑪列不在神的經綸裡,他對神的經綸一無所知。歷代以來,許多敬虔的人就像迦瑪列。他們雖然虔誠、敬虔,對神的經綸卻一無所知,他們不明白神的行動。迦瑪列不認識主藉彼得、約翰所作的,同樣,這些虔誠人也不認識主在他們的時代中所作的。
在三十五至三十九節,我們看見迦瑪列相當有智慧,也很中立。請注意他在三十八、三十九節用『若』字。他在三十八節說,『他們所謀所行的,若是出於人,必遭毀壞。』接著在三十九節說,『若是出於神,你們就不能毀壞他們。』迦瑪列沒有偏袒那一方,乃是將整個局面交給神。他知道這工作若是出於人,必遭毀壞。但這工作若是出於神,人就不能對牠作甚麼。我們已經指出,迦瑪列敬虔、虔誠,也有智慧且中立,但他不認識神的經綸,也不在其中。歷年來許多人就像迦瑪列,非常敬虔、虔誠,但不管他們多麼敬虔、虔誠,他們卻不知道神在地上所作的。
我們從迦瑪列的事例看見,僅僅敬虔、屬靈是不彀的。我們還需要認識今天神如何行動。神在那裡行動?祂以甚麼方式行動?既然神一直在行動,我們就必須找出祂以甚麼方式行動。是以羅馬天主教的方式,還是以公會的方式?是以靈恩的方式,還是以內裡生命的方式?現今神是以甚麼方式行動?我們不能相信神靜止不動。既然神在行動,我們就需要內裡有把握和滿足,我們認識祂的行動,也在祂的行動裡。我們需要對神當前的行動有把握。
我們不該像議會的人,也不該像迦瑪列,我們該是今天的彼得、約翰。我們從神聖啟示的記載中能彀看見,彼得、約翰是在神的經綸裡。他們與神一同行動;或者更準確的說,神與他們一同行動。他們已被激發與神一同行動。
今天我們如何?我能見證,我有把握主的行動是在祂的恢復裡,也同著祂的恢復。關於這一點,我們有聖靈作裡面的見證人。我們可以和彼得一同說,『我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人,…聖靈也是這些事的見證人。』我們內裡有把握和滿足,我們是在主當前的行動裡。我們不是迦瑪列-我們是今天的彼得和約翰。
議會的人聽從了迦瑪列,便叫使徒來,『打了他們,又吩咐他們不可靠耶穌的名講論,就把他們釋放了。』(徒五40。)所以,『他們歡歡喜喜從議會跟前走開,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徒五41。)為這名受辱,就是為這名蒙羞。為著人所羞辱、神所寶貴之耶穌的名受辱,乃是真正的尊貴。因此,受辱的人因被算是配為這名受辱而歡喜。
行傳五章四十二節說,『他們每日在殿裡,並且挨家挨戶,不住的施教,傳耶穌是基督為福音。』在這裡我們看見,使徒在殿裡,並且在信徒的家裡傳福音。我們有負擔跟隨這種實行,挨家挨戶傳講並施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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