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使徒行傳九章一至十九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掃羅的悔改。
行傳九章一節說,『掃羅仍然向主的門徒,口吐威嚇兇殺的話。他來到大祭司跟前。』掃羅贊同司提反被殺,(徒七60,)用石頭打司提反的人把自己的衣服放在掃羅腳前。(徒七58。)掃羅這個逼迫者,是個有堅強意志的青年人。
掃羅生在大數,一個文化很高的城,在那裡的大學接受希臘教育。在行傳二十二章三節,他說,他『在迦瑪列腳前,按著我們祖宗嚴緊的律法受教。』這指明他從一位偉大的拉比迦瑪列,接受宗教教育。無疑的,掃羅是希臘和希伯來這兩種語言的學者,也在希臘文化和希伯來宗教裡受過訓練。不僅如此,他是羅馬公民。我們在他身上看見西方文化三個主要的元素:希伯來宗教、希臘文化、羅馬政治。他按著希伯來宗教受教,在希臘文化裡受訓練,又是羅馬帝國的公民。也許他的父母或祖父母成了羅馬公民,掃羅本人生來就是羅馬人。(徒二二25~28。)所以,掃羅有三重資格-希臘文化、希伯來宗教、羅馬政治。
主是主宰一切並無所不知的。司提反受的教育似乎比彼得和約翰好;彼得和約翰是沒有學問的加利利漁夫。但司提反不像掃羅在西方文化的三種元素上那樣有資格。在腓立比三章五節,保羅描述自己是『希伯來人所生的希伯來人,』因他生來就是希伯來人,又在希伯來宗教裡受過良好的教育。沒有一個人像他那樣彀資格,擔負將神新約經綸帶到外邦世界的使命。
在主得著掃羅以前,掃羅是被撒但得著的。撒但必定知道掃羅是個重要人物。撒但不僅得著掃羅,也煽動他帶頭逼迫跟從耶穌的人。當逼迫的人用石頭打司提反的時候,掃羅看守他們的衣服。司提反死後,『掃羅卻殘害召會,逐家進去,連男帶女拉去下在監裡。』(徒八3。)路加特意用『殘害』一辭是很有意義的,指明掃羅想要毀滅、破壞全召會,以及所有跟從耶穌的人。
掃羅逼迫在耶路撒冷的信徒還不滿足,他來到大祭司跟前,『向他求文書給大馬色的各會堂,若是找著這道路上的人,無論男女,都可以捆綁帶到耶路撒冷。』(徒九2。)按照九章十四節,掃羅有權柄捆綁一切呼求主耶穌之名的人。掃羅想要去大馬色,因為有許多分散的聖徒在那裡。他打算去那裡捉拿一切呼求主名的人。
九章二節說,掃羅的意圖是要找著『這道路上的人,』把他們『捆綁帶到耶路撒冷。』這裡的道路,是指在神新約經綸裡主完全的救恩。這道路就是神藉著基督的救贖和那靈的塗抹,將祂自己分賜到信徒裡面的路;就是信徒有分於神並享受神的路;就是信徒藉著享受神而在靈裡敬拜祂,並藉著與受逼迫的耶穌是一而跟從祂的路;就是信徒被帶進召會中,並被建造在基督的身體裡,為耶穌作見證的路。
九章二節的道路包括彼後二章二節、十五節、二十一節所說真理的路、正路、義路。真理的路就是基督徒按著真理生活的途徑;這真理乃是新約內容的實際。(提前二4,三15,四3,提後二15,18,多一1。)這途徑按照牠各種的特點,有別的名稱,如正路、義路、平安的路、(路一79,羅三17、)救人的道路、(徒十六17、)神的道路、(太二二16,徒十八26、)主的道路、(約一23,徒十八25、)這道路;(徒十九9,23,二二4,二四22;)以及被譭謗為異端的道路。(徒二四14。)
掃羅在往大馬色的路上,也許十分喜樂,十分興奮。他可能對自己說,『我從大祭司得了權柄,要捆綁一切呼求耶穌之名的人。我要去大馬色捉拿一切呼求這名的人,把他們帶到耶路撒冷,下在監裡。』
當掃羅前往大馬色的時候,主耶穌在觀看他。主沒有立刻向掃羅顯現,一直等到他『將近大馬色。』(徒九3。)『忽然有光從天上四面照著他,他就仆倒在地,聽見有聲音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徒3下~4。)掃羅必定因著從天上來的光,並呼叫他名的聲音而大為震驚。掃羅以為他僅僅是在逼迫跟從耶穌的人。現在有聲音從天上告訴他說,他是在逼迫諸天之上的這一位。掃羅大為驚奇,他經歷了天上的光、天上的聲音和天上的一位。掃羅自然而然的說,『主阿,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徒九5。)掃羅不認識主,卻稱祂為主。
掃羅也許對自己說,『我從來沒有逼迫過耶穌,我乃是逼迫司提反和其他跟從耶穌的人。我以為耶穌是在墳墓裡,但祂現今竟從諸天臨到我。』
按九章四節,主耶穌問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這裡的『我』是團體的,包括主耶穌和祂所有的信徒。掃羅沒有這啟示,以為他從前是逼迫司提反,和別的他認為在異端的道路上跟從耶穌的人,(徒二四14,)卻不曉得他逼迫這些人,就是逼迫耶穌,因為他們藉著相信祂與祂聯合,就與祂是一。掃羅認為他是逼迫地上的人,絕沒有想到他是摸著天上的人。使他非常驚奇的是,有聲音從天上對他說,祂就是他所逼迫的那位,祂的名是耶穌。對掃羅而言,這是全宇宙中獨特的啟示!藉此他開始看見,主耶穌和祂的信徒是一個偉大的人-那奇妙的『我。』這必定使他印象深刻,
影響他後來關於基督與召會是神極大奧祕的職事,(弗五32,)並為他獨特的職事立下穩固的根基。
路加沒有記載掃羅轉變的細節,但我們能彀看見,主耶穌向掃羅傳了全備的福音。掃羅實在聽到了福音。有些人也許希奇我們怎能這樣說。他們也許指出,從天上來的聲音一點沒有說到釘十字架、救贖的血或復活。然而,我們需要看見,耶穌這名乃是全備的福音。掃羅是罪人,是反對者,但他必定知道這名的意義,因為他懂得希伯來文和希臘文。他必定領悟耶穌的意思是耶和華救主。這不是福音麼?我們聽到耶穌,不就是聽到福音麼?誰是耶和華救主?保羅必定知道耶穌這名的意義。
在九章六節主耶穌對掃羅說,『起來,進城去,你所當作的事,乃有人告訴你。』掃羅悔改以後,主不願直接告訴他當作甚麼,因為他需要基督身體的一個肢體,引他進入與這身體的聯合裡;他是直接因主得救並歸向主的,並不是間接經由任何管道。主若不從祂的身體差遣一個肢體去接觸他,祂身體的肢體就難以接納他。(參徒九26。)
八節說,『掃羅從地上起來,睜開眼睛,竟不能看見甚麼;有人拉著他的手,領他進了大馬色。』這是主對付掃羅。在這以前,他認為自己學識非凡,知道一切關於神和人的事。現今主使他瞎了,不能看見甚麼,直到主開了他的眼睛,特別是開他裡面的眼睛,並託付他去開別人的眼睛。(徒二六18。)
在九章十至十九節我們看見,掃羅的悔改藉著亞拿尼亞得著印證。十、十一節說,『當時在大馬色有一個門徒,名叫亞拿尼亞,主在異象中對他說,亞拿尼亞。他說,主阿,看哪,我在這裡。主對他說,起來,往那叫直的街上去,在猶大的家裡,尋找一個大數人名叫掃羅。看哪,他正在禱告。』主差遣亞拿尼亞,祂身體的一個肢體,去掃羅那裡,將掃羅引進與基督身體的聯合裡。這必定使掃羅對基督身體的重要有深刻的印象,幫助他曉得,得救的信徒需要基督身體的肢體。
在九章十二節主告訴亞拿尼亞,掃羅『在異象中看見一個人,名叫亞拿尼亞,進來按手在他身上,叫他能看見。』叫瞎眼的掃羅能看見,是叫他得著完全的拯救。這對他極為重要,特別是叫他裡面的眼睛得開啟,看見關於神的奧祕和神經綸的事。
在十三、十四節亞拿尼亞說,『主阿,我聽見許多人說到這人,他在耶路撒冷向你的聖徒行了多少惡事,並且他在這裡有從祭司長得來的權柄,要捆綁一切呼求你名的人。』這指明呼求主名在早期是跟從主之人的記號。(林前一2。)這種呼求必定是別人聽得見的,因而成了一個記號。
在十五、十六節,主對亞拿尼亞說,『你只管去,因為這人是我所揀選的器皿,要在外邦人和君王並以色列子孫面前,宣揚我的名;我要指示他,為我的名必須受許多的苦難。』因著掃羅是主所揀選的器皿,所以他從母腹裡就被分別出來,並且蒙主呼召。(加一15。)主是主宰一切的,能按著祂在永遠裡的揀選,使最兇暴的逼迫者成為器皿,成為領頭的使徒,傳揚福音並走他原先所抵擋並逼迫的路,以完成祂的使命。至終,抵擋的掃羅在慶祝基督勝過所有仇敵的凱旋行列中,成了基督所征服的俘虜,盡他得勝的福音職事。(林後二14。)
十七節說,『亞拿尼亞就去了,進了那家,按手在掃羅身上,說,掃羅弟兄,在你來的路上向你顯現的耶穌,就是主,差遣我來,叫你能看見,又被聖靈充溢。』掃羅的事例很特別,因為他這個最顯要的逼迫者,是在去逼迫信徒的路上,直接被主從天上拯救的。因此,他像撒瑪利亞的信徒,(徒八14~17,)和以弗所的十二個門徒一樣,(徒十九1~7,)需要基督身體的一個肢體,藉按手將他引進與基督身體的聯合裡。
九章十七節的被聖靈充溢,乃是外面被充溢。按神新約經綸裡救恩的原則,掃羅在亞拿尼亞來按手在他身上以先,在他悔改時,必定已經在素質一面受了生命的聖靈。在亞拿尼亞來以前,他在禱告主,(徒九11,)指明他已經信主,並且呼求祂,(羅十13~14,)就如他所損毀並要捉拿的那些信徒一樣。但因他不是藉著基督身體的肢體得救的,聖靈就沒有在經綸一面降在他身上,直到代表基督身體的亞拿尼亞來了,使他與基督的身體聯合。纔降在他身上。
十八、十九節接著說,『掃羅的眼睛上,好像有鱗立刻掉下來,他就能看見,於是起來受了浸,喫過飯,就健壯了。掃羅和大馬色的門徒同在了一些日子。』掃羅的事例和埃提阿伯的太監一樣,教訓我們要注意靈浸,也要注意水浸;水浸表徵信徒與基督的死和復活聯合為一。(羅六3~5,西二12。)靈浸產生在素質一面的生命裡,和經綸一面的能力裡,信徒與基督聯合的實際;水浸是信徒對靈浸之實際的確認。這二者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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