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使徒行傳二十四章二十二至二十七節,加拉太書一章十七節,歌羅西書一章二十五節,提摩太前書一章三至四節,提摩太後書一章十四節,二章二節,二十二節。
在二十四章一至九節,保羅被猶太辯士控告。在二十四章十至二十一節,他在羅馬帝國猶太省的總督腓力斯前分訴。然後在二十四章二十二至二十七節,他被腐敗不公的羅馬政客扣留監管。二十四章二十七節,『過了兩年,波求非斯都接了腓力斯的任;腓力斯要討好猶太人,就留保羅在捆鎖中。』路加沒有說出保羅在這兩年所作的。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保羅在這段期間可能作的事。
路加沒有告訴我們,保羅被扣留監管在該撒利亞那兩年間的事。路加也沒有告訴我們,保羅悔改信主後在亞拉伯那段期間的事。保羅論到這事說,我『也沒有上耶路撒冷,去見那些比我先作使徒的,卻往亞拉伯去,後又回到大馬色。』(加一17。)現今很難追查保羅在悔改信主之後,去了亞拉伯的甚麼地方,在那裡停留多久;不過那必是遠離基督徒的地方,他在那裡停留的時間也必不會很短。他說這話的目的,是要見證他不是從人領受福音。(加一12。)他在亞拉伯時,必定直接從主領受了關於福音的啟示。
毫無疑問,保羅在亞拉伯從主所領受的神聖啟示,是來自他對舊約的認識。保羅將舊約研讀得很好,這由他在羅馬書、加拉太書和希伯來書中解釋舊約的方法所指明。我們讀這幾卷書,就看見保羅對舊約有透徹的認識。不僅如此,他更洞察聖經。其中一個例子,就是保羅將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與亞伯拉罕的妾夏甲,比作兩約。(加四22~26。)若非保羅在加拉太四章將這兩個女人寓意化,我們就是一再讀創世記,也無法看見撒拉與夏甲表徵兩約。然而,保羅對舊約的真理極其認識,他洞悉這點。藉著他對舊約的認識,神聖的光臨到他。因此,如保羅的著作所指明的,他能領悟舊約裡關於基督身位與工作的豫表。保羅對聖經的認識,是他領受這麼多神聖啟示的一個原因。
保羅雖然藉著對舊約的認識,從主領受了許多啟示,但他從主所領受的啟示中,某些方面不是根據舊約。我們可以用保羅在羅馬七、八章所說不同的律為例。在羅馬八章二節,他說,『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這裡保羅說到兩個律;罪與死的律和生命之靈的律。在羅馬七章,除了神的律,(羅七22,)保羅還說到『我心思的律,』(羅七23,)就是善的律。在羅馬七章二十三節,他也題到『那在我肢體中罪的律。』因此,保羅在這兩章說到四個律:神的成文律法、善的律、罪與死的律、生命之靈的律。善的律、罪與死的律、生命之靈的律與神的律不同,都不是成文的律法,乃是不變的生命原則。
各種生命都有牠自己的律。善的律是人生命的律。罪與死的律是罪惡與撒但生命的律。生命之靈的律是神聖生命的律。這三個律是基於這三種生命不變的原則。人的生命有牠自己的律;撒但的生命有罪的律;而神聖的生命,就是最高的生命,必然有神聖的律。
保羅看見這三個律之啟示的源頭是甚麼?我研究這事,想要獲悉這源頭,但我無法尋得。保羅可能直接從主領受了關於這三個律的啟示。不僅如此,他對這三個律的認識是根據他的經歷。保羅經歷了心思的律,善的律。保羅也經歷了罪與死的律。關於這事,他能說,『我看出我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戰,藉著那在我肢體中罪的律,把我擄去。』(羅七23。)在羅馬七章十八至二十一節,保羅說,『我知道住在我裡面,就是我肉體之中,並沒有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因為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願意的,就不是我行出來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罪行出來的。於是我發現那律,就是那惡,與我這願意為善的人同在。』因此,保羅從他的經歷得知有這樣一個律,就是罪與死的律。保羅必定從他基督徒的經歷,發現在他裡面有個更高的律-神聖生命的律。保羅確實領受了關於善的律、罪與死的律、和生命之靈的律這啟示。
因著保羅從主領受這麼多的啟示,他出來傳講時,便能將這些啟示的豐富供應人。他能寫出像帖前、帖後、羅馬、加拉太、林前與林後這樣的書信。我們讀保羅的著作時,看見每一卷都滿了神聖的啟示。這裡我們所強調的點乃是,保羅在亞拉伯期間,必定從主領受了許多啟示。
按行傳二十四章二十七節,主分出兩年時間,讓保羅扣留監管在該撒利亞。在這兩年中,保羅必定想過行傳十五和二十一章所發生的事。
在行傳二十一章,我們看見保羅在面對耶路撒冷宗教攙雜時的軟弱。雖然彼得和約翰曾經與主同在變化山上,然而他們在行傳二十一章卻對神新約的經綸靜默無聲。我們看過,雅各替那些仍舊為律法熱心的猶太信徒說話。(徒二一20。)難道雅各對神新約的經綸毫無亮光麼?他對這事的領會似乎很遲鈍。彼得和約翰雖然在關於神新約經綸的事上蒙過光照,他們對耶路撒冷將新約恩典與舊約律法攙雜的光景,卻沒有作甚麼。保羅似乎是惟一對這光景有負擔的人。
我們思想使徒行傳這幾章描述的情景,會看見這幾章的中心人物實際上乃是主自己。祂在這幾章擔任主角,是主宰一切的那位。至終,主解救保羅脫離耶路撒冷的困境,保守他的生命脫離定陰謀的猶太人,將他放在該撒利亞羅馬政府的監管下。保羅雖然在監管中,實際上卻未受囚禁。腓力斯『吩咐百夫長看守保羅,並且寬待他,也不攔阻他自己的人來供給他。』(徒二四23。)二十四章二十六節指明,腓力斯准許保羅的朋友看望他,目的是要為自己得錢。雖然如此,主將保羅扣留監管在該撒利亞卻有祂自己的目的。保羅在該撒利亞無事可作,並且安全的脫離了攪擾。
你想保羅被監管在該撤利亞那兩年作了甚麼?你以為保羅經過這麼多騷擾之後,除了讀經,甚麼也不作?保羅必定回想他在十五章和二十一章的經歷,思想他所經過的事。他可能將他最近的經歷,與他已往所領受的啟示,特別是他在亞拉伯所領受的啟示,作了比較。我信保羅在所賜給他啟示的光中,回顧了行傳十五章以來的整個情形。當他這樣回顧事情,光可能變得越來越亮。這當然是我們根據研讀新約所得的推論。
保羅思考行傳二十一章的光景時,可能對雅各、彼得和約翰感到不快。他也許懊悔所發生的事,於是領悟他必須再寫一些書信。在該撒利亞那些年間,希伯來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和歌羅西書的內容,可能已經深深的在保羅裡面。
我花時間研究保羅在該撒利亞的兩年中作了甚麼。我信這段期間保羅回顧了他從行傳十五至二十一章的經歷,將其與他從主所領受的啟示,並他在耶路撒冷從雅各、彼得和約翰身上所觀察的,作了比較。我信保羅越回顧他的經歷,就越有負擔發表更多的著作。保羅可能曉得他不會很快的從羅馬政府的監管下得釋放。他也許已經豫料會在該撒利亞停留很久。我信他在那裡的兩年間,被主豫備來為希伯來、以弗所、腓立比、歌羅西、提前、提後、提多與腓利門這八封書信。
像希伯來書與以弗所書,沒有充分的豫備是寫不出來的。寫這樣的書信需要許多豫備。保羅寫希伯來書與以弗所書之前,必須先進入神啟示的深處。他寫這些書信以前,需要透徹思考的時間。保羅被扣留監管在該撒利亞的兩年間,得著了這段豫備的時間。後來,他從該撒利亞被移送到羅馬,便得著機會發表希伯來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當然,他也能寫提前、提後、提多與腓利門書。我們對照行傳十五至二十四章的背景,特別複習希伯來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和歌羅西書,會非常有幫助。我們若這樣作,就會對這四卷書有新的看見、新的亮光。
保羅對神新約的經綸有很重的負擔。雖然他個人無法繼續將神新約的經綸作出來,但他得著機會寫出神聖的啟示。在歌羅西一章二十五節,他說,『我照神為你們所賜我的管家職分,作了召會的執事,要完成神的話。』這裡我們看見保羅寫歌羅西書,是為了完成神新約的經綸。沒有歌羅西書、腓立比書、以弗所書與希伯來書,我們就不能清楚看見神新約的經綸。
實際上,『經綸』(希臘文,oikonomia,奧依克諾米亞)是保羅特別使用的辭,尤其是在以弗所書。雖然保羅在林前九章十七節使用這辭,但他在那裡使用這辭,不是為了揭示神新約經綸這特殊的目的;他在以弗所書使用這辭,卻是為了這目的。我們知道以弗所書是論召會的書。但我們對以弗所書若只有這種領會,我們對這本書的理解就太膚淺了。我們需要看見,以弗所書是論到神經綸的書。
我們已經強調這事實,就是使徒行傳的光景能給我們看見主的主宰權柄。猶太教或羅馬政治都不能打敗主宰的主。相反的,一切都是為著祂的定旨效力。甚至彼得的懼怕(加二12)和猶太人的陰謀都是為著主的定旨效力。表面看來,這些事阻撓了祂的行動。實際上,這些事是為主的定旨效力,使神新約的經綸得著啟示並完成。
今天,我們有負擔執行神新約的經綸。這是我常常指出,我們在主的恢復中不是作一般基督教工作的原因。藉著主的憐憫和恩典,我們在這裡乃是要執行神新約的經綸。
我們多年研讀聖經各卷,纔開始看見聖經裡關於神新約經綸全面的啟示。主藉著祂的話給我們看見,在這經綸裡,三一神在子裡成了人。這就是說,神新約經綸的成就,開始於神成為肉體。藉著基督的為人生活、死、復活和升天,為著成就神經綸所必需的一切都作成了。主先將那靈在素質一面吹入門徒裡面,(約二十22,)然後又在祂的升天裡,將那靈在經綸一面澆灌在祂的身體上。(徒二17。)那靈的澆灌乃是神新約經綸的完全成就。現今三一神乃是經過過程、包羅萬有的靈,既在祂所揀選的人裡面,又在他們身上,並且同著他們來執行新約的經綸。主將祂自己分賜給祂的
信徒,藉以繁殖祂自己,使他們成為祂宇宙身體活的肢體,作祂團體的器皿彰顯祂。今天這團體的器皿在各地顯為地方召會,所有的召會都是照耀在這黑暗世代中的燈臺。至終,所有照耀的地方召會要完成於新耶路撒冷;新耶路撒冷乃是神新約經綸之行動終極的完成。
神新約經綸極其重要的中心,乃是包羅萬有的基督作我們的生命、我們的人位、和我們的一切。神聖經綸的中心不是任何律法、規條、教訓、哲學或實行。神經綸的中心乃是一位包羅萬有、奇妙的人位。這人位就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具體化身,實化為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在我們裡面,也在我們身上。這靈在我們裡面作工,將我們直接帶歸基督,享受祂作一切。我盼望我們都清楚看見這點。
我們若看見神聖經綸的異象,就會為著主將保羅扣留監管在該撒利亞而讚美祂。那些年間是蒙揀選的器皿保羅,要將他從主所領受的完整啟示發表出來的豫備期。保羅在該撒利亞豫備好以後,就被移送到羅馬。然後他寫了以弗所、腓立比、歌羅西和希伯來這些絕佳的完成書信。我們若要被保羅的職事構成,就需要研讀這四卷書。
保羅除了這四封書信之外,還寫了提前、提後、提多與腓利門。在提前一章三、四節,保羅對提摩太說,『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教導與神的經綸不同的事,也不可沉迷於虛構無稽之事,和無窮的家譜;這等事只引起辯論,對於神在信仰裡的經綸並無助益。』這裡保羅囑咐我們不可教導不同的事,只可教導神的經綸。按照提摩太前書,神經綸的中心乃是神顯現於肉體。(提前三16。)按照提前三章十五節,活神的召會,神的家,乃是真理的柱石和根基,這真理實際上就是新約經綸的實際。
提後一章十四節有這囑咐:『你要藉著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保守那美好的託付。』然後在提後二章二節,保羅接著說,『你在許多見證人面前從我所聽見的,要託付那忠信、能教導別人的人。』這裡保羅囑咐提摩太,要將他所領受的傳給人,使他們也可以教導別人。
不僅如此,保羅還告訴提摩太『要逃避青年人的私慾,同那清心呼求主的人,竭力追求公義、信、愛、和平。』(提後二22。)這裡我們看見呼求主名在執行神新約經綸的事上有確定的地位。我們要執行神新約的經綸,就需要不斷的呼求主名。我們不僅該個別的呼求,也該同那清心呼求主的人一起呼求祂。
我們為著保羅所寫的末了八封書信感謝主。若沒有這幾卷書,在關於神新約經綸的事上,我就不知道我們今天會在那裡。我們也為著主在使徒行傳給我們描繪的圖畫感謝祂。我們看了本書其餘各章之後,對神新約經綸的執行會有更清楚的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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