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罗马书八章一至十一节。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来看罗马八章一至十一节。保罗在一节说,‘如此,现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没有定罪了。’我们很容易将这节经节视为理所当然,以为我们已经懂了,也许认为这里的定罪与二章及三章所说的定罪是一样的。但是二章及三章所描述的定罪,在八章一节以前就已经除去了。因此,这节的定罪是另一种定罪,是在我们里面的定罪。二章及三章的定罪是在神面前的,不是根据我们里面的感觉或知觉。这是客观的定罪,是根据神律法的定罪。我们得救以前,可能不领悟我们在神眼中,按照祂公义的律法是被定罪的。当我们相信主耶稣的时候,基督救赎的血除去了那个定罪。阿利路亚,耶稣的血已经洗去了这个定罪!因此,我们不再有这种定罪。
我们不该将二章及三章的定罪与八章一节的定罪混为一谈。八章一节的定罪是主观的、内里的,是照着我们里面的感觉,也是照着我们基督徒的良心而有的。我们若领悟八章一节是紧接着七章,就能清楚这点。我们若仔细读七章,就会看见那一章乃是描绘我们这人里面各部分的争战。我们知道,我们人是由不只一个基本的部分所组成。人堕落之后所产生的结果,就是我们里面的各部分彼此不和谐。
罗马书的作者保罗,在七章告诉我们,他里面的各部分一直在进行着一场争战。其中有一部分立志要完全、彻底的遵守神的律法。这一部分愿意以神为乐,讨神喜悦,并使神得着满足。因此,保罗在七章二十二节说,‘因为按着里面的人,我是喜欢神的律。’但是当我们这一部分操练要行善,并要履行律法的时候,另一部分就起来争战。这一部分总是击败喜欢神律法的那一部分。所以二十三节说,‘但我看出我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思的律交战,藉着那在我肢体中罪的律,把我掳去。’人良善的部分每次都被击败。我们也许站在良善部分的这边,来对抗另一部分,但我们总是被击败,打了败仗。
我们已经指出,保罗在七章二十三节说,藉着那在他肢体中罪的律,他被掳去。这样被掳的光景岂不是很可怜么?然而,我们必须知道,我们基督徒可能天天都被这个罪的律掳去。我们不是被外面强大的仇敌掳去,乃是被里面小小的仇敌,就如脾气,所掳去。我们经常说发脾气;实际上,若是说被罪的律掳去更准确。这不是发脾气,乃是被我们肢体中罪的律所掳去。
二十四节说,‘我是个苦恼的人!谁要救我脱离那属这死的身体?’这个呼求与八章一节的定罪有关。这不是客观的、在神面前的定罪,乃是主观的、在我们里面的定罪。此外,这种定罪对神来说不是问题,对我们却成了问题。
很少不信主的人有这种定罪的经历,然而几乎每一个寻求的基督徒都有这个难处。当你不寻求主而去爱世界的时候,不会有这个难处;但是你一开始爱主、寻求主,自然你就会定意要改良自己,甚至要完全,要竭力的爱主。这个决定就兴起了罗马七章所描述的争战。我们的立志为善或改良自己,都会惹动我们肢体中罪的律,使我们里面的小仇敌起来与我们争战。我们里面有许多仇敌。一个基督徒若不是非常爱主,或者没有立志要讨主的喜悦,这些仇敌不会搅扰他。然而他一旦定意要行善,仇敌就会兴起。
保罗在二十五节接着说,‘感谢神,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这样看来,我自己用心思服事神的律,却用肉体服事罪的律。’这是七章的结语。这一章并没有给我们蒙拯救脱离主观定罪的路,因此我们需要第八章。
保罗写八章的时候,首先说到定罪:‘如此,现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没有定罪了。’(罗八1。)我要再说一次,这里的定罪是指里面的定罪。作者在这里能彀赞美并宣告说,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再有任何定罪了。有人读这一节的时候会说,‘我已经在基督耶稣里了,为什么我没有这种得胜的欢呼?我还是唉声叹气。’原因是:我们事实上和实际上可能还在七章二十四节,而不在八章一节。当我们在召会聚会中享受主的时候,会有得胜的感觉,那时我们是在八章一节;但散会后,我们可能又失败了,发现自己又回到七章二十四节的光景里。
我们需要注意八章一节中动词的时态。这一节用的是现在式,不是未来式。保罗不是说,将来不会有定罪了;他乃是说,‘现今…没有定罪了。’当难处临到的时候,我们应当记住这一点,并宣告说,‘现今…没有定罪了。’例如,聚会结束后你回到家里,你的丈夫或妻子正要挑起一件麻烦的事。你需要记住,在那个时刻没有定罪了。我们若在日常的景况中宣告八章一节的话,我们就会看见,神的话是何等的有功效。
我们需要向仇敌、鬼魔宣告神的话。我们无论往何处去,都必须宣告神的话。我们应当特别宣告说,现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没有定罪了。撒但会向我们撒谎,说我们虽然在基督里,我们还是失败了。不要接受这种谎言,也不要相信,却要宣告神的话。我们要宣告说,现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没有定罪了。
保罗在八章一节的得胜呼喊并不是空泛的;他作这样的声明是有确定的基础与立场。他在二节说,‘因为生命之灵的律,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他在下一节接着说,‘律法因肉体而软弱,有所不能的,神,既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并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按照这一节,神不但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差来了自己的儿子,也是为着罪差来了自己的儿子。
八章三节的罪并不是指偷窃之类的罪行。偷窃当然是罪,但这不是本节所指的罪。我们若要明白本节中罪这个字,就必须回到七章。照七章来看,罪必定是个人位,因为罪能彀与我们交战、诱骗我们、杀死我们、并掳掠我们。十一节说,‘因为罪藉着诫命得着机会,诱骗了我,并且藉着诫命杀了我。’罪能彀诱骗人并杀死人,这个事实指明罪不仅是人位化的东西,罪就是一个人位。照五至八章来看,罪不仅是一个东西或一件事情;罪乃是一个有能力、活活的人位,能彀掳掠我们,甚至杀死我们。这罪的确比我们有能力多了。这个叫作罪的人位是谁?这个能彀诱骗我们、掳掠我们、并且杀死我们的活的罪,到底是谁?
为着这罪的缘故,神就在罪之肉体的样式、形状里,差来了自己的儿子。这指明罪住在某种元素里面,这个元素就是人的肉体。因此,我们的肉体乃是罪的住处。罪就住在我们的肉体里面。不仅如此,罪实际上已与我们的肉体成为一,使我们的肉体在实质上成了罪的化身。
大多数的基督徒都知道化身的意义。化身是指一个东西原本是在另一个东西的外面,现在进到那个东西里面,与它成为一。主耶稣是神;但是有一天祂化身成了一个人;这样,人便成为基督的化身。同样的原则,罪已经与我们的肉体成为一,使肉体成为罪的化身。我们无法准确的说,罪成为肉身是在什么时候发生的,但我们知道,这是一个事实。因此,我们的肉体称为‘罪的肉体’,因为罪已经与肉体成为一。
如今我们必须看见,当父神为着罪,并且为了对付罪,甚至为了废除罪,而差来子神的时候,神不是使祂成为罪之肉体的实际,乃是成为罪之肉体的样式与外表。这就是说,神在肉体的样式里差来祂的儿子,这肉体已经成了罪的化身。神为着罪,并为了对付罪、定罪罪,就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差来了祂的儿子。
我们要明白八章三节,就需要找出主词与述词。主词是神,而述词是定罪。这节告诉我们,神定罪了罪。神定罪了那诱骗我们、与我们交战、击败我们、掳掠我们、并且杀死我们的仇敌。神在那里定罪了这罪?祂乃是在肉体里定罪了罪。我们现在必须问另一个问题:神在谁的肉体里定罪了罪?答案是:神在耶稣基督的肉体里定罪了罪,这位耶稣基督就是神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差来的。神在这个肉体里定罪了罪。根据约翰一章一节及十四节,话(就是神)成了肉体。在这肉体里,就是在永远之话的化身里,神藉着钉十字架,定罪了罪。当那人耶稣在肉体里钉十字架的时候,那就是神在肉体里定罪了罪的时候。因此,神在耶稣基督的肉体里,并藉着祂包罗万有的死,就定罪了罪。
罗马八章三节的末了不是句点,而是逗点。这指明四节乃是三节的延续。根据这两节,神在肉体中定罪了罪,‘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
罗马书是一卷论到基督徒生活和召会生活的书。论到基督徒生活和召会生活,罗马八章是非常紧要的。我们若没有这一章所启示的经历,就不可能有正当的基督徒生活和正当的召会生活。在今天许许多多的基督徒当中,很少人有正当的基督徒生活和正当的召会生活,因为极少人知道罗马八章里关键的秘诀。
宇宙中有两个世界,两个范围:一个是属灵的世界,另一个是物质的世界。在属灵的世界里有鬼魔、邪灵、以及许多搅扰我们的消极事物。保罗得了启示,看见这属灵的世界。他在歌罗西二章十四至十五节指出,当主耶稣钉十字架的时候,神将执政的和掌权的脱下,把他们公然示众,在凯旋中向他们夸胜。那些把主耶稣钉在十字架上的人并不知道,主钉十字架的时候,在属灵的世界里发生了什么事。但鬼魔和邪恶的天使却知道,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死,乃是表示他们的失败。照着歌罗西二章十五节,父神进来清理道路,使基督的钉十字架不至受到打岔。因此,藉着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执政的和掌权的就被击败。这指明基督在钉十字架时,乃是与邪恶的权势争战。邪恶的权势不能胜过十字架上的基督。
主耶稣死后,便埋葬了。就某种意义说,邪恶的天使很高兴基督埋葬了。当祂要从死人中复活的时候,神的众仇敌再一次尽全力来拦阻祂。邪恶的权势尽其所有的将祂拘禁、拘留在死亡里。但照着行传二章二十四节,基督是不可能被死亡拘禁的。祂从死人中复活,并且升到天上。祂升天的时候,就将邪恶的权势脱下,并且掳掠了他们。我题这一点的目的是要指出,基督徒的生活不仅与物质的世界有关,同时也牵涉到属灵的世界。
我们基督徒生活的难处,主要不是联于物质的世界,乃是联于属灵的世界。实际上,就连罪也不是一件物质的事。罪乃是一件灵界的事,存于属灵的范围中。因此,我们若要胜过罪,就需要属灵的权能、属灵的力量。心智的能力实际上是联于物质的世界,并不能释放我们脱离罪的权势。罪是属于灵界的,只有凭着属灵的权能才能胜过。论到这种属灵的权能,罗马八章乃是紧要的一章。
保罗在八章四节同时说到物质的世界和属灵的世界。他说,我们‘不照着肉体,只照着灵而行’。‘照着肉体’这话是指物质的范围,而‘照着灵’是指属灵的世界。基督徒的生活是复杂的。一面,我们有物质的部分,联于物质的世界;另一面,我们有属灵的部分─我们的灵,联于属灵的世界。我们需要看见,基督徒的生活牵涉到两个世界,而这两个世界都存在于我们里面。我们有肉体,我们也有灵。我们需要思想:究竟我们是活在肉体里,就是活在物质的世界里,还是活在灵里,就是活在属灵的世界里?我们的生活行动是照着肉体,还是照着灵?
我们在八章三节看见,就着罪的问题,神作了一件大事。神藉着祂儿子的成为肉体,对付了罪的问题,在肉体中定罪了罪。三节包含了成为肉体和钉十字架。神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差来了祂的儿子,这是指基督的成为肉体说的。然后神在肉体中定罪了罪,这是与基督的钉十字架有关。
神在肉体中定罪了罪,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身上。我们要注意:保罗在四节是说成就,而不是说遵守。他若说遵守,而不说成就,那么这一节的意思就是说,我们必须遵守律法。但保罗在这里不是说遵守律法,乃是说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那些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这就是说,律法的要求不是成就在遵守律法的人身上,乃是成就在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
罗马八章既深且奥,又与经历非常有关。我们若没有足彀的属灵经历,就无法明白这一章圣经。照着三至四节,神为着罪,差来自己的儿子成为肉体。藉着祂儿子在十字架上的死,神就在肉体中定罪了罪。祂定罪罪的目的,是要使律法义的要求成就在我们身上─不是凭着我们努力遵守律法,乃是凭着我们照着灵而行。因此,我们不是遵守律法的人,乃是照着灵而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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