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篇 羅馬七、八章裡的律

羅馬七、八章裡三個關鍵的辭,就是律、生命和死。甚至科學家也很難說明生命和死。聖經裡說到死,是非常確定的。林前十五章二十六節說,死是最後的仇敵;啟示錄二十章十四節說,死要被扔在火湖裡。要把死扔在火湖裡,死就必須是具體、確實的。在啟示錄二十章,死一面與撒但有關,另一面與陰間有關,二者都要被扔進火湖裡。這證明撒但是真實的人位,陰間是確定的地方。所以,死也必是具體的東西。然而,沒有人能充分解釋死是甚麼。

四個律

律的事很深奧。許多研究聖經的人因保羅在羅馬七章對『律』這辭的使用感到困擾。這辭首先指神的律,就是十條誡命。(羅七22。)然後,在七章二十三節,保羅說到『我心思的律』,在八章二節說到『罪與死的律』和『生命之靈的律』。要領會『律』和『生命』這些辭很難,要領會『生命之靈的律』這辭就更難。所以,在七、八章裡,『律』這辭有不同的用法:指神的律,指心思的律,指罪與死的律,也指生命之靈的律。

另一個律

然而,七章還有另一個律:『於是我發現那律與我這願意為善的人同在,就是那惡與我同在。』(21。)我們能認識本節所說到的律以前,需要領會神的律、心思的律、罪與死的律(就是我們肢體中罪的律)、和生命之靈的律。認識這四個律就像認識數學的基本原則一樣。二十一節的律既不是心思的律,也不是我們肢體中罪的律。我們可稱之為『那律』。有一個律,一個原則,就是每當我們願意為善,那惡便與我們同在。七章二十一節的律是指這原則。

保羅發現了一個原則:每當他想要為善,惡便與他同在。你察覺到這樣一個律麼?我們若不想為善,似乎惡就不與我們同在。但每當我們想要為善,那惡便與我們同在;這乃是律。例如,你若不想要謙卑,驕傲就似乎不與你同在。但你若定意要謙卑,驕傲就會與你同在。同樣,你若沒有定意不發脾氣,你的脾氣就不與你同在。但每當你定意絕不要再發脾氣,你的脾氣就立刻與你同在。這就是『那律』。這律沒有誡命,只有一個原則,就是每當我們願意為善,惡便與我們同在。

很少基督徒知道有這樣的律,連有心尋求的基督徒也不例外。然而,我們都受過這事實的困擾,就是每當我們定意要忍耐,我們就失敗。我們沒有忍耐,反而生氣。同樣,每當我們定意要謙卑,結果我們就驕傲。在我們得救以前,或我們沒有慇勤尋求主時,似乎我們作得相當好。後來,我們知道我們該是新人。我受了這樣的教導;但我越想要生活像新人,舊人就越與我同在。然後我受教導要算自己是死的,我也實行這教導。然而,我越算自己是死的,我就變得越活。我越想要為善,我就越壞。

我信我們都經歷過這事。我們不在意的時候,表面看來我們還不錯。但我們渴望為善以討主喜悅時,似乎我們的行為就變得更壞。例如,一位弟兄也許說,『身為愛主的基督徒,我不該對我的妻子發脾氣,或苦待她。我要求主在這事上幫助我。』然而,不久以後,這位弟兄就對他的妻子發脾氣。

從一九二五至一九三三年,我被這樣的事困擾了八年。那些年間,有許多時候我寢食難安,因為我對我的基督徒生活感到困擾。有些人因這問題,甚至不想作基督徒,並且對自己說,『我不要再作基督徒了。我聽說我若成了基督徒,就會喜樂。但現在我每天受困擾。我要謙卑,但我反而驕傲。』藉著這種經歷,我被暴露,無法相信我是何等邪惡。藉著讀聖經,並藉著我在基督徒生活中的經歷,我發覺有個律在人裡面運行,就是當我們想要為善,惡便與我們同在。我發現這律時,就領悟我不該這樣愚昧,一直想要為善。想要為善好像按下使惡與我們同在的按鈕。你若不按按鈕,惡就不在這裡。但你若按牠,惡立刻就來,迫不及待的作工。一九三三年,我首次停止按這按鈕。然而,我發覺很難不按牠,因為我一生都在按牠。雖然我知道最好不要按這按鈕,但我必須承認,甚至現在我有時候還會按牠。可能你今天已經按過這按鈕了。也許我們不會完全停下這事,直到我們被提,或直到我們在新耶路撒冷裡。

可能你一再讀羅馬七章,卻沒有看見這第五個律。除了四個律以外,還有每當我們願意為善時就運行的律。我們需要求主使我們不按這按鈕,因為每當我們按牠,惡便與我們同在。我們若想要忍耐,就是按這按鈕,使我們反而生氣。我們若想要謙卑,就是再按按鈕,我們就驕傲起來。基督徒常禱告求主幫助他們為善,作愛妻子或服從丈夫這樣的事。但我們需要禱告主使我們不努力作這些事。關於這點,我們需要啟示、異象,叫我們不按使惡與我們同在的按鈕。

三個人位和三個生命

現在我們需要來看我們心思中善的律,我們肢體中罪的律,和我們靈中生命的律。伊甸園裡有兩棵樹─善惡知識樹和生命樹。在這兩棵樹裡我們看見善、惡和生命。其中每一樣都有一個律:善的律、惡的律、和生命的律。我們是伊甸園的小影,因為與神、人、和撒但有關的三角情形,現今就在我們裡面。不但如此,善的律、惡的律、和生命的律都在我們裡面。

就人位而論,宇宙中只有三個人位:神聖的人位,神;邪惡的人位,撒但;和屬人的人位,人。這三個人位每個都有生命。神聖的人位有神聖的生命,屬人的人位有屬人的生命,邪惡的人位有邪惡的生命。我們屬人的生命不是僅僅來自我們的父母;牠來自神的創造。我們屬人的生命受造,是在亞當受造時,不是在我們由父母而生時。

人受造以後墮落了。人墮落的時候,邪惡的生命注射到人的身體裡。如我們所指出的,人墮落時不但作錯了事,更是有個惡的東西進到他裡面。例如,小孩子喝了毒藥,這不僅是作錯事,乃是有個東西進到他裡面。因著人墮落了,撒但惡的生命就進到人的身體裡,現今這惡的生命在我們的肉體裡。所以,每個人,無論是紳士或強盜,都有人善的生命,也有撒但惡的生命。這就是為甚麼人能善也能惡,能恩慈也能像鬼魔。沒有人喜歡作惡事。但在我們裡面有個人位,帶著喜歡作惡的生命。所以,保羅說,『因為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七19。)這就是說,作某些事的,不再是我們;乃是在我們裡面那惡的人位,帶著惡的生命,作那些事。

每個人不但是亞當的子孫,也是魔鬼的兒女。在約翰八章四十四節,主耶穌告訴猶太人:『你們是出於那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願意行。』每個人都有兩個父,屬人的父,和撒但這父。有一天我在上海釋放關於這事的信息後,一位弟兄要求我不要再說我們是撒但的兒女。我告訴他這不是起源於我;我請他看約壹三章十節,這節說到『魔鬼的兒女』。我們既是魔鬼的兒女,魔鬼當然是我們的父。這就是主耶穌說猶太人是出於他們的父魔鬼的原因。所以,所有墮落的人都有兩個父,各有不同的生命;屬人的父有人的生命,撒但這父有撒但的生命。

讚美主,我們的歷史不是止於創造和墮落!我們得救並重生,再生了。尼哥底母以為重生是再進母腹生出來,主耶穌回答說,重生乃是從那靈生:『從肉體生的,就是肉體;從那靈生的,就是靈。』(約三6。)因此,重生的意思就是從神生。(一13。)阿利路亞,第三個人位,就是神自己,生在我們裡面了!有了這神聖的人位,我們就有神的生命。

第一個人位,屬人的人位,在我們的所是,我們的己裡面。這人位在我們的魂裡,由我們的心思所代表。這人位的生命主要是在心思裡。第二個人位,撒但的人位,在我們的身體裡,就是在我們的肉體裡。但讚美主,第三個人位,神聖的人位,在我們的靈裡!我們都知道,人有三部分:靈、魂、體。我們的魂裡有屬人的人位,我們的體裡有撒但的人位,我們的靈裡有神聖的人位。何等奇妙!

基督徒很複雜。我年輕時受教導說,信徒有兩個性情─舊性情和新性情。後來我知道這種領會並不充分。每個真基督徒都有三個人位帶著三個生命。神、撒但、和己都在我們裡面。有時候這三個人位彼此相爭;他們不可能和諧或有任何交通。

每種生命都有一個律

每種生命都有一個律。律指帶著某種傾向和活動的自然能力。例如,我們呼吸,因為我們是活的。只要我們有生命,這生命的律就使我們呼吸。我們可用消化作另一個例子。我們喫飯以後,不需要努力消化食物。消化乃是一個律;每當我們喫東西,肉身生命的律就盡功用以消化食物。

動物生命也是一樣。鳥會飛,因為飛是鳥生命的律。鳥不是受教導而飛,乃是生來就有飛的生命;因此,鳥會飛是自然的。你也許阻撓這律盡功用,將鳥關在籠子裡。然而一旦鳥籠的門打開,鳥就會飛走。反之,貓絕不會飛。無論你怎樣吩咐貓飛,甚至威脅要懲罰牠,牠還是不能飛,因為牠的生命沒有飛的律。然而,貓有捉老鼠的生命,因此牠自然就追捕老鼠。狗吠,因為狗有吠的生命,帶著吠的律。不需要教導狗吠;狗自然會吠,因為牠的生命滿有吠的傾向和活動。

現在我們從動物生命轉到植物生命;我們可以用果樹作另一個例證,說明每種生命都有一個律的這個事實。我不太擅長辨別不同種類的果樹。然而,由果子分辨樹是很容易的。當然,蘋果樹會結蘋果,橘子樹會結橘子。吩咐蘋果樹結橘子,吩咐橘子樹結蘋果,是何等荒謬!沒有人會愚昧到這樣作。橘子樹結橘子,蘋果樹結蘋果。橘子樹有橘子樹的生命,其中有盡功用結橘子的律。

同樣,不需要教導康乃馨不要開櫻花,而要開康乃馨花。事實上,甚至不需要教導牠開花。若有人想要教導康乃馨開花,而康乃馨會說話,牠就會說,『不要浪費你的時間教導我開花。不要管我,只要讓我生長。至終,我就會開花。』開花來自康乃馨生命的律。這一切例子都表明,每種生命都有一個律。

三個生命和三個律

因為我們基督徒有三個生命,我們也有三個律。我們有人善的生命;隨著這善的生命,我們有善的律。因著這律,每個人都自然渴望為善;任何人都不需要受教導。我們生來就渴望為善;每個孩子都有人的生命,帶著牠善的律。然而,正如我們所看見的,人不但有人的生命,也有撒但的生命,帶著牠惡的律。因著人裡面這撒但的生命,孩子不必受教導,就自然而然的說謊。事實上,基督徒父母總是教導自己的孩子不要說謊。我教導我的孩子不要說謊,但他們還是說謊。例如,我教導我的孩子不要玩水,水是洗東西用的。有一天我進來,發現一個孩子正在玩水;他立刻把手放在背後。我沒有責備他或處罰他,我對自己說,『這是墮落的人。責備他有甚麼用?』你也許吩咐荊棘樹叢不要長荊棘,但牠還是會長荊棘。這是荊棘樹叢生命的律。同樣,孩子不必受教導,自然就說謊,因為撒但的生命帶著牠說謊的律在他們裡面。孩子說謊時,不過照著這說謊的律而活。我們也許需要受教導如何閱讀,卻不需要受教導如何說謊。原則上,墮落的人說謊與貓追捕老鼠是同樣的;二者都是在他們裡面生命之律的活動。現在我們能領會為甚麼我們願意為善的時候,所作的正相反。我們裡面有兩個生命,人的生命和撒但的生命,而每個生命都有牠的律。但撒但生命的律比人生命的律更強。

讚美主,我們也有神的生命!在我們裡面的三個生命中,神的生命最強,人的生命最弱。

憑著生命的律而活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作的,在於我們憑以活著的律。為善是一個律,作惡是另一個律,憑生命活著又是另一個律。不要以為你能在律以外作甚麼事。我們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所作的每件事,都是其中一個律的功用。假定我對一位弟兄生氣。我也許想要壓制我的怒氣,並對自己說,『雖然你對這位弟兄生氣,但你不可表現出來。你若發脾氣,就會丟臉,並引起難處。』這樣的行為不真誠,這是耍手腕;不但如此,這也不能持續很久。有些壓制怒氣的人,結果患胃病。雖然我們也許這樣耍手腕,至終撒但生命的律會使我們發脾氣。壓制脾氣是耍手腕;發脾氣是照著罪的律而活。我們若真誠、真實並坦率,無論我們作甚麼或說甚麼,都將是其中一個律的功用。

每件事都是由我們每天所憑以活著的律斷定。我們若憑著人的生命而活,人生命的律就會盡功用。然而,人的生命是軟弱的,牠的律是脆弱的,因為撒但生命的律與人同在,這律強得多了。阿利路亞,我們裡面有最強的律,就是生命之靈的律!我們活著,不該憑著我們人的生命,而該憑著神的生命。

在羅馬八章保羅說,我們該照著靈而行。照著靈而行就是憑著神的生命而活。我們憑著神的生命而活,這生命的律,最強的律,就在我們裡面作工。沒有一個律能擊敗神生命的律;憑著這律,我們就得釋放脫離一切難處。不要擔心你的問題,你只要照著靈而行,並憑著神生命的律而活,這律自然而然就會為你作工。

我們都需要受題醒,要按正確的按鈕,不要按使『那律』盡功用的按鈕。不要教導我愛妻子,因為在我屬人的生命裡,我根本作不到。反之,要教導我將手指置於正確的按鈕,就是生命之靈的律。我若這樣作,自然而然就會愛我的妻子。同樣,不要教導姊妹們服從自己的丈夫。你越教導她們這樣作,她們就越不能服從。反之,要教導她們按正確的按鈕,她們就會自動服從自己的丈夫。

正確的按鈕在我們的靈裡。那靈同我們的靈見證,(八16,)而按鈕就是神的靈自己。我們必須天天、時時將我們的手指置於這按鈕;這樣作就是將我們的心思置於靈,並照著靈而行。絕不要使你的手指離開那靈的按鈕。你若使你的手指置於這按鈕,你就會在靈裡,那靈對你就會是生命,並且一切消極的事物都會被置於死地。

我們要使手指一直放在正確的按鈕上,祕訣就在於認識我們有人的靈,並且有生命之靈在我們的靈裡。我們需要將我們的心思、我們的全人轉向靈,並將我們的心思置於靈。然後我們會照著靈而行。我們這樣作,一切消極的事物就自然而然被置於死地,我們也享受到神的生命。我們這樣作,人的生命同其善的律為善的願望就得滿足,神的律的要求也得成就。不但如此,撒但生命惡的律就被擊敗。一切都是律的事。不要努力去愛人或為善。反之,要將你這人轉向你的靈,並使你的手指一直放在正確的按鈕,就是主自己身上;祂這生命之靈對我們乃是一切。這樣,你就會享受祂,你也會憑著生命之靈的律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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