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哥林多前書一章二十四節,三十節。
在林前一章二十四節保羅說,『但對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基督總是神的能力,神的智慧。』這是重要的經文。這裡保羅說,對那蒙召的,就是那些在永遠裡為神所揀選,(弗一4,)在時間裡相信基督的人,(徒十三48,)基督總是神的能力和智慧。對我們這些蒙神呼召來呼求主名的人,基督乃是神的能力和智慧。
在林前一章三十節保羅繼續說,『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是出於神,這基督成了從神給我們的智慧:公義、聖別和救贖。』為甚麼保羅指出基督是他們的,也是我們的,並且我們蒙召進入了祂的交通,以後就說這基督成了從神給我們的智慧:公義、聖別和救贖?我們看過,蒙召進入基督的交通,意思是蒙召進入對基督作我們獨一之分的共享。在一章下半保羅給我們看見,對這奇妙之分的享受有各種不同方面。我們可用雞肉大餐作例證。主人把一盤雞肉擺在你面前,也許問你比較喜歡雞的那一部分,翅膀、胸或腿。二十四節和三十節有基督的不同方面;有基督的『翅膀』、『胸』和『腿』,給我們享受。在二節保羅說到我們的分,在九節他告訴我們,我們蒙召進入了對這分的享受。現今在二十四節和三十節我們看見,這給我們享受的分的各方面。由這些經文我們領悟,我們可以享受基督作神的智慧和神的能力。不但如此,基督作神的智慧,包括公義、聖別和救贖。我在本篇信息中的負擔,是要從我們經歷的觀點,來看基督如何成了從神給我們的智慧,包括公義、聖別和救贖。
要領會或解釋智慧、公義、聖別和救贖,並不容易。我比較喜歡按著屬靈的經歷說到這些事。在二十四節和三十節,神的智慧指神聖的道路。我們若有智慧,就知道作事的正確方法。但我們若沒有智慧,我們作事的方法就會很愚拙。要有最好的方法,我們必須有智慧。這些經文的智慧,等於約翰十四章六節裡的道路,在這節主耶穌說,『我就是道路。』離了基督這道路,我們無法進到父面前。因此,神的道路就是祂的智慧。我們如何能享受神並有分於祂?我們若要享受祂並有分於祂,就必須有道路,這道路就是神的智慧。
我們可以用學開車來說明智慧與道路(方法)之間的關係。學開車的人也許發覺很難轉方向。因著他沒有充分的智慧,他就沒有方法正確的轉方向。然而,熟練、老練的駕駛員有智慧操縱車輛。他有方法控制車輛,使車輛到他所要去的地方。這方法就是駕駛員的智慧。
作為從神給我們的智慧,就是神的道路,基督乃是公義、聖別和救贖。事實上,這三項是道路的三個步驟。當然,這種領會與我們的經歷有關。
假如一位姊妹與丈夫有難處,她運用她的靈,並呼求主耶穌的名,結果就從難處得拯救。更準確的說,她乃是接受基督作從神給她的智慧。在她學習運用靈並呼求主名以前,她會與丈夫爭辯。這是愚昧的。然而,妻子常常與丈夫爭辯,想要說服他們,甚至征服他們。例如,丈夫若經常晚歸,妻子就倚靠天然的智慧,想要改變丈夫的行為。然而,她越與他爭辯,他越是晚歸。妻子的爭辯實際上使難處惡化。妻子不該與丈夫爭辯,乃該運用她的靈並呼求主的名。然後她就會有智慧,有方法對付難處。
公義、聖別、和救贖是用來建築我們基督徒生活中高速公路的材料。你曾領悟智慧是我們的道路,我們的高速公路,而公義、聖別、和救贖是用來建築這高速公路的材料麼?這對我們基督徒的經歷是非常真實的。當我們享受基督時,我們所經歷神聖美德(神聖良善)的第一方面,就是神作我們的公義。每當我們享受基督並經歷祂的時候,我們首先得著神作我們的公義。這就是說,當我們運用我們的靈並呼求主耶穌的名,我們就成為公義的。我們越呼求,就越成為公義的。
讓我們再說到婚姻生活的例證。丈夫夜裡晚歸的確是不對的。然而,妻子在這事上對待丈夫的方式也許是錯誤、不義的。她也許全然不公平,定罪他並將一切都歸咎於他。她從不定罪自己,或責備自己。她的態度也是錯誤的,並且她與丈夫爭辯是不義的。可能丈夫只錯了百分之十,但妻子定罪他,好像他完全錯了。所以,她對丈夫的態度和行為百分之九十是不義的。
每當丈夫和妻子爭吵的時候,雙方都是不義的。丈夫會宣告他是對的,他的妻子完全錯了。妻子會堅持丈夫完全錯了,只有她是對的。結果,丈夫和妻子都成為不義的。倘若妻子開始運用她的靈並呼求主耶穌的名,她就會領悟,她在與丈夫的關係上不公平、不公義。然後她會對自己說,『不錯,我的丈夫在某個程度是不對的。但我對他責備太過。不但如此,我與他爭辯並定罪他,乃是錯誤的。現在我看見他只錯了一點,但我錯得比他更多。我的不義至少是我丈夫的兩倍。』這位姊妹藉著呼求主名領悟她的情況,她自然而然就成為公義的,因為基督成了她的公義。
每當人與人之間起了分爭或爭辯的時候,沒有一方是公義的。例如,假定召會中一位長老與一位弟兄起了爭辯。長老沒有運用他的靈呼求主的名,反而為自己辯護。在這樣的事例中,他就不是公義的。不但如此,他也許對其他的長老說,『那位弟兄總是把死亡帶到聚會中。』後來,這位長老運用他的靈並呼求主的名,他就領悟自己是不義的。他也可能領悟那位有難處的弟兄並不常在聚會中散佈死亡。然而,這位長老曾告訴別人,這位弟兄總是把死亡帶到召會的聚會中。所以,這位長老領悟自己是不義的,就需要向其他的長老認罪,並且說,『弟兄們,為著我論到這位弟兄的話,請你們赦免我。我已向主認罪,祂已赦免我。現在我也向你們認罪。照我所記憶的,這位弟兄只有在一個場合裡把死亡帶到聚會中。但我卻說他常常這樣作。我不公平,我也不公義。』
當我們運用靈呼求主的名時,我們就成為公義的。我們這樣逐漸成為公義的,至終在我們對丈夫或妻子說話的方式上就會成為公義的。假如姊妹對丈夫非常公義。至終,她的公義會折服他並征服他。他也許對自己說,『從前我的妻子不是這樣。每當我錯了的時候,她就會大大定罪我。我承認我有錯,但她定罪我的方式錯得更厲害。』因著她對丈夫的定罪,她就得罪他,使他作出消極的反應。但現在她對他是公義的,因為她運用靈呼求主的名。這樣,主對她就成了公義。
每當我們藉著呼求主而成為公義的時候,我們就成為平靜的。公義使我們平靜下來。丈夫與妻子爭辯、爭吵,原因乃是沒有一方是公義的。但一方若成為公義的,這公義就會使另一方平靜下來。假定是妻子轉向主,呼求祂,並且在對待丈夫的事上成為公義的;丈夫立刻會領悟妻子改變了,並且她現今在與自己的關係上是公平、公義的。
我以上對公義的描述,乃是我藉著經歷學來的,不是從書本學來的。由經歷中我們知道,公義就是智慧。得著基督作我們的公義,就是得著祂作我們的智慧。這樣基督就成為從神給我們的智慧。
我們曾指出,我們越運用靈呼求主的名,我們就越成為公義的。現在我們需要看見,我們不但成為義的、聖的,我們也被聖別。這就是說,我們越運用靈呼求主耶穌的名,我們就越從凡俗的事物分別出來,自己就不再是凡俗的。每當姊妹與丈夫爭吵,與他爭辯、爭論的時候,她就是凡俗的。她與不信主的妻子沒有兩樣。所有屬世、不信主的妻子都與丈夫爭吵。但姊妹呼求主的名並成為公義的,她就經歷基督作聖別,並且她就被聖別了。她所享受的基督使她成為聖的、聖別的、分別的。結果,她的丈夫會領悟其不同。即使他不相信主,他也會知道他的妻子不再是凡俗的。
歷年來我認識許多真正成為聖別的姊妹。在好些事例中,姊妹的聖別折服了丈夫,並且影響丈夫相信主。結果,這樣一位姊妹的丈夫成了在主裡的好弟兄。
公義和聖別是基督成了從神給我們的智慧的兩方面。我們已經強調過,智慧就是道路。我們如何得著我們所需要的智慧?這智慧來自對基督的享受。日復一日,每時每刻,我們不該活在魂裡,活在己裡,乃該活在靈裡,運用靈呼求主耶穌的名。這樣,基督會非常實際的成為我們的享受、滋養、扶持和供應。結果我們就成為公義的。我們不定罪別人,責備別人,只知道定罪自己,責備自己。我們看見自己在許多方面虧負別人。因此,我們成為公義、公平的。不但如此,我們成為與別的丈夫不同的丈夫,或與別的妻子不同的妻子。我們不再是凡俗的;我們乃是分別、聖別、甚至是特別的。這就是聖別。
我們若運用我們的靈,呼求主的名,並且享受基督作我們獨一的分,我們就不只會成為公義、聖別的,也會經歷基督作我們的救贖。這就是說,在我們的經歷中,我們會被帶回歸神。每當姊妹與丈夫爭吵或與他爭論,她就遠離神。她越與丈夫爭辯,就越遠離主。但她享受基督,因而成為公義、聖別的,她就被帶回歸神。
救贖也包括了結。那住在我們裡面、供應我們、並成為我們滋養的基督,也了結我們。我們越呼求主的名,就越會逐漸領悟,我們還是何等在舊造裡。我們會恨惡自己,並承認我們需要被了結。這了結是經歷基督作我們的救贖的第二方面。首先,蒙救贖是被帶回歸神;其次,蒙救贖是被主了結。救贖包括領悟我們需要被了結,並且領悟主事實上在了結我們。
救贖也包括被基督頂替。基督了結我們,就以祂自己頂替我們。這就是變化,也是改變形狀。這不只是聖別;聖別將我們分別出來,並使我們與別人不同。這是變化的真實過程,在其中我們老舊的元素,我們老舊的構成被了結,並且以新的元素,新的構成─在復活裡的基督自己─來頂替。我們被頂替,就被基督變化並重新構成。這豈不是神的智慧麼?我們經歷基督作公義、聖別和救贖,我們就真的得著祂作從神給我們的智慧。
我再說,林前一章二節說我們的分基督是他們的,也是我們的。九節說我們蒙召進入了基督作我們獨一之分的享受、交通。在一章末了幾節我們看見,我們享受基督作這分,我們就成為公義、被聖別並蒙救贖的。然後基督成了我們的智慧,我們的道路。結果,我們成了地上最有智慧的人。你若是已婚的弟兄,就成為非常有智慧的丈夫,有神智慧的丈夫。這智慧就是你天天實際享受的基督。我們有基督作我們的智慧,就會行在公義、聖別、和救贖的路上。我們會成為公義、被分別並蒙救贖的。這是享受基督作我們獨一之分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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