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哥林多後書一章二十一至二十二節,二章十四至十六節。
在前一篇信息裡,我們看見一個為著召會活基督的榜樣。保羅不是活某種文化的榜樣,他乃是為著召會活基督的榜樣。我們說到為著召會活基督時,必須認識基督是誰,也必須認識召會是甚麼。
基督是誰?基督乃是神經過過程,成了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這句簡短而準確的話,乃是根據新約的啟示以及我們屬靈的經歷,對基督的解釋。
我們應當活基督,目的是為了甚麼?我們應當為著傳福音活基督麼?為著屬靈活基督麼?我們必須為著召會活基督。
我們既然必須為著召會活基督,就需要回答一個重要的問題:召會是甚麼?第一,召會是蒙召出來之人的聚集。第二,召會是基督生機的身體。不僅如此,召會是基督的豐滿,也是神的豐滿,新人,神的居所,新婦。這是保羅在以弗所書中所列的順序。此外,從啟示錄來看,召會是燈臺。至終,聖經稱召會為新婦。因此,我們若想知道召會是甚麼,就必須看見召會是蒙召的會眾,基督生機的身體,基督與神的豐滿,新人,神的居所,燈臺,新婦。
現在我們還要再問一個似乎很平常、很普通的問題:聖經向我們所啟示的是甚麼?特別是新約聖經所啟示的是甚麼?許多基督教的教師說,新約乃是對基督的啟示。領會得比較透的人也許會說,新約是說到基督與召會。我願意這麼說,這個問題最好的答案:新約乃是啟示基督連同召會。
我們不能僅僅膚淺的認識基督,乃必須深入、深奧、奧祕的認識基督。有些信徒會說,基督是神成為肉體,成了一個人,名叫耶穌。這耶穌乃是拿撒勒人,末了被釘十字架,又復活了。當然,這些都是對的,都是合乎聖經的。我們相信關於基督的這一切事,因為聖經這樣告訴我們。然而,聖經也啟示關於基督一些更深的事。聖經不僅給我們看見一些事,可比喻為『皮』、『毛』;也啟示一些事,可比喻為『肉』。
許多有生命的東西不是有皮,就是有毛。就連大蒜也有一層非常薄的皮。你喫大蒜以前,要先把皮剝掉。雞和別種的飛禽都有羽毛。我們喫雞的時候,注意的是肉,不是毛。中國有一句俗語,稱無關重要的事為雞毛蒜皮。當我們說某一件事好像雞毛蒜皮,意思不是說,那件事毫無意義或毫無用處。雞毛可以作枕頭的填充料,蒜皮也可以用來作藥。我舉這個例證的目的是要說明:甚至聖經神聖的啟示裡,也包含『皮』和『毛』,也就是說,有一些事雖然重要而不可少,但這些事多少是表面的。
我們也可以舉蛋殼為例來說明。蛋沒有殼就不能存在;然而我們喫蛋時並不喫殼,乃是喫殼裡面的東西。聖經中的啟示可以比喻作蛋,有殼也有內涵。許多基督徒只注意『蛋殼』。我們若用雞毛蒜皮為例說明,就可以說這些基督徒所注意的,乃是他們在聖經中所發現的『皮』與『毛』。殼、皮、毛都是指真實而重要的東西。然而,正如我們盡力要說明白的,這些事不是神聖啟示的『肉』。
在所謂的黑暗時代,大約從第六世紀到十六世紀,聖經被封鎖,連皮毛都失去了。到宗教改革的時候,聖經在某個程度上是打開了,神聖話語中的啟示也有點恢復。在宗教改革時期,皮與毛都恢復了;然而,神話語中的深奧還沒有多大的開啟。
我們可以從哥林多前書中找出幾個例子,來說明我們所謂的神話語中的毛、皮與肉。林前一章十二節說,『我是說,你們各人說,我是屬保羅的,我是屬亞波羅的,我是屬磯法的,我是屬基督的。』這節聖經說到分門別類。關於分門別類,有一些弟兄會的教師,說過類似這樣的話:『保羅在林前一章十二節責備那些說他們是屬磯法,屬亞波羅,屬保羅,屬基督的人。這樣,你們為甚麼用路德會、浸信會、長老會、衛斯理會這些名稱?你說你是路德會的,就是說你是屬路德的。保羅的話難道不適用在使用公會名稱這件事上麼?這種實行應當受責備。』這個教訓是正確、基要的。但這個教訓是皮毛,不是神話語中的肉。
我們若要學習喫得健康,就不該喫毛和皮,應當喫肉。我喫雞的時候,只喫肉,不喫毛、皮和骨頭。同樣的原則,我們來看林前一章的時候,不該只注意十二節的毛,而該注意九節的肉。
哥林多前書主要是啟示分裂這件事麼?不,這裡基本的啟示乃是論到神兒子的交通。不僅如此,這一章也教導說,基督這位釘十字架者,對我們是神的智慧和能力。如今這位基督乃是我們每日的公義、聖別和救贖。這是林前一章的基本啟示。
我們若要喫雞肉,就需要拔掉雞毛,剝去雞皮。照樣,我們若要找到林前一章的肉,就必須深入探討,不停留在毛和皮。這樣,我們就會越過分裂和分裂的靈,看見神的兒子基督是我們的分,並看見祂這位神的智慧和能力,可以成為我們的享受,作我們每日的公義、聖別和救贖。我們都需要這樣看見基督,並有分於這樣豐富的食物。我們若停留在十二節,專注於分裂這件事上,就只有毛和皮。我們不會享受到健康的肉─基督作我們的分。我能見證,我讀林前一章時,不是單單注意分裂這個『皮』;我乃是更多的享受釘十字架的基督作我的分,並作我的公義、聖別和救贖。
許多基督徒沒有看見林前一章裡面的肉。有些人只看見毛,有些人看得比較深,看見了皮。但是當我告訴信徒們,他們必須越過皮和毛而摸著肉時,有些人就被冒犯了,他們甚至反對我。他們就像我的孫兒女一樣,我告訴他們要喫雞的肉,不要喫雞皮,他們就埋怨起來。在我的職事裡,我總是盡力叫主的子民看見毛與皮下面的肉。
我最近讀了一篇文章,其中指控我破壞聖誕節的實行。我實際上沒有一點意思要攻擊聖誕節的實行。我的時間完全是用於供應基督給人。但是當我供應基督的時候,聖誕節自然就被暴露。不錯,我說過我們的注意力該完全在基督身上,不要去管所謂的基督彌撒或聖誕節。我也說過我們該作基督徒,而不該在意基督教的『教』。我實在沒有意思要反對聖誕節或基督教。然而,我盡職事時的確說過,我們該注意基督,作真實的基督徒,而與甚麼『彌撒』或甚麼『教』無關。有些人聽到這些話,就指控我說,我反對基督教,破壞了聖誕節的實行。
事實上,聖誕節和基督教體系裡,包含了許多東西,甚至不是聖經裡真正的毛和皮。基督生在馬槽裡,在拿撒勒長大,這是事實。這些千真萬確是聖經中的事實;但這些是屬於『皮毛』的真理,不是屬於『肉』的真理。約翰一章一節和十四節就是屬於『肉』的真理的例子。這兩節聖經表明,話(就是神)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約翰一章十六節接著又說,『從祂的豐滿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同一章四節這樣說,『生命在祂裡面,這生命就是人的光。』這幾節聖經是肉,不是毛或皮。
在約翰十四、十五章裡面,肉就更多了。約翰十四章二十三節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話,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同他安排住處。』這節聖經一點也沒有題到聖誕節、復活節、或基督教的體系。約翰福音沒有一節經文說到這些。這節經文表明,子與父要同愛主耶穌的人安排住處。不僅如此,主在約翰十五章四節說,『你們要住在我裡面,我也住在你們裡面。』在這一章聖經裡主還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5。)這樣的經節沒有毛或皮,卻滿了滋養的肉。
你晚餐喫雞的時候,所注意的主要是皮,還是肉?我們當然都會注意肉。如果我的妻子擺上雞皮給我喫,我會很不高興。不過,我的妻子絕對不會這麼作,她會擺上滋養的雞肉。我享受雞肉,使我得著力量,並得著供應。
你所有的是那一種聖經?你的聖經是一本皮毛的書,還是一本滿了肉的書?我們回答這問題時要謹慎。最好是這樣回答:『我的聖經不只是一本有毛、有皮的書,更是一本有豐富的肉的書。』雞需要有肉,也照樣需要有毛和皮。雞沒有毛和皮就不能生長。照樣,在聖經裡我們有皮、毛,也有肉。可悲的是,今天在基督徒中間所注意的是毛和皮,卻不太注意肉。因此,我的負擔是要把神話語中的肉供應給主的子民。
在哥林多前書裡,有許多毛和許多皮。但是在屬靈的烹飪上,我們更需要注意肉。讀林前五章的人,多半會注意到一根不好看的羽毛,就是犯亂倫罪的弟兄這個事例。我們讀這章聖經時,難免要讀到這件事,但這不是這章聖經裡惟一的事。保羅在七至八節說,『因為我們的逾越節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所以我們守這節…。』保羅說到逾越節和守這節,這些不是皮、毛,乃是肉。保羅在這裡指明,我們是在守無酵節。基督是我們的逾越節和無酵節。在我們基督徒的一生中,我們都能享受祂,以祂為筵席。
無酵節共有七日。這七日表徵我們基督徒生活的整個期間。因此,在我們基督徒的一生中,基督是我們的節期,是我們的無酵餅。我們越享受祂作筵席,就越成為無酵的。
我們比較林前五章的肉與毛,就能學得讀經的正路。我們讀聖經時,不僅需要注意毛和皮,更需要注意肉。我盼望這些論到毛、皮與肉的話,對我們讀神的話有所幫助。
我們在前一篇信息裡指出,保羅乃是一個為著召會活基督之人的榜樣。現在我們必須進一步的問,保羅既是這樣的榜樣,究竟他是那一種人?這個問題的答案是:保羅是一個聯結的人,就是聯於基督這受膏者的人。保羅在林後一章二十一節說,『然而那把我們同你們,堅固的聯於基督,並且膏了我們的,就是神。』凡是沒有聯於基督的人,凡是沒有聯結的人,都不能為著召會活基督。我們若要為著召會活基督,就必須向我們的榜樣保羅學習,作一個聯於基督的人。
照一章二十一節所說,聯於基督的人也是神所膏的人。因此,為著召會活基督的人必須是受膏的人。我們受了教育、教導或訓練仍是不彀,我們必須受膏。我們若沒有受膏,就不能為著召會活基督。我們都必須受膏。
保羅在一章二十二節接著說,神『既印了我們,又賜那靈在我們心裡作質』。為著召會活基督的人,也是被神印了的人。被神所印,就是為神所擁有、佔有了。如果不是神印了我們,我們就不能為著召會活基督。
保羅在二章十四節說,『感謝神,祂常在基督裡,在凱旋的行列中帥領我們,並藉著我們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我們曾經指出,『在凱旋的行列中帥領我們』原文是個動詞,意思是指在凱旋的行列中,帥領一個作俘虜的人。因此,保羅在這節聖經中是題到被基督所擄獲。照人的觀念看,被擄獲不是一件好事。沒有人願意作俘虜。但我們需要被主擄獲,使我們可以為著召會活基督。
我們也需要被征服。然而,無論是弟兄或姊妹,都不喜歡被征服。要年輕婦女被她的丈夫征服,實在很困難。她的態度可能是:雖然她嫁給丈夫了,但她沒有一點意思要被丈夫征服。就著天然說,我們沒有一個人喜歡被征服。我們認為被征服是件羞辱的事。然而,我們若要為著召會活基督,就必須被征服。被主征服不是羞辱的,乃是榮耀的。
末了,我們若要為著召會活基督,就必須接受主的帥領。我們需要被擄獲、被征服、被帥領。但我們喜歡帶領別人,而不願意接受別人的帶領。我們若要為著召會活基督,就都需要接受帶領。
我們說到為著召會活基督,一共列舉了六件事:聯結、受膏、受印、被擄獲、被征服、被帥領。我們在下一篇信息裡會看見,這一切都是為了叫我們能撒播基督的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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