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哥林多後書六章十四節至七章一節。
我們已經看過,與神完全和好就是完全經歷神的拯救。我們也看過,完全和好、完全得救會使我們的心寬宏。現在我們繼續來看林後六章十四節至七章一節。這一段乃是和好職事的率直勸勉。
六章十四節說,『你們跟不信的,不要不配的同負一軛,因為義和不法有甚麼合夥?光對黑暗有甚麼交通?』使徒說這話,是基於十一節,向信徒他的口是張開的,他的心是寬宏的。保羅先立好一個事實:完全和好,就是完全得救,結果使人的心寬宏;然後他就勸哥林多信徒,不要與不信的人不配的同負一軛。
十四節『不配的』意思是相異的,指在種類上不同。這是指申命記二十二章十節所說,兩種不同的動物不可同負一軛。信徒和不信者是不同的人。因著信徒神聖的性情和聖別的地位,他們不該跟不信者同負一軛。這不只該應用在信徒與不信者之間的婚姻和事業上,也該應用在他們各種親密的關係上。
這話指明哥林多的信徒,跟不信者不配的同負一軛,沒有從屬世的人分別出來歸與神。這就是說,他們沒有與神完全和好。因此,使徒勸他們不要跟不信者不配的同負一軛,乃要分別出來,使他們被帶回,與神完全和好。
按照舊約,牲畜有兩類:潔淨的和不潔淨的。潔淨的是倒嚼、分蹄的。羊、牛是潔淨的動物,但驢、馬、騾和豬是不潔淨的。因此,申命記二十二章十節說,『不可並用牛驢耕地。』這裡我們看見律法命令以色列人,不可讓潔淨的和不潔淨的動物同負一軛,不可把潔淨的和不潔淨的放在同一個軛下。牛是潔淨的,可以獻給神,但不潔淨的動物不能獻給神。因此,潔淨的和不潔淨的是不相配的。
保羅在林後六章十四節並不是在意律法的教訓,乃是在意這個要求所代表的屬靈意義。今天我們這些信徒乃是潔淨的人,我們是可以獻給神的牛和羊羔。然而,不信的人是不潔淨的,所以我們不該跟他們同負一軛。
跟不信的人同負一軛就是受打岔而離開神。脫開這樣不配的軛,就是歸向神,與神和好而進到神裡面。譬如,一位弟兄不該與不信的人結婚。因為他與不信的人結婚,就是跟對方不配的同負一軛。那種不配的軛,會使他離開神。照樣,與不信的人在事業上合夥,也是不配的同負一軛。假使一位信徒與不信者在事業上是夥伴,有相同的利益和目標,他們其實是不配的同負一軛。這樣的配對、負軛必須終止。凡是這樣跟不信者在事業上合夥的信徒,必定會受他的事業打岔而離開神,他的事業會使他逐步遠離神。在這種情形中的弟兄,需要脫開事業上那個不配的軛,與神和好,被帶回到神裡面。
不僅如此,與不信者的友誼也會使我們跟他們不配的同負一軛。青年人尤其喜歡交朋友。青年弟兄姊妹們,你們若與不信的人有親密的友誼,這會使你們跟他們不配的同負一軛。這樣的負軛會使你們受打岔而離開神。不信主的朋友不會幫助你們更親近神,反而會使你們遠離祂。只要你們維持這樣不配的友誼,你們會越來越受打岔而離開神,逐漸遠離祂。因此,保羅囑咐我們,不要跟不信的人不配的同負一軛,使我們能蒙保守在神裡面,並完全被帶回到祂裡面。
在六章十四至十六節,使徒舉了五個例子,描述信徒和不信者之間的不同:義和不法沒有合夥,沒有共享;光對黑暗沒有交通,沒有往來;基督對彼列沒有和諧,沒有相和;信的同不信的沒有同分,沒有相干;神的殿同偶像沒有一致,沒有相合。這些例證也揭示一個事實:信徒是義、光、基督和神的殿,不信者是不法、黑暗、彼列(魔鬼撒但)和偶像。
保羅在十四節說,『義和不法有甚麼合夥?光對黑暗有甚麼交通?』義和不法不該有任何接觸。二者之間不該有任何關係、任何合夥。照樣,光和黑暗也互不相干,二者不可能有任何交通。我們這些信徒乃是在光中。我們若與不信者有交通、或親密的友誼,這樣的友誼就是光對黑暗的交通。信徒與不信者結婚,對信徒來說,就是光與黑暗的交通。
保羅在十五節接著說,『基督對彼列有甚麼和諧?信的同不信的有甚麼同分?』彼列是撒但魔鬼的別名。基督對魔鬼沒有和諧。我們這些信徒是屬基督的,不信的人是屬撒但的。我們若與不信者有友誼,這意思就是說,我們在使基督與撒但和諧。信徒與不信者是沒有甚麼同分的。
保羅在十六節繼續說,『神的殿同偶像有甚麼一致?因為我們是活神的殿,就如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這裡我們看見,神的殿同偶像沒有甚麼一致。不信者有偶像,但我們是神的殿。這樣,信徒和不信者怎能有親密的關係?
保羅在十六節說,我們是活神的殿。神是活神,在我們中間居住並行走,主觀的作我們的神,使我們有分於祂,並作祂的子民,活活的經歷祂。
保羅在提前三章十五節說,我們是活神的召會。活在召會裡的活神,對召會必是主觀的,不是客觀的。在異教廟裡的偶像是無生命的。但神是活的,不僅在祂活的殿,召會中活著,並且在其中活動、行動並工作。因為祂是活的,召會也就在祂裡面、憑祂並同祂活著。活的神與活的召會,同活著、同行動、同工作。活的召會是活神的家和家人,因此成了神在肉體的顯現。
神曾說,『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在他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林後六16。)這是我們今天的光景,神一直活在我們裡面,住在我們裡面,在我們中間行走。祂是我們的神,我們是祂的子民。
保羅在十七節勸哥林多人說,『所以,「主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得以分別,不要沾不潔之物,我就收納你們。」』分別就是實際的被帶回,與神和好。(五20。)『不潔之物』是指六章十四至十六節所列,屬於不法、黑暗、彼列以及偶像的事物。不沾這些不潔之物,就使我們得以分別歸神,並與神和好。因此,從他們中間出來,與他們分別,就是被帶回歸神。當我們這樣分別出來,神就收納我們。『我就收納你們』這句話,指出神喜悅收納被帶回、與祂完全和好的信徒。
十八節繼續說,『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子和女兒。這是全能的主說的。』作父和作兒女,都是生命的事。這比十六節神作我們的神,以及我們作神的子民更深。神是創造者,父是產生者。祂已經重生了我們,使我們成為祂的兒子和女兒。
十八節是新約中惟一說到神有女兒的經節。新約大多告訴我們,信徒是神的兒子。這節題到兒子和女兒,是很切身的。對許多父母來說,兒子是寶貝的。我知道在西方和在東方一樣,一對夫婦若是只有女兒,他們會非常希望至少再有一個兒子。雖然兒子是寶貝的,女兒卻是親愛的。一個父親如果有三個兒子,沒有女兒,他當然會喜歡再有一個女兒,而這個女兒必定是他非常親愛的。許多有兒子,又有女兒的父母會告訴你,女兒是親愛的,兒子是寶貝的。
我信保羅在十八節希望我們看見,我們不僅是神所寶貝的兒子,也是神所親愛的女兒。你願意作神的兒子,還是神的女兒?我是神的兒子,但我也很高興作神的女兒。我喜歡為祂所寶貝,也為祂所親愛。因為保羅知道我們能為父所寶貝並為父所親愛,所以他在這裡指明,我們是祂的兒子,也是祂的女兒。
照聖經來看,神並沒有著重強調我們是男的或是女的。就著非常真實而積極的意義來看,我們在神眼中都是女的。保羅在十一章二節宣告說,『我以神的妒忌,妒忌你們,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將一個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這豈非指明,所有信徒對神都是女的麼?我們在祂眼中若不是女的,我們怎能是貞潔童女的一部分,來獻給基督?基督要成為我們的丈夫,我們要成為祂的妻子。就這意義說,我們都是女的。我甚至可以用一個非常不尋常的說法:對神來說,我們都是女性的兒子。在負責任以及進行屬靈的爭戰上,我們都是兒子。我們該是剛強的兒子,負起責任並從事爭戰。但同時我們也該是父所親愛所寶貝的女兒。因此,一面我們是寶貝的兒子,另一面我們也是親愛的女兒。
保羅在七章一節說,『所以親愛的,我們既有這些應許,就當潔淨自己,除去肉身和靈一切的玷污,敬畏神,以成全聖別。』保羅在這節的開頭用『所以』一辭,指明一節是六章末段,十四至十八節的結語。這些應許是指六章十六至十八節所說的應許。肉身的玷污,指物質的事物;靈的玷污,指靈界的事物,如拜偶像等。潔淨自己,除去肉身和靈一切的污穢,意思是離開這一切打岔的事,而與神完全和好。
保羅在七章一節說到敬畏神,以成全聖別。聖別乃是從神以外的一切事物中,分別出來歸與神。成全聖別,就是使這樣的分別完滿且完全,使我們的全人─靈、魂、體─完滿且完全的分別出來,聖別歸神。(帖前五23。)這就是與神完全和好。
聖別的意思不僅是成聖,分別歸神,也是與一切凡俗的不同、有別。只有神與一切不同,與一切有別。因此,祂是聖別的,聖別是祂的性情。按照以弗所一章四節,神揀選了我們,使我們也成為聖別。祂使我們成為聖別的方法,乃是將祂自己這聖別者分賜到我們裡面,使我們全人被祂聖別的性情充滿並浸透。對我們這些神所揀選的人,成為聖別就是有分於神的性情,(彼後一4,)並使我們全人被神自己所充滿。這與僅僅無罪的完全,或無罪的純潔不同。真實的聖別乃是使我們在性情上和特性上聖別,像神自己一樣。
保羅在林後七章一節題到敬畏神。這個敬畏就使我們不敢沾不屬神、與神無關的事物。(六17。)
我們已經指出,信徒是義,是光,是基督,是殿。當我們跟不信者不配的同負一軛時,意思就是我們將神的義帶入不法,將神的光帶入黑暗,將基督帶到魔鬼,將神的殿與偶像相聯。偶像玷污我們的靈。因此,在靈界以及物質界都有玷污。從玷污、不潔的事物中分別出來,實際上就是與神和好。
保羅在六章的確是在盡和好的職事。他勸哥林多人要從不潔之物分別出來。從不潔之物分別出來,就是與神和好,成聖歸祂;這也是完全的得救。因此,完全得救包括從不潔之物分別出來,聖別歸神,並與神和好而進到祂裡面。這就是這一章開頭說到拯救,結尾說到分別的原因。得拯救就是分別,分別就是聖別,而聖別就是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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