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加拉太書二章十九至二十節,三章三節,五章十六節,二十五節,羅馬書七章四節,六節,六章四節,八節,十節。
本篇信息是上一篇論到福音真理信息的延續。上一篇信息的重點是:與基督生機的聯結,乃是我們相信基督時自然而然發生的。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繼續來看,我們向律法已經死了,叫我們可以向神活著。(二19。)
我們如何能向律法死了,為要向神活著?加拉太二章十九節指明,我們向律法已經死了。照你的經歷來看,你真的已經向律法死了,或者這對你僅僅是一個道理?再者,我們如何能向神活著?我們若要答覆這些問題,就必須認識福音的真理、實際。我們若不是與基督真有生機的聯結,反而在自己裡面,我們向律法就不是死的,向神也不是活著的。我們若不是與基督有生機的聯結,就無法向神活著。反之,我們會向神以外的許多事物活著。
羅馬七章含示了生機聯結的觀念。保羅在這一章用婚姻生活作例子。婚姻是一種生命的聯結。在這聯結中,妻子與丈夫是一,丈夫也與妻子是一。在羅馬七章四節,保羅說到我們結婚歸與基督:『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向著律法也已經是死的了,叫你們歸與別人,就是歸與那從死人中復活的。』根據這一節,我們已經結婚歸與復活的基督。在作為新郎的基督,與作為新婦的我們之間,有一個奇妙的聯結;在人位、名分、生命和存在上,我們與祂乃是一。這表明我們基督徒的生命,乃是與基督生機合一的生命。
在羅馬十一章,保羅再使用另一個例子–把一棵樹的枝子,接枝在另一棵樹上。保羅在十一章十七至二十四節,用了將野橄欖樹的枝子,接在好橄欖樹上的例子。接枝的結果,野橄欖樹的枝子與好橄欖樹,就一同生機的聯結生長。我們這些野橄欖樹的枝子,已經接在好橄欖樹–基督裡面。
有些人會說,羅馬十一章的好橄欖樹是指以色列人。這並沒有錯,但在聖經裡,常把真以色列人當作就是基督,也常把基督當作就是真以色列人,這也是事實。在神眼中,地上並沒有兩棵樹,只有一棵樹,就是包括基督和神選民的橄欖樹。我們曾是野橄欖樹的枝子,但如今我們已經接枝到基督裡面。這個例子指明,基督徒的生命不是替換的生命,不是把較低的生命替換成較高的生命;乃是接枝的生命,把屬人的生命接枝在基督的生命裡。一根枝子接在另一棵樹上以後,就不再憑自己而活。相反的,牠只憑著所接上的樹而活。
在接枝的事上,有兩個主要的方面:切割與聯合、聯結。沒有切割,就不可能有接枝。如果一棵樹的枝子要接在另一棵樹上,首先必須把枝子割下。割下之後,聯合或聯結纔發生。這種聯結是生機的。因此,在接枝的事上,有切割、聯合、以及生機的聯結。切割相當於基督的死,而聯合相當於基督的復活。在基督的死裡,我們老舊的生命被割除;而在基督的復活裡,我們聯於祂,為著進一步的生長。對基督之死的經歷,使我們向律法死了,而復活卻使我們能彀向神活著。故此,向律法死了,並向神活著,含示基督的死與復活。我們惟有藉著接枝到基督裡,纔能在祂的死與復活裡與祂合一。
我們在自己裡面,不可能向律法死了,或向神活著。然而,當主耶穌的寶貴注入到我們裡面,我們開始珍賞祂的時候,我們就接枝到祂裡面了。一方面,我們被切割;另一方面,我們在基督復活的生命裡聯於祂。這個聯結髮生以後,我們就與基督有生機的聯結了。現今我們只該活在這生機的聯結裡。在消極一面,我們已在基督的死裡被切割了;在積極一面,我們已在基督的復活裡聯於祂了。在這個切割裡,我們不只向律法死了,也向神以外的一切死了。按照加拉太六章,藉著基督的十字架,我們向世界死了,特別是向宗教的世界死了。(13~14。)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包羅萬有的死,那包羅萬有的切割,我們向神以外的一切都死了。因為我們已經接枝到基督裡,祂的經歷就成了我們的歷史。當祂在十字架上死了,我們就在祂裡面死了。當祂被釘在十字架上,我們就從野橄欖樹上被割下來。這就是說,我們從自己、肉體、世界、宗教、律法及其規條中,被割下來了。再者,因著我們已經接枝到基督裡,祂的復活也就成了我們的歷史。所以,我們能剛強的宣告說,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同埋葬、同復活了。我們有何等美妙的歷史!
我們既從神以外的一切事物中被割下來,就向著宗教死了,向著猶太教、天主教和更正教死了。我們的歷史一方面包含釘十字架,藉此我們已從神以外的一切事物中被割下來。但這歷史的另一方面包含復活,我們在復活裡已經聯於三一神。在這聯結裡,我們與三一神完全是一。
要緊的是,我們都要看見這個異象。然而,看見的基督徒並不多。我們若看見這生機聯結的異象,我們的生活就要改變。我們會曉得,我們已從老舊的源頭被割下來,而聯於那永活者。
我們進入這一種與基督生機的聯結裡,乃是藉著在基督裡的信。我們已經指出,信就是對耶穌的珍賞。甚至在加拉太二章二十節,也含示這種珍賞。我們在這一節看見,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這是指我們歷史的一方面。我們也看見,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並且我們如今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是我們在神兒子的信裡,與祂聯結所活的,祂是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在這一節中,保羅特別說到神的兒子是『愛我』的那一位,這是很有意義的。我們若不覺得基督對我們的愛,就不能在祂裡面有信。活的信來自我們對祂的愛的感覺。這指明我們藉以相信祂的信,是與我們珍賞祂的可愛有關。當我們感覺祂的寶貴,我們裡面自然而然就湧出一種對祂的珍賞。這種珍賞就是我們的信。當保羅說到神的兒子是『愛我,為我捨了自己』的那一位時,他滿了對主耶穌的珍賞。這種珍賞就是他在本節所說到的信。他在肉身裡所活的生命,是他在神兒子的信裡,與祂聯結所活的。
每當我們從心的深處說,『主耶穌,我愛你。』我們的信就得以加強,我們與基督生機的聯結也得以加強。此外我們還覺得,我們已從罪惡、世界、肉體和宗教中被割除了。有些人看見了召會的光,卻不願意脫宗派。但有一天他們告訴主,他們何等愛祂;他們裡面自然而然就有感覺,應當放棄他們與宗派的關聯。因為他們與基督生機的聯結加強了,他們就經歷更多的切割。我們越說,『主耶穌,我愛你,』我們就越覺得從基督以外的一切事物被割除。
當我們告訴主耶穌,我們愛祂,我們就經歷到真實之信的運行,這信包含在我們對祂的珍賞之中。藉著這信,我們看見我們與基督的聯結。在這聯結中,我們看見祂的歷史就是我們的歷史;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同埋葬、同復活了。我們向神以外的一切死了,並且向神活著。
加拉太人從主轉向律法,是何等的愚昧!他們豈不曉得,他們已從律法被割除,而聯於活的神麼?藉著生機的聯結,我們從律法下的奴役得了釋放。在這聯結中,我們享受在基督裡屬於我們的自由。
在你的經歷中,你知道你向律法死了,並向神活著麼?我不太有把握說,有許多基督徒看見這事。很少基督徒真正向神活。他們絕大多數仍向神以外的事物活,特別是向他們自己那種律法活。我們也許不在意神,卻在意我們那種律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律法。青年人有青年人的律法,年長的人也有年長的律法。這就是年長的人不知不覺就定罪青年人的原因。這個定罪來自他們的律法。我們沒有向神活,反而向我們那種律法活。我們已經從摩西的律法被割除,但在我們的經歷中,我們還沒有從自己的律法被割除。我們仍有自己的律法,這事實指明我們對主的愛不彀,我們仍然缺少對祂的珍賞。這缺欠使我們的信減弱。然而,我們對主耶穌的愛增加了,我們對別人的定罪就會減少。倘若年長的聖徒對主有更大的珍賞,他們對青年人的定罪就會被吞沒。
年長的聖徒如何傾向於定罪青年人,青年人也照樣可能不寶貝年長的。假如青年聖徒和年長的聖徒一同來參加禱告聚會,他們很難一同作工;要不是年長的佔上風,就是青年人佔優勢。這難處的原因在於年長的有年長的律法,青年人也有青年人的律法。
我們很容易在道理上宣告,我們向律法死了,現今向神活著。但我們實際的經歷,也許大不相同。我們也許沒有向某些事物死了,也沒有向神活著。所以,我們需要轉向主,從祂接受更多的注入。結果,我們就會對祂有更大的寶愛與珍賞。這會加強我們的信,這信就會在我們裡面運行,加強我們與基督的聯結。當我們與祂生機的聯結得著加強時,我們就會經歷更多的切割。如果我們都有這個經歷,在聚會中就不會再覺得青年人和年長的有甚麼不同。反之,我們都會看見自己已經從三一神以外的一切事物被割除了。然後在禱告聚會中,我們就不會覺察自己的年齡,而是在生機的聯結裡,真正向律法死了,並且向神活著,來盡功用。
在本篇信息中,我所關切的是經歷,不是只傳授一點知識。我們若定罪別人,就是缺少對主的愛。我們沒有向神活著,反而向自己的律法活著。那些不履行我們律法要求的人,我們就定罪。然而,我們對主的珍賞若是彀的話,那運行的信就會作工,加強我們與基督的聯結,我們就會經歷更多的切割。然後實際上,我們就沒有律法了。我們真正向律法死了,並且向神活著。
在二章十九節保羅說,『我藉著律法,已經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著。』律法對我這罪人的要求是死,基督按這要求為我死,也帶著我一同死。因此,我藉著律法已經在基督裡死了,也與基督一同死了。所以,在律法之下的義務,就是與律法的關係,已經了結。向神活著,意思就是在神聖的生命裡對神盡義務。在基督的死裡,我們脫離了與律法的關係;在基督的復活裡,我們在祂復活的生命裡向神負責。
我們已經向律法死了,叫我們可以向神活著。只要我們還持守任何一種律法,無論是摩西的律法,還是我們自製的律法,我們就不能向神活著。但我們藉著與基督生機的聯結,從律法被割除的時候,我們就自然而然的向神活著。
向律法死了,意思就是脫離了捆我們的律法。羅馬七章六節:『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我們既脫離律法的義務,現今就得以行在生命的新樣中。(六4。)然而,我們有否行在生命的新樣中,在於我們有否在與基督生機的聯結中經歷切割。我們越經歷切割,就越向神活著,並且越行在生命的新樣中。
因著我們已經向律法死了,就不再有義務,靠肉體的努力,來遵守律法。(加三3。)每當我們有某種自製的律法,我們總是靠肉體的力量來努力遵守,而不是憑著靈。
向神活著,就是在神聖的生命裡對神盡義務,在復活的生命裡向神負責。我們在與基督生機的聯結中,經歷復活的生命。在這復活的生命中,我們自然而然的被神約束,並且對祂盡義務。這也在於生機的聯結。
因著我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所以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們,乃是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我們不再活在舊人、天然的人裡面。反之,基督活在我們裡面。然後在復活裡,我們在神兒子的信裡活。在神兒子的信裡活,意思就是活在我們因信神的兒子,而有與祂生機的聯結裡。
我們憑著靈,(加五16,25,)與基督一同向神活著。(羅六8,10。)這是在我們的經歷中,對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享受。這個經歷在於我們珍賞主耶穌的可愛與寶貴。
原則上,我們傳福音的時候,應當像優秀的推銷員一樣,能彀陳明寶貴的東西,好使別人欣賞。我們需要正確的推銷術。主耶穌的寶貴是無限無量的,但我們對祂的陳明總是不彀充分。我們不知道如何正確的陳明主耶穌的可愛,所以聽我們傳福音的人就很難相信祂。但我們若恰切的陳明祂,就會把祂的寶貴注入人裡面,使人自然而然的珍賞祂。這種珍賞會成為他們的信,在他們裡面運行,使他們與主耶穌有生機的聯結。在這生機的聯結裡,我們向律法死了,並且向神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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