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篇 兩下在一個身體裡與神和好,以及聖徒同國之民和神家裡的親人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來到以弗所二章十六至十九節,在這裡我們看見猶太人和外邦人已經在一個身體裡與神和好,並且現今我們信徒是聖徒同國之民,是神家裡的親人。

壹 兩下都需要與神和好

以弗所二章十六節說,『既用十字架除滅了仇恨,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在一個身體裡與神和好了。』『兩下』指猶太人和外邦人。不僅未受割禮的外邦人,連受割禮的猶太人,也需要藉著基督在十字架上所完成的救贖,與神和好。

貳 在一個身體裡

十六節說,猶太人和外邦人已經在一個身體裡和好了。這一個身體,召會,(一23,)就是前節的一個新人。在這一個身體裡,猶太人和外邦人藉十字架與神和好了。我們信徒,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不僅是為著基督的身體,也是在基督的身體裡,得以和好。這是何等的啟示!我們與神和好了,我們在基督的身體裡得救了。

我們常認為和好是個人的事;我們不太會想到團體的和好。然而,正確、真正的和好乃是在一個身體裡。身體是工具,是憑藉,藉此我們與神和好。根據歌羅西三章十五節,我們甚至是在一個身體裡蒙召的。

這種團體的觀念遍佈整本新約。然而,我們的觀念總以為我們是個別的與神和好。但在神的眼中,我們是在一個身體裡蒙召,並且在這身體裡與祂和好了。以色列人出埃及是這事一幅清楚的圖畫。就一面意義說,在埃及的以色列人是遠離神的。他們被帶出埃及,過紅海之後,在西乃山下乃是全會眾與神和好,而非個別的與神和好。這是我們在一個身體裡與神和好的豫表。今天我們需要有這團體的觀念。不要以為我們是個別得救的;相反的,我們乃是一同得救,並且是在一個身體裡與神和好。

參 與神和好

我們原來沒有神,失去了神,(弗二12,)但藉著十字架和基督的血,我們已經在一個身體裡,被帶回歸神。只要我們在身體裡,我們就與神是一。但如果我們在身體之外,我們就與祂隔離。

肆 藉著十字架

我們在一個身體裡與神和好,乃是藉著十字架完成的。基督的十字架,一面除滅了因肉體而立的規條所造成的仇恨;另一面因著其上所流基督的血,救贖了我們。乃是藉著這十字架,猶太人和外邦人,在一個身體裡與神和好了。

伍 傳和平為福音

十七節說,『又來傳和平為福音,給你們這遠離的人,也傳和平為福音,給那相近的人。』這是指基督成為那靈,來傳和平為福音;這和平是祂藉著十字架所成就的。那些遠離的人,指未受割禮的外邦人,他們因著肉體的隔離,成了遠離的人。那些相近的人,指受割禮的猶太人,他們因神的揀選得以相近。

那位在十字架上受死,除滅了規條以創造新人,並且流出祂的血使我們與神和好的基督,成了那靈臨到我們,來傳和平為福音。這意思是說,基督已經成為賜生命的靈,甚至成為傳福音的靈而來。那些遠離和相近的人,都需要聽見這和平的福音。

陸 在一位靈裡得以有通路
一 基督的十字架和祂的血乃是通路

福音的傳揚只是客觀的事實,並不是經歷。因此,我們在接受這傳揚之後,還需要經歷,就是在一位靈裡,得以進到父面前。這條進到父面前的通路,乃是基督的十字架和祂的血。(來十19。)

二 藉著基督

猶太和外邦信徒乃是藉著基督,得以進到父面前。這位基督廢掉了那規條中誡命的律法,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除滅了仇恨,使外邦人與猶太人和好,並且流血將兩下贖回歸於神。

三 在一位靈裡

十八節指出,我們得以進到父面前的通路,乃是在一位靈裡。我們若有十字架而沒有靈,就是只有事實而沒有經歷。因此,靈是極重要的。先是猶太和外邦信徒,在一個身體裡與神和好,(16,)那是地位的事;然後我們兩下在一位靈裡,得以進到父面前,這是經歷的事。

四 進到父面前

在一位靈裡的這條通路,乃是進到父面前。在地位上,我們是與神和好;在經歷上,我們是進到父面前。與神和好是得救,進到父面前是享受神;祂是生命的源頭,已經重生我們成為祂的兒子。

我們已經藉著十字架,在一個身體裡與神和好了;這是事實。現今我們得以進到父面前,直接的接觸祂;這是經歷。在地位上,我們已經與神和好,使我們得救;在經歷上,我們得以進到父面前,使我們享受祂。這些經節不是說我們與父和好,得以進到神面前;這是很有意思的。與神和好是一次永遠的,而我們現今得以進到父面前,乃是為著繼續不斷的享受。

十八節含示神格的三一:藉著子神,祂是完成者,是憑藉;在靈神裡,祂是執行者,是應用;我們得以進到父神面前,祂是起源,是我們享受的源頭。

在十五至十六節,使徒保羅先說到一個新人,然後纔說到身體。這是為甚麼?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需要再來看二章十四至十六節。當我們來看這幾節時,我們不該帶著我們天然的觀念、宗教的領會、或道理上先入為主的看法,這一切使我們在認識主的話語上變得遲鈍、麻木。由於召會是身體的這一面,不像召會是新人的那一面高,我們也許認為應該先題身體纔對。但若不先有一個人,怎麼可能有身體?我們是先說到一個人,然後再說到這人的身體。新人的創造是首先的,身體的產生是其次的。所以保羅先說基督在十字架上受死,在祂的肉體裡廢掉了規條,為要在祂自己裡面創造一個新人。祂這樣作,身體就產生了。人一旦被造成,身體就出現了。就這點說,十六節開頭的『既』字是很有意義的,把在一個身體裡和好的思想,與一個新人的創造連接起來。當基督把猶太人和外邦人兩下創造成一個新人時,祂就使他們在一個身體裡與神和好了。為這緣故,保羅在身體之前,先題到新人。

請記得,基督不是叫個別的人和好,祂乃是叫猶太人和外邦人兩下在一個身體裡和好。祂若只叫個別的罪人和好,就沒有必要使他們在一個身體裡和好。但為要使兩班團體的人和好,祂必須在身體裡如此行。

猶太人和外邦人從前是隔離的,但基督在十字架上拆毀了隔斷的牆,並且將他們創造成一個實體,就是一個新人。但是他們與神的關係如何?要使他們與神和好,就需要有一個身體為憑藉。當基督將兩下創造成一個新人時,祂同時就使他們在一個身體裡與神和好了。他們被創造成新人,就有可能在一個身體裡與神和好。因此,這一個身體乃是憑藉,使他們與神和好。所以,在十五至十六節中,新人比身體先題到。

猶太人和外邦人與神和好之後,還需要有路進到父面前享受祂。這條通路不僅在身體裡,也在靈裡。在身體裡是事實,在靈裡卻是經歷。我們雖然在身體裡,但也許不在靈裡。反之,我們可能在遊蕩的心思裡。譬如,你坐在聚會中,但你可能在心思裡環遊世界。這說明在經歷上,我們必須是在靈裡。

當我們在靈裡,我們就享受父。事實上,我們可以因著在身體裡而得著神,但我們若要在經歷中享受父,就必須在靈裡。我們從前是遠離神的,但我們已經在地位上與祂和好。現今我們與神之間,沒有分開,沒有隔斷。然而,我們若不在靈裡,就不能享受這個事實。因此,要在經歷上享受我們在地位上所得著的,我們需要在靈裡。

柒 不再是外人和寄居的

現在我們來到十九節:『這樣,你們不再是外人和寄居的,乃是聖徒同國之民,是神家裡的親人。』這節包括召會的兩方面:由『同國之民』一辭所指明的國度,以及由『神家裡的親人』這話所指明的神的家。

十九節說,我們這些外邦人不再是外人和寄居的。這節的『你們』是指外邦信徒。外人是外國人;寄居的是寄居在以色列人中,沒有公民權的外國人。二者都是指外邦人。

捌 聖徒同國之民

現今我們不再是外人和寄居的,乃是聖徒同國之民。『同國之民』這辭,指明神的國。所有的信徒,無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是神國裡的國民。神的國是神施行祂權柄的範圍。一個人只要是信徒,就是神國裡的國民。公民權包含權利和義務。我們享受國度的權利,也要負擔國度的義務。這兩件事總是並行的。譬如,作為美國的公民,我們享受某些權利,但是我們也必須履行我們納稅的義務。

玖 神家裡的親人

十九節啟示,我們也是『神家裡的親人』。這辭指明神的家。猶太和外邦信徒都是神家裡的親人。神的家是生命和享受的問題;所有的信徒都由神生到祂的家裡,享受祂的豐富。神的國是權利和義務的問題;所有生到神家裡的信徒,在神的國裡都有公民權,也都有義務。在這短短的經節裡說到兩件深奧的事:神的國,及其權利與義務;神的家,及其對父的生命與豐富的享受。

拾 聖徒、神的家和神的國

十九節說到聖徒、神的家和神的國。聖徒是個別的;神的家是團體的,其結果乃是神的國。沒有家,就不可能有國。首先,我們是個別的聖徒;然後,就團體說,我們是神的家,結果就是神的國。所以,我們有基督徒生活個別的一面,也有神的家和神的國團體的一面。

為甚麼使徒保羅在十九節先題神的國後題神的家?保羅在這裡的思想是論到我們從前作外人和寄居者的身份。外人和寄居的,是與國有關,而不是與家有關。凡在這個國家的外人,不是就著家而言是外人,乃是就著國而言是外人。因為外人和寄居的是指一個國家的外國人,而不是指一個家庭的外人,所以保羅先題國度。保羅在本節主要的思想,乃是在神國裡的公民權。然而國度是由許多家庭組成的。為這緣故,保羅也題到神的家。

十九節有一個很親密的思想,可見於『同國』一辭。我們原是未得救的外邦人,遠離神和以色列國民,但現今我們與聖徒有了親密的關係。我們是聖徒同國之民,是神家裡的親人。在同國的公民中間,有一種親密存在,但這種親密不能與家中的親人相比。猶太人和外邦人不僅是同國的國民,也是同一家的親人。我們需要親密的把聖徒看為我們的親人。我們是神家裡的人不能只是道理,也必須是我們的經歷。在宇宙中神只有一個家;不論我們的背景如何,我們這些聖徒都是神惟一宇宙家庭的親人,所有的聖徒都是我們的親人。不要輕看這件事,要把這事當作召會重要的一面來認真考量。在神的家中我們有何等親密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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