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腓立比書二章十九至三十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想就著同魂與不顧我們的魂,再有點交通。論到提摩太,保羅說,『因我沒有人與我同魂,真正關心你們的事。』(腓二20。)論到以巴弗提,他說,『因他為基督的工作,冒著性命的危險,幾乎至死,要補足你們在供奉我的事上所有的短缺。』(30。)我們若沒有屬靈的經歷,就無法充分明白保羅在這些經節裡的思想。僅僅讀而沒有經歷是不彀的。藉著在召會生活中的經歷,並藉著觀察,我們多少能領會保羅所說同魂與不顧魂的意思。
我們都知道,今天基督徒中間的分裂,多得無法勝數。這些分裂幾乎都是有心為著主、真正愛主的基督徒所造成的。事實上,信徒越愛主耶穌,就越容易分裂。原因是基督徒一愛主,就想為主作點事;結果,卻一再的產生分裂。
我們要為基督成就一些事,就必須用我們的魂。單單與主交通,只要用我們的靈就彀了;但是,我們若要為祂作點事,就必須運用魂和魂的功能。這就是為甚麼神創造了魂和魂的功能,就是心思、情感和意志。每當我們想為主成就點事,就必須用這些功能。但是,當基督徒因著愛主耶穌而想要努力為主作點事的時候,他們卻不能同魂,這是個嚴重的問題。他們在魂裡非常不同。在魂裡種種的不同,乃是分裂的主因。
一般人都認為,基督徒中間分裂的根源在於道理的不同。表面看來是如此,但是實際上,真正的根源不是道理的歧異,乃是信徒的魂不同。因著有許多基督徒不能同魂,不能真實的在魂裡是一,所以那些愛主耶穌的人造成了今天我們所見大部分的分裂。因此,分裂的根源乃是人的魂。
在主恢復裡的聖徒都是真心愛主耶穌的。論到愛主、享受和主之間的交通,沒有一點問題。但是,當我們想照著我們在靈裡與主交通時所看見的,為主作一點事的時候,我們可能就有難處,因為我們與其他的聖徒不同魂。換句話說,在我們想作的事上,我們不能同魂。
不能同魂可能會產生兩種不同的結果。第一,有些人索性離開召會生活,造成另一個分裂。第二,有些人可能持守正確的立場,就是合一的立場,留在主的恢復裡;但是,他們可能變得消極、有異議或冷淡。那些仍留在恢復裡,卻抱著這種態度的人,可能對自己說,『弟兄們對某些事情的看法實在強硬,我無法與他們溝通。他們既然不願意採納我的建議,我最好從現在開始保持安靜。我不再積極主動,我要退後、被動。我還是參加召會的聚會,但是召會生活中的各種事情,讓別人去關心罷。』抱著這種態度的人存心可能是好的;他們可能不願意爭辯,也不願惹麻煩。例如,一個地方召會的長老心裡可能這麼想:『我的看法與其他的長老們不同。依我看,我的辦法比他們的好;但是他們不採納我的建議。我不要爭論,最好甚麼都不說;讓弟兄們照他們的辦法去作,讓他們去背負帶領召會往前的責任罷。』我看過在召會生活中許多這樣的例子。
要緊的是我們必須看見,我們若因著不同魂而持有這種態度,就會叫我們經歷基督受到限制。我們就無法完滿的經歷基督,我們對基督的經歷只能侷限於在靈裡與祂交通所經歷的。我們會受攔阻,無法進一步在身體裡經歷基督。因為我們對某些事情的感受、領會或決定不同,我們就不同魂。這些歧異叫我們不能完滿的經歷基督,不能在身體裡經歷祂。我們若不在身體裡經歷基督,我們就沒有完滿的經歷祂。惟有在身體裡經歷基督,我們對基督的經歷,纔達到完滿。
為了在身體裡經歷基督,我們的經歷必須是團體的。再者,我們要對基督有團體的經歷,就必須與別人同魂。我們迫切需要學習與別人同魂。作長老的必須學習與其他的長老同魂,地方召會的眾肢體必須學習與其他的聖徒同魂。
多年來,我們看到好些聖徒,因著不能同魂就退後,不願完全投入召會生活裡。例如,有些人不願積極、主動的投身在召會的事奉裡。他們以不要惹麻煩,只要相安無事為藉口,而不投身其中。但是,他們退後的真正原因乃是他們不能同魂,也不願意在召會生活中不顧他們的魂。我們知道有些弟兄,與召會相交始終如紳士一般。他們誠實、善良、從不引起風波。然而,他們因著意見不同,因著不能同魂,最後還是離開了主的恢復。這些弟兄放棄召會生活時,沒有批評我們,只是走自己的路就是了。離開召會生活潛在的原因,乃是他們堅持魂裡的差異。正如我們所指出的,基督徒中間的分裂,主要是起源於這種魂裡的不同。
還有一些不能同魂的聖徒,選擇留在恢復裡,但是他們對一般的召會生活和專特的召會事奉,都抱著消極的態度。他們既不得罪人,也不惹麻煩,卻冷淡退後。一面,他們沒有離開主的恢復;另一面,他們沒有剛強、積極進取的與召會一同往前。
保羅寫信給腓立比人的時候,他有好些同工;然而,保羅卻說,除了提摩太以外,沒有人與他同魂,真正關心腓立比信徒的事。保羅面對同工們的情形是相當為難的。一面,他有許多同工。但是,當保羅想打發一位弟兄去瞭解腓立比聖徒的光景時,他知道只有提摩太一位是與他同魂的。所以,提摩太是保羅惟一能打發到腓立比去照料聖徒們之事的同工。
凡是保羅不能打發,對基督的身體沒有這種關心的同工,無法經歷基督到保羅那樣的程度。因著提摩太與保羅同魂,他就有地位在基督的身體裡經歷基督到極點,正如保羅所經歷的基督一樣。但是那些不與保羅同魂的,他們對基督的經歷就無法達到這麼高的程度。他們因著不能同魂,對基督的經歷就受到限制。
保羅在腓立比書不僅說到同魂,也說到冒性命的危險(不顧我們的魂生命)。他說以巴弗提冒性命的危險,就是不顧他的魂,為要補足腓立比人在供奉保羅的事上所有的短缺。我們說以巴弗提不顧他的魂,有些人可能會說,保羅這裡的意思是以巴弗提不愛惜他肉身的生命,甘願為基督的身體而死。以巴弗提為基督身體的緣故,不顧他肉身的生命,這話的確不錯。然而,這話乃是含示他不顧他的魂。
多年前,我讀到一篇文章說,信徒成為殉道者之前,必須先有殉道者的態度。照該文所言,每位殉道者已經具備了某種的態度,然後,到了殉道的時刻,這樣的人就能捨棄肉身的生命,真正成為殉道者。這原則適用於在召會生活裡不顧我們的魂。我們若無心為著基督身體的緣故,犧牲自己的心思、情感和意志,我們就不能犧牲肉身的生命來殉道。以巴弗提要不顧他肉身的生命,他必須先願意不顧他的魂。
真正說來,我們在召會生活裡,必須為著基督的身體和眾聖徒成為殉道者。我們若願意為著主的恢復與主是一,就必須甘願犧牲自己的心思、感覺和意願。這就是不顧我們的魂。我們要經歷基督到頂點,不僅需要同魂,也需要不顧我們的魂,不顧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
在二章三十節,保羅對腓立比人說,以巴弗提冒著性命的危險,要『補足你們在供奉我的事上所有的短缺』。以巴弗提不顧他的魂,為要補足腓立比信徒向著保羅所有的短缺。這指明我們若不能不顧我們的魂,就無法補足基督身體上可能有的任何短缺。補足身體上的短缺,給我們絕佳的機會來經歷基督。我們必須經歷基督到一個地步,能彀補足身體上的短缺。我們若要經歷基督到這種地步,就必須不顧我們的魂生命,犧牲我們的情感及其渴望,犧牲我們的意志及其意願,並犧牲我們的心思及其意見。每當我們為基督身體的緣故犧牲我們的魂,我們就有機會在身體中經歷基督。這就是完滿的經歷基督。
我們若在召會生活裡,天天不顧我們的魂,我們就已經豫備好,在必要的時候為主殉道。為著基督的身體不顧魂的人,能彀為著主捨棄他們肉身的生命。此外,我們若不顧我們的魂,我們就很容易與別的信徒同魂。
我在中國與倪弟兄相處的那些年間,體會到他要實行他與主交通所看見的,關乎主為著祂的身體在地上的行動,並不是那麼容易。原因是一些同工不能與倪弟兄同魂。因著這些同工不能同魂,一些主恢復中非常重要的事就無法付諸實行。
有一個明顯的例子可以說明這個缺失。當時有一個很傑出的年輕人要動身離開中國,前往美國求學。這個年輕人剛得救,想要受浸。倪弟兄相信,為這位年輕人施浸是對的,也是必要的。他認為,召會應當在這位年輕人離開中國之前為他施浸。但是,當地有一位同工持相反的意見。這位同工認為,這位年輕人最近纔信基督,為他施浸並不妥當。倪弟兄指出,這個年輕人就要去美國了,他們不敢保證日後還有機會為他施浸;但這位同工仍然反對。倪弟兄從不同的角度試著要說服他改變主意。最後,倪弟兄甚至說,他願意為這位年輕人施浸,並在主面前負完全的責任。但因著那位同工仍然不同意,倪弟兄甚麼事也不能作。
這個例子說出一些同工與倪弟兄不能同魂。那時,我還不明白問題是出在他們與倪弟兄不能同魂。然而,我在腓立比書保羅話語的光中,回顧當時的光景時,我纔清楚看見問題的癥結所在。最後,一些與倪弟兄不能同魂的親愛同工受了打岔,離開了主的恢復。他們對基督的經歷是有限的,他們沒有在身體裡繼續經歷基督到極致。
保羅論到同魂的話,對於所有留在主恢復裡的人是一個警告。倘若我們與別人不能同魂,那麼即使我們留在召會生活裡,仍然不能完滿的享受基督。雖然我們在靈裡沒有問題,我們卻可能堅持魂裡的不同。照你的觀感,你魂裡的感覺是對的。但是,因著你堅持自己不同的點,你對基督的經歷就受到限制。因此,我們都必須學習,在召會生活中同魂,這是很要緊的。不要讓你魂裡的不同,攔阻你在基督的身體裡經歷祂。但願我們都學習犧牲我們的魂,不顧我們的心思、情感和意志。那麼,我們就能在基督的身體裡與別人同魂。我們的光景若是如此,我們將要在身體裡,對基督有何等的經歷和享受!為要在身體裡完滿的經歷基督,我們必須同魂,並且不顧我們的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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