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在一章十三節說,『祂拯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入祂愛子的國裡。』保羅這裡的話,與他往大馬色的路上主對他所說的話一致。按照行傳二十六章十八節,主吩咐保羅說,『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轉入光中,從撒但權下轉向神,又因信入我,得蒙赦罪,並在一切聖別的人中得著基業。』在這一節和歌羅西一章十二至十三節中,保羅都說到黑暗、光、權勢、聖別的人、以及分或基業。毫無疑問的,保羅對歌羅西人所說的話,反映出在他悔改時主對他所說的話。
多年前,我以為黑暗的權勢單單指著邪惡的事,如賭博、偷盜和淫亂等。後來我纔明白,這裡黑暗的權勢所包含的遠多於此。在歌羅西書中,黑暗的權勢不是指邪惡的事,乃是指宗教的儀文、外邦人的規條、和智慧派的哲學。在第二章,保羅將拜偶像、敬拜天使,與哲學、神祕主義、智慧派、禁慾主義相題並論。禁慾主義是指苦待己身,為要克制肉體的放縱。這種苦行見於印度教、佛教和天主教。我們以後會看見,禁慾主義在克制肉體的放縱上,是毫無價值的。(23。)宗教的規條、禁慾主義、和哲學都不是邪惡的。有些儀文甚至是根據舊約神的誡命,例如飲食的條例。然而,當保羅說,父拯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他是指著儀文、規條、哲學、和禁慾苦行等這些黑暗說的。我們都認為賭場是在黑暗的權勢底下。但很少人認為哲學和倫理教訓也是這黑暗權勢的一部分。因此,瞭解保羅在歌羅西書中對這辭的用法乃是十分重要的。
黑暗的權勢是指撒但的勢力。神是光,而撒但是黑暗。撒但黑暗的權勢就是在諸天界裡,在空中邪惡的勢力。(弗六12。)這個邪惡是指背叛神的一些東西。在諸天界裡邪惡、背叛的勢力,乃是撒但的國,就是黑暗的權勢。(太十二26。)
黑暗與死亡有關。黑暗在那裡,死亡就在那裡。黑暗抵擋光,而光和生命有關。撒但、黑暗和死亡,與神、光、和生命是相對的。根據彼前二章九節,我們乃是蒙召出黑暗、進入神奇妙之光。黑暗就是那是死亡的撒但,光乃是那是生命的神自己。
脫離黑暗的權勢,就是脫離掌死權的魔鬼。(來二14,約十七15。)我們藉著基督的死,(西二15,)和基督在復活裡的生命,(約五24,)已經蒙拯救脫離魔鬼撒但。
我們已經看見,黑暗的權勢乃是撒但的國,而撒但自己就是黑暗。撒但的國是一個系統。並不是在這系統裡的每一件事物都是邪惡的。反之,有許多東西是好的,或者至少是社會所認為好的。撒但利用各種好壞的事物,把人系統化起來,把人拘禁在他的系統中。對愛賭博的人,撒但就用賭博把他們系統化起來。因此,在他的國中有一個賭博的部門。然而,撒但知道有些人欣賞知識;為了將他們系統化,撒但在他的國裡就有一個知識的部門。大多數的人定罪賭博,但幾乎沒有人定罪知識。我們若鼓勵人脫離撒但系統中邪惡的方面,人會感謝我們。撒但引誘人犯罪作惡來將某些人系統化,但他也藉著人的努力制惡來將另一些人系統化。
撒但國度的另一個部門是哲學。保羅說到黑暗的權勢之後,接著題到規條、儀文、哲學、和世上的蒙學,這些都是撒但權勢的各方面。今天有許多人在撒但的權下受哲學的控制。故此,要領一個賭徒歸向基督,常常要比領一個熱中哲學的人來得容易。在中國,我們發現很難帶領孔子的跟從者歸向基督。撒但利用儒家的倫理教訓來系統化、並控制許多中國人。撒但藉著倫理的哲學,將他們控制在他的權下。
猶太教徒和回教徒強烈的反對基督的福音。回教徒並不是受邪惡之事的控制,乃是受回教教條的控制。一面說,這些教條是好的;但另一面說,牠們是可怕的。
摩門教徒以日常生活的誠實、倫常道德而聞名,他們也受這些看起來不錯的東西所轄制。摩門教徒不僅禁止喝含酒精的飲料,甚至也不喝咖啡和茶。他們看起來何等嚴格、何等正直!然而,摩門教也是黑暗權勢的一部分,摩門教徒乃是被撒但扣留並控制在黑暗裡。
在保羅的時代,猶太教成了黑暗權勢的主要部分。這位在猶太教中領頭的宗教家,在往大馬色的路上時,完全在這個權勢之下。然後主向他顯現,並吩咐他開啟別人的眼睛,使他們從黑暗轉入光中。保羅遇見基督,他的眼睛暫時瞎了。這個『瞎眼』指明他先前是在瞎眼的人中間。現在他既被帶到基督跟前,就必須設法使別人從黑暗轉入光中,從撒但權下轉向神。保羅得救以前,是在撒但的權下。猶太教就是管轄保羅的黑暗權勢。
我們若要正確的明白歌羅西一章十三節,就要從整卷書信的上下文來看這一節。由整卷書來看,黑暗的權勢包括猶太宗教及其規條,尤其是割禮;還有外邦人的規條、哲學、神祕主義、和禁慾主義等。今天全世界的人都在黑暗之下,正如使徒寫歌羅西書那時候的人一樣。在黑暗中,就是沒有光。每一個大學和社會團體都在黑暗的權下;社會的每一方面,包括基督教在內,都在黑暗裡。不要以為黑暗只存在於邪惡的地方。保羅對歌羅西人說,神拯救了他們脫離黑暗的權勢,就是脫離律法、規條、作法、禁慾主義、神祕主義和哲學。這些東西雖然包含文化最高的產物,卻是撒但藉以轄制人的黑暗權勢。
我們需要問問自己,我們有多少仍舊在黑暗的權下。我們也許談論許多活基督的事,但我們真正憑祂而活究竟有多少?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許多人仍在撒但黑暗權勢的某一面之下。我們常常不知不覺的、下意識的、且自然而然的照著自己,不照著基督而活。你們每一天有多少時候活在靈中,並照著靈而行?有多少時候仍在自己裡面生活行動?我們只要一活在自己裡面,立刻就在黑暗權勢的控制之下,並被撒但系統化。只要我們一在天然的人裡面,一照著自己而活,我們就在撒但的轄制之下。因著撒但的轄制,許多人覺得他們是在黑暗中,覺得沒有光。他們在黑暗中,原因乃是他們有些方面仍受黑暗權勢的控制。所有的人類,無論有宗教的或是沒有宗教的,都在黑暗之中。在這黑暗中,撒但的權勢以各種方式得逞,將人系統化,並且轄制人。
撒但有許多轄制基督徒的方法。初來參加我們聚會的人可能在黑暗的權下,特別是在道理及其見解的黑暗之下。大多數的基督徒都在某種形式之道理的轄制下,他們不知道這個轄制就是黑暗的權勢。
另一些人落在黑暗的權勢下,乃是因為他們憑著某些天然的美德而活。他們也許天生溫和或謙卑。然而撒但甚至能藉著這些美德來轄制我們,把我們扣留在黑暗的權下。有些人不接受光,因為他們在天然美德的黑暗之下。每一種天然的美德都是黑暗權勢的一方面。
許多聖徒受他們的個性所轄制;有的個性是快的,有的個性是慢的。不管我們的個性如何,撒但都能用這個性來轄制我們。
當你讀到這段話,看見黑暗權勢的範圍,以及撒但為著將我們扣留在黑暗裡,並且轄制我們,所用的各種手段,你也許不知道該如何生活。我們好像沒有路往前。無論我們是甚麼,無論我們作甚麼,無論我們想甚麼,無論我們說甚麼,都在黑暗的權勢之下。這是我們真實的光景。我們惟一可行的,就是到十字架這裡,讓十字架對付撒但黑暗權勢的每一方面。十字架是我們惟一的路。我們也必須相信保羅在一章十三節的話:我們已經蒙拯救,脫離黑暗的權勢。
我們不僅蒙拯救,脫離黑暗的權勢,也遷入神愛子的國裡。子的國乃是基督的權柄。(啟十一15,十二10。)
父的愛子乃是父這生命源頭的彰顯。(約一18,4,約壹一2。)父這生命的源頭,乃是在子裡得以彰顯。
父的愛子乃是父愛的對象,帶著復活裡的權柄,在神聖的愛裡對我們作生命的具體化身。作神聖生命具體化身的子,乃是父愛的對象。具體化在子裡的神聖生命,在神聖的愛裡賜給了我們。因此,神聖之愛的對象,帶著復活裡的權柄,在神聖的愛裡對我們作生命的具體化身。這就是神愛子的國。
舉例說明神愛子的國,比充分解釋愛子的國要容易些。想想看你的經歷。當我們認識主耶穌是這樣的可愛可親,我們就開始愛祂。我們一愛主耶穌,就感覺到愛的甜美。這個愛的感覺不僅包括了主耶穌,也包括了我們。我們曉得,我們也是神聖之愛的對象。我們既是這神聖之愛的對象,自然而然的就在一種支配或管理之下。我們開始愛主耶穌以前,可以為所欲為。但我們越說,『主耶穌,我愛你!』我們就越沒有自由。我們開始愛主耶穌以前,還不覺得有這樣的管理和約束。我們待別人不好,或是享受屬世的娛樂,一點也不覺得裡頭的約束。但我們成了愛主耶穌的人之後,就進到祂的管理之下。這個管理並不嚴酷;相反的,乃是甜美而愉快的。哦,我們是在這甜美的方式中,受約束和管理!因著主在我們裡頭的管制是甜美的,我們就用不著操心會說閒話,或有不討祂喜悅的思想。我們在愛的甜美中,受最大的管理和約束。這就是神愛子的國。
我們越因著愛主耶穌,而樂意受祂的約束與管理時,就越在生命中長大,甚至在豐盛的生命中長大。這指明神愛子的國,乃是為了叫我們享受基督作生命。在此我們得著釋放,脫離基督以外的一切事物,不僅脫離邪惡的事,也脫離哲學、規條、儀文、和禁慾主義等類的事。當我們持守我們的哲學、倫理、禁慾主義或規條,我們就在黑暗的權勢之下。但神已拯救我們脫離了這權勢,把我們遷入愛的國裡,就是滿了生命和亮光的國裡。在這裡我們沒有儀文、形式、規條、作法、哲學、神祕主義、智慧派或禁慾主義,我們只有神的愛子基督。在這裡我們有愛、光和生命。這就是憑基督而活。
憑基督而活,就是我們不憑基督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我們若看見甚麼是憑基督而活,就會領悟,我們許多人仍舊在某種形式的轄制之下;這種轄制是由己所建立,由己所設立並執行的。這種轄制就是黑暗的權勢。我們若在這種權勢之下,我們讀經就得不著光,禱告也沒有話語。雖然父拯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脫離我們天然的思想、情感、喜好和行為,我們仍舊可能停留在天然人的一些光景裡。這使我們被扣留在黑暗的權勢之下。事實上,由於我們在黑暗的權勢及轄制之下,沒有實際在神愛子的國裡,我們就很少享受基督作眾聖徒的分。
我能作見證,因著主的憐憫,我不受黑暗的轄制。有些人偶而會希奇,為甚麼我在某些方面似乎不一致。原因乃是我不在任何一面黑暗的控制之下。對於不是罪惡的事,我很有彈性,有時候給人一種答案,有時候給人另一種答案。要記住,歌羅西書不是對付罪,乃是對付規條、作法和哲學。假設一位弟兄問到是否能喫某種東西,我也許對他說,他有自由喫他想喫的東西。但是對另一位問到同樣問題的弟兄,我可能給他不一樣的答案,我給的答案乃是適合他的情形。表面看來,我好像不一致。事實上,這不是一致與否的問題,這乃是不願意因規條和儀文而落在黑暗權勢控制之下的問題。
堅持一種特別的規條和作法,就是在黑暗的權勢之下。我們的父已經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入祂愛子的國裡。在此我們是在神聖的生命裡,受神聖之愛的約束。我們沒有規條、儀文、宗教和主義,我們有基督,並且只有基督。我們若看見這事,在召會生活中就沒有爭執,沒有分裂。
我們中間若是有分裂,這指明黑暗權勢的一些元素還在我們中間。今天基督徒中間的分裂和混亂,就是黑暗權勢影響的結果。我們若看見甚麼是憑基督而活,就沒有儀文或規條。這不是說,我們不尊重聖經。我們相信並尊重聖經,但我們不把聖經當作一本儀文和規條的書。反之,我們把聖經當作那位活的基督的啟示。
遷入父愛子的國裡,就是遷入那是我們生命的子裡。(約壹五12。)子在復活裡,(彼前一3,羅六4~5,)現今是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祂在復活的生命裡,用愛來管理我們,這就是父愛子的國。我們在復活裡,憑著子作我們的生命而活,我們就活在祂的國裡,在父的愛裡享受祂。
我們已經遷入一個範圍,在那裡我們是在愛和生命中受管理。在此,我們在屬天的管理和約束之下有真正的自由,就是在愛中、憑著生命、並在亮光下的正當自由。這就是蒙拯救脫離黑暗的權勢,遷入神愛子的國裡。在這國裡,我們享受基督,並過召會生活。在這裡沒有意見,沒有分裂。在這裡我們只有一件事,就是召會生活,以基督作我們的一切。這就是歌羅西書的啟示。
在歌羅西書,黑暗的權勢是指文化好的方面,以及我們的性格、個性、和天然人的優點。黑暗的權勢包含我們的美德、宗教、哲學、儀文、規條、原則和道德規範。神已經救了我們脫離這一切,並把我們遷入祂愛子的國裡,在那裡我們生活在屬天的管理和約束之下。在這國裡,我們不在嚴厲的管理之下,乃在子愛的管理之下。在這裡我們不覺得是在公義、能力或權柄之下,乃是在可愛可親的主耶穌之下。我們越告訴主耶穌我們愛祂,一面我們就越得以自由,另一面卻越受約束、越受管理。因著我們愛祂,我們就渴慕以祂為我們的人位和生命。這就是為著召會生活的正當基督徒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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