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篇 對付分門結黨的人

讀經:提多書三章九至十五節。

我們在看提多書三章九至十五節以前,需要進一步說到四至七節。保羅在七節說,『好叫我們既因祂的恩典得稱義,就可以照著永遠生命的盼望成為後嗣。』成為神的後嗣是神永遠救恩連同永遠生命的目標,乃是在基督裡藉著恩典所賜給我們的。在四至六節,我們看見達到神的目標所需要的一些要緊的事。在四至五節我們讀到一些神聖的屬性:恩慈、愛和憐憫。這些屬性放在一起,就有恩典。神運用祂的愛、憐憫、恩慈和恩典,以拯救我們。每當我們要作非常重要的事情時,就會運用我們的全人;我們的心思、意志、情感、心、甚至我們的性情都用上了。照樣,神運用祂的所是以拯救我們;祂運用祂的愛、恩慈、憐憫和恩典。藉著這些神聖的屬性,神拯救了我們。然而,這些屬性是源頭,不是活動或過程。

三章五至六節有構成神藉以拯救我們之過程的活動、行動:『祂便救了我們,並不是本於我們所成就的義行,乃是照著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滌,和聖靈的更新。這聖靈就是神藉著耶穌基督我們的救主,豐豐富富澆灌在我們身上的。』神的救恩乃是基於祂屬性的運用,並藉著重生的洗滌和聖靈更新的過程;目標乃是使我們成為神的後嗣。

保羅的確是優秀的作者。他知道在四至六節沒有寫到稱義的事,在七節就插進『我們既因祂的恩典得稱義』的話。雖然稱義多少藉著救恩和洗滌的事得以含示,但保羅在七節明白的題起這事:我們得了拯救、洗滌和稱義。我們藉以得稱義的恩典,乃是神的恩慈、愛和憐憫的總和;這些屬性是屬於神的。但這些屬性在我們的經歷中成了總和,就是恩典。恩慈、愛和憐憫是屬於父的,而恩典是屬於基督的。為這緣故,保羅在林後十三章十四節說到基督的恩和父神的愛。

保羅在提多書三章七節說,我們照著永遠生命的盼望成為後嗣,而他在一章一至二節說,他根據永遠生命的盼望作使徒。這永遠的生命對保羅意義重大,對我們信徒也意義重大。保羅根據永遠生命的盼望作使徒,我們照著永遠生命的盼望成為神的後嗣。為甚麼保羅說到他自己時用『根據』,說到我們時用『照著』?他用『根據』這辭說到自己,這事實指明他已經在經歷永遠生命的盼望。但因為我們還沒有很深的進入這經歷,他就說我們是照著永遠生命的盼望成為後嗣。保羅是非常成熟的信徒,他已經在經歷這盼望。他在其中;但這經歷多半在我們前面。所以,我們照著這盼望成為後嗣。

壹 使徒的囑咐

在三章九節保羅接著說,『但要遠避愚拙的辯論、家譜、爭競、以及因律法而起的爭論,因為這些都是無益虛妄的。』這裡的辯論,指由家譜所引起的爭論;(提前一4;)爭競,指出自辯論與家譜的爭競。爭論指爭戰;這些是由於對律法偏離正軌、無稽的研究,所產生不同的意見而引起的。提多書三章九節的律法,指智慧派的猶太教所使用的猶太律法。這智慧派的猶太教是為抵擋福音的單純而成立的。這些辯論、家譜、爭競、以及爭論都是虛妄的,就是無目標的、無任何積極結果的。

四至八節所強調積極的事,應當有力且一貫的講明,就如我們的救主神、耶穌基督我們的救主、聖靈、神的恩慈、愛、憐憫、恩典和永遠的生命,連同祂稱義、拯救、重生、洗滌並更新的作為。這些就是三一神同祂的屬性和美德,加上祂在永遠救恩裡神聖的作為。這些乃是生命的事,屬於生命樹,(創二9,)並且產生後嗣,承受神之於他們的一切所是。在提多書三章九至十一節所對付消極的事,應當遠避,就如愚拙的辯論、家譜、爭競、因律法而起的爭論,以及分門結黨、堅持己見的人。這些乃是(使人死的)知識的事,屬於知識樹,並且殺死受害的人。屬於生命樹之生命的事當強調,屬於知識樹之知識的事要遠避。

保羅說到遠避愚拙的辯論、家譜、爭競、以及爭論,與他在提前一章所論到教導不同的事相符。不同的教訓已開始偷偷進入召會,保羅囑咐提多要遠避那些事。

主的職事不是任何個人的教訓;這職事是神新約經綸的教訓。這就是說,主的職事是將新約經綸傳達給我們的健康教訓。很不幸,今天基督教的教師多半失去了神經綸的目標。神的經綸可比喻為核仁或子粒。基督教教師多半不留意核仁,反留意莖、葉、甚至外殼。他們也許為外殼爭辯、爭論,而忽略核仁。

保羅在歌羅西一章二十五節說,『我照神為你們所賜我的管家職分,作了召會的執事,要完成神的話。』完成神的話,意思就是完成神聖的啟示。神的話的完成就是基督的奧祕;這辭兼指基督和祂的奧祕。基督的奧祕就是召會。新約經綸教訓的內容,乃是包羅萬有的基督和基督的身體─召會。

任何偏離這中心點的教訓,都該看作不同的教訓。譬如,假定某位基督教教師堅持將人浸入耶穌基督的名裡,而不是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裡,甚至不是浸入基督耶穌的名裡。雖然這樣的教訓所陳明的,聽起來似乎基要且合乎聖經,事實上卻是不同的教訓,因其強調神經綸以外的事,並將聖徒岔離正確的召會生活。不錯,聖經吩咐我們要受浸。但關於信徒浸入那一個名裡,我們卻不該為不同的教訓所影響。過於留意這樣的事,會使我們偏離神的經綸。

恢復道理的真理不是主恢復的目標。恢復的目標是要帶我們回到神新約的經綸,就是基督與召會。主對我們的願望,以及我們自己的需要,乃是我們全人專注於神的經綸。在主的恢復裡,我們必須全神貫注於基督與召會。

我們將注意力導向神關於基督與召會的經綸時,必須遠避不同的教訓。這些教訓也許合乎聖經,講說這些教訓的一些傳道人,也許講得很動聽、很吸引人。然而,我們必須分辨這樣的講說是否以基督與召會為中心,是否加強信徒活基督並實行召會生活。人也許由林前十三章釋放關於愛的絕佳信息。然而,他若沒有看見新約經綸中關於基督與召會的異象,甚至他所講愛的感人信息,也可能是打岔。他越解釋林前十三章,聽他的人就越偏離基督與召會生活,而去留意愛。

許多尋求的基督徒所受到的打岔,不是由於異端,乃是由於聖經中某些受人喜愛的美好教訓。許多基督徒對林前十三章有深刻的印象,他們珍賞關於本章的信息。雖然他們對愛和彼此相愛的需要也許談得很多,卻忽略了召會生活。

今天基督徒珍賞詩篇。對許多人而言,在聖經中詩篇是他們最喜愛的一卷。然而,全神貫注於詩篇,可能使我們偏離活基督,也可能鼓勵並加強我們僅僅成為強調虔誠生活的信徒。不僅如此,有些人也許偏離了召會生活,甚至完全忽略召會生活。他們甚至可能批評召會中某些人,不像他們那樣強調靈修時間。

我們如何分辨那些信息要接受,那些要遠避?雖然我們必須反對異端,卻不該反對不是異端的教訓。但不以神的經綸為中心的教訓,即使是健全的,我們也不該留意。我們需要遠避不同的教訓,並專注於關於基督與召會之神的經綸。

貳 對付分門結黨的人

提多書三章十至十一節說,『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拒絕;知道這等人已經深入歧途,雖定自己的罪,仍是犯罪。』分門結黨的人,指異端、分派的人,在召會中照著自己的意見形成派別,而造成分裂。前面一節所說智慧派的猶太教,應當與此有關。分裂是基於不同的教訓;這是十節在九節之後的原因。有些信徒也許堅持律法的教訓,而這樣作就形成分裂。

在十節保羅囑咐提多,分門結黨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拒絕。為了在召會中維持良好的秩序,分門結黨和分裂的人,警戒過一兩次,就要拒絕。因為這樣的分裂是會傳播的,這樣的拒絕是為著召會的益處,而停止與傳播分裂的人交往。

保羅在十一節說嚴厲的話,他說分門結黨的人已經深入歧途,雖定自己的罪,仍是犯罪。深入歧途,直譯,轉出路外。這比轉離正路更甚。(一14。)已經這樣深入歧途的人,在神新約的經綸上,是已經被破壞、損壞、毀壞了。

保羅告訴我們,分門結黨的人定自己的罪。分門結黨的人獨處時,裡面深處也許有定罪的感覺。他知道他沒有真正的平安。他口裡也許說他不被定罪,心裡深處卻有疑問和不安的感覺。有些離開主恢復的人為各種事厲害的爭辯,但裡面沒有真實的平安;反之,他們定自己的罪。他們裡面若沒有定罪的感覺,就不會掙扎著表白自己,並且要說服別人自己是對的。他們自我表白的努力,表明他們定自己的罪。

參 本書結語
一 使徒的交通

在三章十二至十三節保羅說,『我打發亞提馬或推基古到你那裡去的時候,你要趕緊往尼哥波立去見我,因為我已經定意在那裡過冬。你要趕緊給律法師西納和亞波羅送行,叫他們沒有缺乏。』尼哥波立是馬其頓西南角的一城,本書信是在那裡寫的。亞提馬和推基古是保羅親密的同工,西納和亞波羅卻不與保羅一同作工。但他仍然吩咐提多要照顧他們,表明在兩班同工之間沒有嫉妒。

保羅在十四節的話與他在十三節所說的有關:『並且我們的人也要學習作正經事業,好應必需,免得不結果子。』他們要顧到主僕人的需要,並在他們的行程上幫助他們。

二 問安

在十五節保羅總結說,『同我在一起的眾人都問你安。請代問那些因信愛我們的人安。願恩典與你們眾人同在。』因信,直譯,在信裡。指主觀的信,就是那把我們帶進與主生機的聯結裡,(約三15,加三26,)且藉著愛運行(五6)之信的行動。那些與主在祂所關切的事上是一的聖徒,乃是在這信的元素和運行裡,愛受苦忠信的使徒。

信和愛乃在基督裡之信徒難以拆雙的優越美德。信是神所賜我們,(彼後一1註10,)要我們用以接受(約一12)那作三一神具體化身(西二9)的基督,使我們進入三一神,與祂聯結為一,得著祂作我們的生命和生命的供應、並一切。愛是由這奇妙的信所發生出來的,叫我們在那些和我們共同信入基督的人身上,活出三一神在基督裡的一切豐富,使父、子、靈,三一神得著榮耀的彰顯。信是欣賞、質實並接受三一神這無限的豐富;愛是經歷、享受並活出這無限豐富的三一神。信是聯於作信徒一切的三一神;愛是將這三一神供給、傳輸同作信徒的人,使一切的信徒在這奇妙有能的信中,用那神聖超人的愛,彼此相愛,過那在基督裡的團體生活,而使基督的身體得以實現,叫那經過種種過程的三一神,在那包羅萬有的基督裡,藉著那無限量賜生命的靈,今日在地上就得著彰顯。

提多書是三卷提字書的結束,並且這書又是以這奇妙的信和這超優的愛為結束。這含示,要在召會墮落的流中,能作中流砥柱,勝過召會走下坡的情勢和因素,非藉這奇妙的信和這超優的愛不能為功。惟有不憑眼見,不顧外面的情勢,只在這奇妙的信中,享受這信的源頭,就是我們藉著這信與祂聯結的三一神,而憑著這三一神超優的愛,愛祂並愛一切屬於祂的人,能使我們在召會墮落的流中,成為主在啟示錄二、三章所呼召並要得著的得勝者。

這奇妙的信和這超優的愛,都是出於那深願與我們聯結以作我們一切的三一神;而這三一神經過成為肉體、釘死十架、從死復活、升上高天種種過程,所終極而成的,乃是那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這包羅神性、人性、基督的釘死、復活並升天之生命的靈,(羅八2,)就是那包羅萬有之基督的實際,(約十四16~20,)又是住在我們蒙神重生的靈裡。(羅八16,提後四22。)我們憑著我們死而復活的靈,藉著禱告仰望,接觸這樣一位三一神,祂就將祂自己多方的灌輸到我們裡面,成了在我們裡面對祂的信,並在我們外面對那些屬祂之人的愛。這樣的信和這樣的愛,就是我們所相信、敬拜並接受之三一神─父、子、靈─的實際與彰顯,(約壹四8,16,)也就是這三一神在基督裡所賜我們豐富的恩典,(提前一14,)不只作我們屬靈生活的動力和表現,也成為遮護我們整個人要害的胸甲。(帖前五8。)整本約翰所啟示並供應我們的神聖生命,也就是我們憑著這樣的信接受而得享的,(約三16,36,)並藉著這樣的愛愛主而愛屬祂之人的。(二一15~17,十三34~35。)這樣的信和這樣的愛是相聯並行的,這愛是來自這信的,這信也是藉著這愛運行工作的。(加五6。)這愛同著這信,使我們能在不朽壞之中愛我們的主,以過召會得勝的生活,(弗六23~24,)成全神在基督裡對召會所有那新約的經綸。所以,我們乃是在這信裡得神的喜悅,(來十一6,)也是在這愛中蒙主的祝福。(林前十六22。)『願〔這〕愛同著〔這〕信,從父神並主耶穌基督歸與弟兄們。』(弗六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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