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篇 立約

讀經:申命記二十九至三十章。

在重申律法,並說了帶著祝福和咒詛的警告之後,神吩咐摩西要與新的一代立約。先前的一代四十年前在何烈山領受過一約,但在二十九、三十章這裏,神吩咐摩西與新的一代另立一個約。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這約的制定。

壹 引言

二十九章一至十七節乃是引言。

一 在神與百姓在何烈山所立的約之外另立的約

二十九至三十章所立的約,乃是耶和華吩咐摩西與以色列人在摩押地所立的約。這是祂與他們在何烈山,也就是西乃山,所立的約之外另立的約。(申二九1。)警告是題醒百姓,立約是堅固這警告。

二 根據已過的經歷

這次立約是根據已過的經歷。(申二九2~8,16~17。)

1 以色列人所看見耶和華在埃及地所行的一切大神蹟並奇事

立約是根據以色列人所看見耶和華在埃及地所行的一切大神蹟並奇事,在那日以前,耶和華一直沒有使他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申二九2~4,16上。)因著以色列人在曠野中背叛,所以他們不明白神對他們所作的。他們經過許多事,但他們是在黑暗中,因此無法明白所發生的事。

2 他們在曠野中所經歷的一切

這次立約也是根據以色列人在曠野四十年來所經歷的一切。(申二九5上,16下~17。)他們身上的衣服沒有穿破,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他們沒有喫餅,也沒有喝清酒、濃酒,這要使他們認識耶和華是他們的神。(申二九5下~6。)

3 擊殺了希實本王西宏、巴珊王噩,取了他們的地

以色列人擊殺了希實本王西宏、巴珊王噩,取了他們的地給流便、迦得、和瑪拿西這兩個半支派為業。(申二九7~8。)

耶和華在百姓面前所行的這一切神蹟,是要加強以色列人,並向他們保證祂能履行祂所應許的。因此,過去的這些經歷就成了立約的根據。

三 立約的對象和目的

二十九章九至十五節記載了立約的對象和目的。

1 對象

立約的對象乃是各支派的首領、長老、官長、以色列的男子、他們的小孩、妻子、和寄居的,為他們劈柴挑水的人。(申二九10~11。)這包括那時站在耶和華面前的人,也包括當時不在場的人。(申二九14~15。)

2 目的
a 使以色列人進入耶和華他們的神與他們所立的約,並祂向他們所起的誓

立約的目的是要使以色列人進入耶和華他們的神與他們所立的約,並祂向他們所起的誓,好叫他們謹守遵行這約的話,得以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亨通。(申二九12,9。)這約不是一般的契約,乃是一種誓言。這裏的約可比作雙方關係人在其上簽了名的合約。這樣的約乃是神藉著作中保的摩西立的。

b 使神立以色列人作祂的子民,祂作他們的神

立約的另一目的,乃是要使神立以色列人作祂的子民,祂作他們的神。(申二九13。)神和以色列人,雙方都同意並『簽了』約。以色列人要遵行他們的部分,神也要遵行祂的部分。這樣就立了約。

貳 約的內容

二十九章十八節至三十章十節記載了約的內容。這是很重要的。

一 以色列人中間,或男、或女、或家族、或支派,不可有人心裏偏離耶和華他們的神,去事奉列國的神;他們中間不可有惡根生出毒菜和茵蔯來

以色列人中間,或男、或女、或家族、或支派,不可有人心裏偏離耶和華他們的神,去事奉列國的神。(申二九18上。)這是神對以色列人惟一的憂慮。祂憂慮他們有一天會偏離祂,去行偶像的路。這對神乃是侮辱,並使神嚴厲的懲罰百姓。(申三十7~10。)

不僅如此,以色列人中間不可有惡根生出毒菜和茵蔯來,(申二九18下,)不可有人心裏自誇,說,『我雖然行事心裏頑梗,毀滅一切,還是會得平安。』(申二九19。)這裏的『惡根』是指從百姓中間起來的背叛者,與行傳二十章三十節所說的那些人相似,那些人說『悖謬的話,要勾引門徒跟從他們。』至終,這樣的背叛者成了惡根,生出毒菜和茵蔯來。『毀壞一切,』直譯,將滋潤的和乾旱的一併毀滅;這是希伯來成語,指明他在一路上毀滅一切。耶和華必不情願饒恕這種人,反而祂的怒氣與忌恨,要向那人如煙發作,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加在他身上,並且耶和華要從天下塗抹他的名。(申二九20。)不僅如此,耶和華還要將他從以色列眾支派中分別出來,使他受禍。(申二九21。)

二 以色列人的後代,和遠方來的外人,看見這地的疫症,並這地的疾病

以色列人的後代,和遠方來的外人,看見這地的疫症,並這地的疾病,又看見遍地有硫磺、鹽鹵、火 ,沒有播種,沒有發苗,連草都不生長,必說,『耶和華為甚麼向這地如此行?』(申二九22~24。)答案乃是因以色列人離棄耶和華的約,去事奉別神,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這地發作,將一切咒詛都降在這地上;耶和華在怒氣、大惱恨中,將他們從他們的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申二九25~28。)

二十九節下結語說,『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顯露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這指明我們該顧到顯露的事,不要尋求隱藏的事。對申命記二十九章裏的以色列人來說,顯露的事乃是律法、誡命、律例和典章。他們要顧到這些事,好叫他們可以遵行律法上的一切話。

三 以色列人在萬國中,若全心、全魂歸向耶和華他們的神,聽從祂的話,祂必救回他們這被擄的

以色列人在耶和華他們的神趕他們到的萬國中,他們和他們的子孫若全心、全魂歸向耶和華他們的神,聽從祂的話,耶和華他們的神就必憐恤他們,救回他們這被擄的;祂要從分散他們到的萬民中,將他們招聚回來,領他們進入他們列祖所得的地,又必善待他們,使他們的人數增多。(申三十1~5。)祂必使他們的心受割禮,(申三十6上,)意思就是變化他們背叛的天性。他們必全心、全魂愛祂。(申三十6下。)祂必將一切的咒詛加在他們仇敵身上,使他們所行的一切事,都繁盛有餘,並要喜悅他們,善待他們。(申三十7~10。)

這應許乃是個豫言,還未得著應驗,但我們都在等待這應驗。目前世界的局勢,已非常接近這豫言的應驗了。至終,猶太人要重建聖殿;就是現在,他們也在為此豫備。在他們收復舊殿的所在地之後,不久聖殿就要建立起來。當我們看到這些事發生的時候,就知道表徵復興時代的『夏天』近了。(太二四32與註。)我們都該為此豫備,並要儆醒禱告。

參 結語

三十章十一至二十節是摩西的結語。

一 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誡命,於他們不是太難的,離他們也不遠

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誡命,於他們不是太難的,離他們也不遠;(申三十11;)不是在天上,使他們說,『誰要升到天上替我們取來,使我們聽見就可以遵行?』(申三十12;)也不是在海外,使他們說,『誰要過海替我們取來,使我們聽見就可以遵行?』(申三十13。)這誡命離他們甚近,就在他們口裏,也在他們心裏,使他們可以遵行。(申三十14。)我們已經指出,在羅馬十章六至十節,保羅將這裏的『話』解釋為基督,給新約的信徒接受,好得著救恩。我們說整卷申命記都揭示基督,乃是基於此。

二 摩西將生與福,死與禍,擺在以色列人面前

摩西將生與福,死與禍,擺在以色列人面前。(申三十15。)他們若遵從耶和華他們神的誡命,愛祂,行在祂的道路上,謹守祂的誡命、律例、典章,使他們得以活著,人數增多,祂就必在他們進去要得的地上祝福他們。(申三十16。)倘若他們的心偏離不聽從,卻被勾引去敬拜事奉別神,他們必要滅亡。(申三十17~18上。)在他們過約但河進去要得的地上,他們的日子必不長久。(申三十18下。)摩西呼天喚地向他們作見證:他將生命與死亡,祝福與咒詛,擺在他們面前;(申三十19上;)他勸他們要揀選生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後裔得以活著,愛耶和華他們的神,聽從祂的話,專靠祂;因為祂是他們的生命,他們的日子長久,乃在乎祂,使他們可以住在祂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所賜的地上。(申三十19下~20。)

我們由申命記二十九至三十章的立約,可以看出神對祂子民心頭的願望,乃是要他們與祂合作。遵守誡命、律例、典章,就是與神合作。這乃是神想要我們作的。我們要說,『主,我與你站在一起。我接受你、你的旨意、和你的話。』然而,我們不該想要在自己裏面並憑自己作這事。這樣作乃是侮辱主。我們只該讓祂作一切,來與祂合作。我們若這樣作,就不會成為作事的人,乃成為享受的人。如此,一切都會得到應驗。

我們要記得,就如我們在前一篇信息所看見的,在美地入口有石碑,其上寫著神的要求,要求我們滿足神的願望。當我們承認自己無法滿足這些要求時,就該轉向祭壇,以及那表徵基督是我們之代替的供物,並且要作享受的人,不作作事的人。這樣我們就要福上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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