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约翰一书二章一至二节。
在本篇信息中,我们要继续来看约壹二章一至二节。
约翰在二章一节说,‘我的孩子们,我将这些事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我们有一位与父同在的辩护者,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我们已经看过,约翰在这里告诉他的孩子们,就是本书信的所有受信者,他写信的用意是要叫他们不犯罪。但若有人犯罪,我们有一位与父同在的辩护者,帮助者或律师,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
约翰在二节接着说,基督‘为我们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所有的世人。’我们曾经指出,主耶稣基督为我们的罪,将自己当作祭物献上给神,不仅是为着救赎我们,更是为着满足神的要求。祂的代死满足了神的要求,平息了我们与神之间的关系。因此,祂是我们在神面前平息的祭物。主耶稣不仅为我们的罪,也为所有的世人,作了平息的祭物。然而,这平息是以人相信主,接受祂为条件的。
约翰这封书信写得很柔和细致。多年前当我头一次读第一章时非常喜乐,但是我不明白约翰为什么加上二章一至二节。在我看来,罪的问题在一章已经完全解决了,我以为二章这两节是不必要的。后来我逐渐欣赏这两节的重要性。
照本书信一章所说的,我们已经接受了神圣的生命,并且我们正在生命的交通里享受这生命。在这生命的交通里,我们接受神圣的光;在这神圣的光中,我们实行真理。但我们还需要关于那住在我们肉体里之罪的警告。对于内住的罪,我们需要谨慎、儆醒。
每当我们犯了罪,我们需要向神认自己的罪。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在祂的话上是信实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神在祂的救赎上是公义的,必要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这真是美好。但是二章一至二节指明,我们还需要一个人,一个与父同在的辩护者,照料我们的案件。我们自己没有能力处理案件,我们需要一位属天的律师。
约翰在一章说到耶稣的血,在二章说到我们的辩护者。神不仅豫备了耶稣基督的血,为我们流出,使我们得蒙赦免并洗净;神也豫备了基督作我们的辩护者。首先,主耶稣流血作我们的赎价;祂流血之后,又成了我们的辩护者,我们属天的律师,照料我们的案件。我们的辩护者付清我们的债,又照料我们的案件。这真是美好!
基督不单是与神同在,也是与父同在的辩护者,这事实指明主为我们所处理的案件,乃是家庭中的事,是我们父的儿女与父之间的案件。实际上,我们的辩护者就是我们的长兄,父的儿子。
神圣的家庭充满了爱,但这家庭也充满了义,因此有规则,也有父的管教。我们绝不该认为我们在父的家里可以不守规矩。我们的父是有次有序的,祂的家应当远比人间的法庭有次序。但是我们这些父家里的儿女常常很顽皮。我们犯错,违反家规,得罪父。为这缘故,我们需要主,我们的长兄,作我们与父同在的辩护者。
为我们流血的主耶稣,乃是那义者。祂不仅与父是对的,与我们也是对的。主是我们的帮助者。(‘辩护者’一辞,原文指被召到另一个人身边以帮助他的一位。)祂到我们身边来帮助我们,服事我们,照顾我们,并供应我们所需要的一切。我们需要洗净的血,因此,祂以自己的血供应我们,为要救赎并洗净我们。我们也需要人照料我们的案件,因此,祂现今是我们的辩护者,我们的帮助者。
我们相信基督的人已经从神而生,成为神的儿女。现今神是我们的父,我们是神的儿女。因为我们已经从神而生,我们就有神的生命。神的生命是神圣的、永远的、不能毁坏的。这生命是我们在神的救恩里所得着属灵基业的基本因素。
我们可以用我们人的生命为例来说明。我们人类藉着出生得着了天然的生命,就是人的生命,作我们基本的基业。我们所承受的任何一项事物,都在于我们人的生命。当一个人死亡,失去了人的生命,他的一切也都了了。他不再有基业了。同样的原则,我们藉着重生所接受神圣的生命,是我们在神救恩里的基本基业。因此,生命是紧要的。我们属灵基业的基本成分乃是神圣的生命。
感谢主,我们有神圣的生命,这生命在我们里面运行、工作、行动。我们里面神圣生命的运行产生了交通。因此,交通是我们所领受那奇妙的神圣生命的结果。在这交通中,我们享受神,享受使徒,享受信徒,享受召会,甚至享受众召会,这享受完全在于神圣生命的交通,这交通又是来自神圣的生命本身。
我们虽然接受了神圣的生命,也在神圣生命的交通中享受神、使徒、信徒和召会生活,但是关于罪,我们还需要儆醒。罪不是仅仅在表面上,可以洗去。相反的,罪是住在我们的肉体里。照保罗在罗马书里的话,罪会诱骗我们,征服我们,并且杀死我们。特别是内住的罪,会破坏我们的交通。
如果我们的交通因罪被破坏了,我们就失去了对神的享受、对使徒的享受、对信徒的享受、以及对召会生活的享受。换句话说,一旦我们失去了交通,我们就失去了对整个属灵基业的享受。结果,我们在实际上就变得和不信的人一样。不信的人没有神,他们在对使徒、信徒、和召会生活的享受上无分无关。
当我们享受神圣生命的交通时,我们就享受神,享受使徒,享受信徒,也享受众召会。这真是奇妙的享受!但罪一在我们里面作工,我们一犯罪,我们的交通就中断了。每当我们的交通中断了,我们就失去了对神、对使徒、对信徒、对召会生活的享受。我们要看见这事,并对这事有正确的领会,这是非常重要的。
即使我们蒙了重生,接受了神圣的生命,成为父的儿女,我们还必须承认两件事:第一,我们还有罪在肉体里;第二,我们总是有可能犯罪。每当我们在交通中,在神圣的光之下,感觉自己在某些事上,或对某些人有了过错,我们必须立刻向公义的父承认自己的罪。我们的父是豫备好要赦免我们的。正如为人父亲的,孩子的行为得罪了他,他就豫备好要赦免悔改的孩子。照样,我们神圣的父也豫备好要赦免我们。我们一承认我们的罪,我们的父对我们就是信实、公义的神。祂等着要赦免我们的罪,并洗去我们过犯的玷污。
约翰在一章七节说,‘祂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这里有血为我们豫备好,作我们的供备。根据这一节里希腊文的动词时态,血的洗净是现今的,也是继续不断的。神儿子耶稣的血一直继续不断的洗净我们。血的供备是随时可得的,血的洗净是持续不断的。血总是豫备好让我们来享受它的供备。
约翰在二章一节说,‘我的孩子们,我将这些事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这指明约翰的用意是要叫信徒不犯罪。我们也该有这心意。我们需要祷告:‘主,保守我不犯罪。主,保守我在你的同在里,在你的交通里。主,不断拯救我脱离罪。’但是不论我们对罪多么有警觉,我们总是可能会犯罪。每当我们犯罪,我们就需要向神承认自己的罪。血的供备豫备好要使我们得洗净,父也愿意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过犯的玷污。
约翰在一章说了这些事以后,接着在二章给我们看见,神圣的供备不仅包括耶稣的血和神的信实,也包括基督这活的人位作我们的辩护者。这人位替我们流了祂的血,现今是照料我们案件的属天律师。祂彀资格作这事,因为祂是那义者,就是与父是对的那一位。
约翰在二章二节说,我们那位与父同在的辩护者,也为我们的罪作了平息的祭物。每当神的儿女得罪了父,他们之间的交通就中断了。不仅如此,他们之间就没有和平,混乱不安。作儿女的了解这种情况,就应当向父认罪。父是豫备好要赦免并洗净他们的。洗净的血已经豫备好,并且父自己是信实的,要赦免他们,父也是公义的,要洗净他们。但是父与祂儿女之间的和平怎样才能恢复?我们也许认为,只要有赦免和洗净,自然就有和平。然而,还需要我们的辩护者来作父与我们之间平息的祭物,使父得以平息,和平也得以恢复。
我们再用我们人的家庭生活为例来说明。一个家庭里作母亲的常常替孩子平息父亲。假定某个家庭里孩子们得罪了父亲,失去了和平,那个家里就显得混乱不安。现在孩子们悔改,向父亲承认过错,父亲就赦免他们。但是孩子和父亲之间还不是全然愉快。这时,明智的母亲会对孩子和父亲双方说话。一方面她会对孩子说,‘孩子们,现在没有事了,父亲赦免你们了。’另一方面她会转向丈夫说,‘真好阿,孩子们悔改了,并且向你认了罪。’结果,藉着母亲作制造和平者,父亲和孩子之间的和平就恢复了。
我们在约壹一章看见,有血来洗我们,又有父的信实和公义,使我们得着赦免和洗净。虽然藉着我们的认罪,藉着血的洗净,并藉着父的赦免和洗净,我们的问题得以解决,但是我们还需要基督作我们与父同在的辩护者,并作我们平息的祭物。祂是成就和平的那一位,是为我们平息了父的那一位。祂是平息者,使有关的每一位,父和儿女,都喜乐、和平。我们就立刻享受交通。这是约翰一书这几节经文所描绘的图画。
我们需要对这一切神圣的供备有深刻的印象:洗净的血、神的信实、神的公义、辩护者、以及平息的祭物。在神这一面,我们得的供备有祂的信实和公义;在基督这一面,我们得的供备有祂的血,以及祂自己作我们的辩护者和平息的祭物。一天过一天,我们这些有神圣的生命,并且在交通里享受这生命的人,需要对罪有警觉。如果我们犯了罪,我们应当立刻认罪,我们就会经历到这一切供备的功效。我们有主血的洗净,有父的信实和公义使我们得着赦免和洗净,还有基督作我们的辩护者和平息的祭物,为要平息父,并恢复我们与父之间的和平。藉着基督作我们的辩护者和平息的祭物,我们再次与父有了和平,并且享受与祂的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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