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約翰一書三章十四至十九節上。
約壹三章十四節上說,『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在前一篇信息中我們看見,死是出於魔鬼(死的源頭)的;而生命是出於神(生命的源頭)的。死與生命不僅分別出於撒但和神這兩個源頭,也是兩種素質、兩種元素和兩個範圍。出死入生就是從死的源頭、素質、元素和範圍出來,進入生命的源頭、素質、元素和範圍。這是在我們重生(從神而生)的時候發生的。
我們需要進一步來看死與生命二者的源頭、素質、元素和範圍。生命的素質和生命的元素有甚麼不同?生命的元素和生命的範圍有甚麼不同?明白其間的區別對我們是很重要的。我們可舉一例來說明牠們的區別。比方有一種飲料是由三種元素組成的:牛奶、茶和糖。每一種元素各有其素質。茶有茶的素質,實質;同樣的,牛奶和糖各有不同的素質或實質。我們不會說這種飲料是由三種實質構成的,我們乃是說這飲料是由三種元素組成的,在這三種元素裡有三種不同的素質或實質。
當我們得救的時候,我們從神接受的元素不只是一種。我們接受了生命,我們也接受了義,生命和義二者在羅馬五章都題到。我們在得救以前有甚麼元素?我們在得救以前與撒但是一,我們有罪和死的元素。但是當我們得救時,我們接受了義(與罪相對),也接受了生命(與死相對)。
我們在消極和積極方面,都有兩種元素。在消極方面,我們有罪和死;在積極方面,我們有義和生命。在這四種元素裡,各有某種素質。生命和義的素質屬於一類;罪和死的素質是另一類。
現在我們把這些事應用到我們的經歷上。當我們在死的元素裡,我們就經歷死的素質,實質。我們可以再用茶作說明。我們喝茶時,所喝的不是茶的元素,所喝的乃是茶的素質。當我們接受主耶穌而得救重生時,我們接受了兩種元素,然而我們不應當說我們接受了兩種素質。我們在重生時,接受了生命和義的元素,現今我們乃是在這些元素裡生活。但是說我們接受了兩種素質,現今在這些素質裡生活,這就不對了。我們已經接受了生命和義的元素,現今正在享受並經歷這些元素的素質。我們已經接受了義的元素,現今正在享受這元素的素質。同樣的,我們已經接受了生命的元素,現今正在經歷這元素的素質。我們在重生以前,是在罪和死的元素裡,因著裡面罪和死之素質的運行作工而受苦。這簡短的話可以幫助我們明白,怎樣應用義與生命的素質和元素。
我們神的兒女有兩種神聖的元素-義和生命。現今我們在日常的經歷中,享受神聖的義和神聖的生命。但是嚴格的說,我們是享受神聖的義與生命的素質,實質。
我們已指出,藉著重生,我們已經從死的源頭、素質、元素和範圍出來,進入生命的源頭、素質、元素和範圍。請注意這次序:源頭、素質、元素、範圍。素質在源頭之後,元素在素質之後,範圍又在元素之後。首先有源頭,然後從源頭流出素質,素質形成元素,末了這元素變成範圍。因此關於生命,首先有生命的源頭,從這生命的源頭流出生命的素質;這素質形成生命的元素;然後這生命的元素成為生命的範圍。
我們可以用泉源來說明生命的源頭、生命的素質、生命的元素、以及生命的範圍。水從泉源流出,成為一道河。泉源是源頭。我們可以說氧化氫(H2O)是從泉源流出之物的素質;這素質取了水的形狀;湧流的水成為一道河。這裡有泉源作源頭,氧化氫作素質,水作元素,河流作範圍。因此,在河流的範圍裡有水作元素;這元素的素質是氧化氫;這一切的源頭乃是泉源。
我們神的兒女已經從神接受了神聖的生命。神是神聖生命的源頭,泉源。神聖生命的素質就是神的所是。因此,神的所是,神的素質,是我們所接受作為神聖生命之靈水的素質。這生命也是我們能憑以並在其中生活的元素。當我們在神聖生命的元素裡生活,神聖的生命就成為我們生活的範圍。現今我們在神聖生命的範圍裡生活,擁有神聖生命的元素,並且享受神聖生命的素質。不僅如此,當我們享受神聖生命的素質,我們與作這生命源頭的神就有了生機的聯結。這就是為甚麼我們說,神聖的生命有源頭、素質、元素和範圍。
在原則上,死也是一樣。我們得救重生以前,是在死的源頭、素質、元素和範圍裡。我們在死的範圍裡生活,有死的元素,受死的素質苦害。不僅如此,我們也與撒但(死的源頭)聯結。因此,我們在重生以前,經歷且遭受死的源頭、素質、元素和範圍的苦害。
我們得救以前,經歷死的四方面。現今既然得救了,就經歷生命的四方面。雖然我們都有這幾面的經歷,但我們缺少知識來分析,也缺少辭彙來描述。
約翰在約壹三章十六節說,『主為我們捨命,在此我們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這節的『命,』直譯是『魂。』因此,這節說,基督為我們捨了祂的魂生命,祂的樸宿克(psuche)生命;而不說基督捨了祂的神聖生命,祂的奏厄(zoe)生命。基督為我們捨了祂的魂,意思就是為我們捨了祂屬人的生命。現今我們應當為弟兄捨命。這意思是如果必要,我們應當為弟兄死。我們裡面有這樣一個愛的生命,渴望為弟兄死,也能為弟兄死。我們裡面神聖的生命,奏厄(zoe),渴望愛弟兄,如果必要,甚至為弟兄死。我們能這樣作,因為我們有神聖的生命。
約翰在約壹三章十七、十八節接著說,『凡有世上養生之物的,看見弟兄有需要,卻向他塞住慈心,神的愛怎能住在他裡面?孩子們,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真誠上。』十七節的世上養生之物是指物質的東西,生活的必需品。在十八節裡,行為與言語相對,真誠與舌頭相對。舌頭是指玩弄虛空的談論,真誠是指愛的實際。真誠表明誠實,與舌頭相對,正如行為與言語相對。這裡的真誠是指神的真實,真誠,乃是神聖的美德成了人的美德,作神聖實際的流出。因此,這節的真誠是神的實際成為我們的美德。
約翰說,我們愛弟兄,不該只在言語和舌頭上,不該只告訴聖徒,我們愛他們。這不是在真誠上的愛,在實際上的愛。在真誠或實際上愛聖徒,意思是在成為我們美德的神聖實際上,在誠實、信實、真誠、真實的事情上愛他們。我們應當這樣來愛弟兄。當然,這種在真誠上的愛,包含在必要的時候,以物質的東西或金錢供給有需要的人。我們不應當用虛空的談論來愛弟兄;我們應當在真誠上,甚至用我們養生之物來愛弟兄。
我們不應當以為,在真誠上愛人,只是用一種屬人的美德,只是在真摯裡來愛人。不是。約翰在這裡不是說到人天然美德的真摯。這裡的真誠超過人的真摯;這乃是神聖的實際成為我們的美德。因此,這乃是神之所是的彰顯;這就是說,我們愛聖徒的時候應當彰顯神。
約翰在約壹三章十九節上接著說,『在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這節的真理是指我們在神聖出生時,從神所得著那永遠生命的實際。我們得著了永遠的生命,如今能憑神聖的愛來愛弟兄。我們用神聖的愛來愛弟兄,就知道我們是屬這實際的。
『在此』是指十八節所題在真誠上愛弟兄。這真誠是經歷三一神作我們實際的結果。我們在這種愛裡就知道,就有把握,我們是屬真理的。
十八、十九節所用的『真誠、』『真理』(原文同字)各有所指。十八節的真誠是指人一種真誠的美德,乃是我們享受三一神作實際的結果。但十九節的真理是指永遠生命的實際,比我們的真誠更高、更深、更豐富。這真理是我們在神聖出生時,從神所得著那永遠生命的實際,使我們能憑這愛來愛弟兄。
約翰在這封書信裡陳明深入、神聖且奧祕的事,這一切都與神聖的生命有關。然而,基督徒說到神的生命或永遠的生命,他們的領會通常很有限。他們並沒有深入、豐富且深奧的領會神聖的生命。有些信徒甚至不明白永遠的生命是一件生機的事;他們以為永遠的生命僅僅是我們將要在永世裡享受的永遠福分,或永恆生命。然而即使我們正確的領會永遠的生命是一件生機的事,我們的領會可能還是相當膚淺。
我們藉著神聖的出生,已經得著了永遠的生命。許多基督徒談到永恆的生命,他們不瞭解永遠的生命是神聖出生的結果,結局,果子。我們許多人不瞭解,永遠的生命進到我們裡面,乃是神聖出生的結果。我們說到永遠的生命,可能沒有一種觀念,看見這與神聖的出生有關。因此,看見永遠的生命已經藉著神聖的出生進到我們裡面,這對我們是很重要的。沒有神聖的出生,就不會有永遠的生命。
我們已經看見,十九節的真理(或實際)是指我們在神聖出生時,所得著神聖生命的實際。因此,這實際與神聖的生命和神聖的出生有關。我們既然已經得著了神聖的生命,我們就能憑著神聖的愛來愛弟兄。這裡有神聖的出生、神聖的生命、和神聖的愛。藉此我們看見,愛弟兄不是一件膚淺或簡單的事。相反的,我們對弟兄的愛乃是神聖出生與神聖生命的結果。
因為我們已經藉著神聖的出生得著了神聖的生命,我們就有神聖的愛,叫我們能以這愛來愛弟兄。我們可以說,我們有愛弟兄所需要的屬靈資本。神聖的生命是我們愛弟兄的能力。我們足能愛弟兄,因為我們已經從神而生。藉著神聖的出生,我們已經得著了神聖的生命,這生命的素質乃是愛。因此,我們能以神聖的愛來愛弟兄。
我們若在真誠(我們享受神作實際的結果)上愛弟兄,這就證明我們是在神聖的實際裡。這確證一件事實:我們是在藉神聖出生所得著之神聖生命的實際裡;我們以神聖的愛來愛弟兄,藉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神聖實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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