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審判了十六、十七、十八章所啟示一切消極的事物之後,就有了羔羊的婚娶與婚筵。(啟十九5~10。)也許你從未想到過,那為羔羊的基督竟需要有婚禮;這觀念完全不是屬宗教的。誰會想到救贖主需要行婚禮?有一日,施浸者約翰宣告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約一29。)這一節清楚的啟示,基督來作羔羊,除去世人的罪。後來施浸者約翰也指明,基督是新郎。約翰說,『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著聽祂,因著新郎的聲音就歡喜快樂;所以我這喜樂滿足了。』(約三29。)因此在約翰福音,基督被啟示為那來除去罪的羔羊,也被啟示為那來要娶新婦的新郎。基督的目標不是除去罪,乃是要得著新婦。在使徒約翰所寫的另一卷書啟示錄裡,我們看見我們的救贖主基督是羔羊,也是那位要來的新郎。所以,祂既是新郎,就必須有婚禮。
羔羊的婚禮將是宇宙的婚禮,將是救贖主與蒙救贖者的聯婚。在聖經的末了,我們看見一座城,就是新耶路撒冷;這座城乃是妻子,(啟二一2,9~10,)而救贖的神乃是丈夫。神和人結婚,這個觀念對宗教是陌生的,但在主的恢復裡我們卻要強調這一點,給人看見我們的地位是新婦,而那要來之基督的地位是新郎。我們是在地上豫備成為新婦,好迎見祂;祂是在三層天的寶座上豫備作新郎來迎接我們。因此,祂是要來作新郎,我們是要去作新婦。新婦和新郎的相遇既不在天上,也不在地上,而是在空中。我們在空中與祂相遇的時候,就要舉行婚禮。
羔羊的婚禮要在宗教的大巴比倫被毀滅之後舉行。(啟十七16。)在這個宇宙中,不僅有一位純正、貞潔的新婦;也有一個假冒的,就是大妓女。甚至新婦有一部分也曾被這妓女擄獲,與她牽連在一起。以蓋恩夫人為例,雖然她定規是新婦的一部分,卻與那妓女牽連在一起。但是那妓女並不愛蓋恩夫人,反而把她關在監裡。無論如何,蓋恩夫人很明顯是與那妓女牽連在一起。我們已經指出,她甚至站在馬利亞像的跟前。今天的情形相當複雜。聖經定罪那妓女,我們也定罪她。但是在那妓女裡面卻有許多真信徒,其中有許多人比公會裡的人更尋求主。因為情形複雜,我們的異象就必須清楚。我們必須知道我們應該在那裡,我們絕不可與假冒的妓女牽連在一起。
聖經啟示撒但總是設法將自己與屬神的東西聯在一起。神的行動總要激起撒但的活動。按照聖經,幾乎沒有一次神的行動,是撒但不想來干擾的。神去那裡,撒但也去那裡。他甚至在傳福音的事上很活躍,更企圖把自己注射到建造召會的工作中。五旬節那天,神和撒但都有活動。今日在主的恢復裡,原則也是一樣,因為撒但仍在倣造神所作的。撒但的工作還常常先於神的工作。例如,在神建造耶路撒冷之前,撒但就立起了巴別塔和巴別城。撒但知道神的心意,就企圖在神完成祂的計畫之前,造出一個倣造品。這是何等詭詐!我們必須洞悉撒但所造的新婦贗品,絕不要和她糾纏在一起。我們是新婦的一部分,怎麼能和那妓女有所牽連?
這些年來,有不少親愛的基督徒來見我,盡力和我辯論,想要駁倒我。有的人說,『李弟兄,你豈不知道我是在主裡的一位真弟兄麼?你豈不曉得在各公會裡有許多真信徒麼?那你為甚麼把我們都棄絕呢?』有些很強的基督徒,一再以這樣的問題質問我。我總是回答說,『你是親愛的弟兄,我並沒有棄絕你。但是,你知道你在那裡麼?你是在神所定罪的地方。儘管你是個弟兄,是對的,但你仍留在錯的地方。』我們必須看見人和地方的區別。人可能完全對,但他所站的地方可能完全錯了。
一九五七年,有一位主的僕人應邀訪問臺灣。在他訪問的期間,帶頭的弟兄們曾和他有許多交通。有一位弟兄問他;『在臺北這裡有幾個基督徒團體都宣稱自己是無宗派,是在主耶穌的名裡聚集的。弟兄,請告訴我們,這些團體中那一個是對的?』他回答說,他們中間沒有一個是絕對的對,都是相對的對。弟兄們聽了這個回答都喫了一驚,馬上追問他以甚麼標準來說這些團體是相對的對。他回答說,是按若基督的度量。他說,我們身上基督的度量越大,我們在召會方面就越對得多;我們身上基督的度量越小,在召會方面就越對得少。在我們和這位弟兄的頭兩次交通中,我是擔任翻譯;但是在這一點上,我也加入了辯論,說,『現在我們談到基督的度量。有人說,我們身上基督的度量越大,我們在召會這方面就越對得多。我們都會同意,在已過的三百年中,蓋恩夫人可能是基督度量最大的一位,然而我們能說她在召會方面是正確的麼?她是在屬撒但的羅馬天主教裡,我們再來看舊約中的豫表。以色列人被擄了七十年。到了那七十年的末了,神出來干豫,命令他們歸回耶路撒冷。假設有一位傳道人起來說,「用不著回耶路撒冷。你看但以理多屬靈,他還不是仍留在巴比倫。只要我們屬靈,在那裡都無妨。」你同意這話麼?屬靈是一件事,在對的地方又是一件事。你可以和但以理一樣屬靈,但是你如果留在巴比倫,就仍是在巴比倫。你的情形可能很屬靈,但你仍是在被擄之中。不要用但以理作藉口。他雖然留在巴比倫,卻一天三次打開窗戶,向著耶路撒冷禱告。(但六10。)但以理在被擄的人受命歸回耶路撒冷的那年死去。(但一21,拉一1~3。)他若不是死於那年,他也許已經回去了。只要你活著,你就必須回耶路撒冷。不可輕看地位的問題。天主教,以及所有的公會和一切分裂的團體都是新約所定罪的。誰能稱義他們?不管你多屬靈,只要你是在天主教、公會或者分裂的團體裡,你就是在聖經所定罪的地位上。』
雖然有的人會稱義自己,但在他們良心的深處,卻知道他們是在錯誤的地方。每逢有人和我辯論的時候,我時常只是微笑著說,『雖然你現在和我辯論,但在你裡面有一位,祂同意我而反對你。這裡面的一位不站在你那一邊,祂和我在一邊。』我們中間有許多人轉到召會的路上時,並沒有立刻看到異象,而是留在原來所在之處,想要使情形和解。最後,那一位比我們更強的內住者俘擄了我們,我們只好來到對的地方。請弄清楚:作個對的人是一回事,在對的地方是另一回事。
我們是活在一個複雜且混亂的日子裡,新婦和她的倣造品-妓女-都在這裡。表面上,那個妓女比新婦更得勢。新婦只是小菜蔬,妓女卻是一棵大樹。(太十三31~32。)你若僅僅看外表,必定要受欺騙和迷惑。大部分的基督徒都很難分辨這二者。這二者的外表差不多相同,都是金子、珍珠和寶石。他們都有出於神的東西,出於基督的東西和出於聖經的東西。但是在主今日的恢復裡,異象是清楚的,光是照耀的。這光能暴露並且分辨。我們靠著主恢復裡的光,就認識甚麼是真實的,甚麼是虛假的;我們認識甚麼是新婦,甚麼是妓女,我們能很容易的將二者區分出來。阿利路亞!我們是在新婦裡,我們和那妓女無分無關!不僅如此,我們知道有一天主要來干豫,審判這妓女。所以,主的婚禮要在妓女被毀滅之後舉行。
你們有的人可能仍然同情那妓女。但是我肯定的說,當羔羊婚娶之日來到時,再也沒有人會同情妓女了。雖然今天你會為她爭辯,但是到末了她要完全被燒燬。主恨這妓女;在祂和祂的新婦享受愉快的婚禮之前,祂要完全除去那妓女。沒有一個新郎願意要這種三角關係,主是新郎,當然不會容忍這種事。在羔羊和新婦的婚禮上,不會有第三者存在。那第三者,就是妓女,要被燒滅淨盡。為著這個讚美主!我會很高興看到這個倣造品-大巴比倫-遭毀滅。
羔羊的婚娶要在大體信徒被提(帖前四15~17)之後來到。被提有好幾種:初熟果子的被提,男孩子的被提,玻璃海上得勝者的被提,兩個見證人的被提和大體信徒的被提。羔羊的婚禮要接在這些被提之後。
羔羊的婚娶也要接在基督審判臺(林後五10)的審判之後。在所有的被提之後,舉行婚禮之前,將要有基督審判臺的審判,以決定那些聖徒有資格參加婚筵。你若是在基督的審判臺前得獎賞,就能有分於婚筵。你若是沒有得獎賞,反而受主的責備,你不會滅亡,卻要受虧損,就像林前三章十五節所描述的。這一節說,『人的工程若被燒燬,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只是這樣得救,要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得救而受虧損的人當然錯過了婚筵。按照馬太二十五章一至十三節,那五個聰明的童女得進入婚筵,那五個愚拙的卻被棄在門外。
基督審判臺的審判,不是要決定我們的得救或滅亡,乃是要決定我們是從主得獎賞,還是受虧損。只有得救的人纔能站在這個審判臺前。當主從天上降到地上的時候,他要在空中停留一些時候,在那裡處理一些問題。基督的審判臺要在空中設立,婚禮也是要在空中舉行。在審判和婚禮之後,基督要同著祂所揀選的人,作祂的軍隊一同降到地上,在哈米吉頓戰爭中與敵基督爭戰。所以,審判臺和婚禮都要在空中進行。婚禮的舉行,是在那妓女被毀滅之後,在所有的被提之後,也在基督審判臺的審判之後。我們將要看見,在審判臺前蒙揀選的人將成為新婦,也是筵席中的賓客。賓客就是團體的新婦。
五至七節說到大批群眾的讚美。在宗教的巴比倫被毀滅,(啟十七16,)大體聖徒被提,(啟十四16,帖前四15~17,)和基督審判臺為賞賜的審判(啟十一18,林後五10)之後,緊接著的是羔羊的婚娶,再是敵基督和物質大巴比倫的毀滅,(啟十九19~21,十八1~十九4,)而帶進了神的掌權-神的國。(啟十九6。)為此,大批得救的群眾用阿利路亞歡呼讚美,(啟十九1,3,6,)並且二十四位長老與四活物也和他們一同讚美神。(啟十九4。)
這幾節裡所記載的是何等興奮的事!那時候我們已親眼見到那妓女被毀滅,我們也經過了審判臺的審判,我們將要在婚禮中有分。阿利路亞!何等美妙!我盼望在那裡,我急切等待那日子來到。
六節形容大批群眾的聲音,『又像眾水的聲音,也像大雷的聲音。』大批群眾聖徒的讚美像眾水的聲音,一直繼續不停;也像大雷的聲音,顯出威嚴。
現在我們要來看一件非常要緊的事,就是新婦的豫備。七節說,『我們要喜樂歡騰,將榮耀歸與祂;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豫備好了。』新婦,直譯,祂的妻子。這是指召會,(弗五24~25,31~32,)就是基督的新婦。(約三29。)然而,按照八至九節,這裡的妻子(基督的新婦),只包含千年國中得勝的信徒;而二十一章二節的新婦(妻子),乃是由所有得救的聖徒所組成,從千年國以後直到永遠。新婦的豫備是在於得勝者生命的成熟。再者,得勝者不是分開的個人,乃是團體的新婦。為著這一面,就需要建造。他們不僅在生命上成熟,更是同被建造,成為一個新婦。
八節說,『又賜她得穿明亮潔淨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潔淨的,或作,純潔的,是指性質。明亮,是指彰顯。義,也可譯為義行。這裡的義是複數,不是指我們所接受,使我們得救的義(就是基督-林前一30)。我們所接受,使我們得救的義是客觀的,使我們滿足公義之神的要求;這裡得勝聖徒的義是主觀的,(腓三9,)使他們滿足得勝基督的要求。所以,細麻衣指明我們得勝的生活。這細麻衣就是從我們裡面活出來的基督自己。
按照整本聖經的啟示,我們得救的人需要兩件衣服-一件是為著我們的救恩,另一件是為著我們的獎賞。為著救恩,我們需要一件袍子來遮蓋我們。這件袍子就是路加十五章裡,穿在浪子身上的袍子。浪子回家,對父親說,『父親,我犯罪得罪了天,並得罪了你。我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路十五21。)他認為自己不配到父親面前。但是父親卻對他的僕人說,『快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給他穿。』(路十五22。)這件袍子就是基督作我們的義,使我們在神面前被稱義。我們都有這件袍子,這是第一件袍子,就是基督作我們的義,作我們的稱義,使我們得以站在公義的神面前。
但是我們還需要第二件衣服,就是馬太二十二章十一、十二節裡的婚筵禮服。這件衣服不是為著我們的救恩,而是為著我們的獎賞,使我們有資格參加神兒子的婚筵。第一件衣服使我們有資格見神,叫我們得救;第二件衣服使我們有資格見基督,叫我們得獎賞。這第二件衣服乃是聖靈在我們裡面的工作,實際上這就是我們所憑以生活並活出來的基督。這是在我們日常生活中,藉我們彰顯出來的基督。這就是八節所說聖徒的義。
第二件衣服也是馬太五章二十節所說的義。在這一節裡主耶穌說,『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超過經學家和法利賽人的義,絕不能進諸天的國。』這是很重的話,很少基督徒能明白。這一節清楚的指明,我們的義必須超過法利賽人的義。這義並不是我們所接受作我們衣袍,使我們得稱義的客觀基督,乃是我們所活出作我們日常生活的主觀基督。這不是稱義的袍子,乃是使我們有資格接受獎賞的衣服。
馬太二十二章十一、十二節的婚筵禮服說明了這點。在這個比喻中,主說到一個沒有穿婚筵禮服的人進來參加婚筵。王看見他便說,『朋友,你沒有穿婚筵的禮服,是怎麼進到這裡來的?』賓客無言可答。於是王對他的僕人說,『把他的手腳捆起來,扔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太二二13。)這裡的婚筵禮服不是稱義的衣服,乃是很特別的衣服。按照古時猶太人的風俗,凡參加婚筵的人都必須穿特別的婚筵禮服。我們若要在羔羊的婚筵上有分,就必須穿這樣的衣服。你若想有資格參加基督的婚筵,就需要憑基督活著,並且在日常生活中把祂活出來。這一位基督,就是主觀的基督,便成了婚筵禮服,使你有資格可參加婚筵。因此,我們需要稱義的衣服,也需要婚筵禮服。
啟示錄三章四節、五節及十八節也說到這第二件衣服。在三章四、五節,主告訴在撒狄的召會,凡未曾玷污自己衣服的,要穿白衣與祂同行,並且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這裡的衣服就是為著婚筵。在三章十八節主勸在老底嘉的召會要向祂『買白衣。』由此可見,啟示錄這卷書特別強調第二件衣服。我們若是沒有這件衣服,就會錯過婚筵。
這兩件衣服也見於詩篇四十五篇。在這詩篇裡,王后有兩件衣服(詩四五13~14):一件相當於客觀的義,使我們得救;另一件相當於主觀的義,使我們得勝。後者等於馬太二十二章十一、十二節裡的婚筵禮服。詩篇四十五篇的王后表徵召會,她的第一件衣服是『用金繡的,』第二件是『刺繡的衣服。』(原文。)在聖經裡,金表徵神的神聖性情。在我們得救的時候,我們接受了一件金的衣服,使我們能到神面前。除此之外,我們還需要另一件衣服,就是刺繡的衣服。這刺繡表徵聖靈變化的工作。今天聖靈正作工在我們身上,變化我們,如同刺繡的人在布上一針針的繡著。雖然我們已經有了第一件衣服,但現在聖靈正在作刺繡的工作,以準備第二件衣服,這衣服要使我們有資格在基督的審判臺前見祂。一天過一天我們在聖靈的針刺,聖靈的變化之下。我們何等需要這第二件的衣服!這是一件嚴肅的事。
這件事儘管嚴肅,大部分基督徒還是只注意第一件衣服。有人甚至說,『只要我們被稱義,蒙救贖,並且得救了,一切就都好了。』不要聽這種話。就救恩而論,你可能很好了,但就獎賞而論你如何?你不僅需要稱義,你也需要得稱許。當你顯在基督審判臺前的時候,祂會稱許你麼?馬太二十二章十四節非常清楚的說,有些人要被選上,別的人卻沒有。只有那些穿著藉聖靈刺繡的工作所產生之第二件衣服的人纔被選上,纔有資格參加羔羊的婚筵。
到六節大批群眾的聲音宣告說,『阿利路亞!因為主我們的神,全能者,作王了。』神的掌權,就是國度,與羔羊的婚娶有關,羔羊的婚娶乃是神新約經綸完成的結果。神新約的經綸是要藉著祂的救贖和神聖的生命,為基督娶得一個新婦,就是召會。藉著聖靈歷世以來不斷的作工,到這世代結束時,這目標必然達到。那時,新婦,就是得勝的信徒,要豫備好,神的國也要來到。這與主在馬太二十六章二十九節所說的豫言相符。
婚禮要帶進主的掌權,就是國度,因為所有被請赴婚禮的賓客既是團體的新婦,又是與新郎一同作王的人。新郎要得著全地作祂的國度,當然就需要許多附屬的王與祂一同作王。所有與祂一同作王的人就是祂團體的新婦。
我不確定婚筵要有多長的時間。在空中所舉行的婚禮,本身會持續很短的時間。在婚禮之後,就是婚筵。婚筵通常總是比婚禮時間更長。雖然我相信婚筵將持續一千年,但是並沒有聖經的根據,可以讓我們很有把握的說這話。在主看來,千年如一日。(彼後三8。)馬太二十二章指明,婚筵就是千年國。對我們來說,千年國的一千年將是婚筵。每一位被請赴婚筵的人,也要有分於一千年的作王掌權;我們的王是新郎,我們這些與祂一同作王的人乃是祂的新婦,那一千年將是我們的蜜月。基督的一千年作王,將是我們的筵席。
我相當確定,許多基督徒將得不著獎賞,不得在要來的國度裡與基督一同掌權。雖然你會得救,但你若要得著國度為獎賞,就必須是個得勝者。對得勝者來說,在基督的國度裡與祂一同掌權,就是婚筵。
九節說,『天使對我說,你要寫上,凡被請赴羔羊婚筵的有福了。又對我說,這是神真實的話。』這裡羔羊的婚筵就是馬太二十二章二節的婚筵。這是對得勝信徒的獎賞;並不是所有得救的人都能有分,只有得勝者纔會被請赴席。馬太二十五章八至十三節那五個愚拙的童女就錯過了。然而她們在國度時代受主對付之後,仍將有分於新耶路撒冷,直到永遠。所以,被請赴基督婚筵的人有福了,這要將得勝的信徒引進千年國的享受裡。被請赴羔羊婚筵的得勝信徒,也是羔羊的新婦。九節所說的福,乃是指有分於千年國的福。
馬太二十二章十四節說,『因為被召的多,選上的少。』啟示錄十七章十四節說,『同著羔羊的,就是蒙召被選忠信的人。』蒙召是一回事,被選上是另一回事。那些跟隨主與敵基督爭戰的人,不僅是蒙召者,也是被選者。雖然我們有把握說,我們已徑蒙召了;我們卻沒有把握說,我們也會被選上。這要到基督審判臺前纔能決定。我們被提之後,要站在主的審判臺前,祂要決定我們彀不彀資格被選上。只有被選上的人纔被請赴羔羊的婚筵。
十節說,『我就俯伏在他腳前要拜他。他說,千萬不可。我和你並你那些持守耶穌見證的弟兄,同是作奴僕的;你要敬拜神!因為耶穌的見證乃是豫言的靈。』這節指明,新婦,就是被請的賓客,乃是耶穌的見證。雖然今天的召會就該是耶穌的見證,但在我們中間有些人卻在耶穌見證的水準之下。然而,到了十節的時候,所有被請的得勝者,都已完全達到了這水準。主得著祂的新婦之後,便能對撒但和全宇宙誇口說,『這新婦是我的見證。』
十節說,耶穌的見證是豫言的靈。整卷的啟示錄有一個靈,這靈就是耶穌的見證。豫言的靈就是豫言的實際、本質、特性和特徵;因此,耶穌的見證乃是這卷書豫言的實際、本質、特性和特徵。今日,耶穌的見證就是召會。但是召會中的肢體並沒有都達到了主的標準。所以主必須等到得著新婦之後,纔能對撒但說,『這是我的見證,她完美至極!』因此,新婦是啟示錄裡豫言的實際、本質和元素。這卷書乃是為著召會生活,為著新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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