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結語

讀經:士師記十三章二十四至二十五節,十四章六節,十九節,十五章十四節,十六章二十八至三十節,路得記一章十六至十七節,二十至二十一節,二章十至十六節,三章一節,七至十三節,四章九至十五節。

在本篇關於路得記的結語中,我有負擔說到約書亞記、士師記、路得記裡一個非常重要的點。

神在能力之靈裡的行動,與神在生命之靈裡的行動

這個重要的點,就是這幾卷書給我們看見一幅圖畫的兩面。一面是關於神在祂經綸之靈,就是能力之靈裡的行動;另一面是關於神在祂素質之靈,就是生命之靈裡的行動。在一切士師身上,甚至在約書亞和迦勒身上,我們只能看見神在能力裡的工作和行動。在約書亞記和士師記裡,很難找著一點神在祂生命裡的行動。

參孫是典型的例證

參孫是在能力之靈裡行動,卻不在生命之靈裡行動的典型例證。參孫非常有能力,甚至在他死的時候也是如此,(士十六28~30,)但在他身上我們看不見任何生命。不錯,他是拿細耳人,留長頭髮以表徵他服從神作他的頭,不喝酒,也不喫不潔的食物。然而,這不過是他遵守神聖的規條,並不指明他有任何神聖的生命。參孫雖然是拿細耳人,卻不知道如何約束他肉體的情慾。性這件事對他是很大的絆腳石,在聖地神的聖民中間,在外邦人中間,他都放縱情慾。這表明他不是一個在生命裡的人。

不但如此,參孫這最後一位士師的記載,就是眾士師總結的記載,指明整個士師的情形終結於運用能力,而沒有任何生命。很難領會一個拿細耳人,怎會這樣屬肉體。他滿了能力,也滿了情慾。在他的事例中,這兩件事是並行的。

這幅圖畫答覆我多年來的一個問題。好些靈恩派的傳道人很魯莽,對他們肉體的情慾沒有任何的約束或管制;但同時他們在傳講上真的有能力。一面,他們很有能力的傳講關於神的兒子基督是我們救主的基要福音;另一面,他們活在淫亂裡。我知道在中國和美國有好些這樣的例子。長久以來,我無法明白怎會有這樣的情形。現在我領悟,這些傳道人就是今日的參孫。耶和華的靈降在參孫身上;(士十三25,十四6,19;)毫無疑問,他有神真正的能力。然而,他和許多士師,對他們的放縱情慾沒有管制,如基甸從許多妻子生了七十二個兒子;(八30~31,九5;)睚珥有三十個兒子;(十3~4;)以比讚有三十個兒子,三十個女兒,又從外鄉給他眾子娶了三十個女子;(十二8~9;)押頓有四十個兒子,三十個孫子。(13~14。)

路得記是一卷生命的書

相反的,路得記不是一卷能力的書,乃是一卷生命的書。

拿俄米的榜樣

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被神懲罰,因為他沒有照著神永遠的經綸而活。他沒有犯淫亂;似乎他只犯了一點小錯,就是離開聖地。但他因著饑荒離開美地時,神就進來對付他,留下一無所有的妻子和兩個兒婦,她們都是沒有孩子的寡婦。我信以利米勒往摩押去以前,將他一切的財產,包括他兩個兒子的產業,都典當了。至終,拿俄米這個寡婦,帶著作寡婦的兒婦,一無所有的從摩押地回來。然而,拿俄米沒有背叛神的對付。反之,她承認神不但對付她丈夫,也對付她;她說,『全足者使我受了大苦。我滿滿的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的回來。』(得一20下~21上。)從她的說話裡我們能看見,她是個敬虔的婦人。她相信神,尊重神,並敬畏神。

拿俄米回到聖地時,就回到神經綸中的安息,再次有分於神應許之地的享受,在那裡有可能聯於基督的家譜。她的歸回是一件大事,但這不是藉著能力完成的。反之,她回來時就像一個窮乞丐,差遣她的兒婦路得到田裡拾取麥穗。

路得的榜樣

路得在生命上是特出的。路得記的目的不是要告訴我們任何關於能力的事,乃是要啟示生命的事到極點。拿俄米向路得指明,她沒有能力為她生出丈夫,能贖回她,並為她公公以利米勒生出後裔。拿俄米覺得情形沒有盼望,就鼓勵路得為著前途回娘家去。路得的回答滿了生命。她要永遠與拿俄米同行,在貧窮中與她同在。路得對拿俄米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那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民就是我的民,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那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加重的懲罰我。』(16~17。)這是新約信徒真實的靈─撇下一切,包括父母、兒女、親戚、房屋等等,來跟隨耶穌。(太十37,十九29,可十29~30,路十四26。)這是新約所啟示生命的路。

波阿斯的榜樣

波阿斯與拿俄米和路得一樣,是個極其在生命裡的人。拿俄米對路得說,『女兒阿,我不當為你找個安身之處,使你享福麼?』(得三1。)然後拿俄米囑咐她沐浴、抹膏,換上最好的衣服,下到禾場上,並在合式的時候,使波阿斯認出她來。至終,路得向波阿斯表明自己,說,『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婢女,因為你是一個親人。』(9。)

那晚在禾場上,波阿斯接觸路得時,完全受約束,絲毫不動情慾,與放縱情慾的士師完全不同。波阿斯祝福路得,並且非常稱讚她。然後他告訴她,他願意照著神的律例,背負他的責任,贖回以利米勒的產業,但他在這事上不願越過比他優先的人。(12~13。)這裡波阿斯似乎在說,『女兒阿,要等到明天。不錯,我是你的親人,我們在神裡面也是自由的。只是還有一個親人比我更近,必須讓他比我優先。在這事上我若不顧到他,神的聖民會定罪我越分。讓這另一位親人比我優先。他若不願為你盡親人的本分,我必為你盡本分。』波阿斯在各方面都守法;他的守法不是基於能力,乃是基於生命。這表明波阿斯有最高生命的標準。

在主的恢復裡走生命的路

在主的恢復裡,我們該走士師的路,有能力作大工麼?我們若走士師的路,不走生命的路,那麼無論我們成就甚麼,都算不得甚麼。沒有一位士師是基督的先祖。士師與保守人性的線,帶進神的成為肉體無關。有分於保守這條線的,乃是路得與波阿斯。然而,他們沒有爭戰,也沒有運用任何能力。

看見惟有生命纔能生出基督,對我們是很重要的。惟有生命能保守譜系,維持這細微的線,將神帶到人性裡,產生基督,供應基督,並以基督供應全人類。這不是藉著士師作成的,乃是藉著走生命之路的波阿斯和路得作成的。

在主的恢復裡,我大力推動擴增的事,但我不是說,我們該作參孫或基甸,努力得著擴增。我寧願沒有擴增,而保守自己真正在生命裡;我寧願沒有任何能力,沒有任何工作的果效,而留在將基督從永遠帶到時間裡,將基督的神性帶到人性裡這條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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