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以斯拉记七至十章。
神要应验祂藉耶利米所说的应许,就是被掳只会持续七十年,(耶二五11~12,但九2,)祂便成就两次的归回。第一次归回是在王室后裔所罗巴伯的领导之下,第二次归回是在祭司以斯拉的领导之下。
第一次归回不需要以斯拉的祭司领导,但需要知道如何治理的王室后裔所罗巴伯的君王领导。所罗巴伯治理得相当好,在建殿和筑坛上领头。此后,需要从王室转移到祭司职分,转移到大祭司亚伦的后裔以斯拉。以斯拉不但是祭司,也是经学家,就是通达神律法的人。(拉七6。)以斯拉是这样的人,所以有的应付这需要的性能。
七至八章说到被掳之人在以斯拉带领之下归回。
被掳之人在以斯拉带领之下的归回,开始于他向王的请求。(七1~10。)以斯拉必定向王恳求,使他国里的许多犹太人得着自由,得以返回他们列祖之地。我们看见,王不但允准以斯拉的请求,也供给他所需要的一切。
七章一至五节里以斯拉的家谱,指明他是大祭司亚伦的后裔。
王允准通达摩西律法的经学家以斯拉所求的。(6。)
以斯拉和一些以色列人、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殿役,在亚达薛西王第七年正月,离开巴比伦,因神至善的手,五月初一日平安来到耶路撒冷。
以斯拉记没有说到神的灵,却几次题到神的手。(七6,9,28,八31。)神的灵与神的手有什么不同?当神的灵在里面作工,那就是灵;当神的灵在外面作工,那就是神的手。
以斯拉立定心意寻求遵行耶和华的律法,又将律例典章教训人。(七10。)律例与典章不同。十条诫命是律法的主要项目,这一切诫命有其细节的律例。例如,第四条诫命是关于守安息日,关于这诫命的细节见于律例。典章是加上判决的律例。律例加上判决时,那律例就成为典章。关于守安息日的诫命,不但有细节的律例,也有对干犯这诫命者之判决的典章。以斯拉不但立定心意寻求遵行耶和华律法的主要部分,且将细节的律例和裁决、判决的典章教训人。
十一至二十八节告诉我们亚达薛西王对经学家祭司以斯拉的谕旨。
王准许以色列人、祭司和利未人照他们所愿的,带着金银和器皿上耶路撒冷去。(12~19。)这就是说,他们得准许带着一切财物离去。
王也允准从王的府库里支取神殿的需用。(20。)
王又命令幼发拉底河西的一切库官,无论祭司以斯拉为神的殿要什么,都要备办。(21~23。)
王也命令库官,不可叫祭司、利未人、歌唱的、守门的和殿役、并在神殿当差的人进贡、交课、纳税。(24。)
照着二十五至二十六节,王授权以斯拉设立士师、审判官,审理那地的百姓,将他神的律法教训他们,并照着神的律法和王的命令,施行审判。这里王作的事是为自己的权益。没有以斯拉这样的人,谁有资格在美地上的百姓中间维持正确的秩序?波斯王授权以斯拉设立士师、审判官是聪明的,因他知道以斯拉所立的人,不但会照着神的律法,也会照着王的命令施行审判。
在二十七、二十八节以斯拉称颂神。他称颂神使王起这心意,修饰耶路撒冷耶和华的殿,他说神在王和谋士,并王的一切大能的军长面前施恩宠于他。然后以斯拉宣告,他因耶和华他神的手帮助他,他就得以坚强。王为以斯拉所作的,是照着耶和华的手所作的。在某种程度上,王、谋士、和大能的军长可能领悟,神是与犹太人同在。神的手在那里,为祂选民的益处,主宰的支配一切。
八章一至二十节是从被掳中归回耶路撒冷之人家谱的登记。
他们离开巴比伦以前,以斯拉宣告禁食,为要在他们神面前谦卑自己,求神使他们得平坦的道路,而不向王求步兵马兵,帮助他们抵挡路上的仇敌。(21~23。)以斯拉没有求王提供步兵,乃信靠神至善的手。
以斯拉分派祭司长十二人,看管为神殿所献的金银和器皿,带到耶路撒冷神的殿里。(24~30。)这是个重大的责任,因这涉及从巴比伦到耶路撒冷行程上的危难险阻。
三十一至三十四节描述被掳归回之人的行程和到达。
正月十二日,他们从亚哈瓦河边出发,有神的手保佑他们,救他们脱离仇敌,和路上埋伏之人的手。(31。)
他们到了耶路撒冷,把金银和器皿都秤了,交在神的殿里。(32~34。)这指明他们非常谨慎的交付这些财物。
三十五节说到被掳归回之人向神献祭。他们一到达,就献燔祭和赎罪祭。
被掳归回之人,将王的谕旨交给王所派的总督与河西的省长,他们就支助百姓和神的殿。(36。)
九、十章记载被掳归回之人洁净自己,脱离外邦妻子的玷污。以色列人进入美地时,神曾嘱咐他们不可与那地的人通婚。在以斯拉的时代,不但平民,连祭司和利未人也娶了外邦妻子。
这个洁净是由被掳归回之人的众官吏所发起。(九1~2。)他们指责以色列民、祭司和利未人,没有从那地的人分别出来,却为自己和儿子娶这些外邦女子为妻,以致圣别的种类和可憎之民混杂。(1~2。)他们指责首领和官长,在这对神不忠信的事上为首。
三至十五节描述以斯拉的反应。
以斯拉撕裂衣服,拔了头发和胡须,同那些因以色列神的言语战兢而聚集的人,惊恐而坐。(3~4。)那些因以色列神言语战兢而聚集的人,是忠信的人。
以斯拉彻底认罪,承认以色列人从他们列祖直到他们时候的罪孽,说他们的罪孽使君王、祭司被交在外邦列王的手中,被掳蒙羞。(5~7。)
以斯拉感谢神给他们留些逃脱的余民,使他们安稳如钉子钉在神的圣所,在波斯王眼前向他们施恩,叫他们复兴,能重建他们神的殿,修其毁坏之处,并使他们在犹大和耶路撒冷有墙垣。(8~9。)
以斯拉继续承认他们因求迦南人的平安与亨通,受了迦南人不洁和可憎之物的玷污,以致失去了享受应许之地的美物,以及遗留这地给他们子孙永远为业的权利。(10~15。)以斯拉承认,因着娶外邦妻子,百姓轻视并忽略了他们享受美地的权利,结果神使他们被掳。
十章一至五节是会众的反应。
百姓为他们向神不忠信,娶了那地外邦女子为妻而痛哭。(1~2。)
他们也与他们的神立约,休这一切外邦的妻,离绝她们所生的,照着以斯拉和那因神命令战兢之人所议定的而行。(3。)
百姓鼓励以斯拉当刚强办事,起誓必照着他的话去行。(4~5。)
十章六至四十四节记载最后的决定。有通告传遍犹大和耶路撒冷,叫以色列众人在三日之内聚集在耶路撒冷。(6~9。)其次,众人决定离绝这些国的民,和外邦的女子。(10~14,16~17。)然而,有少数人起来反对所决定的,且有一个利未人支持他们。(15。)最后列出所有娶外邦女子为妻之人的名单。(18~44。)
我们已指出,以斯拉强调神的手。神藉着祂的手,使以色列人被掳。神也藉着祂的手,使以色列人从被掳中归回他们列祖之地。这里我们看见,同一位神作了两件不同的事:祂将祂的子民交给他们的仇敌作俘虏;祂也拯救他们脱离被掳,并将他们带回他们列祖之地。智慧的人以斯拉对此相当清楚。
以斯拉看见第一次的归回并不完全、不完整。他看见需要有通达神律法的人,帮助百姓认识神,不是一般的认识,乃是照着神所说的认识。以斯拉有这样的性能,所以他自告奋勇去见王,请求王赐下谕旨,准许犹太人自由的作一切事。
以斯拉一章告诉我们,神激动波斯王古列的灵,下诏重建神的殿,(1~2,)祂也激动犹大和便雅悯的族长、祭司、利未人的灵,上去建造在耶路撒冷神的殿。(5。)神隐藏自己,但在七十年满的时候,祂进来激动古列的灵,古列必定很喜乐,因为大巴比伦帝国在他手中;关于犹太人,他也许想要作与巴比伦人所作相反的事。按人说,是古列率先下诏的。事实上,这是神以隐藏的方式发起的。所以,第一次从巴比伦归回耶路撒冷,乃是神所发起的。
第二次归回是通达神话语的祭司兼经学家以斯拉所发起的。以斯拉来见王,恳求允准他所求的。(七6。)由此我们看见,有时候神亲自在我们灵里激动我们为祂作事。然而,神常是静默的,因祂知道,更好是我们因为有像以斯拉那样的性能,而主动作一些事。在这样的情形里,神就对我们所作的事负责。无论事情是祂激起的,或是我们激起的,祂都会在其中,伸出祂的手来帮助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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