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創世記一章二十六至二十七節,二章九至十二節。
我們需要來看整本聖經中,關於神與人的關係完成的神聖啟示。看見這啟示會幫助我們明白約伯記。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這啟示的頭三部分。
聖經中關於神與人的關係包括法前時代,其中一部分是從神創造人到呼召亞伯拉罕。
神創造人,是要人接受祂作生命,使人彰顯祂,並變化成為寶貴的材料,為著祂的建造,且得以建造成為祂的配偶,與祂相配。(創一26~27,二9~12,18~24。)神從亞當身上取了一條肋骨,建造成為女人,與亞當相配,作他的配偶。這是個豫表,顯示神在基督裡如何是丈夫,需要一個配偶與祂相配。因此,在這豫表的應驗裡,從基督出來了神聖的生命,成為召會,就是基督的新婦,與基督相配。
人墮落之後,神應許墮落的人,基督要來成為女人的後裔,為人毀壞那『蛇』撒但,並用祭牲(豫表基督)所流的血和祭牲的皮衣,救贖並稱義人。(三8~9,15,21。)這些是神與我們之關係的一部分。
創世記四章四節和八章二十至二十二節說到豫表基督的燔祭。神看中人(就是尊敬人),悅納人,不是因著人的善行,而是因著燔祭。這就是亞伯前來向神獻燔祭,神看中他和他供物的原因。
神用洪水審判敗壞的世界,並藉著方舟拯救挪亞和他全家。(六11~20。)方舟是基督的另一個豫表。
在神創造人到呼召亞伯拉罕的時代,神也在巴別審判背叛的人;巴別就是古代的巴比倫。(十一4~9。)
第二個時代是從呼召亞伯拉罕到藉著摩西頒佈律法的這個時期。這個時代最重要的事,乃是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因這緣故,聖經教師稱這時代為應許時代。
神在這時代也是因著燔祭而看中人,(創十二7,十三18,二二13,三一54,伯一5,)這是前一個時代的繼續。
此外,神也應許亞伯拉罕,地上萬國(包括我們)必因他的後裔(要來的基督)得福。(創二二18,加三8,16。)至終,這應許完全應驗了,如加拉太三章所啟示的。
第三個時代是從藉著摩西頒佈律法到基督第一次來,稱為律法時代。
由於以色列人的瞎眼和頑梗,神就藉著摩西頒佈律法,(出十九8,16~二十21,)以暴露以色列人在遵守祂的律法上是無能的。(羅三20下,五20上,七7。)神給亞伯拉罕應許,但他的後裔不認識自己,以為他們能作神所要求的。於是有律法賜給他們,以試驗他們,證明他們沒有性能和能力這麼作。
神不僅賜給以色列人律法,也賜給以色列人帳幕和祭司體系並各種祭物,使他們可以敬拜、事奉、接觸、並有分於神作他們的享受。(出二五~利二七。)帳幕、祭司體系和祭物,都豫表基督。基督是帳幕,是我們的祭司體系,也是我們的祭物。藉著祂,我們敬拜、事奉、接觸神,並有分於神作我們的享受。
在這時代裡,神應許以色列人,祂要藉著他們而成為肉體,作他們的基督。(賽七14,九6~7。)
不僅如此,神也應許以色列人,基督要臨到他們,作他們的一切,並作神經綸的中心與普及,使他們得復興,並使宇宙得復興。(彌五2~6,詩二6~7,瑪三1,四2,何六2,賽二2~4,十一6~10,六五17~25。)
神也應許以色列人,祂要將祂的靈澆灌在一切屬肉體的人身上。(珥二28~29,32上。)這是為著在神新約的經綸裡產生祂所揀選的人-召會。
最後,神應許以色列人,要與他們立約,將祂自己作到他們裡面,作他們的生命、他們生命的律、並他們的一切。(耶三一31~34。)
約伯和他的朋友們可能是活在亞伯拉罕的時代。那時摩西五經尚未寫成。他們必然在口頭上從他們的先祖接受了一些神聖的啟示。但他們從他們的先祖所接受的,最多只能達到在亞伯拉罕時代之啟示的水平。因此,在他們關於神與人之關係的辯論中,沒有一點跡象指明他們得著了超過有關神的審判,以及神因著人的燔祭而看中人的神聖啟示。他們也沒有說任何話含示關於基督和神的靈的事。他們乃是在神聖啟示的原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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