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介言

讀經:約伯記一章一至五節。

從本篇信息開始,我們要來看約伯記生命讀經。我在本書信息的負擔,可用以下四句話來表達:

一 神對付祂的聖民,目的是要使他們得著祂自己作生命。
二 神剝奪尋求祂之人的產業,使他們能完滿的承受祂。
三 神藉著患難,為祂的得勝者成就永遠重大的榮耀。
四 神藉著萬有,將愛祂的人帶到祂自己這榮耀裡,並要以祂自己來榮化他們。

 

壹 書名

約伯記是照著著者約伯命名的;約伯這名的意思是『遭恨惡』或『受逼害』,表徵約伯從神仇敵撒但所遭受的事。約伯確實受到撒但的恨惡和逼害。

本書中神的仇敵撒但對我們是個奧祕。我們不能完全明白,為甚麼撒但不僅仍有自由,甚至有『公民權』,可以到神所在之處,參加神與祂的天使所開的會議。當然,約伯記一至二章所描述的,發生在基督釘十字架,廢除那掌死權的魔鬼(來二14)之前兩千年。因著基督在十字架上廢除了撒但,我們可能認為撒但不再有權利到神的面前。然而,按照啟示錄十二章十節,撒但仍然在神面前晝夜控告我們。大災難開始的時候,這權利要從撒但身上奪去。當得勝者到了天上,撒但就要從天上被摔到地上。從那時起,撒但就不再有權利進到神的面前。

貳 著者

約伯記的著者是約伯,由以西結十四章十二、十四、二十節,和雅各書五章十一節所證實。這幾處經文都證明本書的真實性。

參 時間

按照約伯遊牧的生活方式,(伯一3,)以及他為兒女獻燔祭的方式,本書該是寫於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時期,(伯一5,創二二13,三一54,)約在主前二千年。這指明約伯記是寫於摩西寫摩西五經以前五百年。

肆 著地

約伯記告訴我們,約伯住在烏斯,以東地的一城,(哀四21,)亞拉伯曠野西邊。

伍 寫作形式

約伯記的寫作形式乃是詩歌體。(除了一、二章以及四十二章最後十一節以外。)約伯記是聖經裡五卷詩歌書的第一卷;另外四卷是詩篇、箴言、傳道書和雅歌。

陸 內容
一 敬虔之人情緒的發表

約伯記的內容,乃是敬虔之人情緒的發表,包括約伯、約伯的三個朋友、以及青年人以利戶。本書是這五個人加上神說話的記錄。

1 照著他們敬虔生活的經歷

約伯記像詩篇一樣,由說話者照著他們敬虔生活的經歷而有的情緒發表所組成。

2 滿了善惡的原則

他們的發表雖是在律法賜下之前說出的,但他們的情緒滿了善惡的原則;這是善惡知識樹的原則。

3 他們的邏輯是循善惡知識樹的路線

他們的邏輯是循善惡知識樹的路線;基於這點,他們對於神的公平以及公義的審判,非常重視。

二 與神行政之審判的關係

這些敬虔之人情緒的發表,與神行政的審判有關。約伯和他三個朋友的辯論,主要是論到審判。他們推論約伯一定在某方面作錯了事;因此發生在他身上的事,乃是從神來的審判。他們可能也認為約伯的兒女是作了錯事,因著神的審判而死。因此,本書的內容包括神的審判這件事。

1 神按照祂的經綸,為著祂的心意創造宇宙

神創造宇宙,乃是按照祂的經綸,為著祂的心意。

2 神照著祂的願望創造人

不僅如此,神也是照著祂的願望造人,使祂能藉著人彰顯祂自己。為了要作神的彰顯,人必須在神的管理之下,這就牽涉到神的審判。

3 神在人身上施行祂行政的管治

神必須在人身上施行祂行政的管治,並照著祂的公義審判人。沒有人能逃脫神的審判。羅馬二章五至六節說,『你竟任著你剛硬不悔改的心,為自己在神動怒並顯示祂公義審判的日子,積蓄忿怒。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行傳十七章三十一節告訴我們,神『已經定了日子,要藉著祂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這人就是耶穌基督,是那一位受神吩咐要審判活人和死人的。(十42。)萬物遲早要受主耶穌基督的審判。

4 神的審判有些是暫時的,有些是終極的

神的審判有些是暫時的,如對所多瑪城的審判;有些是終極的,如在白色大寶座前的審判。(啟二十11~15。)關於這點,提前五章二十四節說,『有些人的罪是顯明的,先去受審判;也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有些人的罪早受神的審判,有些人的罪晚受神的審判。不論早或晚,神審判的時間乃在於祂的定規。

5 有些人即使是有罪且邪惡的,卻亨通順遂一時

因為神的審判有些是暫時的,有些是終極的,所以有些人即使有罪且邪惡,卻亨通順遂一時。有些人因著人的罪所帶來的咒詛,(創三17~18,)而受天然災害之苦。他們所遭受的,或許不是由於他們犯罪的行為。因著亞當犯罪墮落,咒詛就進來了,成為一種審判。按照羅馬八章二十至二十二節,『受造之物服在虛空之下,』並服在敗壞的奴役裡,『一同歎息,一同受生產之苦。』這也是一種審判。因著這審判,人即使沒有犯罪,有時也會遭受天然的災害。遭受颱風災害的人,並非都是因為犯罪的緣故。

6 關於神的審判不同的觀點

約伯和他的朋友,在他們所堅持並辯論關於神審判的事上,有不同的觀點。他們的許多辯論,來自他們對神的審判有不同的觀點。

7 約伯和他的朋友沒有看見在神對付祂聖民的事上,神經綸積極的一面

很明顯的,約伯和他的朋友沒有看見在神對付祂聖民的事上,神經綸積極的一面。那就是:神要剝奪不是審判祂的聖民,使祂得著他們,好叫他們更多得著祂。

約伯的朋友認為約伯受苦乃是遭受神的審判。然而,約伯的受苦不是神的審判,而是神的剝奪。示巴人把約伯的牛和驢擄去,『神的火』燒滅了羊群,迦勒底人把駱駝擄去,一陣狂風使他的兒子和女兒都死了。(伯一13~19。)所有這些事都是神的剝奪,但約伯和他的朋友認為這些是神的審判。歷世紀以來,許多讀約伯記的人也有同樣的觀念,認為約伯受苦是因著神的審判。

你曾否想過,神常常作一些事來剝奪你?即使你沒有錯,突然某些事發生在你身上,神就用這些事來剝奪你。在我進到主的恢復以前,我的屬靈字典裡沒有『剝奪』一辭。我聽過審判、懲罰、懲治,但沒有聽過剝奪。我是從倪弟兄那裡聽到神的剝奪。

今天在我們的屬靈字典裡,第一個辭該是『基督』,第二個辭該是『剝奪』。你得著了多少基督?我們有多少的基督,在於我們受了多少剝奪。我們越受神的剝奪,就越多得著基督。

8 神藉著祂的剝奪,將祂自己分賜到那些愛祂、尋求祂的人裡面

神藉著祂的剝奪,將祂自己分賜到那些愛祂、尋求祂的人裡面。約伯失去一切所有的,但至終他得著神自己。神剝奪他的一切,好使神作他的一切,為要將他完全變化並模成神在祂兒子裡榮耀的形像。(羅八29。)

三 在神聖真理不充分的啟示下

約伯和他的朋友對神聖的真理沒有充分的啟示。他們這些敬虔的人,乃是在他們所接受之啟示的範圍裡發表他們的情緒。

1 聖經裡的神聖啟示是漸進的

聖經裡的神聖啟示是漸進的。到了約伯的時候,神聖啟示的進展只達到亞伯拉罕時代的水平,就是罪人需要神憑燔祭所流之血的救贖;至於重生、更新、變化、模成和得榮,一點也沒有揭示出來。這些事不是約伯和亞伯拉罕時代之屬靈文化的一部分。

今天許多基督徒不認識關於變化、模成、和得榮的事。他們可能認識一點關於重生和更新,但大部分不知道任何關於變化、模成、和得榮的事。你進到主的恢復以前,知道這些事麼?今天在許多基督徒中間,缺乏關於這類事的教導,因為缺乏關於這些事的啟示。相反的,在主的恢復裡,我們很強的強調變化。自從我在美國開始盡職,我就一直說到操練靈,為著經歷並享受基督,也說到變化。但對於許多聖徒而言,變化只是一個道理,不是在靈中實際的經歷。基督徒的生活是基督活在我們裡面的生活。就如保羅所說,『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這是基督徒的生活,也是每一天在我們靈中對變化的實際經歷。

2 神聖的真理直到使徒保羅的時候,纔完全啟示出來

關於重生、更新、變化、模成、得榮的神聖真理,在神舊約的經綸裡,沒有清楚的啟示給人。乃是直到使徒保羅的時候,纔完全啟示出來。(腓三8。)保羅完全並清楚的領受了關於這些事的啟示,但亞伯拉罕、約伯同他的朋友,因著缺乏所需的屬靈文化,而不認識這些事。我們不該因為約伯和他的朋友缺乏認識,就責怪或輕視他們。

在約伯記四十二章五節約伯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我們可以把約伯的看見神解釋為得著神,但得著神是甚麼意思?在約伯記裡沒有更進一步關於這點的啟示,因為本書的啟示還不是那樣的清楚、完整、完全。清楚、完整和完全的啟示,乃是在保羅的著作裡,特別是加拉太、以弗所、腓立比、歌羅西這四卷構成新約的心臟書。我們若讀這四卷書,就會清楚看見得著神的意義。遺憾的是,今天許多基督徒仍停留在約伯的時代。因此,我希望本篇信息會幫助你們的眼睛得著開啟。

柒 主題

約伯記的主題乃是:神對付祂聖民的目的。約伯記這卷書記錄了一些敬虔人就著聖徒受苦之目的,就是神對付祂子民之目的而有的辯論。因為約伯記是一卷這麼早期的書,所以沒有清楚啟示神對付祂子民的目的。這啟示沒有給約伯,乃是給了保羅。在保羅的書信裡,我們看見神對付我們的目的,乃是要剝奪我們一切的事物,好叫我們更多得著神。這就是約伯記的主題。

捌 分段

約伯記分為六段:介言,(一1~二10,)約伯與他三友之間的辯論,(二11~三二1,)以利戶回答約伯的話,(三二2~三七24,)神與約伯之間的對話,(三八1~四二6,)耶和華對約伯三友的對付,(四二7~9,)和約伯的結局。(四二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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