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介言以及申言者與耶和華之間第一次和第二次的對話

讀經:哈巴谷書一章一節至二章四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開始來看哈巴谷書。我們要來看介言,申言者與耶和華之間第一次的對話,以及雙方第二次對話的第一部分。我們會看見,哈巴谷書的金句是二章四節:『義人必本於信活著。』這一節與神永遠的救恩,就是祂對我們全人-靈、魂、體-的救恩有關。哈巴谷書中其他的事都是背景,讓神對罪人永遠救恩的啟示得以釋放出來。我們可以將哈巴谷書比作一粒『核桃』,這一節就是『核桃』裡面的『核仁』。因此,我們在讀哈巴谷書時,應該將注意力放在這一節上。

壹 介言

介言見於一章一節。

一 哈巴谷名字的意義

哈巴谷,希伯來原文意為『擁抱』或『黏附』,表徵我們需要尋求神,擁抱並黏附於祂。我們要接受神永遠的救恩,就需要被神擁抱,也需要黏附於祂。

永遠的救恩實際上就是神自己。神不是留在諸天之上,把手伸到地上來拯救我們。為要拯救我們,神成了地上的一個人,來到我們這裡。四福音的中心思想是:拯救的神從永遠裡出來,進到時間裡;從諸天之上出來,達到地上;從神性裡出來,進入人性來作人。這樣,祂就能擁抱人,人也能黏附於祂。

當神拯救我們時,祂不是帶著神的外表和形狀;祂乃是在人的形狀裡,名為耶穌。何西阿十一章四節告訴我們,神用人的繩,愛的索,牽引我們。這拯救的愛索就是基督的人性。路加十九章一至十節所記載撒該的事給我們看見,神乃是藉著來到我們這裡而拯救我們。我們要蒙神拯救,就必須被神擁抱,並黏附於神。

二 哈巴谷盡職的時間

哈巴谷盡職的時間約在主前六二六年,接近巴比倫入侵以色列和以色列被放逐到巴比倫的時候。

三 他盡職的地方

他盡職的地方是在猶大。

四 他盡職的對象

他盡職的對象是南方猶大國。

五 主題

哈巴谷書的主題乃是:神先藉著迦勒底人對以色列施行公義的審判,然後又藉著列國對迦勒底人施行公義的審判。首先,神審判祂的選民;神的審判是從祂的家起首。(彼前四17。)然後,神把祂的審判轉到迦勒底人身上,用列國審判他們。巴比倫帝國被瑪代波斯帝國擊敗;瑪代波斯帝國被希臘帝國擊敗;希臘帝國被羅馬帝國擊敗;而敵基督所復興的羅馬帝國,要在基督再來時被擊敗,整個人類政權就被毀滅,如但以理二章三十一至四十四節所形容的。

六 中心思想

哈巴谷書的中心思想乃是:公義的神要審判邪惡的以色列人和強暴的迦勒底人,惟有義人必本於信活著,(二4下,)使全地認識耶和華的榮耀,(14,)在耶和華面前靜默,耶和華乃是在祂的聖殿中,(20,)並使尋求祂的人,藉著禱告、頌揚、並對祂的信靠,向祂歌唱。(三。)

七 分段

哈巴谷書分為四段:介言,(一1,)申言者與耶和華之間第一次的對話,(一2~11,)申言者與耶和華之間第二次的對話,(一12~二20,)申言者藉著禱告、頌揚、並對耶和華的信靠,向耶和華唱的詩歌。(三1~19。)

貳 申言者與耶和華之間第一次的對話

哈巴谷書中關於神對罪人之永遠救恩的啟示,是藉著申言者與神的對話帶進來的。

一 申言者向耶和華發問

在申言者與耶和華之間第一次的對話中,申言者就他所見的罪孽、困窘、毀滅和相鬥,向耶和華發問。(一2~4。)他論到強暴的事,說,『耶和華阿,我呼求你,你不應允,要多久呢?我因強暴哀求你,你並不拯救。』(2。)按照申言者看來,強暴的事是盛行的。接著申言者繼續問:『你為何使我看見罪孽,使我看到困窘呢?』(3上。)

二 耶和華對申言者的回答

在耶和華回答申言者的話裡,(5~11,)祂說,祂在申言者的日子要行一件事,雖有人告訴他們,他們總是不信。(哈一5,參徒十三40~41。)然後耶和華說,祂必興起迦勒底人,就是那嚴酷急躁之民;他們可懼可畏,要來對猶大行強暴毀壞。(哈一6~11。)

參 申言者與耶和華之間第二次的對話

在十二節我們看見申言者與耶和華之間開始第二次的對話。

一 申言者向耶和華發問

一章十二節至二章一節是申言者向耶和華的發問。

1 問耶和華為何在迦勒底人吞滅祂的選民時靜默不語

在十二節上半申言者說,『耶和華我的神,我的聖者阿,你不是從亙古而有麼?我們必不死亡。』接著他說,耶和華這磐石已經派定迦勒底人審判,設立他們為要施行管教。但是,他繼續問祂這位不看奸惡,不看困窘的神,為何看著行詭詐的而不理,當迦勒底惡人吞滅比自己公義之神的選民時,祂為何靜默不語。(12下~13。)照哈巴谷的想法,以色列人比巴比倫人更公義,卻遭受巴比倫人的強暴。在這裡哈巴谷的話,指明他在向神發怒。

2 說耶和華使人如海中的魚

在十四至十六節申言者說,耶和華使人如海中的魚,又如爬物。他們用鉤鉤住,用網網住,用大網聚集。他們就向網獻祭,向大網燒香。然後他結束問話,說,『他們豈可屢次倒空網羅,將列國的人時常殺戳,毫不顧惜呢?』(17。)

3 站立並觀看耶和華要對他說甚麼話

申言者向耶和華發問後,就站立並觀看耶和華要對他說甚麼話,祂要如何回答他的訴冤。(二1。)

二 耶和華對申言者的回答

在二章二至二十節,我們看見耶和華對申言者的回答。

1 叫他將異象寫下來

耶和華回答申言者,叫他將(關於神對迦勒底人之審判的)異象明明的寫在石版上,使人隨跑隨讀。(2。)

2 這異象有一定的時期

耶和華接著說,這(關於神對付迦勒底人的)異象有一定的時期,快到結局,並不虛謊;雖然耽延,還要等候;因為必然臨到,不再遲延。(3。)

3 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惟有義人必本於信活著

在四節上半耶和華說,迦勒底人自高自大,心不正直。耶和華審判他們,當然是公平、公正的。

在所有的小申言者書中,只有哈巴谷書給我們看見神對罪人永遠的救恩。這件事啟示在二章四節下半:『惟獨義人必本於信活著。』使徒保羅在新約中三次引用這話。(羅一17,加三11,來十38。)這裡的活著,意思是得生命而活著。

按照哈巴谷書的背景,以色列(神的選民)和迦勒底人(列國)都在神的審判之下。在神的審判之下,所有的罪人,不論是猶太人或外邦人,都命定要死。(羅六23。)罪人怎能脫離神的審判,永遠得救?罪人要得著神永遠的救恩,惟一的路就是相信神的具體化身-基督,使他們得以成為義的,蒙稱義以得生命而活著。

神永遠的救恩不是僅僅救我們的身體脫離受苦,乃是救我們的全人-靈、魂、體-直到永遠。(帖前五23。)我們得著這樣救恩的路是藉著信基督,使我們蒙神稱義,因而彀資格得著生命,就是永遠的生命,神聖的生命,並憑那生命活著。(羅三24,五1~2,弗二8。)這就是舊約申言者書中新約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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