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利未記五章一至十節,七章二節。
本篇信息中,我們要開始看贖愆祭。我們可能以為,五種基本祭最後一項的贖愆祭不是很重要,並且容易領會。實際上,贖愆祭極其重要,並且很難充分領會。所以我們研讀利未記時,需要仔細且留意的讀五章一至十節。
說到罪,許多人都不曉得單數的罪與複數的罪有很大的差別。單數的罪是內住的罪,就是在我們裡面撒但的性情。複數的罪是外面罪的行為。贖罪祭對付單數的罪(罪性),贖愆祭對付複數的罪(罪行)、過犯和罪愆,包括撒謊、過錯、和一切不對的行為。罪愆就是過犯,過犯乃是不同的罪行。
我們需要先來看贖愆祭的意義。
贖罪祭和贖愆祭有很重大的差別。贖罪祭表徵基督是解決在我們墮落天性中之罪的祭。(羅八3,林後五21。)贖愆祭表徵基督是解決在我們行為中之罪的祭。(彼前二24,賽五三5~6,10-11。)
羅馬八章三節說,『神…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裡,並為著罪,差來了自己的兒子,就在肉體中定罪了罪。』神已經定罪了罪。祂是怎樣作的?乃是藉著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裡,差來了祂自己的兒子。
『罪之肉體的樣式』這辭把罪與肉體連在一起。我們的肉體今天乃是罪的肉體。我們已經指出,罪與肉體和撒但、世界、世界的王有關。雖然我們的肉體是罪的肉體,但基督只是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裡來。在祂裡面沒有罪;在祂的人性裡沒有罪。但在祂的外表上,祂的確帶著罪之肉體的樣式。
墮落人類的肉體乃是罪的肉體。換句話說,墮落人類的肉體與罪是一。肉體在那裡,罪就在那裡。肉體這辭表徵墮落的人,每個墮落的人都是罪。無論我們恨人或愛人,我們都是罪。創世記六章三節說,墮落的人成了肉體。(血氣,原文為肉體。)人既成了肉體,而肉體是屬於罪的,肉體與罪就是一。二者乃是一個。我們這墮落的人乃是肉體,而肉體就是罪。
神在罪之肉體的樣式裡差來了自己的兒子,藉此便定罪了罪。當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時,在神眼中,祂就是罪。基督是在祂的肉體裡被釘十字架的。這就是說,祂的肉體被釘了十字架。祂的肉體既被釘死,罪就被定了罪,因為罪與肉體乃是一。神在十字架上審判了耶穌,藉此,祂審判了肉體,也審判了罪。當神審判耶穌時,就審判了肉體與罪。不僅如此,那時,神還廢掉了在肉體裡的撒但,審判了掛在撒但身上的世界,定罪了世界的王和爭權。一個人被釘,卻有五樣東西受到對付:罪、肉體、撒但、世界、與爭權。這五件東西乃是一。
林後五章二十一節說,『神使那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主耶穌不知罪,但神使祂替我們在十字架上成為罪。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時,不僅在樣式上是罪人,就像銅蛇一樣有蛇的形狀,(約三14,)神也使祂成為罪。如果耶穌沒有成為罪,當祂釘十字架時,罪就不能受審判。罪被定了罪,因為基督在十字架上時,神已使祂替我們成為罪。
贖罪祭對付我們裡面性情中的罪性,贖愆祭對付我們外面行為上的罪行。(彼前二24。)美國標準本(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的旁註指出,以賽亞五十三章十節把贖愆祭與贖罪祭擺在一起。利未記五章也一樣。
贖愆祭至終又是贖罪祭。(利五6~8,11~12。)這表徵基督為著救贖我們的罪,解決了罪的兩面問題-在我們裡面性情上的罪,以及在我們外面行為上的罪;這兩面乃是罪的總和。約翰一章二十九節說到這總和:『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之罪的。』雖然這節的罪是單數的,但牠不僅指我們性情上的罪,乃指罪的總和,包括裡面的罪性與外面的罪行。
利未記五章五至七節和十一節告訴我們,贖愆祭可以是羊群中母的,或是綿羊,或是山羊;或是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或是細麵伊法十分之一。這表徵為著我們外面罪行的贖愆祭,即使一點細麵也足彀,比為我們裡面罪性的贖罪祭為輕,那需要用公牛,至少也得一隻綿羊羔。(利四4,32。)
利未記五章七節說,『但他若獻不起一隻綿羊,就要為所犯的罪,把他的贖愆祭,就是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耶和華面前,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這裡我們看見兩隻斑鳩或兩隻雛鴿,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合成贖愆祭。這表徵過犯乃是出於人裡面的罪,以及不為神活著。裡面的罪需要贖罪祭;不為神活著需要燔祭。二者乃是基督作贖愆祭,解決我們罪行的完整豫表。
在五章七節,我們能看見罪愆的源頭,也能看見罪愆的原因。罪愆從那裡來?牠的源頭是甚麼?罪愆的源頭乃是我們肉體裡的罪。罪愆的原因是甚麼?原因乃是我們沒有為神活著。所以關於贖愆祭,我們有源頭與原因。
我們可以說,裡面的罪就像一個男人,一個丈夫;不為神活著就像一個女人,一個妻子。這二者的婚姻所生的孩子就是罪愆。
我們也可以用果樹為例來說明裡面的罪、不為神活著、以及罪愆。果樹需要適當的生長環境。當果樹生長在適當的環境裡,就結出果子。在這個例子中,裡面的罪是果樹;不愛神也不為神活著,構成樹生長的環境;罪愆和過犯乃是果子。
為甚麼我們會犯過並作錯?我們會自然的,甚至不經意的作這樣的事,是因為罪就在我們的肉體裡,也因為我們沒有為著神,不愛祂,沒有為祂而活。
我們若為著神,就會真誠、忠信且謹慎。這可由我們的經歷得著證明。每當我們沒有為著神,我們就變得鬆懈,並且會起爭論、發怨言、批評人。在腓立比二章十二至十四節,保羅囑咐我們要恐懼戰兢,作成自己的救恩;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當我們為著神時,我們就不會發怨言、起爭論、批評人、說閒話、或好辯論。當我們沒有為著神時,我們就會很輕忽的說到別人。但當我們為著神,我們對我們所說的就會十分謹慎。
我們有過犯和罪愆,原因就是沒有為神活著。因著我們是墮落的,我們沒有絕對的為著神。我們既是神所造的,就該絕對的為著神,但我們卻沒有這樣作。我們可以為著神到很大的程度,卻還不是絕對的為著祂。我們沒有絕對為著神,指明我們仍在墮落的光景中。我們是墮落的,墮落的人就是肉體,這肉體就是罪,而產生的罪愆乃是孩子,就是果子。
按照五章七節,我們需要贖罪祭,也需要贖愆祭。贖罪祭對付源頭,贖愆祭對付從這源頭生出的『孩子』或『果子。』我們由此可見,神關心源頭-我們裡面的罪,也關心由這源頭產生的果子-外面的罪愆。所以,我們需要贖罪祭,也需要贖愆祭。
這兩個祭實際上是對付一件東西-罪。罪包括內住的罪性與外面的罪行。換句話說,這是總和的罪。我們已經指出,這就是約翰一章二十九節裡罪這字的意思。主耶穌,神的羔羊,已經對付了總和的罪。在十字架上,祂是贖罪祭,也是贖愆祭。
利未記五章一至三節說到一些特別的罪愆。第一節說,『若有人聽見公開的囑咐,要人作證,他本是個見證人,已經看見或知道了甚麼,卻不說出來,這人就犯了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公開的囑咐,要人作證,』直譯為『起誓的聲音。』『擔當他的罪孽』原文指擔當罪的責任。這節說到一個人聽見了公開的囑咐,要人作證,卻不說出他所知道的,這樣就必擔當他的罪孽。
我們也許認為這裡所說的事無關重要,也與我們今天無關。然而,這看來不重要的事卻暴露了我們的所在,指出我們沒有絕對為著神。我們若真正為著神並為神而活,特別是在召會生活中,我們必會忠信、誠實、真誠的見證我們所知道的。我們會見證真理。在這事上失敗,就是不誠實、不忠信;這和我們的神不同,我們的神是忠信、誠實的。
利未記五章二節接著說,『或是有人摸了甚麼不潔之物,無論是不潔之獸的屍體,或是不潔之牲畜的屍體,或是不潔的爬物;他卻不知道,以致成了不潔,他就有了罪。』這裡我們看見,一個人就是沒有作甚麼,不過摸了屍體,他就是不潔的,因為他摸到了死亡的不潔。這是個豫表,我們可以應用到屬靈的事上。今天神子民中間有許多死亡,這死亡正散佈著。不僅如此,還有各種不同的死亡,由不潔淨的獸、牲畜、和爬物的屍體所表徵。『他卻不知道』這話指明,我們也許不知道我們已經摸了屬靈死亡的不潔。但我們若蒙主光照,就曉得我們摸了多少屬靈死亡的不潔,並且已經受到玷污。
利未記五章三節接著說,『或是他摸了人的不潔,無論他所染的不潔是甚麼,他卻不知道;當他一知道了,就有了罪。』這裡人的不潔表徵天然的人,天然的生命。天然的人是不潔的。一切從天然的人,天然的生命流出來的,都是不潔的。
我們這些基督身體的肢體彼此接觸時,可能會有不潔-屬靈死亡的不潔,和天然所是的不潔。我們彼此交通時,需要知道這兩種的不潔。譬如,一位弟兄可能對你說親密的話,或對你說欣賞和尊敬的話,但他的話完全是天然的。你若接受這樣的話,就受到玷污,因為你摸到人的不潔,天然所是的不潔。
有一天,我和倪弟兄交通,他告訴我,禮貌是一種痲瘋。禮貌和親切不同。為了正確的為人生活,我們總該對人親切。但禮貌實際上是戴面具。這就是說,禮貌乃是裝假。例如,一位弟兄對另一位弟兄很有禮貌,然後又和別的弟兄說那位弟兄的閒話,批評他。他這就是痲瘋,這比天然更糟。
利未記五章的話不是向個人說的,乃是向神子民的會眾說的。在豫表裡,這話是向召會說的。在召會的聖徒中間,可能有各種不同的死亡。死亡常散佈在聖徒中間。我們可能不曉得,我們接觸了多少屬靈死亡的不潔。閒話和批評的散佈,就是屬靈死亡的散佈。我們可能天天接觸死亡而不曉得。聖徒之間也可能有的太過親密,彼此相愛是天然的,而不在靈裡。這種愛也是屬肉體的、不潔的。
我們若從這段話蒙主光照,就曉得我們實在需要贖愆祭。我們越與主同在,越以主為燔祭,就越看見需要祂作贖愆祭和贖罪祭。我們需要贖罪祭以對付內住的罪這源頭,也需要贖愆祭以對付由這源頭生出的『孩子,』就是罪愆。
把些贖愆祭的血彈在祭壇壁上。(利五9上,七2。)這表徵基督在罪人身上所灑之血的能力。(彼前一2。)
剩下的血要擠出來,流在祭壇的基座那裡。(利五9下。)這表徵基督的血是神赦免罪人的基礎。(弗一7。)
利未記五章十一節告訴我們,一個人把『細麵伊法的十分之一,帶來作贖罪祭,不可放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這是贖罪祭。』這表徵聖靈和基督復活怡爽的香氣,與罪沒有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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