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篇 亞倫和他兒子們祭司事奉的引進

讀經:利未記九章一至二十一節。

利未記這卷書給我們看見一個新的開始;在這裡,神的百姓首次照著神的規則獻供物給神。神的百姓第一次不僅按著他們的需要,也照著神的條例,神的規則,把基督獻給神。在那時以前,雖然有些人,如亞伯、挪亞、亞伯拉罕,曾向神獻祭,但直到以色列人守逾越節,(出十二1~28,)人纔照著神的指示獻祭給神。嚴格的說,逾越節的羊羔雖然是供物,卻不能稱之為祭。

在利未記,帳幕立起以後,神在地上得著一個居所,使祂從其中對祂的百姓說話。頭一類的說話是說到各種的祭。(利一~七。)那些祭不僅是人所需要、神所要求的,也是完全照著神的心意和願望,按著神的規則所定規的。摩西當時應該曉得在遮罪(利九7)的事上,這些祭的意義,但是關於那些祭的細節,也許連摩西都領會得很少。

在利未記,以色列人開始用前所未有的作法向神獻祭。這些祭現今不是由個人,乃是由百姓、會眾獻給神,並且不在他們自己揀選的地方獻。神叫百姓到會幕門口接觸祂,且是藉著祭司,不是憑著自己,獻上他們的供物。(這與亞伯、挪亞、亞伯拉罕不同,他們不僅是獻祭者,也是服事的祭司。)獻祭的方式成為一種禮儀、形式,必須照著神的規則、條例和安排,在神居所的入口完成。這一切確實是前所未有,是嶄新的。

雖然摩西沒有看見這些祭就是基督,但神實際上確實是吩咐祂的百姓,當按著神的條例,應用基督作一切的祭。所以我們新約時代的人,必須學習如何照著神的要求應用基督。每天清晨,我們需要應用基督作我們的燔祭、贖罪祭和素祭,使我們在一天中有所憑以活著。

現在,我們來看利未記九章一至二十一節,關於亞倫和他兒子們祭司事奉的引進。

壹 第八天

亞倫和他兒子們祭司事奉的引進,是在表徵復活(可十六9上)的第八天。(利九1。)這指明一切祭司的事奉都必須是在復活裡。(參啟二十6。)

利未記九章一節裡的第八天,是指亞倫和他兒子們承接聖職那七天之後的次日。在那七天,亞倫和他的兒子每天都要經過同樣的程序。在第八天,承接聖職的過程完成之後,他們有了新的開始。因此,第八天含示新的開始,和舊的結束。

我們是神的祭司,我們的祭司職任,祭司事奉,必須完全在復活裡。天然的生命、舊人和肉體,在這裡沒有地位。然而很不幸,在我們實際的召會生活中,有許多天然的東西,和許多的老舊。這樣的東西不是在第八天;就是說,不是在復活的範圍裡,乃是在天然生命的範圍裡。

我們可能定罪惡事,卻不定罪在舊造裡所行的好事。比方說,我們定罪恨,但也許並不定罪天然的、不在靈裡的愛。然而新約關注到天然的愛這件事,這愛實際上就是一種『蜜。』按照利未記二章,酵或蜜都不許攙到素祭裡。酵是指惡的事,蜜是指天然裡好的事。天然的恨是酵,天然的愛是蜜。天然的恨是惡的,天然的愛是好的;然而無論善惡,都是出於同一個源頭:善惡知識樹。天然的恨和天然的愛既是天然的,就都是屬於善惡知識樹;二者既都屬於這樹,就都該被定罪。這就是何以在約翰福音裡,當人以善惡、對錯、是非問主耶穌的時候,祂都將人指向生命。主所關心的,乃是生命,不是善惡。

我們對神的祭司事奉,必須是在復活裡。復活的實際乃是基督這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凡我們在靈裡所作的,都是在第八天,在復活裡。凡我們在靈以外,在天然的生命、心思、或情感裡所作的,都不是在第八天,不是在復活裡。

我盼望所有的聖徒,包括新蒙恩的,都能接受這論到第八天的祭司事奉的話。當你想要向某人表示愛的時候,你需要考慮這愛是發自你的靈呢,還是發自你天然的情感。這愛是否出於你天然的好惡,出於你的偏愛?不僅如此,因著你對某人天然的愛,你可能對這人特別好。這就是蜜,而蜜至終會發酵,變得跟酵一樣。這就是說,在神眼中,天然的愛就像天然的恨一樣邪惡。

主常要求我們愛一些人,是我們在天然的生命裡,憑天然的愛所愛不來的。我們能愛這樣的人惟一的路,就是憑著不在天然裡、乃在靈裡的愛。我們一切的事奉都必須在靈裡,在復活裡。

貳 亞倫豫備他的贖罪祭和燔祭,為自己和百姓遮罪

利未記九章七節說,『摩西對亞倫說,近前到祭壇來,豫備你的贖罪祭和燔祭,為你自己和百姓遮罪;也豫備百姓的供物,為他們遮罪,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的。』在這節裡,我們看到亞倫要為他自己和百姓遮罪。遮罪(propitiation)一辭,和救贖(redemption)與贖罪(atonement)這二辭有區別。這幾個辭意義不同,有重大的差別。救贖是由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所完成的,這辭只該用於新約。祂在十字架上流血以前,還沒有救贖這事。我們在舊約所有的,乃是遮罪。這辭有時被人繙作『贖罪。』贖罪是指平息雙方的光景,好把雙方帶在一起,使他們成為一(at-one-ment )。遮罪是藉著為一方作事,滿足另一方的要求,以平息雙方之間的光景。

我們是罪人,與我們公義的神之間有難處。祂雖然愛我們,但我們和祂之間有不義的事存在著,這不義的光景若沒有得著平息,我們就不能與祂成為一。所以,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成就了救贖。基督不僅流血以成就救贖,且在祂的升天裡,進入諸天之上,將祂的血獻在神面前。藉著這樣獻上祂的血,祂就為我們得到了、獲得了永遠的救贖。(來九12。)當我們信入基督的時候,我們就進到基督裡,得著這救贖。

在基督來到以前,神是怎樣對付舊約聖徒的罪?神是遮蓋他們的罪,卻未挪去他們的罪。保羅清楚的告訴我們,『公牛和山羊的血是不能除罪的。』(來十4。)相反的,每逢遮罪節,這樣的祭物『使人每年想起罪來。』(來十3。)舊約聖徒的罪仍在,但這些罪得到了遮蓋。這遮蓋是在遮罪蓋(羅三25)上發生的,這遮罪蓋就是見證之約櫃的蓋。在約櫃裡有兩塊法版,上面各刻了十條誡命中的五條。十條誡命定罪前來就近神的人。但遮罪日所流贖罪祭牲的血,灑在約櫃的蓋上,以遮蓋罪。因此,約櫃的蓋又稱為遮罪蓋。

在利未記九章七節,亞倫要為他自己和百姓遮罪。他與神之間有難處,他需要作些事來平息那光景,使他能與神有和平。

一 表徵亞倫是有罪的人,需要以基督為其贖罪祭和燔祭,使他能作祭司事奉神

亞倫豫備自己的贖罪祭和燔祭,並為自己遮罪;這首先表徵他是有罪的人,需要以基督為他的贖罪祭和燔祭,使他能作祭司事奉神。在亞倫能作祭司事奉之前,他的光景必須得著平息。他需要贖罪祭,也需要燔祭。

今天,贖罪祭題醒我們:我們有許多消極的事物;燔祭題醒我們:我們該絕對為神而活。我們沒有這樣作,就需要以基督作贖罪祭,把我們贖回到與神有平安的光景中;並且需要以基督作燔祭,祂是那在我們裡面且替我們過絕對為著神之生活的一位。

二 表徵亞倫豫表基督將祂自己獻上,為著神子民的救贖作了贖罪祭,並為著神子民成為神的滿足作了燔祭

亞倫豫備贖罪祭和燔祭;也表徵亞倫豫表基督將祂自己獻上,為著神子民的救贖作了贖罪祭,並為著神子民成為神的滿足作了燔祭。在贖罪祭上,神的子民與基督是一,因此我們是在基督裡蒙救贖的。祂己獲得、得著了救贖。我們只要與祂是一,我們就得蒙救贖。在燔祭上,基督與神的子民是一;因此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使我們能活基督,叫神得滿足。

贖罪祭是在死裡的,燔祭是在復活裡的。我們是在祂的死裡與祂是一,祂是在祂的復活裡與我們是一。

三 表徵基督是我們的大祭司,凡祂所作的,都是為我們作的,使我們從罪蒙救贖,並成為神的滿足

至終,亞倫豫備贖罪祭和燔祭,表徵基督是我們的大祭司,凡祂所作的,都是為我們作的,使我們從罪蒙救贖,並成為神的滿足。在活的基督裡,我們藉著絕對為神活著,而成為神的滿足。

參 亞倫為百姓獻贖罪祭、燔祭和素祭

『然後他把百姓的供物帶來,把那給百姓作贖罪祭的公山羊牽來宰了,為罪獻上,和先前獻的一樣。他又把燔祭帶來,照著條例獻上,也把素祭帶來,裝滿雙掌,在祭壇上燻著獻上;這是在早晨的燔祭外加的。』(利九15~17。)這表徵基督為我們獻上祂自己,作我們的贖罪祭對付我們的罪,作我們的燔祭滿足神,並作我們的素祭,成為神和我們的食物。每天早晨,我們該取用基督作這些祭,禱告說:『主,為著這新的一天,我取用你作我的贖罪祭、燔祭和素祭,使我可以憑你而活,與你同活,並在你裡面活著,甚至活你,好叫神得著滿足。』

肆 亞倫為百姓獻平安祭

在九章十八至二十一節,我們看到亞倫為百姓獻平安祭。這表徵基督獻上自己作我們的平安祭,使我們與神享受基督作平安。我們在擘餅聚會享受基督時,就享受了這平安。

十八至二十一節享受基督作平安祭,乃是基於基督是我們的贖罪祭、燔祭、和素祭,就如七至十七節所說的。也許你想,這幾節裡為甚麼沒有題到贖愆祭。在這裡,贖愆祭乃是包括在贖罪祭裡。

這是人類歷史中,首次這樣應用基督,並且應用到這樣的地步。在這應用中,基督乃是我們的贖罪祭、燔祭、並為著每日生活的素祭,結果就使我們進入平安,這平安就是基督自己。這就是各種祭的意義,這些祭都指向活的基督,祂是我們每天所享受、所喫,作我們日常食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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