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二章立定了生命的原則和生命的目的以後,從三至十一章,作者說到九個事例,證明二章裏第一個神蹟所立定生命的原則。他用這些事例表明一些屬靈、有意義的點。這些事例首先暴露了人的情形與需要,然後啟示了主如何能對付這一切的情形,滿足人一切的需要。生命滿足了人每一種情形的需要。我們必須看見,在這裏生命的意思就是主自己,就是那是神,且成了肉體的話。雖然主對付過人千百個事例,但約翰只挑選了其中九個,說明主作生命如何能應付人每一種情形的需要,從前如此,現在亦然。
首先讓我們來看,在每一事例裏人的情形。三章裏的頭一個事例,講到一個上流社會道德的人來見主耶穌。他是高人一等的君子,受過高度文化的薰陶,非常熱心宗教,尋求神,敬畏神。四章裏的第二個事例,說出正好相反的情況。頭一個事例說到一個道德的人,第二個事例說到一個不道德的女人。前者是一位溫和大方,上流社會的人,後者卻是一個粗野、下流社會的人。這個壞女人曾有五個丈夫,且正與第六個同居,那人還不是她的丈夫。四章裏的第三個事例說到一個病得快要死的少年人,五章裏的第四個事例,說到一個病了三十八年的人。他是全然軟弱,一步也動不得。六章裏的第五個事例說到飢餓的群眾,他們正尋求要得著餧養。七章裏的第六個事例說到乾渴的人,他們的乾渴無法用最好的宗教,或今生的任何事解除。八章裏的第七個事例說到一個女人犯了可怕的罪,且在她的罪的定罪與轄制之下。九、十章裏的第八個事例說到,一個生來瞎眼的瞎子。最後,十一章裏的第九個事例說到拉撒路死了,並且埋葬了四天。
這九個事例所題人的情形,代表所有人的情形。有些好人像尼哥底母一樣,又有些壞人像撒瑪利亞婦人一樣。還有些人像迦百農垂死的少年人。大多數人都軟弱像那病了三十八年的人一樣。他們想要作好,卻無力如願。他們懂得宗教,但因軟弱,無能活出牠的標準,實行牠的規條。還有的人是飢餓的,切望得到可供享受的東西;又有些人渴求一些遠超人的生命所能給他們的東西。有些人的乾渴大到一個地步,今生的事物沒有一樣能滿足他們。有些人不斷犯罪,且在他們罪的定罪與轄制之下。又有些人像那個瞎子,不是外面的眼睛瞎了,乃是心理、屬靈的眼睛瞎了。最後,所有的人最終的情況就是死。因為他們在死亡之中,同時也走在死亡的路上。他們已經死了,他們稍後還都要死。所有的人都是要死的死人。因此,這九個事例將所有人真實的情況都描繪出來了。這些情況說出人的需要,惟獨作生命的主纔能充分應付。
這九個事例所有的情況,在每一個人身上也都能看到。一個人可能有所有人的情形。比方說,也許你是一個好人,或者至少你有作好人的意願。你也可能相當熱心宗教,敬畏神,尋求神。可是同時你也可能作了卑賤的事,不體面的事。你可能是熱心宗教的君子,有高尚的道德,卻作了低下的事。一面你是上流人,另一面你是下流人。
你在道德上和屬靈上也是一個病人,病得要死。就身體說你也許很活,但在道德上、屬靈上,你卻是垂死的。即使在身體上,你也是一天過一天的死去。表面上你是在活;實際上你是在死。
你的另一個情況是軟弱。你知道你應該作好,你也知道甚麼是對的,但你缺乏能力或力量去行。也許你還不滿二十五歲,卻病了『三十八年。』你知道你該愛人,但是你軟弱;你想要遵守神一切的律法,你也想要討神的喜悅,但你無能為力。換句話說,你有行善的願望,卻無能力完成所願望的。你需要合式的生命能力。
飢與渴也是你的另外兩項情況。好多次你覺得你是個飢餓的人,好多次你渴望得到博士學位,渴望得到錢財或快樂。你需要主作生命的糧滿足你的飢餓,你需要主的活水解你的乾渴。
另一個情形也可能存在你個人身上,那就是你的罪惡。你是有罪的。你是個罪人,你也犯罪。你需要主的赦免,也需要祂的拯救,叫你脫離罪的轄制。
另一方面,你是在瞎眼的情形中。即或你肉身的眼睛十分明亮,你卻不能覺察人生的意義,尤其是不能看見屬靈的事。你是瞎眼的,你需要主開啟你的眼睛,叫你能看見。
你末了的情況就是死人的情況,你最終是要死的。你曾否領悟你是一個死人?沒有一個人是靈裏活著的-人人都是死的。你需要主耶穌復活的生命。
每一個人在墮落的情形中都有這九個事例的每一面。每個人至少在相當程度上,都有每一種的情況。每一種情況都指明每個人真實的需要。
我們已經在這九個事例裏看見人的情況與需要。現在我們必須來看,主如何能進入人墮落的情況中,應付人每一種需要。在每個事例裏,主都將自己陳明為那能滿足人缺欠的一位。這九個事例完全證明,主足以應付人每一種需要。
第一個事例給我們看見,主能給我們重生;就是像尼哥底母這樣高人一等的人也需要重生,使他有神的生命,能進入神的國。撒瑪利亞婦人,就是犯罪、又不滿足之婦人的事例,啟示出主能用祂的活水滿足這樣的人到何種地步。在垂死之人的那個事例中,主是生命醫治的能力。那病了三十八年軟弱之人的事例,說明了主的生命叫人活過來的大能。在需要餧養的飢餓群眾的事例中,主陳明自己是生命的糧。在乾渴人的事例中,主保證能以活水湧流的江河解除他們的乾渴。活在罪中之女人的事例,給我們看見主能拯救這樣的人脫離她犯罪的情形,並釋放她脫離罪的轄制。在瞎眼之人的事例中,主開啟他的眼睛,叫他能看見。最後在拉撒路的事例中,他已經死了、埋了,甚至在墳墓裏腐爛了,但主復活生命的大能藉此完全得到顯明。
這些事例都充分的證明,主足以應付人的需要,沒有一種情形祂不能解決,沒有一個需要祂不能應付。祂能!祂彀!祂能對付我們一切的問題,並且供應我們一切的需要!讚美祂的名!
這九個事例給我們看見並表明主工作的各方面,這些乃是主完全救恩的不同方面:(一)重生;(二)活水的滿足;(三)生命醫治的能力;(四)用生命的大能點活人;(五)用生命的糧餧養人;(六)用活水江河解人乾渴;(七)拯救人脫離罪;(八)開瞎子的眼睛;(九)復活。這些項目都包括在主的救恩裏。其中第一項就是重生。重生是屬靈生命的起始。一切屬靈的經歷都開始於重生。如果我們蒙了重生,我們就有資格有分於主救恩其餘的各項。重生是經歷主救恩其餘各項的必要條件。這就是重生記載為頭一項的原因。其餘各項的經歷都根據重生的經歷。在我們能因活水得著滿足之先,我們必須先重生。活水來自重生的起初經歷。若無重生,主的活水絕不可能在你裏面。對於其他各項經歷,原則都一樣。垂死的人需要重生,好叫他能得到醫治,並永遠活著。軟弱的人必須先重生,然後纔能被生命的能力點活。人也必須先重生,然後纔能得到主作生命之糧的餧養。要享受生命的滋養全在於重生。要得著活水的湧流也在於重生。你若沒有重生,你的乾渴絕不能因主的活水而解除。蒙拯救脫離罪,以及瞎眼得開,也都要求我們先得著重生。若無重生,任何人都不可能脫離罪,並得著屬靈的視力。還有,沒有人能在經歷重生以前有分於復活的生命。主的救恩開始於重生,結束於復活的生命。因此,我們需要非常仔細的來看這頭一個事例,尼哥底母的事例,其中啟示了人對重生的需要。
我們來看尼哥底母的事例以先,我們需要看見,主不信託神蹟,乃信託生命。(約二23~三1。)
三章一節的『但,』指明尼哥底母的事例,與前幾節(約二23~25)的事例不同。前面的事例都是人因看見主所行的神蹟,纔信入祂。主不能將自己信託給這樣的人。但尼哥底母的事例,是一件在重生裏生命的事。這啟示約翰福音不是為著神蹟奇事,只是為著生命。故此,在這卷書裏,連主所行的神蹟都稱為表號,表徵主來是為著生命,不是為著神蹟。
頭一個事例,尼哥底母的事例,乃是重生的事例。尼哥底母是最上等社會的人,我們需要來看他的德行與品格。首先,他是一位教師,在教育上有最高的成就。他是猶太人的教師,他教導人舊約的聖言。第二,尼哥底母是『猶太人的官,』他的地位相當尊榮,有權柄。第三,他是一位老人,有不少閱歷,滿了經驗。第四,無疑他是道德人,是一位君子。如果你看他說話的方式,你便知道他是有道德的人。第五,尼哥底母也是真正尋求神的人。他雖然有點怕法利賽人,可是他還在夜裏來見主耶穌。這指明他是尋求神的。第六,他非常謙卑。尼哥底母也許是六、七十歲的老人;可是他來見不過三十出頭的主耶穌。這樣一位有經歷、受過教育的老人,肯求教於一位比他年輕許多的人,指明他的謙卑。再者,雖然尼哥底母是教師,他卻稱主耶穌為『拉比。』在猶太人中,稱人為拉比,就是說你降卑自己。第七,尼哥底母是個誠實人。他的話說出他的誠實。你能找到比尼哥底母更好的人麼?他是有超等標準,有高超造詣和道德的人。
當尼哥底母來見主耶穌,主就抓住機會啟示人類真正的需要。在祂與尼哥底母的對話中,主啟示出不管我們有多好,我們仍然需要重生。重生是人的頭一個需要。道德的人與不道德的人一樣需要重生。許多基督徒有錯誤的觀念,以為人需要重生只是因為人墮落了。然而,人若從未墮落過,他還是需要重生。即使亞當沒有墮落,他仍需要重生。那就是神將他擺在生命樹跟前的原因。如果亞當取用了生命樹的果子,他就已經重生了。
因為我們是人,我們都有人的生命。問題不在於人的生命究竟是好是壞。我們人的生命無論是那一種,只要我們沒有神聖的生命,我們就需要重生。重生的意思就是在我們人的生命之外,再得到神的生命。神永遠的定旨就是要人作器皿來盛裝神的生命。我們這個人,連同我們人的生命,乃是盛裝神作生命的器皿。神聖的生命纔是神的目標。神聖的生命就是神自己。神的目標乃是要我們這些有人生命的人,接受神聖的生命到我們裏面,作我們真正的生命。這乃是重生的真正意義。許多基督徒不清楚這個事實,以為重生之所以成為必需,乃是因為我們是墮落且有罪的。按照這觀念,我們需要重生是因為我們的生命壞了,無法改善了。這觀念是錯誤的。我再說,即使亞當在伊甸園中從未墮落,他仍需要重生,再生,好叫他有另一個生命,就是神的生命。因此重生就是接受神聖的生命,接受神自己。
重生的意義是甚麼?重生並不是任何一種外在的改良或教化,也不是僅僅一種沒有生命的改變,轉變。重生乃是帶進一個新生命的再生。這絕對是生命的事,不是行為的事。重生就是在我們已有的生命之外,得到另一個生命。我們從父母已經得到了人的生命,現在我們需要從神接受神聖的生命。因此,重生的意思就是在我們原有人的生命之外,得著神的神聖生命。所以,重生需要另一次出生,好得著另一個生命。重生,再生的意思並不是調整或改正自己。重生的意思是得著神的生命,正如從父母出生就得著父母的生命一樣。重生就是從神生;(約一13;)從神生就是得著神的生命,就是永遠的生命。(約三15~16。)我們若有神的生命,我們就是神的眾子。神的生命給我們權柄成為神的眾子,(約一12,)因為藉著這個生命,我們就有神神聖的性情,彼後一4,)且與神有生命的關係,就是兒子的名分。(羅八15,加四5~6。)
由於人類的文化和猶太的宗教,尼哥底母以為人需要有好行為。因為人必須有好行為,並且必須正確的敬拜神,因此人需要很多的教訓。尼哥底母認為基督是從神那裏來作教師的。這指明,他可能以為他需要更好的教訓以改良自己。但主在下節的答覆向他揭示,他所需要的乃是重生。重生就是在天然出生所得人的生命之外,由神的生命所重生。因此,他真實的需要不是更好的教訓,乃是神的生命。尼哥底母原是在尋求教訓,教訓屬於知識樹;但主的答覆把他轉到生命的需要上,生命屬於生命樹。(參創二9~11。)主非常著重的對尼哥底母說,他所需要的就是重生。因此,人真實的需要乃是由另一個生命所重生。我們都必須認識,我們所需要的,不是宗教或教訓以規律、改正我們,乃是另一個生命,就是神的生命以重生我們。人需要重生,因為人需要神聖的生命。不管你多好,你還是沒有神的生命。你需要另一次出生,好接受神的生命,連同祂神聖的性情。雖然你或許覺得自己不錯,但你總得承認自己並沒有神的生命同祂神聖的性情。你需要另一次出生,你需要重生,好得到另一個生命,就是神神聖的生命。
主對尼哥底母的答覆,直截了當對付他屬人、傳統、宗教的觀念。主似乎在對尼哥底母說,『尼哥底母,你所需要的不是教訓,乃是另一個生命。不管你有多好,你只有人的生命。你需要神聖的生命。尼哥底母,你豈不曉得,因著尋求知識,你就是在知識樹的線上麼?你並不在生命樹的線上。』尼哥底母所在的線並不會引他到新耶路撒冷,反倒會引他走向火湖。然而,尼哥底母並不知道他喫錯了樹。
當尼哥底母聽說他必須重生,他以為那是說他必須回到母親的腹中再生一次。他的答覆證明他並不知道如何運用他的靈。他誤解了主的話。然後主耶穌說,從肉體生的就是肉體。祂似乎對尼哥底母說,『不管你回母腹去再出來多少次,你還是肉體。從肉體生的就是肉體。尼哥底母,不必說你不能回到母腹去再生一次,即或你能回去,你還是一樣。即或你能那樣再生為年輕的,再過六、七十年以後,你還是和現在一樣。你不需要那一種再生。』尼哥底母不需要在時間上另生一次,但是需要在性質上另生一次。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靈生的,就不能進神的國。』因著許多世紀以來,基督徒一直運用頭腦,不運用靈,他們對於這節聖經就產生了許多不同的解釋。五十年前有人教導我說,這一節的水是指神的話,從水和靈生的意思就是從話和靈生。他們引彼前一章二十三節和雅各書一章十八節為根據。還有另一種很可怕的解釋。他們說,水是指母親生產時的羊水。按照這種說法,生兩次就是先從母腹內的水生,再從聖靈生。這種解經全然不合邏輯,我們應該將牠忘掉。
我們來看這節聖經時,需要有合邏輯並紮實的立場。我們必須承認,尼哥底母與主耶穌是用明言談話。如果主耶穌對尼哥底母所說的不是明言,祂就會給他某種解釋。也許尼哥底母會問主,祂所說的水是何所指。可是主並未解釋祂的話,尼哥底母也未要求主解釋,這證明他們二位都很明白這句話。因此,尼哥底母對『水和靈』這話,應該很清楚,無需任何解釋。施浸者約翰在馬太三章十一節,對法利賽人說過同樣的話,所以法利賽人應當完全明白這話。約翰告訴他們說,他是用水施浸,但另一位要來,祂要用靈施浸。法利賽人聽到約翰這樣的話,也許彼此談論,因為當時那是一種新的說法。因著法利賽人很認真,他們聽到施浸者約翰說了這樣的話,必定有很長的談論。尼哥底母既是法利賽人,對於這些名詞一定很熟悉。現在尼哥底母這個法利賽人與主談話,主就說他所熟悉的這話,說重生就是從水和靈生。
水是施浸者約翰職事的中心標記,就是埋葬、了結舊造的人。施浸者約翰在他的職事裏用水施浸。他對人說,他們必須悔改,並看見他們是墮落的,只配埋葬。凡聽見約翰的傳講而悔改的人,就被浸在水裏。這就是說,他們這些舊造墮落的人被了結了。這是約翰的職事。不僅如此,約翰告訴人說,他的職事乃是為著主耶穌的職事。水怎樣是施浸者約翰職事的中心標記;照樣,靈乃是耶穌職事的中心意義,就是使人在新造裏有新生的起頭。水與靈這兩個主要觀念擺在一起,就是重生的完整意義。重生,再生,就是了結舊造的人,及其所作所為,並在新造裏,以神的生命使人得著新生的起頭。甚麼是重生?重生的意思就是藉著水被約翰的職事了結,又藉著靈因耶穌的職事而有新生的起頭。
我們怎能有施浸者約翰的職事?乃是藉著悔改。每當人悔改,承認他是墮落的人,一無是處,那就是接受約翰的職事。這當然無需約翰真在這裏,因為他的職事已經在新約裏了。我們傳福音,先傳約翰的職事。這就是為何我們多方講到罪與悔改。我們就是今日的施浸者約翰。四十年前我就是一個施浸者約翰,有許多人因著那個職事悔改。那不是我的職事,那是約翰的職事。無論誰接受了這個職事,就一面說,他被了結了;就另一面說,他從水出生了。在悔改之後,人人都必須相信主耶穌,接受祂生命的職事好得著新生的起頭。為著接受救恩,我們需要悔改和相信。悔改就是接受約翰的職事,相信乃是接受主耶穌的職事。這就是重生。我們都經過了重生這過程。現今我們領會,從水和靈生究竟是甚麼意思了。
主使尼哥底母非常清楚他自己的光景。人無論善惡,都需藉水了結,然後藉神的生命有新生的起頭。這是第二次出生,不是從母腹再生,乃是從水和靈生。
CopyrightⒸ 2016-2023 臺灣福音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