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十章四節說,『原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的都得著義。』基督是律法的總結。這就是說,祂來完成並了結律法。祂來成全律法。(太五17。)藉著成全律法,祂總結並了結律法。基督了結律法,結果就使凡相信基督的都得著神的義。基督死在十字架上,就完成並了結律法。律法總結在祂身上。既然律法在基督的十字架上被了結,我們就不該再在律法之下。我們單單藉著相信基督,就可得著神的義。
猶太人寶貴律法,並想要遵守律法,使他們在神面前能建立自己的義。他們沒有看見律法已經完全被基督完成並了結。他們若看見這點,就不會再想要遵守律法;他們絕不會再想要在神面前建立自己的義,乃會接受基督作他們的義。
對今天許多基督徒而言,原則是一樣的。他們得救以後,定意行善討神喜悅。結果,他們自然而然為自己定規條,這些規條可視為自定的律法;並且他們竭力成全這些規條,為要討神喜悅。他們和猶太人一樣,沒有看見基督是一切規條的總結、了結,並且他們該接受祂作他們的生命,使他們公義的活在神面前。不但如此,他們需要看見在神面前真正的義乃是基督;這一位了結了律法,使自己成為凡相信祂之人活的義。羅馬十章揭示基督的許多方面,使我們知道如何有分於並享受祂作我們在神面前又真又活的義。
我們需要讀羅馬十章五至七節:『論到那本於律法的義,摩西寫著:「行這些事的,必因這些事活著。」但那本於信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就是要領下基督來,或說,「誰要下到無底坑?」就是要領基督從死人中上來。』保羅的著作非常深。表面上這些經文沒有題起基督的成為肉體和復活;事實上二者都包括在這段話裡。雖然保羅沒有用成為肉體和復活這些辭,然而,他寫羅馬書的這一段時,所想的是這兩件事。保羅引用申命記三十章十二節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然後他指出,這意思是『要領下基督來』,這是指基督的成為肉體,因為基督在祂成為肉體時從諸天降下。不但如此,保羅說我們不該問:『誰要下到無底坑?』『下到無底坑』,意思是『要領基督從死人中上來』,這是指基督的復活。下到無底坑,意思是死了並進入陰間。基督死了的時候,下到無底坑;在復活裡,祂又從死人中,就是從無底坑裡被領上來。基督是經過成為肉體並復活的一位。所以,我們可說祂是『經過過程』的基督,成為肉體並復活的基督。
基督從成為肉體到復活,經過了漫長的過程。在這過程中,祂成就了神公義、聖別、和榮耀的一切要求,以及使我們能有分於祂所需要的一切。祂是神成為肉體來作人;而作為人,祂藉著復活變化成為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現今在復活裡,祂這賜生命的靈對我們十分便利,我們隨時隨地都可得著祂並將祂接受進來。
我們需要說一點關於羅馬十章七節所題的『無底坑』。原文這辭在路加八章三十一節指鬼的住處;在啟示錄九章一節、二節、十一節指那些『蝗蟲』出來的地方,牠們的王名叫亞玻倫(敵基督);在十一章七節,十七章八節指『獸』,就是敵基督,要上來的地方;在二十章一節、三節指千年國時,撒但要被扔進去受監禁的地方。舊約七十士希臘文譯本,在創世記一章二節用這辭指深淵。在羅馬十章七節,無底坑是指基督在死後,復活前所去的地方。根據行傳二章二十四節、二十七節,這地方就是陰間,因為這二節啟示,基督死後下到陰間,復活時從那裡起來。因此,照聖經的用法,無底坑一辭乃是指死亡,以及撒但黑暗權勢的地方,就是基督死後所降到地的低下之處。(弗四9。)祂勝過了這地方,就在復活裡從這地方上來。
請留意保羅在羅馬十章八節所說的:『這義到底怎麼說?牠說,「這話與你相近,就在你口裡,也在你心裡。」這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話。』復活的基督這活的話與我們相近,就在我們口裡,也在我們心裡。在本節保羅忽然將『這話』與『基督』(6~7)交互使用,因此指明這話無疑就是基督自己。在復活裡的基督這賜生命的靈,就是活的話。這符合新約的啟示,話就是靈。你若讀以弗所六章十七節,就會發現那靈就是話。因此,基督在祂的復活裡是靈也是話。祂是靈給我們摸著,祂是話給我們領會。我們可接受祂這靈與話。復活的基督這賜生命的靈,是與我們十分相近的活話。祂在我們口裡,也在我們心裡。我們的口是為著呼求,我們的心是為著信。因此,我們能口裡呼求祂,心裡信祂。我們呼求祂就得救;我們信祂就得稱義。
基督經過成為肉體和復活的過程之後,今天乃是在天上坐在神寶座上的主,也是在地上運行賜生命的靈。因此,祂對我們是相近且便利的。祂是這樣相近,甚至就在我們口裡,也在我們心裡。沒有人能比這個更近。祂是這樣的便利,凡心裡信祂,口裡呼求祂的人,就必有分於祂。祂成就了每件事,經過了每個過程。祂現今在地上運行,對任何要接受祂的人,都是豫備好且便利的。
我們需要讀羅馬十章九至十三節:『就是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人中復活,就必得救;因為人心裡信,就得著義;口裡承認,就得救。因為經上說,「凡信靠祂的,必不至於羞愧。」因為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眾人同有一位主,祂對一切呼求祂的人是豐富的。因為「凡呼求主名的,就必得救」。』保羅說人心裡信,就得著義。『就』,直譯,以致。所以心裡信的結果是得著義,而口裡承認的結果是得救。我們若要得稱義,就是得著神的義,就必須信主耶穌。我們若要得救,就需要承認主耶穌,就是呼求祂。
羅馬九章二十一、二十三節告訴我們,在神的揀選之下,我們蒙召的人已被作成蒙憐憫得尊貴、得榮耀的器皿。然而,我們仍必須領悟,這樣的器皿本身是虛空的。器皿需要內容。雖然羅馬九章告訴我們,我們是器皿,卻沒有給我們被充滿的路。作蒙憐憫得尊貴、得榮耀的器皿很美妙,但是虛空卻很可憐。我們需要被充滿。被充滿的路見於羅馬十章。每個器皿都有口。若沒有口,就不是器皿。鎚子、刀子、斧子這樣的工具沒有口。然而,我們是器皿;作為器皿,我們有口。你知道你為甚麼有口?你被造有口,乃是為要被基督的豐富充滿。我們的口被造,是為著呼求主耶穌的名。主是如此豐富!祂對一切呼求祂的人是豐富的。詩篇裡有一節說,『你要大大張口,我就給你充滿。』(八一10。)我們是有口的虛空器皿,該大大張口,好使我們被主的豐富充滿。
我們要得救,就需要呼求主的名。然而,呼求祂的名不但是為著得救,也是我們接受基督豐富的路。主對一切呼求祂的人是豐富的。我們呼求祂,就有分於並享受祂的豐富。你要有分於並享受基督的豐富麼?你若要,就不要靜默;張開你的口,呼求祂。近年來,關於呼求祂的名這件事,主向我們啟示了許多。甚至近在十年前,我們對此也認識不多。我們感謝主,祂使我們清楚了。我們珍賞羅馬十章,尤其是十二節:『猶太人和希利尼人並沒有分別,眾人同有一位主,祂對一切呼求祂的人是豐富的。』十三節在傳福音時常常被使用;但我們也必須用十二節,不是為著傳福音,乃是為著用神格的豐富充滿所有虛空的器皿。你若大大張口,呼求主,神性的豐富就要成為你的分。現在,我們有路充滿虛空的器皿。我們有口呼求祂,好被祂充滿;我們有心相信祂,以保有祂。
聖經清楚啟示呼求主是有分於並享受主的路。申命記四章七節說,耶和華『在我們求告祂的時候與我們相近』。詩篇一百四十五篇十八節說,『凡求告耶和華的…耶和華便與他們相近。』十八篇六節和一百一十八篇五節說,大衛在急難中求告耶和華。在五十篇十五節,主要我們在患難之日求告祂;在八十六篇七節,大衛就是這樣作。八十一篇七節說到以色列人曾作同樣的事,(出二23,)耶和華就告訴他們:『你要大大張口,我就給你充滿。』(詩八一10。)詩篇八十六篇五節說,主本為良善,樂意饒恕人,有豐盛的慈愛,賜給凡求告祂的人。一百一十六篇三至四節說,『死亡的繩索纏繞我,陰間的痛苦抓住我;我遭遇患難愁苦。那時我便求告耶和華的名。』十三節說,『我要舉起救恩的杯,呼求耶和華的名。』(另譯。)我們要舉起救恩的杯,意思是有分於並享受主的救恩,就需要呼求主的名。以賽亞十二章二至六節告訴我們,耶和華是我們的拯救、我們的力量、和我們的詩歌,我們能從祂救恩的泉源歡然取水。從主救恩的泉源取水,就是享受主作我們的救恩,路乃在於讚美祂,呼求祂的名,歌頌祂,甚至揚聲呼喊。在五十五章一至六節,我們看見神對百姓奇妙的呼召。祂呼召乾渴的人就近水來,享受主供備的豐富,如酒、奶和美物,並叫他們因肥甘喜樂。這樣作的路就是尋求主,趁祂相近的時候呼求祂。六十四章七節給我們看見,我們藉著呼求主,就能使自己奮力抓住祂。
哀歌三章五十五至五十七節指明,我們呼求主,祂就臨近我們,而我們的呼求祂,就是我們的呼吸,我們的呼喊。藉此我們能領悟,呼求主不但是向祂呼喊,也是經歷屬靈的呼吸,(出二23,)在此我們呼出我們裡面的一切,無論是愁苦、疼痛、壓力等。耶利米從深牢中,從極低的坑中呼求主時,便是這樣呼出他裡面的一切。每當我們在屬靈的深牢或深坑中,在某種壓制之下,我們都能呼求主,呼出我們裡面的沉重,因此從極深的坑中得救。這樣的呼求主不但使我們能從裡面呼出消極的事物,更使我們能吸入主自己同祂一切的豐富,作我們的力量、享受、安慰和安息。這樣,我們就有分於主的豐富。因此,在羅馬十章十二節這裡,保羅告訴我們:『祂對一切呼求祂的人是豐富的。』今天在復活裡,主是豫備好且是便利的,給我們有分於祂;祂是豐富的,給我們享受祂。我們只需要時時呼求祂。我們呼求祂,就有分於並享受祂一切的豐富。
呼求主與僅僅向祂禱告不同。『呼求』原文的意思是呼籲人、呼叫人的名字。雖然我們可能默默的禱告主,但呼求主需要我們向祂呼喊,以聽得見的方式呼叫祂。創世記四章二十六節的『求告』,原文第一個意思是『呼喊』或『呼叫』。以賽亞十二章四節、六節顯示,呼求主的名,就是揚聲呼喊。哀歌三章五十五至五十六節啟示同樣的事─呼求主的名就是向主呼喊。因此,大衛說,『我在急難中呼求耶和華,向我的神呼喊。』(撒下二二7,另譯。)呼求主就是向祂呼喊。
照著聖經的記載,呼求主名這件事開始於人類的第三代。從以挪士的時候起,『人纔呼求耶和華的名。』(創四26,另譯。)然後約伯、(伯十二4、)亞伯拉罕、(創十二8、)以撒、(創二六25、)摩西、(申四7、)雅比斯、(代上四10、)參孫、(士十六28、)撒母耳、(撒上十二18、)大衛、(撒下二二4,代上二一26、)約拿、(拿一6、)以利亞、(王上十八24、)以利沙、(王下五11、)耶利米,(哀三55,)他們都實行呼求主名這件事。不但如此,約珥書二章三十二節,西番雅三章九節,和撒迦利亞十三章九節,都豫言人要呼求主的名。
在五旬節那天,新約的信徒也呼求主的名,接受澆灌的靈,作約珥豫言的應驗。(徒二17~21。)神將祂的靈澆灌下來,而信徒張口,藉著呼求主的名接受那靈。神已將那靈澆灌下來,但我們必須接受祂。接受祂的路就是張口呼求主。因此,新約的信徒,像司提反,(七59,)便這樣實行。藉著這樣實行,他們就使人知道他們是跟從主的人。(九14。)當保羅還是掃羅,是逼迫召會的人時,他要捉拿信徒,就是藉著他們呼求主的名認出他們。他悔改以後,就受勸勉,要自己呼求主的名,洗去他的罪(主要是他逼迫那些呼求主名的人)。(二二16。)毫無疑問,這實行在早期的聖徒中間很普遍。
保羅在寫給哥林多召會的第一封書信中說,『同著所有在各處呼求我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林前一2。)這指明所有早期的信徒都實行呼求主名。保羅在給提摩太的第二封書信中,囑咐他『同那清心呼求主的人』追求屬靈的事。(提後二22。)所以,我們也必須實行這事。舊約的聖徒天天呼求主,(詩八八9,)並且一生呼求祂。(一一六2。)我們如何?我們更應當實行這事,『出於清潔的心,』(提後二22,直譯,)並用『清潔的嘴脣』(番三9,另譯)呼求主。我們若實行這事,必定會有分於主的豐富,並享受這些豐富。呼求主不但是為著得救,也是為著享受主同祂一切的豐富。
哥林多前書開始於呼求主的名,啟示這是一卷說到享受主的書。這卷書告訴我們,基督是我們的智慧和能力,(一24,)並且祂成了我們的公義、聖別、救贖,(30,)和許多其他的項目,給我們享受。至終,祂在復活裡成了我們可喝的賜生命之靈。(十五45,十二13。)喝祂這賜生命之靈的路,就是呼求祂的名。因此,十二章三節指明,我們若說『主耶穌』,我們就立刻在靈裡。說『主耶穌』,就是呼求主的名。耶穌是主的名,那靈是祂的人位。我們呼求主的名,就得著主的人位。我們呼喊『主耶穌』時,就得著那靈。這樣呼求主名以接受那靈,不但是屬靈的呼吸,也是屬靈的喝。我們呼求主的名,就吸入祂作生命的氣,並喝祂作生命的水。詩歌六十五首第二節說:
可頌耶穌、大能救主,我所需要在你名;
只要呼吸耶穌這名,就是飲於你生命。
這是我們有分於並享受主的路。我們都需要這樣作。願主在這事上祝福我們。願這事在這些日子裡完全得恢復。
在羅馬十章十四至十五節保羅說,『然而人所未曾信入的,怎能呼求?所未曾聽見的,怎能信入?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若非奉差遣,怎能傳道?如經上所記:「傳福音報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呼求主需要信入祂,信入祂需要聽見祂,聽見祂需要有人傳福音。福音若要被傳揚,就必須有人奉神差遣。那些奉神差遣的人傳福音,使人聽見、信入、呼求主的名而得救。我們信入主並呼求祂以後,也必須傳揚祂。基督已在全地被傳講並聽見。祂已被奉差遣的人傳揚,被猶太人和外邦人聽見。他們許多人已經信而得著義,並且呼求而得救。
在十六至二十一節,我們看見被接受或棄絕的基督。一面基督被外邦人接受了,但另一面祂被以色列人棄絕了。
羅馬九章和十章都說到一個點─神的揀選。神的揀選是我們的定命。這揀選在於呼召的神,在於神的憐憫和主宰,藉著那本於信的義,並藉著基督。
在羅馬書的各章裡,陳明基督最多的是十章。在十章四節,基督稱為『律法的總結』。全本新約沒有另一章這樣標明基督。因此,羅馬十章給我們看見基督一個非常重要的名稱:律法的總結。這位基督藉著從天降下而成為肉體,並藉著從無底坑上來而復活。那作律法總結的基督經過了這過程,成了活的話。祂與我們相近,甚至就在我們口裡,也在我們心裡。『在你口裡』和『在你心裡』含示基督像空氣一樣。惟有空氣能在我們口裡,也在我們心裡。復活的基督是活的話,就是那靈;祂就像我們所接受到裡面的空氣,氣息。我們所需要作的,就是運用我們的口吸入祂,運用我們的心接受祂,並運用我們的靈保有祂。我們若這樣作,就必藉著呼求祂的名得救,並得著祂一切豐富的供應。我們也需要傳講祂。我們傳講祂,人聽見祂,就有人會相信,也有人會棄絕。
關於基督給我們有分,羅馬十章所陳明的是絕佳的描述和說明。我們不但必須心裡信祂,也必須口裡呼求祂。我們必須呼求祂,不但為著得救,也為著享受祂的豐富。我們被作成器皿盛裝祂;我們蒙揀選並豫定作祂的容器。這需要我們的合作,接受祂並把祂接進來。我們要這樣作,就需要從我們這人的深處敞開,並從我們靈裡深處用口呼求祂。因此,九章有器皿;十章給我們路,使器皿被基督的豐富充滿。這是神揀選的經綸,是祂心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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