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五章十節說到基督的死與基督的生命。雖然我們已經藉著基督的死蒙救贖、得稱義、並與神和好,但我們仍需要在祂的生命裡得救,脫離許多消極的事。這些消極的事不是客觀的,乃是主觀的,並與我們裡面的人有關。在前面的信息中我們說過,我們在基督的生命裡得救脫離四件消極的事:罪的律,就是在我們肉體裡罪的自然能力;世俗,包括屬世和凡俗的一切;天然,包括我們天然的生命、天然的力量、天然的智慧、和天然的個性;以及個人主義,單獨的態度與實行。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看第五項─分裂。
在我們天然的組成裡,有分裂的元素。我們得救以前,可能沒有領悟這樣的元素存在我們這人裡面,就是在我們天然的生命裡有分裂的傾向。分裂比天然或個人主義更糟。人若是單獨的,就比較喜歡獨處。他不要別人打擾他或干涉他,只想我行我素。但分裂的人是主動引起分裂。分裂的人積極形成派別,與單獨的人不同。他們帶著分裂聖徒的目的接觸聖徒。他們甚至從一地旅行到另一地,存心引起分裂。
羅馬八章說,生命之靈的律釋放我們脫離罪的律;六章告訴我們,基督的生命在性質上聖別我們。十二章告訴我們,我們需要藉著心思的更新而變化。十二章也說,我們是一個身體,並且互相作肢體。變化是得救脫離天然,建造在身體裡是得救脫離個人主義。十二章有變化與建造,但我們來到十四及十五章,就看見基督的生命能拯救我們脫離分裂。在這兩章裡,使徒保羅對付我們分裂的性情。
在羅馬十四章保羅說到接納聖徒的事。我們需要願意接納所有的基督徒。甚至在第一世紀,也有種種不同的基督徒。有些人只喫蔬菜,有些人百物都喫。有些人斷定某些日子比別的日子強,有些人看日日都一樣。你若活在使徒保羅的時代,你能接納這種種類型的基督徒麼?我們需要接納所有相信基督的人。人若信耶穌是神的兒子成為肉體來作人,信祂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信祂肉身與靈都復活,並且信祂現今在神的右邊,我們就必須接納他。事實上,我們該有一種態度,就是我們已經接納他了。
然而,問題是:只喫蔬菜的基督徒可能不接納百物都喫的人,百物都喫的人也可能不接納只喫蔬菜的人。同樣,看日日都一樣的人可能不接納守某些特別日子的人,守某些日子的人也可能不接納看日日都一樣的人。然而,只要人信主耶穌基督,我們就需要接納他,無論他喫甚麼,或者是否守某些日子。
所有的基督徒都相信主耶穌,並相信聖經。然而,我們對聖經裡許多的事有不同的領會或解釋。在十四章保羅對付這些不同之中的兩種─喫與守日。喫是將東西接受到我們裡面,使其成為我們的一部分;守日是遵守外面的儀式或規條。今天基督徒中間的不同,主要與他們所接受的事物,以及他們所遵守外面的儀式和規條有關。照著歌羅西二章十六至十七節,聖經裡關於外面儀式的規條,乃是基督的豫表和影兒。在二章十六節保羅說,『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在節期、月朔、或安息日方面,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這裡我們看見先前題起的兩類,就是喫與外面的儀式。下一節保羅指出,這一切原是『要來之事的影兒,那實體卻屬於基督』。我若站在光中,我身體形狀的影兒就會投射在我後面。我的身體是我影兒的實際。同樣,飲食與守某些日子的事都是影兒,這些影兒的實體,實際,卻是基督。
在舊約裡,神吩咐祂的子民只喫被視為潔淨之物。他們不可喫任何不潔淨之物。然而,大多數神的子民不領悟這些飲食條例乃是與基督有關。利未記十一章裡所有潔淨之物,表徵基督的各方面。基督有追測不盡的豐富,並有無數的方面。這樣豐富的基督需要千萬個項目來豫表祂。利未記十一章裡所記載,所有適合神子民喫的項目,都是基督不同方面的豫表。不但如此,神禁止祂子民喫的東西,也是基督以外之事物的豫表。任何屬基督的東西都適合我們喫,但任何不是基督的東西都不適合我們喫。這將我們帶回創世記二章,那裡我們看見,生命樹好作食物,善惡知識樹卻不然。然而,神所關切的不是我們物質的喫;神所關切的乃是基督,神只在意基督。
關於守日,在神眼中,日日都一樣。但為要描繪基督,神就用某些日子作影兒。例如,安息日是基督作我們的安息和滿足的影兒。因為基督是神所成就之一切的完成、完全,所以基督就是我們的滿足和安息。因此,基督是我們的安息日。同樣,基督是我們的月朔,我們的新開始。在舊約裡所吩咐神的子民謹守的一切日子,都是基督的影兒。然而,神所在意的實際上不是那些日子;祂所在意的乃是基督。所以,我們該持守屬基督的每樣事物,卻該撇棄那些不屬基督的事物。
照著自然律,我們的肉身應當每週休息一天。藉著這樣的休息,其他六天我們就能更有效率的工作。然而,這休息的日子是一週的第七天或第一天,都無關緊要。我們若將這點應用於基督,就會看見,對祂日日都一樣。這是保羅在他書信中的領會。
然而,保羅知道我們需要顧到較軟弱的信徒。在羅馬十四章一至二節他說,『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是為判斷所爭論的事。有人信百物都可喫,但那軟弱的,只喫蔬菜。』剛強的人必須顧到較軟弱的人。雖然你也許認為日日都一樣,且信百物都可喫,但有些信心軟弱的人也許守某些日子,並且只喫蔬菜。一面,我們需要領悟,許多物質的東西和特別的日子,都是基督的豫表和影兒。我們若看見這點,就不會關切喫或守日。然而,另一面,許多真基督徒在這些事上的信心不強。我們仍必須向他們眾人敞開。不然,我們就是分門別類的。
今天基督徒不但是分門別類的,也是分裂的。我們不該審判別人裡面的分裂,卻該審判我們自己分裂的天性。我們看過,所有的基督徒都有同樣使人得救的信,相信主耶穌的身位和工作。我們藉以得救的信,在所有的信徒裡面都是一樣的。但正如我們所指出的,基督徒對聖經裡許多事的領會很難一致。甚至我們自己也可能改變對於某些事的見解。四十年前,我以一種方式解釋某一節,但今天我解釋的方式又完全不同了。我們怎能期望所有在基督裡的信徒對聖經的解釋都一致?這是不可能的。例如,有些人說,保羅在羅馬六章所說的浸是靈浸,不是水浸。但有些人同樣堅信他們的理念,相信這是指水浸。因此,因著不同的意見,為這事就有厲害的爭辯。關於讚美主,呼求耶穌的名和禱讀主話,基督徒也有不同的意見。我們不該期望所有基督徒對聖經裡一切事的領會都一致。可能要等到我們在新耶路撒冷裡,我們纔會在每方面都相同。
我們眾人裡面都有強烈的天然傾向,堅持所有的信徒要和我們相同。這樣的堅持不僅暴露我們缺少智慧,更暴露分裂的元素深深扎根在我們天然的人裡面。因著這元素,我們傾向於使自己與別人分裂,並形成我們自己的一種團體。
一九五七年,在臺北召會的領頭弟兄們,有負擔訪問那城市獨立的基督徒團體的領頭人。這些團體有些宣稱無宗無派,說他們在主耶穌的名裡聚會。所以,我們邀請他們與我們有交通。在我們交通的過程中,這些團體的領頭人完全確信基督徒應當是一,並且沒有理由分裂。然而,這些領頭人說,他們仍要維持原狀。雖然我們願意讓他們接管領頭的事,並管理召會所有的財產,但他們仍要維持他們分開的團體。他們感謝我們的邀請,但他們不願意實際成為一。我們願意成為一,但他們寧願留在分裂的地位上。
我們得以在召會生活裡,這是主何等的憐憫!許多人說今天不可能有一,想要在真正的一裡過召會生活只是理想。沒有主的憐憫,我們無法與別人是一。若不是主在中國一直憐憫我們,我們弟兄們無法被帶到一裡,並且蒙保守在一裡。但因主的憐憫,祂開啟了我們的眼睛,給我們看見了祂的路。我們要往前,就必須走祂的路。照著神的經綸,我們作人,就必須相信主耶穌,作基督徒。我們若不是基督徒,生命就是虛空的。我們作基督徒,就必須在召會生活裡接受主的路。我們若不接受祂的路,就無法往前。我們也許外面爭辯,裡面卻知道我們偏離了目標。我們不會有裡面的安息,不會覺得我們找著了家。
我們裡面都有分裂的元素。然而,我們絕不該原諒分裂,也絕不該利用機會製造分裂。我們的定命是要與所有的真基督徒是一。這一也是我們在主恢復裡的立場。許多人被我們的立場絆跌,因為他們比較喜歡不同的立場。有些基督徒甚至定罪我們,並控告我們說只有我們是召會,而別人不是。對於這樣的控告,有時候我會回答說,『假定某位女子嫁給姓鍾的人。她是鍾先生的妻子,就是鍾太太。但她不稱自己為鍾太太,卻稱自己為史太太。別人自稱鍾太太,她就被絆跌,並且說,「為甚麼你自稱鍾太太?你怎能說你是鍾太太,而我不是?」她若是鍾太太,為甚麼她稱自己為史太太?事實上,我們沒有說只有我們是召會。然而,你若是召會,為甚麼你用浸信會、長老會、衛理公會、或聖公會這樣的名稱?你若是這裡的召會,為甚麼以別的名稱來稱呼自己?你既用這些名稱來稱呼自己,你怎能是這地方的召會?我們若不是這城市的召會,那我們是甚麼?』
今天我們在信徒中間看見何等分裂的靈!各種宗派和團體都是分裂、分門別類的。然而,他們要別人與他們是一。例如,某些團體只接納由他們施浸的人。何等的分裂!有些團體禁止人呼求主耶穌的名,或大聲讚美主。這也是分裂。我們若要求信徒丟棄或採納某些實行,我們纔接納他們,我們就是分裂。我們不該關切任何實行,而該關切到我們這裡來的人是否為真基督徒。我們接納信徒的根據,不少於也不多於基督自己。無論信徒有怎樣的背景,只要他是基督徒,我們就必須接納他為主裡的弟兄。
我們要得救脫離分裂,就需要在生命裡長大。僅僅領會關於一的教訓並不彀。我們越在基督的生命裡長大,就越在祂的生命裡得救。當我是年輕的基督徒時,常常問其他的基督徒,關於受浸或被提,他們所相信的是甚麼。但我在生命裡有些長大以後,就不再這樣問其他的信徒了。現在我接觸聖徒,不問他們道理的問題,反而寶貴他們裡面基督的度量。我不關切外面的事。我們若要蒙拯救脫離分裂,就需要長大。我們基督的度量越多,分裂就越少。因為我們仍在老舊的性情裡,帶著分裂的元素,我們就不敢說,我們已完全得救脫離分裂。關於我們裡面這分裂的元素,我們需要儆醒。我們也需要禱告,求主賜我們在生命裡真正的長大,使我們得救脫離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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