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篇 在生命中作王的意義

神造人的心意是要人有祂的形像彰顯祂,並有祂的管治權或權柄代表祂。這就是說,神要人享受祂作生命,並在這生命中作王。照著創世記一章,人要作王管理地,特別管理爬物,尤其是管理蛇。一章二十八節說,神託付人治理地,征服地。征服包括擊敗仇敵,並奪取他的產業。我們藉著擊敗仇敵並取得他的產業,就作王勝過他。所以,起初神的心意是要人在祂的生命中作王,勝過撒但這爬物。

恩典與罪

撒但原是神惟一的仇敵。在某個時候,這仇敵非法並邪惡的將他自己當作罪注射到人裡面。撒但將他邪惡的性情注射到人裡面,撒但就成了罪。罪是起源於撒但的東西,牠實際上就是注射到人裡面並具體化身在人裡面的撒但自己。

看見罪與惡之間的不同是有幫助的;這兩者都在羅馬七章題起。在七章二十節保羅說,『若我去作所不願意的,就不是我行出來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罪行出來的。』有個稱為罪的東西住在我們的肉體裡。在二十一節保羅說,『於是我發現那律與我這願意為善的人同在,就是那惡與我同在。』保羅在二十節說到罪,在二十一節說到惡。

要領會罪與惡之間的不同,我們就需要看見,在人受造以前,神有一個獨一的仇敵,就是魔鬼撒但。然後神造了人。人在被造的時候,是純潔、乾淨、無罪的。然後撒但將他自己注射到人裡面,並成為人裡面的罪。如我們所指出的,罪就是具體化身在人裡面的撒但。

羅馬五章二十一節說到罪、恩典、死和生命:『使罪怎樣在死中作王,恩典也照樣藉著義作王,叫人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永遠的生命。』照著本節,罪是在死中作王,恩典作王是叫人得永遠的生命。這裡我們看見罪作王與恩典作王之間鮮明的對比。這裡也有死與生命之間的對比。罪怎樣是具體化身的撒但,恩典照樣是具體化身的神。這可由約翰一章十四節得證明,這節說,那是神的話成了肉體,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因此,恩典乃是具體化身在我們裡面的神。恩典是進到人裡面的神。神若留在人外面,就沒有恩典。神就算不進到人裡面,也有其他神聖的屬性存在;但神若不具體化身在人裡面,就沒有恩典。神與人以調和的方式來在一起,就有恩典。在聖經裡很難找著一節說到恩典是在神與人的關係以外,但聖經裡有許多經文表明恩典是神與人之關係的事。

同樣的原則,撒但與人分開,就沒有罪。然而一旦撒但進到我們裡面,我們裡面就有罪。所以,罪是與人有主觀關係的撒但。這種對恩典與罪的領會是何等寶貴!

罪與惡

我們若有這種領會,就能看見罪與惡之間的不同。罪潛伏在我們裡面時,僅僅是罪。但每當我們定意藉遵守律法而行善,以討神喜悅,罪就被喚起而成為惡。惡是在我們裡面活動的罪。每當內住的罪活躍起來,罪就成為與我們同在的惡。罪是內住者,而惡是同在、活躍者。罪是在我們裡面居住的撒但,而惡是在我們裡面活動的撒但。所以,罪與惡都是撒但自己。撒但在我們裡面居住就是罪,撒但在我們裡面活動就是惡。撒但、罪與惡,乃指一件事的三個階段。

神的三個仇敵

羅馬五章十二節說,『這就如罪是藉著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藉著罪來的,於是死就遍及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本節啟示罪帶進了死。照著希伯來二章十四節,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這兩節指明罪和死與撒但有關。撒但、罪和死乃是神的三個仇敵。林前十五章二十六節說到死是最後的仇敵。在創世記一章,神只有一個仇敵─撒但。但在人墮落以後,罪和死也成了神的仇敵。

當我還是個年輕的基督徒時,我認為死是將來的事;我不認為死是今天就存在的事。但約壹三章十四節指明,我們今天就能在死裡:『不愛弟兄的,仍住在死中。』本節不是說,不愛弟兄的將要死;這節乃是說,不愛弟兄的,甚至現今就住在死中。我們若不在生命裡,那我們必定在死裡。羅馬八章六節也證明,我們今天就能在死裡:『因為心思置於肉體,就是死;心思置於靈,乃是生命平安。』

那靈─活在我們裡面的神

羅馬八章二節說,『因為生命之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已經釋放了我,使我脫離了罪與死的律。』本節有罪、死、律,與生命、靈、律成對比。生命與死相對,靈與罪相對。罪是具體化身在我們裡面的撒但,靈是活在我們裡面的神。具體化身在我們裡面的神是恩典,但活在我們裡面的神是那靈。因此,羅馬五章的恩典,就是羅馬八章的那靈。五章是恩典與罪相對的事,但八章是那靈與罪相對的事。八章二節不是說到生命之恩的律,乃是說到生命之靈的律。神具體化身在我們裡面,就是我們的恩典。祂活在我們裡面,就是那靈。在希伯來十章二十九節,那靈稱為恩典的靈。那靈是神具體化身在我們裡面作恩典,在我們裡面生活並活動。

神仇敵的工作

在羅馬書裡,除了撒但、罪、死以外,我們找不著神有任何其他的仇敵。十六章二十節說,『平安的神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的腳下。』保羅說到平安的神快要將撒但踐踏在我們的腳下以後,在同節立刻說,『願我們主耶穌的恩,與你們同在。』撒但被踐踏,恩典就與我們同在。

就一面說,神的仇敵撒但作為罪、作為惡,今天正猖狂的將人帶進死裡,並將他們拘禁在那裡。這是神仇敵邪惡的工作。撒但並不滿足於僅僅在發脾氣這樣的事上惹動我們。他的目的是要把我們帶進死裡。但神這生命也正在作工,要擊敗罪、死和撒但。神擊敗這三個仇敵,結果我們就在生命中作王。

得勝與作王

羅馬五章有在生命中作王這事的介言。如十七節所指出的,我們這些受洋溢之恩的要在生命中作王。六至十六章為我們說明在生命中作王的意義。在生命中作王,就是在生命的新樣中生活行動。(羅六4。)在七章裡我們看見一幅圖畫,說到被罪與惡困擾的人,以及在死裡的俘虜。這人絕望的呼喊:『我是個苦惱的人!誰要救我脫離那屬這死的身體?』(24。)但在八章裡,這人藉著生命之靈的律得釋放,脫離罪與死的律。(2。)七章有爭戰,但八章有得勝與作王。甚至六章十四節也告訴我們,罪不該作主管轄我們,因我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因為我們在恩典之下,罪就不該再作王管轄我們。既然神已進到我們裡面作恩典,罪就不該作主管轄我們。

成為王的過程

今天我們是在成為王的過程中。聖別是這過程的一部分。這過程也包括變化、模成和得榮。今天我們在朝著君王職分的路上。至終,君王職分要浸透我們全人,並且得顯明。那時,我們就要完全在生命中作王。

在生命中作王不是說,要控制你的妻子或兒女。你也許管理你的兒女,但你可能並不是王。管理別人是對君王職分的屬人觀念。對於在生命中作王的正確領會,乃是我們在神聖的生命中作王勝過罪、死和撒但;撒但至終要被踐踏在我們的腳下。要這樣在生命中作王,我們就需要聖別、變化、模成並得榮。我們裡面有作王的生命,但這生命在我們裡面還沒有得釋放,反而侷限在我們的靈裡。我們外面的人還沒有被聖別。我們要被聖別,就需要被現今在我們靈裡作王的生命所浸透。我們的魂與體要被聖別,惟一的路乃是我們完全被這內裡、作王的生命所浸透。這作王的生命不但聖別我們,也將我們模成神長子的形像。這就是模成。不但如此,我們被作王的生命浸透時,我們也就變化了。變化是聖別的另一說法。至終,我們卑賤的身體要改變形狀,就是要被神作王生命的榮耀完全浸透並瀰漫。然後我們的全人就要被這作王的生命浸透並瀰漫。當我們顯明為神的兒子,這作王的生命就完全得著彰顯。那時,我們不但要憑著裡面的生命,也要憑著外面的榮耀作王。

在生命中作王與一有關

在生命中作王,也與我們和聖徒們的一有關。一不僅僅是每週數次來在一起,並宣告我們是一。舊約裡的帳幕是主耶穌在約翰十七章所禱告真正的一的圖畫。帳幕是用四十八塊包金的豎板建造的。這些豎板是由金閂穿過貼在豎板上的金環而維繫在一起。這樣,四十八塊豎板就成為一。這就是建造,是人性在神性裡的建造。木板表徵人性,而包裹豎板的金子表徵神性。所有的豎板都包上金子,並由金子聯結。這乃是真正的一。

基督徒若要真正成為一,不但應當來在一起,也應當在神聖的生命裡建造在一起。真實的一就是建造。這遠過於僅僅彼此相愛。我們要成為一,就不僅需要彼此相愛,也需要包上金子,並由金閂維繫在一起。我們都需要在金子裡,也就是在神的性情裡建造在一起。這就是主耶穌在約翰十七章所禱告的一。

這也是羅馬十二至十六章的一。在十二章五節保羅說,『我們這許多人,在基督裡是一個身體,並且各個互相作肢體,也是如此。』帳幕裡的豎板也說明我們如何互相作肢體。每塊豎板寬一肘半。在聖經裡,三是神建造的基本數字。例如,在挪亞所造方舟的尺寸上,就看見三這數字。方舟有三層,長三百肘。三既是神建造的基本單位,一肘半就指明半個單位。這就是說,在神的建造裡,我們自己不是完整的單位。我們每個人只是一半。這表示你需要別人,別人也需要你。我們若真正互相作肢體,那我們就會像豎板一樣聯結在一起。無論我們有時對與我們相聯的『豎板』感覺如何,我們都不該使自己與他分開。我們若使自己與別人分開,就指明我們從未真正被建造在召會裡。我們若被建造在其中,就不可能把自己抽出來。

在建造裡與聖徒們成為一,是在生命中作王的一面。要勝過我們的脾氣很難,但要勝過我們分裂的性情更難。許多年前我就領悟,要作人就必須作基督徒,要作基督徒就需要在召會裡。這是我在主裡往前上好的路。所以,我下定很強的決心,雖然我未必喜歡召會生活裡的情形,但我要留在召會生活裡,並與聖徒們是一。保守一就是在生命中作王。惟有在神聖的生命裡,不在我們人的性情裡,我們纔能保守真正的一。我們在神聖的生命裡有恩典,就是那具體化身在我們裡面的神,我們也有活的靈。我們在這靈裡生活,並且在生命中作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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