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哥林多後書三章十二至十八節。
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先說到職事,然後說到執事。在二章十四節,他將職事比喻為凱旋的行列,慶祝基督的得勝。接著他說到那職事的功用與資格,及其榮光與卓越。在三章十二節至七章十六節,保羅說到新約的執事。按照三章十二至十八節所說,這些執事是為主以祂作賜生命並變化人的靈所組成的。在這幾節聖經中,論到那靈的這兩方面。我們若認識那靈賜生命以及變化人這兩方面,就會看見新約執事的組成。這些執事不是僅僅受了訓練或教導,他們乃是被組成的。
十二節說,『所以,我們既有這樣的盼望,就大大放膽。』放膽,原文含講說意。使徒放膽公開且自由的講說他們的職事,不隱藏、掩飾甚麼,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13。)
新約職事那長存的榮光乃是使徒盼望的基礎。他們在新約的職事裡滿了盼望。比較之下,在摩西的職事裡沒有盼望。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把照耀的榮光遮藏起來。我們讀出埃及三十四章的時候,對這件事所留下的印象可能是積極的。但是在林後三章,保羅對帕子的解釋不是積極的,而是消極的。照保羅的解釋,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是因為他害怕以色列子民看見榮光的漸漸廢去。廢去的意思就是了結。因此,根據保羅的領會,摩西知道他臉上的榮光持續不了多久。就這一面意義說,摩西毫無盼望;他懼怕、罣慮。但是保羅在十二節說,新約的執事滿有盼望,因為新約職事的榮光是長存的。
使徒們因有這樣的盼望,就大大放膽。如果你仔細讀出埃及記,就會看見摩西頒佈律法的時候,不像使徒們將基督供應給人的時候那樣放膽。使徒們越盡職供應人,就越放膽。他們盡職事的時間越久,就越有膽量。他們的膽量是從對長存榮光的確信來的。
今天對我們來說,原則也是一樣。我能見證,我越將基督供應給人,我就越放膽。即使有人反對這職事,我仍然抱著盼望。反對至終要漸漸退去。我們確信我們乃是把帶著榮耀的真理供應給人,也確信這真理的榮光是長存的。別人也許不信我們所傳講的,但是到了來世,或在新耶路撒冷,他們就會相信我們所傳講的了。
保羅在林後三章十三節繼續說,『不像摩西將帕子蒙在臉上,為要叫以色列子孫,不能定睛看到那漸漸廢去者的結局。』摩西對以色列人講說神的話,是敞著發榮光的臉。他講過以後就蒙上臉,(出三四29~33,)免得以色列人看到他漸漸廢去之職事的結局。他不願他們看到他律法職事漸漸廢去的了結。
林後三章十四節說,『但他們的心思剛硬,因為直到今日他們誦讀舊約的時候,同樣的帕子還存留著,他們還未得啟示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這裡的心思是指『從心思所發出者。(二11,腓四7。)因此,引伸為心思本身』。(Vincent,文生。)
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但這事實還沒有啟示給以色列的子孫,因此他們的思想剛硬,心思昏瞎。藉著新約的經綸,這帕子在基督裡已經廢去了;然而,當他們誦讀舊約時,這帕子還留在他們心上。(林後三15。)
十五節說,『是的,直到今日,每逢誦讀摩西書的時候,帕子還留在他們心上。』這裡所說摩西的書,是指摩西的著作,就是五經。(約五47。)
林後三章十六節說,『但他們的心幾時轉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根據十五節來看,『他們的心』必定是指以色列子孫的心。這指明帕子還留在他們心上時,他們的心是遠離主的。他們的心幾時轉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了。事實上,他們偏離的心就是帕子。把心轉向主,就是把帕子除去。
你知不知道基督徒為甚麼沒有光,沒有啟示?這是因為他們被又厚又重的帕子遮蔽了。當然,有少數人的心轉向了主。當他們的心轉向主,帕子就除去了,他們也就看見了光。今天許多基督徒都被這樣厚厚的帕子遮蔽了,這是他們中間缺少光的原因。
我們中間有許多人能見證,當我們轉向主,我們就蒙了光照。我們對自己、對自己的光景,以及自己裡面之人的情形都清楚了。我們轉向主,又來到召會中,就比從前清楚多了。
那些被組成的使徒,乃是心轉向主的信徒。大數的掃羅就是這樣的信徒。當他在往大馬色去的路上,主耶穌對他說,『掃羅,掃羅,你為甚麼逼迫我?』掃羅的心立刻不自覺的轉向主,呼喊說,『主阿,你是誰?』(徒九5。)他雖然不認識主,卻稱祂為主。他愚昧的呼求主,甚至可以說是盲目的呼求主。我們中間有許多人也作過同樣的事,但後來我們知道發生了甚麼事,我們屬靈的天空晴朗了。
主向掃羅顯現,掃羅也呼求主之後,他就看不見了。已往他是個宗教領袖,帶領別人逼迫召會。但是他呼求主名以後,需要人來引領他。主耶穌告訴他要進城去,他所當作的事,必有人告訴他。(6。)後來,亞拿尼亞到他那裡去,他眼睛上好像有鱗掉下來。這指明帕子除去了,他得著了光。因著大數掃羅的心轉向主,帕子就除去了。這人接受的光太大了!保羅所有的書信都是因得著這光的照耀而寫的。保羅接受這麼多亮光的原因,乃在於一個因素:他的心轉向主,帕子就除去了。
林後三章十七節說,『而且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裡,那裡就有自由。』而且,或,還有,此外。在心幾時轉向主,帕子就幾時除去之外,還有主就是那靈,要賜給我們自由。主既是那靈,心一轉向祂,帕子就除去,心也就從律法字句的轄制下得了釋放。
本段開始於二章十二節,根據上下文,這裡的主必是指主基督。(二12,14~15,17,三3~4,14,16,四5。)這是聖經中一句很強的話,著重的告訴我們,基督就是那靈。三章『十六節的主基督,就是充滿新約,並給與新約活力的那靈;我們是這新約的執事,(6,)其職事是帶著榮光的。(8。)參羅馬八章九至十一節,約翰十四章十六至十八節。』(Vincent,文生。)林後三章『十六節的主是六節那賜人生命的靈,意即這裡所說的「主」,「基督」,「就是那靈」,是與聖靈相同的:…這裡的基督就是基督的靈。』(Alford,阿福德。)『那整個變化並內住的靈,就是基督自己。「主就是那靈」。』(Williston Walker,華爾克。)
有些人否認十七節的『主』是指主基督說的。他們宣稱十七節的『主』是神的通稱。不僅如此,他們引用約翰四章二十四節,宣稱林後三章十七節不過是說神是靈。然而,我們若從這節聖經的上下文來看,就知道十七節的『主』必定是指基督說的。因此,這節聖經著重的告訴我們,主基督就是那靈。不僅如此,『主的靈』也指明那靈與主是一。主的靈實際上與主乃是一。主的靈在那裡,意思就是說,那靈,主在那裡。
歷代以來,許多教師相信,根據十七節所說,主基督就是那靈。然而許多基督徒仍舊受信經,特別受奈西亞信經的影響。召開奈西亞大會的時候(主後三二五年),啟示錄這卷書還沒有正式被公認,這也許就是奈西亞信經裡面一點也沒有說到七靈的原因。在啟示錄這卷書裡,三一神中的第三者乃是神的七靈。不僅如此,根據啟示錄五章六節,這七靈乃是羔羊的七眼。有些人說,那靈是與子分開的另一個人位,我們要問,第三個身位(那靈)怎麼可能是第二個身位(子)的眼睛?我們不能否認啟示錄這卷書中論到七靈所說的話:三一神的第三者乃是第二者的眼睛。為這緣故,我們不該把基督與那靈說成兩個各自分開的身位。
林後三章十七節的那靈,就是三一神終極的表現,在約翰七章三十九節時還沒有,因為那時耶穌尚未得著榮耀。耶穌是神的具體化身,那時還沒有完成祂必經的過程。三一神為著祂救贖的經綸,必須在人裡面經過成為肉體、釘十字架並復活這些過程。在祂復活之後,就是在祂完成了一切的過程之後,祂就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這賜生命的靈,在新約裡稱作『那靈』,(羅八16,23,26~27,加三2,5,14,六8,啟二7,三22,十四13,二二17,)就是那賜給我們神的生命,(林後三6,約六63,)並釋放我們脫離律法轄制的靈。主的靈就是主自己,有祂就有自由。這裡的自由是指脫離帕子之下律法的字句而有的自由。(加二4,五1。)
保羅在林後三章十八節繼續說,『但我們眾人既然以沒有帕子遮蔽的臉,好像鏡子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就漸漸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乃是從主靈變化成的。』這裡的『但』指明我們信徒與以色列人不同。他們有帕子遮蔽,但我們以沒有帕子遮蔽的臉,好像鏡子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就漸漸變化成為與主同樣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
十八節的『我們』是指使徒,他們作所有信徒的榜樣和代表,乃是基督的執事。雖然這幾節聖經是描述使徒的,但我們不該認為這不是寫給我們的。使徒們是信徒的榜樣和代表。這意思是說,使徒們如何,我們也該如何。因此,這幾節聖經也與我們很有關係。
沒有帕子遮蔽的臉,與有帕子遮蔽的心思,有帕子遮蔽的心相對。(14~15。)意即我們的心既轉向主,帕子就除去了,並且主是那靈,已經釋放我們脫離律法的轄制、遮蔽,因此我們與主之間就不再有隔絕了。
根據十八節,我們就像鏡子,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觀看是我們自己看主,返照是叫別人經過我們看主。我們就像鏡子,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既是這樣,我們的臉就當完全沒有帕子遮蔽,叫我們看得清楚,返照得正確。
十八節的榮光是指復活並升天之主的榮光;祂是神又是人,經過成為肉體、地上為人生活和釘十字架,進入復活,成就完全的救贖,並成為賜生命的靈,住在我們裡面,使祂和祂所完成、所得著、以及所達到的一切,都成為我們的實際,使我們與祂是一,並且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
我們以沒有帕子遮蔽的臉,觀看並返照主的榮光,祂就用祂的所是及所作的元素,灌注我們。因此,我們就藉著祂生命的大能,憑祂生命的素質,漸漸新陳代謝的變化,而有祂生命的形狀;並且主要的藉著我們心思的更新,(羅十二2,)漸漸變化形像,成為祂的形像。漸漸變化,指明我們是在變化的過程中。
生命的構成包括生命的素質、生命的能力、和生命的形狀。每一種生命都有這三項─素質、能力和形狀。譬如,康乃馨花有其素質和能力,因此就形成一定的形狀。當康乃馨以其生命的素質,憑其生命能力長大時,就形成一種特別的形狀。神聖的生命也是這樣。這種生命有其素質、能力和形狀。神聖生命的形狀就是基督的形像。因此,在林後三章十八節我們有一個思想,就是漸漸變化成為同樣的形像,意即我們要成為基督的形像。根據這個事實,也根據保羅所用的變化一辭,我們說到新陳代謝的構成。這個說法,乃是根據變化成為基督的形像這個觀念。
根據林後四章所說,我們乃是器皿。我們這些器皿需要有沒有帕子遮蔽的臉。這就是說,我們需要向神聖的生命連同其能力、素質和形像敞開。我們這樣向主敞開,祂這賜生命的靈就會進到我們全人裡面,將祂生命的素質灌輸到我們裡面,藉祂生命大能在我們裡面運行,把我們塑造成祂的形像。這就是生命的構成,使我們成為新約的執事。
三章十八節的形像,乃是復活並得榮之基督的形像。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意即我們漸漸被模成復活並得榮的基督,使我們與祂一樣。(羅八29。)
變化成為與祂同樣的形像,從榮耀到榮耀,就是從一種程度的榮耀,到另一種程度的榮耀。這指明在復活裡,在生命裡往前的過程。這變化是如同『從主靈』變化成的。『從』指明變化是從那靈發出的,不是由那靈引起的。
主靈可視為複合的名稱,就如父神、主基督等。這辭再次有力的證明並證實,主基督就是那靈,那靈就是主基督。本章啟示這靈是書寫的靈,(林後三3,)叫人活的靈,(6,)盡職的靈,(8,)使人自由的靈,(17,)以及變化的靈。(18。)這樣一位包羅萬有的靈,對於基督的眾執事,以及他們為著神新約經綸的職事,是極其重要的。
使徒說過新約的職事以後,繼續說到新約的眾執事。從十二至十八節,他首先描述新約的眾執事乃是心轉向主的人,他們的臉沒有帕子遮蔽,他們享受是靈的主,使他們脫離律法的轄制,並且他們觀看並返照主,漸漸變化成為主的形像。藉著這變化的過程,他們就給那靈用基督身位和工作的元素,構成基督的眾執事。因此,他們的所是乃是出於基督,並用基督所構成;他們的職事乃是將基督供應人,用包羅萬有的基督這內住、賜生命的靈,灌注他們。所有的信徒都該傚法他們,成為同樣的人,並且完成同樣的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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