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 新約的執事(二)

讀經:哥林多後書四章一至七節。

林後三章十二至十八節是對新約執事第一方面的描述。新約的執事是藉著,並以主這賜生命且變化人的靈所組成的。四至七章進一步描述新約的執事。根據四章一至六節,他們行事為人是為著照耀基督榮耀的福音。因此,新約執事的第二方面是他們如何行事為人,生活行動。

貳 行事為人為著照耀基督榮耀的福音

在我們來看新約的執事怎樣行事為人以前,我們可以先來看他們行事為人的目標、方向和目的。他們的行事為人乃是受一個目的所規範和控制,就是要照耀基督榮耀的福音。他們的行事為人,是為使基督的福音能藉著他們,並從他們裡面照耀出去。這就是他們生活的目標與目的。他們不僅傳福音,更是將基督榮耀的福音從他們身上照耀出去。

保羅所傳的福音是榮耀的福音,就是滿了亮光和榮耀的福音。這榮耀不是僅僅由說話和傳講就可以傳達,而是必須藉著照耀顯出來。不僅如此,這照耀必須是新約執事的生活。他們的生活正是他們所傳之福音的照耀。對他們來說,福音不是僅僅道理而已;道理不需要甚麼照耀。但他們所傳榮耀的福音,卻滿了照耀。這榮耀就是神自己,就是神具體化於他們所傳的福音。因此,新約執事所傳的福音不是僅僅一種理論、哲學或道理,乃是榮耀之神的具體化身。這福音無法單單藉著傳講來執行,而必須是照耀出來的。

執行這榮耀福音的執事都是發光體;他們都是照耀者。他們作為發光體,本身並沒有甚麼光,但他們能返照另一個源頭的光,如同月亮返照太陽的光一樣。

福音可以比作照耀如同太陽的基督,就是榮耀的神具體化於祂救贖的工作上。我們都需要這樣瞭解福音。不要把福音當作哲學或教訓。不,福音是榮耀之神的具體化身。這福音需要許多發光照耀的人,許多發光體,來返照這福音的光。新約所有執事的生活,乃是返照榮耀福音的光。這種返照就是使徒們的行事為人。

保羅在四章四節使用光照這辭。在保羅靈裡深處,他將自己和他的同工看作是發光體。我們今天也必須是發光體,返照基督福音的榮耀。新約執事的目標、方向和目的,就是要這樣的照耀。保羅行事為人的目標,乃是將福音照耀出去。他與他的同工,這些新約的執事,行事為人是為著照耀基督榮耀的福音。

一 他們的行事為人

保羅在四章一節說,『因此,我們既照所蒙的憐憫,受了這職事,就不喪膽。』在三章十二至十八節,使徒描述新約的眾執事是如何構成的。在四章一至六節,他繼續述說他們這些新約的執事如何行事為人,以完成他們的職事;在七至十八節,他又說到他們過的是怎樣的生活,使他們與他們的職事是一。

1 受了這新約的職事

保羅在四章一節說到『這職事』。這是指二章十二節至三章十八節所描述的職事,就是基督所有的使徒共有的惟一職事。他們人數雖多,但只有一個職事,就是為著成就神新約經綸的新約職事。使徒一切的工作,都是要完成這惟一的職事,將基督供應人,以建造祂的身體。

保羅在四章一節說到單數的職事。這是個強有力的證明,證明所有的同工只有一個職事,就是那惟一的職事。舊約與新約只有一個惟一的職事。新約惟一的職事乃是義與那靈的職事。在這職事裡,基督被供應給人。

今天傳道人談論不同的職事,是司空見慣的事。我雖然不願說,談論各種職事是錯誤的,但我們這樣談論職事必須謹慎。這裡重要的點,乃是我們說到職事與眾職事時,二者的意義是甚麼。在哥林多後書裡,職事是惟一的,不是多數的。『這職事』是新約裡惟一的職事。

彼得在行傳一章題到這職事。當時需要有人填補使徒的空缺,加到十一個人中來擔負職事的託付。使徒有十二位,職事卻只有一個。這職事就是在復活中傳講基督。在哥林多後書,使徒們也只有一個職事,就是將基督供應給人。

2 不喪膽

使徒們行事為人的第一方面是他們不喪膽。我能作見證,因為我也有分於這職事,所以我不喪膽。這職事是一種激勵和推動,加強我、扶持我、托住我,使我不至喪膽。甚至所有的反對都是一種表記,說出這職事乃是在主的祝福之下,並且是有功效的。無論反對的人怎樣起來抵擋我們,我們並不喪膽。

3 將那些可恥隱密的事棄絕了

保羅在四章二節說,『乃將那些可恥隱密的事棄絕了,不以詭詐行事,也不攙混神的話,只將真理顯揚出來,藉以在神面前將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我們的良心必須能向天使及鬼魔宣告,我們並沒有任何可恥隱密的事,我們乃是透徹明淨的。

攙混,原文原意,『使…陷入網羅,』轉意『使…敗壞』,就如在金子或酒裡攙混劣品。這意義比二章十七節的為利混亂狹窄,那裡有為要得利之意。在金子裡面攙混劣品,就是用比較低劣的金屬攙混,好以高過實值的價格出售。照樣,攙混酒就是將另一種液體攙入原酒,以贗品充當好酒。甚至在第一世紀,有些所謂的傳道人就以這種方式攙混神的話,將劣品攙入神的話裡。

今天有些傳道人攙混神的話,他們講道時可能引用聖經的經節,但他們加上了攙雜的成分。他們自稱傳講神的話,實際上只有一小部分是神的話,其餘都是加進神話語中攙混的成分。他們是這樣攙混聖經中神聖的金與神聖的酒。保羅的行事為人絕對與此相反,他確實不攙混神的話,而是擺出神話語的純金、精金。

保羅和他的同工在神面前將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好表明真理。這裡的真理乃是神話語的另一說法,(約十七17,)意即實際,指神話語中所啟示一切真實的事物,其中主要的是基督,祂是神一切事物的實際。將真理顯揚出來,是指使徒活基督。他們活基督,基督就是真理,(十四6,)因此他們將真理顯揚出來。基督從他們活出來,真理就在他們身上顯揚出來。藉此,他們在神面前將自己薦與各人的良心。使徒行事不攙混神的話,乃是藉著那無價之寶,就是那藉著神照耀的光照,(林後四6,)進到他們裡面成為他們內容(7)之基督那超越的能力,顯揚真理,為使基督之榮耀的福音照耀出來。

二 基督榮耀福音的照耀
1 他們的福音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

保羅在三節繼續說,『如果我們的福音真的受蒙蔽,也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在有些人身上,福音為老舊觀念,特別為律法觀念所蒙蔽。(三14~15。)原則上,凡攔阻人領略基督福音的,如哲學、宗教、文化傳統等,都是帕子。因此,傳揚基督必須揭開這些帕子,正如我們攝影時,要從鏡頭拿開鏡蓋,纔能拍攝景物。

保羅在四章三節的話含示,使徒所傳的福音不應當被蒙蔽。福音沒有理由受蒙蔽;如果福音真的受蒙蔽,也是蒙蔽在滅亡的人身上,對這等人,認識基督的馨香之氣就是死的香氣,叫他們死。

保羅在林後四章四節繼續說,『在他們裡面,這世代的神弄瞎了他們這不信者的心思,叫基督榮耀之福音的光照,不照亮他們;基督本是神的像。』這世代的神就是那迷惑者撒但,現今世代的管轄者;他統治著今天的世界,弄瞎人的思想和心思,獵取人的敬拜。在這一節,弄瞎的意思就是蒙蔽人的悟性。此外,這一節的心思是指悟性或思想。

基督是神的像,是神榮耀的光輝。(來一3。)因此,基督的福音,就是神的榮耀照明並照耀的福音。撒但,這世代的神,弄瞎了不信之人的思想和心思,使基督榮耀之福音的光照,不照進他們心裡。這就像照相機的鏡頭被遮住,光就無法將對像照進照相機裡。

保羅在林後四章四節所描述的,是一種屬靈的攝影。我們就像是一架有鏡頭和快門的照相機。我們一按快門,就有辦法把光連同物體影像和形像照進相機裡面,而印在底片上。光將形像印在底片上,在其上形成影像。但相機的鏡頭若蓋住了,光就無法照進相機裡面。有時候我們向人傳福音時,他們好像是鏡頭蓋住的照相機,光照不進去。讚美主,因著祂的憐憫和恩典,撒但的遮蓋已經從我們的心思挪開。我們不僅有一個沒有帕子遮蔽的臉,也有一個敞開的心思。

三章十八節沒有帕子遮蔽的臉,就是四章沒有遮蔽的心思。照保羅的觀念,這二者乃是一。因此,有了沒有帕子遮蔽的臉,就是有了沒有遮蔽的心思,就好像打開的照相機接受光照進來一樣。

光照進我們裡面,就把基督的形像照進來。這光透過我們的心思,照進我們的靈裡。我們的靈可以比作底片。光透過我們敞開的心思,進到我們裡面時,就碰著我們的靈,而將基督的影像,就是神的形像,照進我們裡面。在召會中,我們正在實行這種屬靈、屬天的攝影。

四章四節裡的『照亮』,原文意為(一)看清,辨明;(二)照亮。所以,本節下半可譯為:『以致他們看不見基督榮耀之福音的光照;基督本是神的像。』這世代的神既弄瞎了不信者的心思,他們就看不見福音之榮耀的光照,正如一個瞎眼的人或是一個眼睛被蒙蔽的人,看不見陽光一樣。

2 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為主

五節說,『因為我們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也傳自己為耶穌的緣故,作你們的奴僕。』『因為』說明使徒的福音,就是他們所傳基督之榮耀的福音,為何不該受蒙蔽,因為他們不是傳自己,高舉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萬有的主,也傳他們為耶穌的緣故,作信徒的奴僕,像耶穌一樣;祂是主人,卻作奴僕來服事人。(太二十26~28。)

基督耶穌為主,包含:基督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受頌讚的神;(羅九5;)永遠的話成了肉體,成了人;(約一14;)耶穌是人釘十字架,成了我們的救主,(徒四10~12,)並且復活,成了神的兒子;(十三33;)基督被高舉為主,(二36,)就是萬人的主;(十36,羅十12,約二十28,林前十二3;)祂是神的像,是神榮耀的光輝。(來一3。)這就是福音的內容。因此,福音乃是基督榮耀的福音,照明、照射、照耀在人心裡。(林後四6。)人的心若不受任何事物遮蔽,也不被撒但這世代的神弄瞎,他就能看見福音的光照。(4。)

五節裡的奴僕一辭,與主相對。使徒高舉基督為主,卻認為自己不過是服事信徒的奴僕。他們不僅是基督的奴僕,也是信徒的奴僕。

3 神照在他們心裡

六節說,『因為那說光要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我們心裡,為著光照人,使人認識那顯在耶穌基督面上之神的榮耀。』這是解釋前節所說的。使徒傳基督為主,也傳他們作信徒的奴僕,因為那說,光要從黑暗裡照出來的神,已經照在他們心裡。神照在宇宙中,產生了舊造;現今神照在他們心裡,使他們成為新造。所以,他們能在他們的傳講中高舉基督為主,也在他們的職事中降卑自己作信徒的奴僕。他們為基督所作的,並他們向信徒所是的,乃是神照耀的結果。神的照耀產生了新約的眾執事,和他們的職事。

在我們心裡,比在摩西面皮上深多了。(三7,出三四29~30。)這給我們看見,使徒福音職事的榮光和摩西律法職事的榮光,二者之間的比較。在心裡,與裡面的生命有關;在面皮上,與裡面的生命無關。舊約的榮光是在表面上,但新約的榮光是極有深度的。

『我們心裡』指使徒的心。他們代表新約所有的信徒。

神照在我們心裡,結果帶來一種光照,使我們認識那顯在基督面上之神的榮耀,也就是一種照明,使我們認識基督福音的榮耀。那使我們得知基督福音之榮耀的照明、光照,乃是出於神在我們心裡的照耀。

基督的面是與摩西的面相比。(林後三7。)在基督面上福音的榮光,遠比在摩西面上律法的榮光卓越。前者照在恩典和實際藉著祂而來者的面上,結果乃是義和那靈─生命;(8~9;)後者照在律法藉著他而賜者的面上,(約一17,)結果乃是定罪和死。(林後三7,9。)神照在我們心裡,光照我們,不是使我們認識摩西面上的榮光,乃是使我們認識基督面上的榮耀;祂照明我們,不是使我們認識舊約摩西的律法,乃是使我們認識新約基督的福音。

神有兩個創造:舊造和新造。舊造出自於神從黑暗裡外在的照耀。新造乃是藉著神在我們心中內裡的照耀所成就。憑神在我們心中的照耀,我們成為新造。這個照耀乃是顯在基督的面上。我們要經歷這照耀,就需要與基督有直接、切身、親密的接觸。這種接觸會使神在我們心裡照耀。神或許會照耀在我們身上,但我們若要祂照在我們裡面,我們就必須與祂有直接且親密的接觸。這就是為甚麼我們呼求祂,並說,『哦,主耶穌!』甚至大數的掃羅也是靠呼求主名而得救;他呼喊主,就與主有面對面的接觸。當掃羅說,『主阿,你是誰?』主立即回答,『我是耶穌。』這個答覆是親密且切身的,並不是長途電話,而是面對面的談話。大數的掃羅那時經歷了神在他心裡的照耀。

假若你向不信的人傳福音;他點頭承認說,他相信主耶穌,也接受祂作救主。你不可以立刻認為他已經真得救了。你必須問他有沒有呼求主,藉此與祂有直接的接觸。假如這位不信者呼求主耶穌的名,他就會被帶到基督面前,立即與祂有切身的接觸。

惟獨我們與主有這樣直接、切身並親密的接觸時,我們纔有內裡的照耀。這對於我們是如此,對未信者第一次就近主也是一樣。我們若要再次得到主的光照,我們就必須與主有親密的接觸。每當我們親切、親密的呼求主,我們就在祂的面前,而神也照耀在我們的心裡。使徒是這樣接受內裡的照耀。這樣,他們就把他們所接受的再照耀出來。他們的行事為人,就是為著照耀基督榮耀的福音。這照耀的能力,就是七節所說的能力。

4 神照在他們心裡,將寶貝帶進他們這些瓦器裡

保羅在七節說,『但我們有這寶貝在瓦器裡,要顯明這超越的能力,是屬於神,不是出於我們。』神照在我們心裡,帶給我們一個寶貝,就是那是神的具體化身,作了我們的生命和一切之榮耀的基督。但我們盛裝這寶貝的,卻是沒有價值且脆弱的瓦器。無價之寶竟盛裝在沒有價值的器皿裡!這使沒有價值的器皿成為新約的眾執事,有無上寶貴的職事。這乃是藉著在復活裡的神聖能力。這超越的能力必是屬於神,不是出於我們。

使徒說到他們為著神的新約盡職時,用了五個極其重要,意義深長的隱喻,說明他們這些新約的執事和他們的職事,是如何構成的,他們是如何行事並生活的,以及他們的職事是如何完成的:(一)凱旋行列中的俘虜,慶祝基督的得勝;(二14上;)(二)帶著香的人,散放基督的香氣;(二14下~16;)(三)用基督為內容所寫的信;(三1~3;)(四)觀看並返照基督榮耀的鏡子,為要漸漸變化成為祂榮耀的形像;(三18;)(五)盛裝榮耀基督這超越寶貝的瓦器。(四7。)這些器皿就像今日的照相機,讓基督這對像藉著神的照耀,(4,6,)照進裡面。

這寶貝,內住的基督,在我們這些瓦器裡,乃是基督徒生活神聖供應的源頭。作新約執事的使徒,靠這寶貝超越的能力,就能過釘十字架的生活,使他們所供應基督復活的生命得以顯明。因此,他們將真理顯揚出來,(2,)使福音得以照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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