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加拉太書二章二十一節,十六節,二十節上,三章三節,四章二十一節,五章二節,四節,十六節,二十四至二十五節,約翰福音一章十七節,六章五十七節下,十五章四至五節,哥林多前書六章十七節,十五章四十五節下,哥林多後書三章十七節,羅馬書五章十七至十八節,二十一節,提摩太前書一章十四節。
在加拉太二章二十一節保羅說,『我不廢棄神的恩。』我們若思想這節的上下文,就會看見廢棄神的恩,意思就是在我們的經歷中沒有讓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在二十節保羅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然後他接著說,他不廢棄神的恩。這有力的指明,對我們這些信徒來說,廢棄神的恩就是我們拒絕基督,不讓祂有機會在我們裡面活著。神的恩就是活的基督自己。讓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就是享受神的恩;而不讓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就是廢棄神的恩。
我們要找出新約中神恩典真正且正確的意義,這是很重要的。舊約實際上並沒有題到神的恩典。舊約中所說的恩典,意思是恩惠。約翰一章十七節告訴我們,恩典是藉著耶穌基督來的。在神的兒子成為肉體以前,恩典還沒有來到。恩典是在主耶穌來到的時候來的。在那時以前,律法已經藉著摩西頒賜下來;而恩典的應許早在律法之先,已經賜給亞伯拉罕了。首先,神將恩典的應許賜給亞伯拉罕;然後過了四百三十年,藉著摩西在西乃山上頒佈了律法。大約又過了一千五百年之後,恩典纔隨著耶穌基督,就是成為肉體之神的兒子來臨。
根據約翰一章一節和十四節,那起初與神同在,並且就是神的話,成了肉體,支搭帳幕在我們中間,豐豐滿滿的有恩典,有實際。十六節說,『從祂的豐滿裡我們都領受了,而且恩上加恩。』這給我們看見,恩典是同著耶穌基督來的,所以在舊約中還沒有恩典。
現在我們必須給恩典下個定義。恩典乃是神在祂的三一裡經過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升天,作了我們的一切。三一神經過了這麼長的過程後,就成了我們的一切。祂是我們的救贖、救恩、生命與聖別。三一神自己經過了過程,成了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這就是我們的恩典。
我們若要領會新約中所啟示的恩典,就需要對新約有一個整體並清楚的看見。恩典這件事意義極其重大。對猶太人而言,摩西頒賜律法是一件大事。恩典的來臨與律法的頒賜相對,這事實說出恩典比律法還大。就猶太人而言,除了神自己以外,沒有甚麼比律法還大。但約翰一章十七節指明,恩典比律法還大。律法是頒賜的,恩典卻是來到的。
按照許多基督徒的觀念,神的恩典主要是一種物質的祝福。在一年的末了,有些基督徒聚在一起,數算神在這年中所賜給他們的祝福,並感謝神莫大的恩典,賜給了他們這些祝福。然後他們繼續感謝神賜給他們大房子和新衣服等事物。這種對恩典的觀念實在太貧窮了!使徒保羅把這些事物看作糞土,不是恩典。
我們已經指出,照著約翰一章十七節,恩典比律法大。神自己當然比律法更高。但如果神對我們仍是客觀的,在我們的經歷裡祂就不會比律法更大。神對我們要比律法更大,這位三一神就必須是主觀的。因此,在新約中,恩典是指三一神經過了過程,成為我們的一切,又活在我們裡面。那經過過程、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活在我們裡面,沒有甚麼能比這更大。
我們已經指出,在二章二十節中,保羅說他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並且基督在他裡面活著。然後在二十一節他繼續說,他不廢棄神的恩。這指明神的恩乃是神的兒子活在我們裡面。這當然比律法還大。神的兒子成為肉體,不僅僅是活在地上、釘十字架、復活、升上諸天,祂也來活在我們裡面。這就是恩典。
回到律法中就是拒絕這恩典,也是拒絕了那現今活在我們裡面的神的兒子。這就是廢棄神的恩。然而我們若留在基督裡,享受祂作我們的一切,我們就不會廢棄神的恩了。
所有保羅書信的開頭與結尾都說到恩典,連啟示錄也是這樣。在啟示錄一章四至五節,約翰寫信給在亞西亞的七個召會說,『願恩典…歸與你們。』在二十二章二十一節他總結說,『願主耶穌的恩與眾聖徒同在。』保羅在加拉太書的結束時說,『弟兄們,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與你們的靈同在。』(六18。)恩典若只是物質的祝福,那麼恩典怎能在我們的靈裡?恩典不是外在的、物質的,恩典乃是神聖的、屬靈的。事實上,我們曾著重的指出,恩典乃是神的自己主觀的成了一切給我們享受。我盼望眾聖徒都清楚把握這恩典的定義。
現在讓我們來看,按照新約這恩典為我們作了甚麼,並且將要為我們作甚麼。雖然人是照著神的形像和樣式造的,為了彰顯祂並代表祂,但人墮落了。墮落的人不只在外面作了錯事,而且罪的性情更注射到人的裡面。因此,我們外面是有罪的;裡面是邪惡的。在公義的神面前,我們的行為是有罪的;在聖別的神眼中,我們的性情是邪惡的。不僅如此,我們對自己的光景實在無能為力。叫墮落的人就近律法,竭力去守律法,實在太愚昧了。即使我們守住了律法,我們又怎樣來對付我們邪惡的性情呢?為著神的恩典,並恩典為我們所作的,我們該何等讚美神!首先,三一神成為肉體活在地上,成就了神公義、聖別律法的要求。祂成就了律法的要求之後,就上十字架為我們的罪死,作我們的代替。藉著基督的死,祂救贖了我們。因此,救贖乃是神的恩典為我們所成就的第一項事物。
基督藉著死完成救贖之後,就從死人中復活,從祂裡面釋放出神聖的生命。在復活裡祂成了賜生命的靈,讓那些欣賞祂、愛祂、信入祂、呼求祂、並悔改的人接受進來。罪人只要這樣來向祂反應,祂這位賜生命的靈就進到那人裡面,並藉著重生而生到他裡面。這難道不是神恩典的另一面麼?這是神恩典為我們所作的第二項事物。
第三,從我們重生那時候起,基督就住在我們靈裡,為要在我們裡面活著並與我們同活。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使我們能有一種使神滿足的生活。在祂的恩典裡,基督在我們裡面活著,並與我們同活。
當基督活在我們裡面時,祂同時也將祂一切的豐富供應到我們裡面,為要聖別我們,變化我們,使我們在實際並實行上成為神的眾子。這樣,我們就享受完滿的兒子名分。
第五,在豫定的時間裡,基督必要再來,用祂自己的成分浸透我們物質的身體,叫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成為榮耀的身體,和基督復活的身體一樣。這當然也是神恩典的另一面。基督藉著浸透我們,就榮化我們,並在我們身上得著榮耀。祂要將我們都帶進祂的榮耀裡,在那裡,我們靈、魂、體都會完全和祂一樣。
最後,在永世裡,我們要享受基督作活水和生命樹,直到永遠。
關於神的恩典之於我們這各項的描述,包括了整本新約,從馬太福音一開始,直到啟示錄的末了。這位三一神─父、子、靈─已經經過了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和升天的過程,好進到我們裡面,與我們成為一,並作我們的一切。現今祂是我們的救贖、拯救、生命、生活、聖別及變化,並且祂還要成為我們的模成、得榮與永世。這就是在光中所分給眾聖徒的分。(西一12。)
我們無法在一天之內,或甚至在一生之中盡享神的恩典。在永世裡我們纔能盡享這恩典。這就是與主耶穌同來的恩典,這也是我們每天所需要的恩典。讚美主!這是我們天天來到施恩的寶座前所得著,作我們應時幫助的恩典。每早晨我們都當仰望主並禱告說,『主阿,求你今天將你的恩典賜給我。我需要你今天一分的恩典。願恩典與我同在,並與所有的弟兄姊妹同在。』哦,我們都需要這樣禱告!然後我們就會經歷恩典,這恩典就是那三一神經過過程,成了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作我們的享受。
在二章二十一節保羅說,『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白白死了。』白白死了,或譯作無緣無故的死了。基督為我們死,使我們在祂裡面得著義,藉此我們就得著神的生命。(羅五18,21。)這義不是藉著律法,乃是藉著基督的死得著的。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無緣無故的死了。但義乃是藉著基督的死得的,並且基督的死已將我們從律法分別出來。現今,照著羅馬五章十七節,我們這『受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恩賜的,就更要藉著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了』。恩典使我們能在生命中作王。
基督藉著賜生命的靈,將神聖的生命分賜到我們裡面,這乃是神的恩。不憑這靈活著,就是廢棄神的恩。廢棄神的恩,就是拒絕這位經過過程,成了包羅萬有、賜生命之靈的三一神。熱中猶太教者想要叫加拉太信徒回到律法。回到律法就是廢棄神的恩。這就是否認並拒絕這位經過過程的三一神;不僅如此,這也就是沒有經歷並享受這樣一位經過過程的神。藉此我們看見,回到律法而廢棄神的恩,乃是極其嚴重的事。
瞎眼的猶太教徒十分愚昧。他們若看見神的恩典是甚麼,就不會再熱中於猶太教了。但他們因著瞎眼,反倒大發熱心要引人離開基督。他們不明白要神的選民遵守律法並不是神的經綸。神的經綸乃是要祂的子民享受三一神,這位三一神已經經過了成為肉體、人性生活、釘十字架、復活和升天的過程,成了賜生命的靈。在神的經綸裡,神要祂的子民享受祂自己作這樣一位三一神,並與祂成為一。然後祂的子民就能在神聖的生命裡成為一,團體的彰顯神。三一神的這個團體彰顯乃是召會生活,其最終的結果將是新耶路撒冷,就是三一神在永世裡的團體彰顯。
我們若看見神經綸的這個異象,怎能再回到律法去?怎麼可能轉離這位經過過程作我們恩典的三一神?難怪保羅說加拉太人是無知的,他們因著無知,竟廢棄神的恩。
我們若要作那些不廢棄神恩典的人,就需要住在基督裡。(約十五4~5。)住在基督裡就是留在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裡面。不僅如此,我們也需要享受基督,特別是藉著喫祂來享受祂。(六57下。)然後我們就該往前與基督成為一靈,(林前六17,)在靈裡行事為人,(加五16,25,)否認天然的『我』,(二20,)並棄絕肉體。(五24。)我們不該受其他事情,諸如律法、割禮、安息日、以及飲食條例等的打岔。反之,我們應當享受基督並在一靈裡與祂同活。我們若在靈中行事為人,否認天然的『我』,並棄絕肉體,我們就不是那些廢棄神恩典的人。
我們讚美主!在祂的恢復裡我們不斷享受並經歷祂的恩典。然而,有許多基督徒還不在這個恩典的享受裡。保羅在羅馬五章二節說到我們因著信,得以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讓我們在所進入的這恩典中站立得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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