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加拉太書三章二十七至二十九節,羅馬書六章三節,馬太福音二十八章十九節下,哥林多前書十二章十三節上,羅馬書十三章十四節,以弗所書二章十五至十六節,歌羅西書三章十至十一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三章二十七至二十九節。保羅在三章二十六節告訴我們,我們『藉著相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二十七節原文開頭有『因為』一辭,這就把這兩節連起來,並指明二十七節是解釋我們如何藉著相信基督耶穌成為神的兒子。我們是神的兒子,因為我們在基督裡;而我們在基督裡,是因為我們已經浸入了基督。二十七節說,『你們凡浸入基督的,都已經穿上了基督。』浸入基督乃是得以在基督裡的路。基於我們已經浸入基督的事實,我們可以說,我們已經穿上了基督。
保羅在二十八節繼續說,『沒有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沒有為奴的或自主的,也沒有男和女,因為你們眾人在基督耶穌裡,都是一了。』這裡我們看見,信徒在基督裡是一,乃是憑著祂復活的生命和祂神聖的性情,成為一個新人,如以弗所二章十五節所說的。這一個新人是完全在基督裡的。我們天然的人,天然的性情和天然的性格,在這裡毫無地位;在這一個新人裡,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西三10~11。)這基督裡的一,是藉受浸成就的。受浸了結了一切分裂的區別,並將信徒帶進與經過過程之三一神那神聖的生機聯結裡,使信徒主觀的確信,他們彼此完全是一。
在羅馬六章三節保羅說,『豈不知我們這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浸入祂的死麼?』這裡我們看見,當我們浸入基督耶穌時,同時也浸入基督的死。一面,我們浸入了基督的人位裡;另一面,我們也浸入了基督的死裡。
在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主耶穌吩咐祂的門徒:『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裡。』根據這一節,信徒是浸入三一神的名裡,就是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裡。以後我們會來看,把人浸入三一神的名裡是甚麼意思。
在林前十二章十三節,我們看見受浸的另一面:『因為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或自主的,都已經在一位靈裡受浸,成了一個身體,且都得以喝一位靈。』照這一節看來,我們也浸入了身體。
在以弗所二章十五至十六節,保羅說,『在祂的肉體裡,廢掉了那規條中誡命的律法,好把兩下在祂自己裡面,創造成一個新人,成就了和平;既用十字架除滅了仇恨,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在一個身體裡與神和好了。』在這些經文裡有一個思想,就是猶太、外邦所有的信徒,都在一個身體裡與神和好了,並且在基督裡被創造成一個新人。在歌羅西三章十至十一節保羅說,『並且穿上了新人;這新人照著創造他者的形像漸漸更新,以致有充足的知識;在此並沒有希利尼人和猶太人、受割禮的和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
我們已經看見,保羅在加拉太三章末了告訴我們,我們都浸入了基督。這是我們成為神的兒子、成為亞伯拉罕子孫的主要因素,也是我們被包括在亞伯拉罕後裔之內的因素。此外,這也是領我們藉信享受神所應許之福的因素。因著我們浸入了基督,如今便享受與祂生機的聯結。
論到受浸,新約啟示我們已經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裡,(太二八19,)浸入基督裡,(加三27,)浸入基督的死裡,(羅六3,)並且浸入基督的身體裡。(林前十二13。)我們需要操練我們的全人,好對這樣奇妙的受浸有正確的認識。可惜今天許多基督徒對受浸沒有充分的看見。有些基督徒爭辯受浸的方法或受浸所用的水。有些人把受浸弄成一個死的儀文。有些基督徒卻走另一個極端,把受浸與說方言扯在一起。在今天的基督徒當中,我們難得看見人正確、真實、活潑的實行施浸,把信徒浸入三一神的名裡、浸入基督裡、浸入基督的死裡、並浸入基督的身體裡。這樣的浸,就是浸入神聖的名裡、浸入活的人位裡、浸入有功效的死裡、並且浸入活的生機體裡,這就把信徒放在一個地位上,使他們能經歷與基督生機的聯結。
文生(M. R. Vincent)在他的『新約字研』裡論到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說,『浸入神聖三一的名裡,含示與祂屬靈、奧祕的聯合。』原文繙作『入』的介係詞很重要,因牠是指這種屬靈、奧祕的聯合。再者,文生說到『名』這個字,『表明這位神聖者的總和…這個字與「人位」是同樣的意思。』所以,把信徒浸入三一神的名裡,意思就是把他們浸入三一神的所是、人位裡。名是指人位,這人位乃是包羅萬有、經過過程、成了賜生命之靈的三一神。我們把人浸入三一神的名裡,就是把他們浸入這樣一個神聖的人位裡。把人浸入神聖三一的名裡,就是把人浸入三一神一切的所是裡。
根據馬太福音,施浸乃是帶悔改的人脫離老舊的光景,進入新的境地;這是藉著了結他們老舊的生命,並以基督的新生命重生他們,使他們成為國度的子民。施浸者約翰引薦的職事,開始於初步的水浸。如今,屬天的王既已完成祂在地上的職事,經過死而復活的過程,並成了賜生命的靈,祂就吩咐門徒,將作祂門徒的人,浸入三一神裡面。這浸有兩面;看得見的一面是藉著水,看不見的一面是藉著聖靈。(徒二38,41,十44~48。)前者是後者的彰顯和見證,後者是前者的實際。沒有看不見的靈浸,那看得見的水浸就是徒然的;沒有看得見的水浸,那看不見的靈浸就是抽像和無實行的。因此,兩面都不可缺。主以這浸吩咐門徒以後不久,就將他們和全召會都浸在聖靈裡(林前十二13):猶太部分在五旬節那天,(徒一5,二4,)外邦部分在哥尼流家裡。(十一15~17。)以後,基於這事實,門徒將新悔改的人(二38)不僅浸入水裡,也浸入基督的死、(羅六3~4、)基督自己、(加三27、)三一神、(太二八19、)以及基督的身體裡。(林前十二13。)水象徵基督的死和埋葬,可以看作了結受浸者老舊歷史的墳墓。因為基督的死包含在基督裡面,又因為基督是三一神的具體化身,(西二9,)並且三一神最終與基督的身體是一;所以將初信的人浸入基督的死、基督自己、三一神、並基督的身體裡,乃是作一件事;在消極方面,了結他們老舊的生命;在積極方面,為著基督的身體,用新生命,就是三一神永遠的生命,重生他們。因此,馬太二十八章十九節裡主所命定的浸,乃是為著諸天的國,把人從自己的生命浸出來,而浸入基督身體的生命裡。
我們已經指出,繙作『入』的希臘字指明聯合,如在羅馬六章三節,加拉太三章二十七節者。原文同字也用於行傳八章十六節,十九章五節和林前一章十三節、十五節。將人浸入三一神的名裡,就是將人帶進與三一神屬靈、奧祕的聯合裡。
馬太福音和約翰福音這兩卷書,為著神選民的有分和享受,比聖經其他各卷書更完全的啟示神聖的三一。約翰福音,特別在十四至十六章,為著我們生命的經歷,啟示了父、子、靈裡神格的奧祕;馬太福音,為著國度的構成,以父、子、靈三者的一個名,揭示了神聖三一的實際。在馬太福音頭一章,聖靈、(18、)基督(子─18)和神(父─23),為著產生那人耶穌,(21,)都在現場;祂這位耶和華救主,神與我們同在,乃是三一神的具體化身。在三章,馬太給我們一幅圖畫,子站在受浸的水中,天開了,那靈彷彿鴿子降在子身上,並且父從天上對子說話。(16~17。)在十二章,子以人的身位憑著那靈趕鬼,帶進父神的國。(28。)在十六章,為著建造召會,就是國度的命脈,父將子啟示給門徒。(16~19。)在十七章,為著展示國度實現的小影,(十六28,)子變化形像,(十七2,)並有父喜悅的話(5)來印證。最終,在結束的一章,基督這末後的亞當,經過釘十字架的過程,進入復活的境地,成了賜生命的靈;以後祂回到門徒中間,在復活的氣氛和實際裡,吩咐他們去,將外邦人浸入神聖三一的名,就是祂的人位,也就是祂的實際裡,使他們成為國度的子民。以後,使徒行傳和書信揭示:將人浸入父、子、靈的名裡,乃是將他們浸入基督的名裡;(徒八16,十九5;)而將人浸入基督的名裡,就是將他們浸入基督這人位裡;(加三27,羅六3;)因為基督是三一神的具體化身,並且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是便利的,人隨時隨地都可以浸入祂裡面。根據馬太福音,這樣浸入父、子、靈的實際裡,乃是為著構成諸天的國。屬天的國不能用屬血肉的人(林刖十五50)組成,像屬地的團體一樣,只能用一班浸入與三一神的聯合裡,且因作到他們裡面的三一神,而得建立並被建造的人來構成。
每當我們要為人施浸,我們應當給他們一篇豐富而鮮活的信息,論到受浸的意義。當人聽見這樣的信息,他們的信就會激發起來,他們對受浸就會有正確的珍賞。我們絕不該以儀文的方式為信徒施浸,把施浸當作一種僅僅照著聖經把人浸到水裡的行為。這樣的受浸缺少生機聯結的實際。但人若聽見論到受浸意義的豐富話語,並且有了聽信仰,他們就會渴望受浸。然後,我們為他們施浸時,應當運用信心,看見我們不僅將他們浸到水裡,更是將他們浸到屬靈的實際裡。我們將他們浸到水裡,就是將他們浸到三一神這包羅萬有的靈裡面。當人浸入三一神時,他就進入一種能彀變化他全人的生機聯結裡。藉著我們與三一神生機的聯結,我們就與三一神是一,三一神也與我們是一。
在加拉太三章二十七節保羅說,你們凡浸入基督的,都已經穿上了基督。穿上基督就是把基督當作衣服穿在我們身上。一面,我們在受浸時浸入了基督;另一面,我們在受浸時也穿上了基督。基督那活的靈乃是生命的水。因此,浸入基督乃是浸入作為那靈的基督裡。人浸入基督裡面時,自然而然就穿上基督作他的衣服。這意思是說,受浸的人既浸入了基督,並穿上了基督,就與基督成為一。
倘若基督不是賜生命的靈,我們就無法浸入基督裡。如果照著傳統關於神聖三一的教訓,說祂只坐在諸天之上,我們怎能浸入基督裡?我們要浸入基督裡,基督就必須是圍繞我們的紐瑪(pneuma),空氣,那靈。我們若認為基督只是遠在諸天之上的一位,我們就會把受浸弄成一個儀文。人可以受浸,卻一點也不領悟受浸的意義。然而,我們不可能浸入一位只在諸天之上的基督。但我們可以浸入那是紐瑪、是那靈的基督。林前十二章十三節證實這事,那裡告訴我們,我們在一位靈裡受浸,成了一個身體。這裡的靈乃是包羅萬有、經過過程的三一神。我們已在這靈裡,就是在經過過程的三一神裡受浸,成了一個身體。所以,我們若要浸到這一個神聖的實際裡,基督就必須是賜生命的靈。每當我們為別人施浸時,我們應當告訴他們,三一神成了經過過程、賜生命的靈,就在他們的周圍,他們需要受浸,浸到這神聖人位的實際裡。
保羅在加拉太三章末了,用浸入基督以及穿上基督的話作總結,這是很有意義的。保羅以論到受浸的話作為總結,指明我們惟有浸入基督,並且穿上基督,纔能經歷他在這一章裡所說的。我們不該關心有否說方言,我們只該關心有否浸入基督,並且穿上基督。我們應當關心我們有否與基督成為一。我可以很強的作見證,我已經浸入了基督,如今穿上祂作我的衣服、我的遮蓋。我充分確信,我與祂是一,祂與我也是一。我有神聖的生命,我在神聖的人位裡,神聖的人位也與我是一。
在二十八節保羅說,在基督裡,『沒有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沒有為奴的或自主的,也沒有男和女,因為你們眾人在基督耶穌裡,都是一了。』這指明在基督裡,天然的人沒有地位。因為我們已經受了浸,天然的人已經被了結、埋葬,現今在墳墓裡。所有種族、國籍、社會階級、和性別的區別都已廢除,我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是一了。
在三章二十八節裡,『一』這辭的意義非常重大。然而,今天大多數的基督徒在經歷上不是一。沒有一的原因,乃是許多人沒有經歷正確、真正的受浸,就是浸入三一神的人位裡、浸入賜生命之靈的基督裡、浸入基督的死裡、並且浸入基督的身體裡。藉著浸,我們這些受了浸的人,在基督裡都是一。如果我們藉著聽信仰接受這樣論到受浸的話,我們就有把握說,我們是在三一神裡、在基督裡、並在基督的身體裡。不僅如此,我們也會認識,我們與所有浸入基督的人都是一。
我們藉著信來反映恩典的神聖景象,我們的生活就成了一張照片,使別人可以在其中看見屬天的事物。他們藉著我們,並在我們裡面,可以觀看屬天的實際。今天我們所返照的不是律法,而是基督這包羅萬有的靈,就是神所給亞伯拉罕之應許的福。我們乃是返照一個事實:我們這些相信基督的人,在祂裡面都是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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