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篇 憑著在靈裡被充滿而活著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憑著在靈裡被充滿而活著這件事。這是保羅在以弗所五章十五至二十一節所論到的。

壹 與神呼召相配之行事為人的第五項

憑著在靈裡被充滿而活著,乃是與神呼召相配之行事為人的第五項。這樣與神呼召相配的行事為人,頭四項乃是:保守一、長到元首裡面、學了基督、以及活在愛與光中。保羅在四章說到保守一、長到元首裡面、以及學了基督。在五章他說到活在愛與光中、以及在靈裡被充滿而活著。因此,在五章有三個重要的辭:愛、光與靈。這一章的前十四節說到愛與光,後半段則說到調和的靈。

在靈裡被充滿,(五18,)就是在我們重生的靈裡,亦即在有神的靈內住於其中之人的靈裡被充滿。我們的靈不該是空的,乃該被基督的豐富所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三19。)五章十八節至六章九節所有的項目都關係到一件事,就是在靈裡被充滿。許多人讀這一章聖經只注意一些細節,像作妻子的要服從自己的丈夫,或是作丈夫的要愛他們的妻子;但他們沒有看見這一切美德的源頭,乃是在靈裡被充滿。當我們在靈裡被基督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時,作妻子的就會服從丈夫,作丈夫的就會愛妻子,作父母的就會照顧兒女,作奴僕的就會順從主人,並且作主人的也會合宜的對待奴僕。這一切事都是在靈裡被充滿的結果。

有五旬節派或靈恩派背景的人,也許會把十八節的靈當作聖靈。他們也許把保羅的話解釋為:我們要被聖靈充滿並說方言。但按照原文,這裡保羅不是說我們要被聖靈充滿,乃是說我們要在我們的靈裡,就是在我們重生的靈裡被充滿。我們的靈可能是空的、癟的,像一個洩了氣的輪胎。如果我們的靈是癟的,就需要被『紐瑪』(意即氣─譯者註)充滿。我們需要來到屬天的『充氣站』,把我們的靈灌滿『紐瑪』。這樣,我們就必在靈裡被充滿。按照三章,我們要被基督的豐富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如果我們的靈充滿基督的豐富,我們在基督徒的生活中就不會有問題。

我們曾指出,憑著在靈裡被充滿而活著,是與神呼召相配之行事為人的第五項。頭一項是保守一,這是為著身體生活,就是召會生活。第二項是在一切事上長到元首基督裡面,這是為著建造。接著,我們藉著被擺在模子裡,就是照著在耶穌身上是實際者之生活的標準,學了基督。我們基督徒有一個高的標準,帶著一個拔高的原則,來管制我們日常的行事為人。學基督乃是以祂為標準,並以祂的生活為原則。與神呼召相配之生活的第四項,乃是在愛裡並在光中的生活。我們不僅要照著實際並憑著恩典生活,也必須活在愛裡,並活在光中。我們必須是親密的與神一同生活,並在祂面光中行事為人的人。我們的日常生活必須完全照著神的心意,並且是在祂的面前。如果我們有這四方面相配的行事為人,我們自然就會在我們的靈裡被充滿。

這五個項目安排的順序很美妙。首先我們保守一,然後我們長到基督裡。此後,我們學了基督,並活在愛與光中。最後我們就自然而然的在我們的靈裡被基督的豐富所充滿,成為神一切的豐滿。從這種裡面的充滿,要生出服從、愛、順從、關心,以及正確的基督徒生活、召會生活、家庭生活、並社會生活中一切別的美德。所以,與神呼召相配之行事為人的第五項,乃是前四項的結果;也就是說,這是保守一、長到基督裡、學了基督、以及活在愛與光中的結果。當我們顯出這五項與神呼召相配的行事為人,我們會有何等的生活!如果我們裡面被充滿,成為神的豐滿,我們無論在家裡、在召會中、或是在社會裡,就都沒有問題。這是本篇信息的要點。

貳 行事為人不要像不智慧的人,乃要像有智慧的人

五章十五節說,『你們要仔細留意怎樣行事為人,不要像不智慧的人,乃要像有智慧的人。』本節是一至十四節所得的結論。我們若在愛裡並在光中行事為人,我們的行事為人就不會像不智慧的人,乃像有智慧的人。不智慧的人是四章中的外邦人;反之,有智慧的人乃是神蒙愛的兒女。

參 贖回光陰

十六節與十五節所陳明的行事為人有關。保羅在十六節說,『要贖回光陰,因為日子邪惡。』贖回光陰,就是把握每一有利的時機。這就是行事為人像有智慧的人。

我們必須贖回光陰,因為日子邪惡。在這邪惡的世代,(加一4,)每一日都是邪惡的,滿了邪惡的事,叫我們的時間變為無效、受縮減、被奪去。所以,我們的行事為人必須有智慧,纔能贖回光陰,把握每一可用的時機。如果我們不把握每一時機,我們的光陰就會浪費了。許多邪惡的事會進來迷惑我們,打岔我們。我們也許被電話、信件、或訪客所打岔。我們正在享受主的面光時,可能會突然被一個消極的電話攻擊。因著日子邪惡,我們必須儆醒的利用每一時機。

肆 不要作愚昧人,卻要明白主的旨意

十七節接著說,『所以不要作愚昧人,卻要明白甚麼是主的旨意。』明白主的旨意,是贖回我們光陰最好的路。我們大多的光陰被浪費,是由於不知道主的旨意。

伍 不要醉酒,乃要在靈裡被充滿

保羅在十八節說,『不要醉酒,醉酒使人放蕩,乃要在靈裡被充滿。』醉酒是在身體裡被充滿,而在我們重生的靈裡被充滿,乃是被基督充滿,(一23,)成為神的豐滿。(三19。)在身體裡醉酒使我們放蕩;但在靈裡被基督充滿,被神的豐滿充滿,乃使我們湧流祂,用詩章、頌辭、靈歌,彼此對說,時常感謝神,(五19~20,)也使我們彼此服從。(21。)一天過一天,我們需要在我們的靈裡,被基督的豐富充滿。

一 講說、歌唱與頌詠

十九至二十一節是形容十八節的『在靈裡被充滿』。詩章、頌辭和靈歌,不僅是為著歌唱、頌詠,也是為著彼此對說。這樣的對說、歌唱、頌詠、感謝神,(20,)以及彼此服從,(21,)不僅是在靈裡被充滿的流出,也是在靈裡被充滿的路。詩章是長的詩,頌辭是較短的,靈歌是最短的。這一切都是我們所需要的,叫我們在基督徒的生活中,被主充滿並湧流祂。

按照新約聖經,詩章、頌辭和靈歌不僅適於歌唱,也適於對說。有時,我們因歌唱被感動。但在其他場合,充滿『紐瑪』的說話,可能比歌唱更使人受感動。如果我們是癟的,缺少『紐瑪』,我們的說話就不會使人受感動。但如果我們充滿了『紐瑪』,我們的說話就有衝擊力,能感動別人。這不是有口才,這是有衝擊力的說話。

一九六七年我訪問在印尼雅加達的召會。在一次聚會中我建議聖徒們不只唱詩歌,也照著以弗所五章十九節說詩歌。我們立刻在聚會中這樣操練。這樣的說話太美妙了,充滿了聖靈。

有時我們需要在聚會中這樣操練,但不要作成律法。在我們唱詩之前,我們可以彼此對說。弟兄們可以說第一行,姊妹們可以說第二行來回應。然而,我們這樣作不要落入不成文的形式裡。我必須承認,我們有些聚會不彀活。因此,我們必須以活的方式,在我們的歌唱和說話中,經歷內住的那靈。

十九節也說到頌詠。歌唱可能簡短,但頌詠總是長的。有時我們只歌唱,並不能表達裡面對主的讚美;我們需要頌詠,纔能充分的傾倒出我們對主的讚美。

二 感謝

二十節接著說,『凡事要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裡,時常感謝神與父。』我們應當感謝父神,不僅在順境,乃是時常如此;不僅為著好事,乃是為著凡事。即使在逆境中,我們也當為著不順的事,感謝神我們的父。

這節告訴我們,要在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裡感謝。主名的實際乃是祂的人位。在祂的名裡,就是在祂的人位裡,也就是在祂自己裡。這含示我們感謝神時,該與主是一。

三 憑著敬畏基督,彼此服從

保羅在二十一節說到,『憑著敬畏基督,彼此服從。』彼此服從也是在靈裡被主充滿的路,以及被充滿後的湧流。我們的服從該是彼此的,不僅年幼的要服從年長的,年長的也當服從年幼的。(彼前五5。)

按下面各節的經文看,敬畏基督就是怕得罪作頭的基督。這關係到祂作頭的身份,(23,)也與我們的彼此服從有關。基督是身體的頭。如果我們錯待了基督身體的任何肢體,我們就是得罪了身體的頭;我們需要在對頭的敬畏中,與基督身體上的肢體保持正確的關係。

說話、歌唱、頌詠、和感謝的生活,乃是服從的生活。當我們說話、歌唱、頌詠,並在主耶穌基督的名裡感謝,我們就樂意彼此服從。我們都服從作頭的基督,也服從基督的身體。但這種服從來自說話、歌唱、頌詠和感謝,而這些乃是從裡面被充滿所產生的。當我們在我們的靈裡被充滿,我們就歌唱、頌詠、說話並感謝。自然而然的,我們也服從。然而,我們若沒有被充滿,就沒有說話、歌唱、頌詠或感謝神,因此也就沒有服從。正確在召會裡的人,乃是那些藉著從裡面的人說話、歌唱、頌詠、並感謝神而服從的人。他們的生活,乃是在靈裡被基督一切的豐富所充滿,而成為神的豐滿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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