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以弗所書二章十一至二十二節。
我們很容易明白聖經中符合我們天然觀念的那些部分。譬如,對於說到我們是有罪的,是神定罪之下的罪人,需要神赦免的那些經節,我們很容易明白。然而,在二章十一至二十二節,有許多東西與我們天然的觀念不合。為這緣故,基督徒讀以弗所書的時候,多半沒有正確的領會這幾節。
十三節裡有一件事與我們天然的觀念不同。這裡告訴我們,在基督耶穌裡,我們這『從前遠離的人,靠著基督的血,已經得親近了』。我們與誰親近?我們乃是與神親近並彼此親近。然而,這節所強調的,乃是我們藉以蒙救贖並被帶回之基督的血,使我們彼此親近。按照十二節,當我們在基督以外時,我們是『和以色列國民隔絕,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我們若是在十二節的光中來看十三節,就會看見這裡所著重的是彼此得親近。因著我們是墮落的,所以我們遠離基督,遠離以色列國民,並且遠離神所應許的諸約。但基督救贖的血已經把我們帶回來。因此,在這血裡我們與神並與神的子民得親近了。
另一個不尋常的說法是在十七節:『又來傳和平為福音,給你們這遠離的人,也傳和平為福音,給那相近的人。』這節的主詞是基督,就是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廢掉那規條中誡命的律法,並且藉著十字架,使猶太人和外邦人在一個身體裡與神和好(15~16)的那一位。這一位來傳和平為福音,給我們這些遠離的人。這是基督成為那靈,來傳和平為福音;這和平是祂藉著十字架所成就的。當保羅到以弗所時,基督與他同去。保羅去就是基督去。基督作為那靈,在保羅裡面來傳和平為福音。
按照這一節,基督主要的不是傳赦罪或救恩,乃是傳民族之間和平的福音。你有否看見,這樣的和平與福音有關?和平的福音不僅包括人與神之間的和平,也包括人與人之間的和平。譬如,德國人和法國人之間,中國人和日本人之間需要和平。正如保羅時代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有仇恨,照樣,今天各民族之間也有仇恨;各個國家之間,沒有真正的和平,反而有仇恨。因此,這裡有一個急切的需要,不僅傳赦罪、稱義、救恩、恩典、和重生為福音,也傳和平為福音。
在創世之前,神從各國各民中揀選人成為一個身體和一個新人的一部分。因著神主宰的權柄,這些不同的人被帶到召會生活裡。照著天然的構成,中國人無法和日本人成為一,法國人也無法和德國人成為一。不同的人要成為一,惟有藉著接受和平的福音。有一天,主來傳和平為福音給我們。結果我們看見,我們現在能與各國各族的聖徒是一。今天所有相信基督的人都有一個源頭,這源頭就是基督自己。我們的源頭不該是我們的文化或國籍;我們的源頭必須是基督,也只是基督。從前我們因著源頭不同而分裂,現今我們在作為獨一源頭的基督裡是一。
談論這事並不難,但實行起來卻不容易。基督在十字架上廢掉了一切的規條,然後祂來到我們這裡傳和平為福音。然而,我們得救並被帶進作為獨一源頭的基督裡之後,規條又回來了。
保羅在十一至十二節告訴我們,應當記念我們得救以前的光景。他題醒我們說,我們從前在肉身上是外邦人,是『那些憑人手所行,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稱為未受割禮的』。他也題醒我們說,我們原是在基督以外,和以色列國民隔絕,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我們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十三節以『但如今在基督耶穌裡』這話開始,這指明源頭的改換。從前我們是在基督以外,現今我們是在基督裡,並與基督同在。在基督耶穌裡,我們這從前遠離的人,靠著基督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為甚麼保羅說到我們彼此得親近時,題到基督的血?這題醒我們,在我們彼此得親近之前,我們乃是在墮落的人中間。我們需要藉基督的寶血蒙救贖,並被帶回。因著墮落,人類分裂並分散了。因著我們是墮落的,我們需要蒙救贖,並被帶回歸神。救贖已經藉基督的寶血成就了。在這一節裡,血表徵救贖。我們這些蒙救贖的人,現今乃是被帶回的人。當我們墮落的時候,我們既分裂又分散。但靠著基督的寶血,我們蒙了救贖,就自然而然的與神親近,也彼此親近。
在十四節,保羅接著說,『因祂自己是我們的和平。』這裡的『我們』是指不同的人─猶太人和外邦信徒。這裡所說的和平,不是神與人之間的和平,乃是人與人之間的和平。基督既為我們成就了完全的救贖,祂自己就成了我們的和平,我們的和諧。神從墮落的人類中呼召蒙揀選的族類之後,以色列和列國之間就有了隔離。藉著基督的救贖,這隔離挪去了。因此,在救贖的基督裡,我們都是一。為這緣故,保羅說基督『將兩下作成一個』。『兩下』是指猶太和外邦的信徒。
在十四節末了和十五節,保羅宣告基督『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就是仇恨,在祂的肉體裡,廢掉了那規條中誡命的律法,好把兩下在祂自己裡面,創造成一個新人,成就了和平』。當基督被釘十字架時,一切的規條都釘在十字架上了。祂藉著廢掉規條中誡命的律法,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祂這樣作的目的,是要把猶太人和外邦人,『在祂自己裡面,創造成一個新人。』基督廢掉了規條,把猶太和外邦信徒創造成一個新人,藉此所有的信徒之間就有了和平。我們再一次看見,這段話裡的和平,乃是指那些相信基督之人中間的和平。
保羅在十六節說到,藉著十字架,猶太人和外邦人在一個身體裡與神和好了。然後他在十七節告訴我們,基督傳和平為福音,給那些遠離的人,就是傳給外邦人;也傳給那相近的人,就是傳給猶太人。結果就是:『藉著祂,我們兩下在一位靈裡,得以進到父面前。』(18。)這些經節所包含的一切觀念,都不在我們天然的領會裡。因這緣故,我們需要受主光照,好領略這些事。
在十九節保羅繼續說,『這樣,你們不再是外人和寄居的,乃是聖徒同國之民,是神家裡的親人。』『聖徒同國之民』這辭指明神的國,『神家裡的親人』這辭指明神的家。一面,我們是神國裡的國民;另一面,我們是家裡的親人。家是生命和享受的問題,國是權利和義務的問題。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的負擔所要強調的點,乃是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除滅了一切規條。這些規條和人與人之間的差別有關。許多基督徒知道,基督在十字架上對付了罪、肉體、己、舊人、世界和魔鬼。但很少人知道基督在十字架上也對付了規條。阿利路亞!一切規條都除滅了。我們何等感謝祂把這事向祂恢復裡的召會啟示出來!十字架對付了罪,使我們能得救;對付了世界、舊人、肉體和己,使我們能成聖;也對付了魔鬼撒但,使我們能得勝。現在我們看見,十字架也除滅了規條,使我們能成為一個新人。
雖然就肉身的特徵來說,我們有所不同,但在一個新人裡,人與人之間實際上不該再有任何不同。按照歌羅西三章十一節,在新人裡『沒有希利尼人和猶太人、受割禮的和未受割禮的、化外人、西古提人、為奴的、自主的,惟有基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在新人裡不僅沒有天然的人,連天然人存在的可能都沒有。在新人裡只有一個人位─那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內的基督。人與人之間的差別已經被十字架除去了。這是何等美妙的福音!從前一度使人分裂的規條已經被廢去了,現今我們有真正的和平。我們不再是外人,乃是聖徒同國之民;我們不再是寄居的,乃是神家裡的親人。我們都是神國裡的國民,也是神家裡的親人。
在調和的靈裡,這個啟示對我們成為真實的。在靈裡,我們在基督裡是一個新人。但我們若在心思裡分析我們的光景,天然的差別又會重現。有些從某個國家或某個地區來的人,也許認為自己比別人高一等。這會給其他所有的人一個感覺:他們是外人。每當有些從某一個地方召會來的人認為他們的召會比較好時,情形也是這樣。如果我們要忠於這段話中的異象,我們就需要停留在我們的靈裡;在這靈裡我們會經歷真正與人建造在一起。保羅在這一章的結論是:不論在宇宙一面或在地方一面,召會都必須被建造成為神在靈裡的居所。
對於聚會,我們不該持守任何規條。我們也許以一種特別的方式享受釋放靈,但我們不該堅持別人也要那樣作。即使某些地方召會,聚會方式和我們所習慣的大不相同,我們應該仍然能彀供應生命,並且將基督的豐富供應給人。此外,我們也當樂意接受別人的幫助。這樣,我們就有真正的交通,並經歷彼此的供應。
我們甚至不該讓我們所熟悉的用辭成為交通的攔阻。別的基督徒可能不熟悉『經綸』這個辭。在這種情形之下,也許我們說到神的旨意,比說到神的經綸更好。我們也許與人分享說,神的旨意就是將基督作到我們裡面。我們可以引用以弗所三章十七節來證明我們的論點;這一節說到基督安家在我們心裡。
我們應當一直專注於基督身上,不要牽扯在道理或作法的爭論中。不錯,我們要有相當的學習和經歷,纔知道如何把基督這樣供應給人。然而,我們要學習如何適應與我們方式不同的聚會,以及如何在那些聚會中正確的盡功用,這是很重要的。譬如,如果某地的人在實行上有很長的禱告或見證,我們應當簡單的照著他們的方式,不要堅持又短又快的禱告和見證。反之,我們若堅持我們禱告或見證的方式,可能會得罪別人,並引起他們一些無謂的想法,認為我們奇怪或是特殊。
我們要學習在各種基督徒的聚會中供應生命,這是很重要的。我們絕不該輕視與我們方式不同的聚會,反而應當在任何聚會中,都能將基督的豐富分賜到聖徒裡面。我們若真在經歷裡除滅了一切的規條,我們就能作得到。為著一,並為著供應生命,我們要能適應別人在他們聚會中所實行的方式。
不要只因為某地的人強調五旬節的恩賜,就認為他們不是正當的地方召會。只要他們有召會的立場,他們就是在那地的召會,即使聚會滿了靈恩的活動。他們若是真基督徒,看見召會的路,並且開始實行召會生活,我們就必須承認他們是召會。他們的聚會也許和我們不同,但這並不表示他們不是在那地的召會。你若堅持他們不是真正的地方召會,他們也許會照樣的說到你所在地的召會。你若牽扯在聚會方式的爭論中,你也許宣稱你的方式是對的,但是他們也許堅持他們的作法是正確的。牽扯在這樣的爭論裡,就是再度牽扯在規條裡。我們若持守某些規條,堅持某些作法,我們馬上就變成結黨。所以,為著正當的召會生活,我們必須把一切規條撇開,專注於將基督供應給聖徒。
我們這些在主恢復裡的人,沒有意思要另立宗派。反之,我們需要從一切分裂中蒙拯救,並且接納所有真正的基督徒。在聚會中,我們也許實行禱讀及呼求主名,但我們不該讓禱讀或呼求主名成為規條。也許幾年以後,主會給我們一些釋放靈的新作法。就著對基督的信仰並對聖經的信仰,我們不能改變。但是對於聚會的方式,我們應當總是敞開接受從主而來新的、更好的東西。這樣我們就能實行沒有規條的召會生活。
CopyrightⒸ 2016-2023 臺灣福音書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