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篇 行程(九)

讀經:民數記十六章十九至五十節。

關於民數記十六章裡的嚴重背叛,我們已經看過背叛者,背叛的因由,和摩西的反應。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神如何審判這背叛。(民十六19~50。)

四 神的審判

不論地上發生甚麼事,神的行政仍然立定,祂不僅管治祂的家—召會,也管治全世界。從我們對歷史的研讀,並對當前世界局勢的觀察,我們確定一切都在神的行政之下。所以我們必須相信,包括審判在內,一切都在祂以下,都在於祂,也都在祂的手中。

在民數記十六章,神的審判有三重:從地而來,從天而來,也從百姓自己裡面而來。地開了口,把一些背叛者吞下去;有火從天而來,燒滅了背叛者中其他許多人;又有病菌從其餘背叛者裡面發出,產生疫病擊殺他們。

1 可拉聚集全會眾,在會幕門口攻擊摩西和亞倫 

可拉不僅聚集他的同夥,更聚集全會眾在會幕門口攻擊摩西、亞倫。(民十六19上。)這迫使神出來,在祂的榮耀裡向全會眾顯現。(民十六19下。)神這樣的顯現是非常重大的事。

2 耶和華對摩西和亞倫說話

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話,要他們從這會眾分別出來,祂好在轉眼之間滅絕他們。(民十六20~21。)摩西和亞倫俯伏著說,『神,萬人之靈的神阿,一人犯罪,你就要向全會眾發怒麼?』(民十六22。)

摩西和亞倫稱神為『萬人之靈的神。』萬人,直譯,一切肉體。會眾都是肉體所組成的人,但他們都有靈。神不是人肉體的神,乃是人靈的神。

3 可拉、大坍、亞比蘭,同著妻子、兒子和小孩,並一切屬他們的人和財物,都被地吞下去,活活的下到陰間

可拉、大坍和亞比蘭,沒有因他們所作的害怕。他們同著妻子、兒子和小孩,都出來站在帳棚門口。(民十六27。)他們的帳棚靠在一起,這事實指明他們非常親密。他們屬於不同支派,可拉屬於利未支派,大坍和亞比蘭屬於流便支派;但他們卻很親近。當地開口的時候,他們都在同一個地方。

可拉、大坍、亞比蘭,同著妻子、兒子和小孩,並一切屬他們的人和財物,都被地吞下去,活活的下到陰間。(民十六28~33。)陰間是保存死人的魂與靈的地方。可拉和其他的人活活的下到陰間。他們直接下到那裡,不需要先經過死。陰間就像暫時的監牢,火湖纔是至終的監獄。這些滅亡的人進入了暫時的監牢,等候火湖裡至終的監禁。他們無須經過肉身的死就到了那裡。這是耶和華所創作的一件新事。(民十六29~30。)我們可以說,這是在消極一面一件大的神蹟。神藉此用地審判背叛的人。活人受這樣的懲罰,這可能是惟一的一次。

4 有火從耶和華出來,燒滅了獻香的那二百五十人

地吞滅了可拉、大坍、和亞比蘭這幾個家以後,跟從可拉的二百五十個人還在那裡。他們是從全會眾中選出來有名望的人。藉此,我們能看到背叛是頗為普遍,可說是一般性的。就在那三個首領活活的被地吞滅的時候,有火從耶和華出來,燒滅了獻香的那二百五十人。(民十六35。)這是神審判的第二面。

5 那二百五十人的香爐是聖別的,要錘成片,包在祭壇上

那些犯罪、害了自己性命的二百五十人所用的香爐,要錘成片,包在祭壇上給以色列人作記號,題醒他們,免得那不是亞倫子孫的外人近前來,在耶和華面前燒香,就成了和可拉並他一夥的人一樣。(民十六36~40。)神在審判中燒滅了那二百五十人。然後他們的香爐被錘成片,包在祭壇上。當百姓來祭壇獻祭的時候,就記起那次背叛,以及神在可拉和他一夥人身上的審判。

6 暴露以色列百姓頑梗的背叛天性 

我們也許以為經過這兩重審判,所有的以色列人都會安靜且服從。然而,他們的光景卻不是這樣。他們背叛的天性仍在裡面,並且暴露出來。在四十一至五十節那裡,暴露了以色列人頑梗的背叛天性。

a 次日以色列全會眾都向摩西、亞倫發怨言

百姓向摩西和亞倫發怨言,證明他們背叛的天性還沒有被征服。『次日以色列全會眾都向摩西、亞倫發怨言,說,你們殺了耶和華的百姓了。』(民十六41。)我簡直無法相信他們會這樣的向摩西、亞倫發怨言。

b 神的干豫

神立即干豫。祂的榮耀在遮蓋會幕的雲彩中顯現出來。(民十六42。)祂告訴摩西,祂要在轉眼之間滅絕會眾。(民十六43~45上。)祂在忿怒之下,打發疫病殺滅他們。(民十六46下。)那疫病的細菌可能早已在他們裡面。

c 藉著摩西、亞倫,為以色列人遮罪

在這關頭,摩西、亞倫採取了緊急行動。摩西、亞倫俯伏在地。(民十六45下。)亞倫從祭壇取火放在他的香爐中,擺上香,很快的拿到會眾那裡,站在死人活人中間,為他們遮罪。疫病就止住了;然而,已經有一萬四千七百人被擊殺。這是神從背叛的人裡面所行的審判。

我們讀十七章時,會看見其餘的百姓仍未服從。神已經行過三重神蹟性的審判。神用地,又用從天上來的火,且用從他們裡面之細菌所發出的疫病,審判了背叛的以色列人。按理,這些審判中的任何一種,都足以征服他們,使他們俯伏在神面前。他們理當被第三種審判所征服。然而,即使在第三種審判之後,百姓仍然發怨言。(民十七13。)他們的光景是何等的可怕!他們在背叛時是那麼放膽,不在意下陰間或火湖;他們是冒著生命、甚至冒著魂的危險。他們開頭是背叛摩西和亞倫,至終是背叛耶和華神。我們由此看見,墮落人類的背叛天性是何等的乖僻。

我們來看神審判的方法,會看見神從三方面執行祂的審判:從地、從天、從背叛者裡面。然而,背叛的人卻沒有因此被征服。實際上,按照聖經的記載,神從未藉著審判征服過人。在千年國一千年的煉淨之後,人類仍舊背叛。(啟二十7~9。)神的審判並不征服人,而是消滅人。

讀過民數記十六章這樣一段聖經,我們許多人可能對神的愛、憐憫、恩慈、和赦免起了疑問。神為甚麼赦免了犯罪的以色列人,仍要懲罰他們?要回答這問題,我們需要看見,按照聖經的教訓,神的赦免有許多種。一種是藉著懲罰來赦免。神赦免是一回事,祂懲罰又是另一回事。在某種特殊的情況下,神是藉著懲罰來赦免的;因此,這是帶著懲罰的赦免。

我們需要在神面前有聖別的敬畏。我們該在神面前屈膝、降卑自己並且禱告:『主,憐憫我。惟有你的憐憫能保守我,使我留在你的恩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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