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歌羅西書一章十二至十四節,創世記十二章二節下,三節下,七節,加拉太書三章十四節。
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來看基督是眾聖徒的分。在一章十二節保羅說,『感謝父,叫你們彀資格在光中同得所分給眾聖徒的分。』我們會看見,眾聖徒的分就是包羅萬有的基督作我們的享受。
根據創世記,在亞伯拉罕蒙召以前,沒有賜下包含祝福或享受的應許。當然,在創世記三章十五節,有一個應許說到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但這個應許不包含祝福或享受。在創世記四至十一章,沒有記載這樣的應許。在創世記十二章,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本地和父家的時候,第一次題到祝福的應許。這裡神特別題到那地。(1。)
我們也許熟悉亞伯拉罕的故事,以為自己明白了一切相關的事。當我們讀到神呼召亞伯拉罕,以及神給他的應許,我們也許將其中一切的事視為理所當然。因此,我們讀到那地時,對於那地的重要性,就沒有甚麼印象。但我們若仔細讀神的話,我們必定會領悟,神給亞伯拉罕那地的應許,是顯著且非常重要的。在創世記裡的這個應許,乃是一粒種子,在整本舊約裡生長並發展。實在說來,除了創世記頭十一章,整本舊約都是論到迦南地的故事。舊約的主題乃是這美地,就是流奶與蜜之地。雖然如此,卻很少基督徒充分注意到這事。
我與弟兄會在一起的時候,得著鼓勵研讀豫表和豫言。然而,我沒有注意到三件事,在這些事上我沒有得到幫助。這三件事就是:神照著祂的形像,按著祂的樣式造人,並使他們有祂的管治權;生命樹,有各樣寶貴材料的河流,並用亞當的肋骨所建造的新婦;以及美地的應許。直到我成為基督徒多年以後,纔開始專注於這些事。熟悉我信息的人都知道,我的信息是以各種方式來論到這三件事。
神給亞伯拉罕美地的應許,是非常有意義的。保羅寫歌羅西書,說到眾聖徒的分時,毫無疑問,一定是想到舊約中分配美地給以色列人的圖畫。在一章十二節,保羅使用『所分給…的分』這辭,是以舊約記載土地的業分為背景。神將美地賜給祂的選民以色列人,作他們的業分和享受。土地對他們乃是一切。事實上,土地的問題,甚至今天在中東仍是嚴重的爭端。在中東,以色列和周圍國家的問題,乃是土地的問題。
在創世記三章,神給亞當和夏娃的應許乃是女人後裔的應許。但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不僅是後裔的應許,也是土地的應許。創世記三章十五節裡所應許的後裔,成了十二章的土地。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的時候,他們不僅承受了後裔,也承受了土地。我們可以把後裔解釋為一個人,也可以解釋為一粒種在土裡的種子。(後裔和種子,英文均為seed─譯者註。)這意思是說,基督不僅是後裔,也是種在地裡的種子。基督既是後裔(種子),也是土地。
在歌羅西書,基督是後裔還是土地?在這卷書中,基督是後裔,也是土地。二章七節說,我們在基督裡面已經生根。這指明祂是那地。但三章四節告訴我們,基督是我們的生命。這指明祂也是後裔。但在歌羅西書,啟示基督為土地比啟示基督為後裔更多。基督是我們所分得的分,我們的一切,正如土地對於以色列人是一切一樣。那地供給以色列人所需的一切:奶、蜜、水、牲畜、穀類、礦物。保羅在寫這卷書信的時候,採用包羅萬有之地的觀念,為要囑咐誤入歧途的歌羅西人,不要接受基督自己以外的任何事物。任何不是基督的事物,都與黑暗的權勢有關,我們不該接受。反而,我們只該留在美地,不容任何外來的成分進來。惟有基督是我們的分,只有出於祂的,我們纔該接受。
保羅在寫歌羅西書以前,寫了加拉太書。他在加拉太三章十四節說,『為叫亞伯拉罕的福,在基督耶穌裡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藉著信,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有些基督教教師相信,亞伯拉罕的福是指因信稱義。但根據上下文來看,這福必是指美地。在創世記十二章,神應許賜給亞伯拉罕的福乃是那地。在加拉太三章十四節,保羅將亞伯拉罕的福,與那靈的應許聯在一起。這指明亞伯拉罕所得的應許,美地的應許,就是那靈。因此,那靈就是美地。
在加拉太三章十四節,保羅說到那靈。這應當使我們想起約翰七章三十九節。這節說,『那時還沒有那靈,因為耶穌尚未得著榮耀。』加拉太三章十四節和約翰七章三十九節的那靈,乃是三一神的終極彰顯。那靈是一個獨特的辭,表明經過過程的神。父是源頭。神的兒子是河道,成為肉體,活在地上,被釘死於十字架,並且在第三天復活。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和復活,是一個過程的各方面。在復活裡,基督這位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下。)根據約翰一章十四節,話就是神,成了肉體。根據林前十五章四十五節,末後的亞當,就是基督,成了賜生命的靈。許多基督教教師爭辯說,本節中賜生命的靈不是聖靈。若是這樣相信,那就是相信有兩位能賜生命的靈─聖靈和賜生命的靈。賜生命的靈,無疑的就是那賜生命的聖靈。這靈乃是經過過程之神的終極完成。這靈一點不差就是包羅萬有的基督。美地既是基督包羅萬有的豫表,並且基督既成了那靈,所以那靈,也就是包羅萬有之靈作為經過過程的神,至終對我們新約的信徒就是美地,應驗了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地上的萬國都要因他得福。(創十二3。)
根據加拉太三章十四節,這應許乃是那靈的應許。但加拉太三章十六節說,所應許的,是向亞伯拉罕的那後裔(就是基督)說的。要使這兩節一致很困難。一面,那靈是包羅萬有的基督。另一面,這應許,就是那靈,賜給作為後裔的基督。雖然這在道理上很難解釋,但按著經歷卻很容易瞭解。我們相信主耶穌的時候,我們就接受祂作後裔,作生命。但這後裔乃是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就是美地的實際。這意思是說,我們所接受作為後裔的基督,就是美地所豫表的那靈。基督進到我們裡面作後裔,但是當我們憑祂而活的時候,祂就成了那地,就是我們的分。
美地如何是以色列人的分,照樣,基督今天也是眾聖徒的分。我們已指出,當保羅寫歌羅西一章十二節的時候,他是想到迦南地的豫表。在十三節他繼續說,『祂拯救了我們脫離黑暗的權勢,把我們遷入祂愛子的國裡。』這一節使我們想起,以色列人如何蒙拯救脫離埃及,遷入美地。因此,保羅在一章十三節的觀念,與出埃及和進美地所啟示的是一樣的。古時,神拯救祂的百姓脫離埃及,並且領他們進入美地。父神對我們也作了同樣的事。祂拯救我們脫離法老和埃及所豫表的黑暗權勢,把我們遷入美地所豫表之包羅萬有的基督裡。以色列人如何從埃及遷到沒有暴政的流奶與蜜之地,我們也照樣被遷到一個奇妙的範圍,叫作父愛子的國。所以,彀資格有分於所分給眾聖徒的分,事實上就是進入美地。因此保羅寫一章十二至十三節,乃是根據舊約裡的圖畫。
保羅寫哥林多前書的時候,也使用了舊約的圖畫。我們在林前五章七節看見,基督是逾越節;在十章三至四節,祂是嗎哪。根據舊約裡的圖畫,以色列人乃是藉著逾越節的羊羔,從埃及被拯救出來,並且藉著嗎哪,在曠野得以維生。在曠野所立起的帳幕,豫表可移動的召會生活。這樣的召會生活不穩固,也建造得不牢靠。以色列人進入美地,並且享受所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以後,他們因著美地那追測不盡的豐富供應,就用石頭建造聖殿。聖殿豫表穩固的召會生活。在哥林多前書,有帳幕所豫表的召會,但在歌羅西書和以弗所書,有聖殿所豫表的召會。我們在歌羅西書中所享受的基督,不僅是羊羔和嗎哪,更是美地,就是所分給眾聖徒的分。
許多基督教教師說到逾越節、嗎哪和帳幕。但我懷疑有誰看見美地乃是包羅萬有之基督的豫表。基督這個豫表,惟有藉著那靈纔能應驗。基督徒也許認識神的靈,但他們可能不認識那靈,就是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作經過種種過程之三一神終極的彰顯,成為美地之應許的應驗。對我們來說,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美地,乃是那靈。換句話說,那靈就是神應許亞伯拉罕的福。
在加拉太五章十六節,保羅囑咐我們要在靈裡生活行動。那靈該是我們在其中生活行動的範圍、領域。此外,在加拉太五章二十五節保羅說,『我們若憑著靈活著,也就當憑著靈而行。』這指明那靈是我們的美地。新約,特別是歌羅西書,啟示基督是包羅萬有的地。這地乃是作為包羅萬有之靈的基督。阿利路亞,我們已經同得這樣的分!
我們若看見這件事,就不會容許任何基督以外的事物來侵入召會。歌羅西人受到規條、作法、哲學、和禁慾主義的攪擾,因為他們沒有看見,作為包羅萬有之靈的基督乃是他們的分,他們的美地。他們接受了儀文、規條和哲學,來代替這一分。原則上,今天的基督教也是一樣。基督教已經受到文化的侵入。基督教沒有任何一部分是例外的,整個基督教都被文化所充滿。主恢復的目的,是要把我們從這一切帶出來,而歸到基督自己那裡。起初,世界是埃及。如今基督教成了埃及,神的百姓在那裡被扣留在奴役中。今天主的百姓需要『出埃及』。我們許多人能作見證,當我們進入召會生活的時候,我們就出了埃及,並且蒙拯救脫離黑暗的權勢。
當以色列人在曠野飄流時,他們想念在埃及所享受的韭菜、蔥、蒜的滋味,他們仍渴望喫那樣的食物。但是當以色列人進入美地時,沒有一點埃及的味道被帶進迦南。若是他們把埃及的味道帶進迦南地,那對神乃是褻瀆。把基督以外的東西帶進召會裡也是褻瀆。在美地上,沒有埃及的韭菜、蔥、蒜。在美地上,我們單單享受那地的出產。同樣的原則,在召會生活中,沒有屬世的『蒜』,只有基督作眾聖徒的分。我們若看見這事,就不會把任何外來的成分帶進基督的身體裡。
我們已經看見,眾聖徒的分就是基督作美地,也就是那作賜生命之靈的包羅萬有的基督。首先,基督是賜給我們生命的後裔,然後祂成了我們在其中生活行動的國度、範圍、領域。所以,基督是我們的後裔和土地,是我們的生命和範圍。這就是作眾聖徒之分的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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