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篇 基督的兩次顯明

今天我們基督徒都該深入希伯來書。我感謝神,在第一世紀時,在祂的主宰下,竟有一班猶豫不決的希伯來基督徒。如果沒有他們,可能根本沒有希伯來書。不要以為希伯來書只是寫給他們的,我們今天比他們當時更需要這卷書。在已過的十一篇信息,我們看過七、八、九章。如果我要你們寫這三章的結論,你可能覺得相當為難。但在九章末了,希伯來書本身就給了我們這三章的一個概述,結論。這個結論,就是本篇信息所要講的內容─基督的兩次顯明和其間的一段時間。基督的兩次顯明,以及其間的一段時間,這三者組成了神的經綸。

基督兩次顯明的真實意義,對許多基督徒而言,是很難明白的。基督的兩次顯明,是指祂的兩次來臨。祂曾經來過一次,祂還要再來。在這向世人兩次顯明之間的漫長時期,祂留在神面前。基督第一次顯明後,已經快兩千年了。這段時間對我們而言是漫長的,但對祂而言,還不到兩天。(彼後三8。)我們需要看見基督的兩次顯明和其間一段時間的意義。

在基督的第一次顯明之前,只有神的計畫,神的應許,以及神經綸的豫表、圖畫;除了神創造的萬物,一切都未完成。就如我們要蓋會所時,我們先有設計,和建築的模型。然而,只有這些並不等於實際上有了會所。基督在成為肉體之前,雖然有亞伯拉罕、摩西、大衛那樣的人物來了又去了,但在神的經綸上,仍是一無所成。雖然有摩西的帳幕和所羅門的聖殿作為模型,但直到基督第一次顯明時,沒有一件真實的事是完成的。

壹 基督的第一次顯明

基督用了三十三年半的時間,來完成祂的第一次顯明。在這三十三年半中,祂把神定旨中一切需要應驗或實現的事,都一一的成就了。祂把神所需要的和我們所需要的,都成就了。

一 為要將自己獻給神為祭,好除掉罪

基督的第一次顯明是為著除掉罪。希伯來九章二十六節說,『但如今祂在諸世代的終結顯明瞭一次,好藉著獻上自己為祭,把罪除掉。』這裡『諸世代的終結』,在原文也可譯為『諸世代的完結』或『諸世代的末了』。這裡是指舊約時代的末了,而馬太二十八章二十節所說這世代的終結,是指召會時代的結束。基督是在創世以前,就為我們被豫定,(彼前一20,)並且祂是從創世以來就被殺的。(啟十三8。)事實上,祂的被殺是一次永遠的發生在諸世代的終結,就是祂第一次顯明,獻上自己給神,把罪除掉的時候。

基督是在十九個半世紀以前,把罪除掉。在祂完成除罪之前,祭司們天天在獻贖罪祭。但那不是真實的除罪,只是豫表和圖畫。真實的除罪,乃是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永遠完成的。或許你生在二十年前或三十年前,而且在一生中,犯了很多偷竊、撒謊等類的罪。但在十九個半世紀以前,久在你犯罪之先,罪就被除掉了。因此,除罪乃是一項遺贈。首先,除罪是應許;其次,有遮罪作為影兒;最終,因著基督在十字架上,一次永遠的為罪獻上自己作祭物,應許和影兒就完全實現了。祂『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來九28,14,十12。)因此,在神的眼中,罪已經消失,已經成為歷史了。不要相信撒但、你的感覺和你的失敗,那些都是謊言。你要告訴那些說,『在基督第一次顯明時,罪就被除掉了。』

二 為要完成永遠的救贖

基督的第一次顯明,也是為著成就永遠的救贖。九章十二節說,『藉著祂自己的血,一次永遠的進入至聖所,便得到了永遠的救贖。』這件事在祂除掉罪的時候就完成了。因此,永遠的救贖也是一項遺贈。

三 為要成立新約

基督的第一次顯明,也是為著成立新約。(太二六28。)祂藉著除掉罪和完成永遠的救贖,就成立了新約。因此,新約也是一項遺贈。

四 為要遺贈新遺命

最後,基督的第一次顯明也是為著遺贈新遺命。(來九16~17。)我們已經看過,新約一經遺贈,就成為新遺命。基督第一次顯明時,完成了一切,並且把所完成的一切,列為遺書,留給我們。在這遺書裡,我們得到基督所完成的一切,遺贈給我們。因為一切都完成了,所以祂和我們都不需再作甚麼。我們若有這異象,就看見基督在第一次顯明的三十三年半中,把一切都完成了,並且把所完成的一切列在遺書裡,就是列在新遺命裡。不要認為新約是一本應許的書或豫言的書。不,整本新約乃是遺書。假如你祖父的遺書裡都是應許和豫言,那可能還要八十年纔能實現。你可能活不到那麼久,等不及實現。這正是許多基督徒對新約的看法。今天許多基督徒所有的不是遺書,只是一本應許和豫言的書。他們還在等待那些應許和豫言逐漸應驗。但要記得,甚至啟示錄這卷豫言的書,也包括在新約這遺書之內。正如我在前一篇信息指出的,甚至在啟示錄這樣的豫言書內,許多動詞都是用過去式,指明那些事都已經應驗並完成了。

我們必須有清楚的異象,看見基督已經成就了一切。我們若看見這事,就不會為任何事掙扎,只安息於主所作成的一切。我很喜樂,因為基督已為我成就了一切。看見基督已為我們成就了一切之異象的人,有福了。如今基督坐在諸天之上,因為一切工作都已完成。祂不勞苦掙扎,乃是安息的坐在那裡。在聖經裡,坐下的意思就是工作完成了,基督的第一次顯明,將神永遠計畫裡需要完成的事物都成就了。祂所成就的一切,都在新遺命裡賜給我們,作我們所得的遺贈。

貳 兩次顯明之間
一 進入諸天之上的至聖所

基督藉著死與復活,完成了當作的事之後,就升到天上,進入諸天之上的至聖所。希伯來九章二十四節說,『基督並不是進入人手所造的聖所,…乃是進入了天的本身。』舊約的帳幕,乃是諸天之上真帳幕的豫表。地乃是這真帳幕的外院子。基督這大祭司在外院子完成了祂的工作後,就進入真帳幕裡的至聖所。

二 顯在神面前

基督已經進入了諸天之上的至聖所,因而為我們顯在神面前。(24。)祂在地上完成了一切,現今乃是安息的坐在天上神的面前。只有在司提反被石頭打死的時候,聖經告訴我們說,祂曾站起來。(徒七55~56。)

三 作大祭司,在真帳幕裡供職

基督在真帳幕裡,供職作大祭司。(來八1~2。)基督這大祭司在作甚麼?乃是為我們代求,要把祂所完成的一切,作到我們裡面。在前面一些信息裡,我們看過有關基督在天上代求的事。我們一定記得,麥基洗德在背後為亞伯拉罕代求之後,如何以餅和酒前來供應亞伯拉罕。照樣,基督,我們的麥基洗德,也隱密的為一切愛祂並尋求祂的人代求。當祂在諸天之上為我們代求時,祂也是包羅萬有、無往不透的靈。這包羅萬有的靈,根據基督在天上的代求,在我們裡面運行,推動生命之律,在我們裡面起作用,使神長子這標準的模型,得以作到我們裡面。這是今天在地上所發生的事。這種說法並不是我們的推測,而是神話語的啟示,這啟示乃是屬天的異象,照亮我們。在這些日子中,我們許多人都在這異象的照亮下。這異象要成為支配的異象。讚美主,今天基督乃是在真帳幕裡供職!

四 執行新遺命

在基督兩次顯明之間,祂乃是在執行新遺命。(八6,九15,十二24。)執行新遺命,就是推動我們裡面的生命之律,把新遺書裡的每一項遺贈,都真實的作到我們裡面。一旦我們看見基督今天在我們裡面作的是甚麼,我們就不會依然故我了。基督現今在我們裡面所作的,值得永遠記念。當我們進到永世時,也必能回想到我們看見基督天上職事之榮耀異象的那日。當基督這職事完成之後,祂就要第二次顯明。

參 基督的第二次顯明
一 與罪無關

九章二十八節說,基督『將來還要向那熱切等待祂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為拯救他們』。基督第二次顯明,是與罪無關,因為罪已經成為歷史了。因為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27,)所以基督一次受死,擔當了人的罪,(28,彼前二24,)並且在十字架上為人受了審判。(賽五三5,11。)希伯來書十分著重一個事實,就是基督第一次顯明時,藉著所獻的祭,罪已經除掉。基督既在第一次顯現時把罪除掉,(九26,約壹三5,)祂第二次顯現就完全與罪無關。

二 乃為拯救

希伯來九章二十八節說,基督在第二次顯現時,『乃為拯救他們。』這裡的拯救,不是指所謂的從地獄救到天堂。其意義更廣更高,包括以下幾方面:

1 使我們的身體得贖,改變形狀

首先,基督在第二次顯明時所要帶給我們的救恩,是使我們的身體得贖,改變形狀。我們得救時,就在靈裡得了重生。(約三5~6。)現今我們是在魂的變化過程中。(羅十二2,林後三18。)然後,基督在第二次來時,要完成我們全人得救的工作,就是使我們卑賤的身體改變形狀,成為榮耀的身體。(腓三21。)那就是我們的身體得贖,(羅八23,)也就是基督第二次顯明,為要拯救我們達到的第一方面。

2 使我們得著釋放,脫離舊造的虛空和敗壞的奴役

基督第二次來,為要拯救我們的第二方面,是使我們得著釋放,脫離舊造的虛空和敗壞的奴役,得享神兒女之榮耀的自由。(羅八18~23。)整個舊造都服在虛空和敗壞的奴役之下。甚至我們這些已經得救並享受那靈的人,也在舊造的虛空和敗壞的奴役之下。基督第二次來時,要釋放我們脫離這虛空和奴役,使我們得享神兒女之榮耀的自由。

3 使我們得榮耀

基督第二次來時,要使我們得榮耀,(羅八17,)也就是帶我們進入祂的榮耀,以實現希伯來二章十節的話。我們得榮耀,乃是神在基督裡救恩的最終目標。(羅八29~30。)我們已經蒙了揀選、豫定、呼召和稱義,現今我們正在生命變化的過程中,得以聖別。然後在基督第二次顯明時,我們要得榮耀,達到神在基督裡救恩的最終目標。這是基督要來拯救我們達到的第三方面。

4 使我們得完滿的兒子名分

我們在重生時從神而生,成為神的眾子。(約一12~13。)我們在這新的出生裡,在我們靈裡得著神兒子的名分。(羅八15。)然後,我們藉著魂的變化,開始享受這兒子的名分。我們在魂裡變化得越多,就越享受在我們靈中所得兒子的名分。直等到我們舊造的身體改變形狀成為新造的身體,這兒子的名分纔達到完滿的地步。這意思是說,我們的身體得贖,乃是我們新生的完滿兒子名分。這是基督第二次顯明,為要拯救我們達到的第四方面。

5 使我們得著對神的全享

神在基督裡的救恩,是要將祂自己作到我們裡面,成為我們的享受。祂把祂的靈賜給我們,在我們的靈裡作初熟果子,給我們享受。(羅八23。)那靈的初熟果子,就是我們對神之享受的豫嘗。但基督第二次顯明時,纔會帶進全享。當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我們全人靈、魂、體都被三一神的神聖元素完全浸透時,我們就能完滿的享受神。這將是我們對神的全享,也就是基督要來拯救我們達到的末了一面。

基督第二次來所要帶給我們的救恩,就是這樣既廣且高的救恩,要實現神在基督裡那包羅萬有之救恩最終並終極的目標。基督在祂第二次顯明以前,乃是帶著這個目標供應我們。今天,祂在諸天之上那更超特的職任,就是祂君尊而神聖的祭司職分,以及祂在天上的代求,正在建造這樣的救恩。當祂看見這奇妙救恩的建造已經完成,祂就要第二次顯現;那將是神經綸裡基督的第二次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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