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經:申命記十四章三至二十一節,二十八至二十九節,二十六章十二至十五節,十五章一至十一節。
在前面的信息中,我們說過一般的勸戒和警告。(申五32~十三18。)在本篇信息中,我們要開始來看一般律例和典章的重申。
申命記十四章一節至二十六章十九節論到一般的律例和典章。這裏的典章實際上就是判決。當律例加上判決,這律例就成了典章。
十三章論到背道,十四章論到飲食。三至二十一節說到聖別的飲食。我們需要非常小心我們的飲食,因為細菌能藉所喫的食物傳播進來。
聖別的飲食表徵甚麼樣的人是不潔淨的,甚麼樣的人是潔淨的,是神的子民可接觸的,使他們保持聖別。在神眼中,接觸人就是喫,就是將東西接受到我們裏面作維持的實質。
我們是神聖別的子民,不僅需要留意分裂和背道的事,也要留意所接觸的人。我們為人需要社交,不能單獨生活,不與人接觸。但是當我們接觸人時需要小心,因為我們與人接觸,就接受他們的所是、所有、並所知道的。接觸人乃是一種喫;營養學家說,我們所喫的會成為我們的所是。這就是說,我們至終會像所接觸的人。所以,我們接觸人時,需要分辨誰是不潔淨的,誰是潔淨的。(關於這事的細節,請參看利未記十一章的生命讀經信息。)
『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申十四21下。)母奶是為著滋養,但煮羊羔等於殺死。這指明在神眼中,任何活的牲口若不是正當的宰殺,就不潔淨,不適合喫,就是不適合接觸。
二十一節下半的奶豫表用以餧養初信者,神話中的奶,就是基督的生命供應。(彼前二2,來五12~13,林前三2。)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豫表神話中的奶不該用來殺死在基督裏的初信者。我們該用話中的奶,就是基督這生命的供應,餧養初生的基督徒,而不是去殺死他們。然而,有許多基督教的教師用神的話來『煮』別人,而不是餧養他們。今天製造分裂的人就是在作這事。製造分裂的人用聖經裏的經文來煮新人,殺死新人。他們就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我們實行新路的時候,該用聖經節餧養初信者。基督那產生奶的話,總該用來餧養在基督裏的嬰孩,絕不該用來殺死他們。
一面,我們的飲食不該毫無辨別力;另一面,我們不該讓人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我們需要幫助年幼者,保謢他們,免得他們被製造分裂的人所煮。
在申命記十二、十三章,我們看見必須恨惡、避開分裂和背道。要這樣作,需要在與人的接觸中有辨別力,就是十四章所指明的。有些人帶著分裂和異端的細菌。我們若不運用辨別力來接觸這樣的人,可能在不知不覺中受到了感染,因為這些細菌非常有傳染性。一位聖徒一旦這樣受到感染,就會對主的恢復以及召會生活冷淡。所以,為著避免分裂和背道,我們在接觸人的時候應該謹慎。不僅如此,我們還需要保護年幼的人,免得那些人用神話中的奶來煮他們,殺死他們。
申命記中有好幾段說到幫助缺乏的人。(申十四28~29,二六12~15,十五1~18,二三15~16,19~20,二四6,10~15,17~22。)
關於幫助缺乏之人的律例有許多項。第一,每三年的末一年要以十分之一幫助。(申十四28~29,二六12~15。)神囑咐以色列人每年向祂獻上十分之一。每一年,他們出產的十分之一都要獻給神。此外,十四章二十八節對所取的十分之一有進一步的囑咐。『每三年的末一 年,你要將當年土產的十分之一,都取出來,存在你的城中。』每三年他們要將另外十分之一存在城中,當作富餘,以顯出美地豐富出產的豐滿。
存在他們城裏的乃是為著缺乏的人。『在你城裏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裏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喫得飽足,使耶和華你神在你所行的一切事上祝福你。』(申十四29 。)利未人沒有工作或別的收入來源,他們信靠神而活,全時間事奉祂;他們該受到這樣的照顧。此外也要供給寄居的、孤兒和寡婦。今天我們也該顧到我們中間有缺乏的人。在主的遮蓋下,我能見證我不忍心看見任何聖徒缺乏正當生活所需的;我覺得自己我必須作點事來滿足他們的需要。在主的恢復中,我們需要顧到全時間者及其他缺乏的人。
那些在第三年,就是十分取一之年獻上出產十分之一的人,可以在耶和華他們的神面前說,『我已將聖別之物從家裏拿出來,給了利未人、寄居的、和孤兒寡婦,是照你所吩咐我的一切誡命,你的誡命我都沒有違背,也沒有忘記。我傷痛的時候,沒有喫這聖別之物,不潔淨的時候,也沒有拿出來,又沒有為死人送去,我聽從耶和華我神的話,都照你所吩咐的行了。』(申二六13~14。)那獻十分之一的人即使在憂傷或艱難的時候,也沒有為著自己的快樂,喫這些為缺乏之人所存留的。因此,那給的人能接著說,『求你從天上你的聖所垂看,賜福你的百姓以色列,與你所賜給我們的地,就是你向我們列祖起誓的流奶與蜜之地。』(申二六15。)這指明我們若為著神的緣故,顧到缺乏的人,神必會賜福我們的勞苦和事業。這賜福乃是從神給我們的回報。表面看我們是給出,實際上我們是領受。然而,施比受更為有福。
我們看見,在申命記十三章,神顧到祂自己;在申命記十二章,神顧到作祂彰顯的子民。如今在論到幫助缺乏之人的經節中,神顧到一切作祂彰顯的人。用新約的說法,這就是說,基督顧到祂身體上的每一個肢體。我們都該跟隨這榜樣。我們應當愛主耶穌,也當愛祂的身體,顧到一切肢體的需要。在顧到聖徒需要的事上,我們最好為此豫備,有所豫算。這就是說,我們該經常有所儲存,好用以照顧缺乏的聖徒。我們需要在這件事上有規律,因為神的子民活在地上有實際的需要。神子民的生活是實際的,所以滿足這些需要也是實際的,是經常的。
在申命記十五章一至六節,摩西囑咐到每七年末一年的豁免。『每七年的末一年,你要宣佈豁免。』(申十五1。)凡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以色列人都要這樣作,即使他在豁免年前不久纔借給鄰舍。這論到每七年末一年之豁免的要求,有關神在祂子民中間平衡社會財富和天然資源的方式。我們可以說,神在實行『神聖的共產主義。』
『豁免的辦法乃是這樣:凡債主要把所借給鄰舍的豁免了,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耶和華的豁免已經宣告了。』(申十五2。)不過,屬天的共產主義有一個限制:以色列人只要豁免他們的弟兄,不需豁免外邦人。(申十五3。)神的子民若豁免他們借給弟兄的,就必帶進神的祝福,使他們中間沒有窮人。(申十五4~5。)再者,因著神的祝福,他們必借給許多國民並管轄許多國民。『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照祂所應許你的祝福你,你必借給許多國民,卻不至於借債。你必管轄許多國民,他們卻不能管轄你。』(申十五6。)
神的子民不僅要實行每七年的豁免,也要借給窮乏的弟兄。申命記十五章七至十一節說到借給窮乏的弟兄。百姓中有些人可能在豁免年中損失了金錢,就決定再也不借給人。因此需要有律例管治關於借給窮乏者的要求。
以色列人對窮乏的弟兄,不可忍著心不鬆手。(申十五7。)假定一位窮乏的弟兄曾向一個以色列人借貸,這位弟兄也在豁免年中豁免了他的債。倘若這位窮乏弟兄在豁免年以後再向同一個人借貸,那人可能忍著心不鬆手。然而,這是論到借給窮乏弟兄之律例所禁止的。
百姓總要向窮乏的弟兄鬆手,補足他的缺乏。(申十五8。)今天我們不該不樂意給我們中間窮乏的弟兄。當我們給出去以應付窮乏弟兄的需要時,主會回報我們,比我們所給出去的更多。所有甘心給出去的信徒,都能見證這事。
九節警告以色列人借給窮乏的弟兄時,不可心裏起卑下的念頭。『你要謹慎,不可心裏起卑下的念頭,說,第七年豁免年,快到了;你就惡眼看你窮乏的弟兄,甚麼都不給他,以致他因你求告耶和華,這就成了你的罪。』以色列人因著豁免年快到而拒絕借給窮乏的弟兄,就是惡眼看那窮乏的弟兄。
『你總要給他,給的時候,心裏不可厭煩;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因這事的緣故,在你一切所作所行的事上,祝福你。』(申十五10。)以色列人給了之後,必須高興,因為知道神必祝福他們。我們今天給窮人的時候,也不該厭煩,反該高興,知道神必祝福我們,以更多回報我們。
『因為那地上的窮人不會斷絕,所以我吩咐你說,總要向你地上困苦窮乏的弟兄鬆開手。』(申十五11。)那地上的窮人不斷,作為對以色列人的試驗。
申命記十二至十五章啟示,我們需要恨惡背道,避開分裂,接觸人有辨別力,保護我們屬靈的兒女,並慷慨的給人。我們需要看見,我們絕不會因著給主而有所失。主是豐富的,但祂百姓中有些人是窮乏的。因此,我們需要顧到全時間者(利未人)、寄居的、孤兒、寡婦和窮乏的弟兄。我們都該避開分裂和背道,都該用辨別力接觸人,都該保護屬靈的兒女,也都要常常樂意鬆開手給出去,幫助缺乏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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